今年以来,我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牢牢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治理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安全生产形势稳中向好。1-6月份,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35起,死亡65人,同比分别下降17.7%和25.3%;。其中: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13起,死亡38人,同比分别下降3.4%和5%;工矿商贸事故22起,死亡27人,同比分别下降52.2%和41.3%。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大力构筑完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
1.强化法制建设,加大目标考核力度。围绕夯实安全生产的法律基础,全面启动《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修改工作。以事故指标考核为导向,修改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市政府同121个单位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和承诺书,对区市、行业发生的事故每月通报考核,对因工作和责任不落实导致重大隐患得不到及时治理、非法违法行为长期存在、突破年度考核控制指标、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实行年度考核“一票否决”。
2.深化网格化监管,推进责任落实全覆盖。按照“五个全覆盖”要求,进一步优化监管网格,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目前,市、区市、镇街三级已全部实现“五覆盖”,社区覆盖率为79.99%。运用网格化管理平台实施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已有29449家企业的检查情况在网格化运行。
3.坚持“安全月”“安全周”制度,实现督查检查常态化。每次“安全月”“安全周”均有主题、有方案、有重点,协调推动357处路口信号灯设置等重大问题的解决和落实;集中开展两轮督查检查,各级领导深入基层督导检查力度和频次不断加大。率先在全市安监系统实施“3+2”联系区市督查检查工作,截止6月底,全市安监执法队伍共检查企业14293家次,立案行政处罚260起,行政罚款1833.06万元。
4.寓服务于执法,提高监管服务效能。成立了安全生产运行服务办公室,梳理确定100家重点监管企业,采取到企业走访对话、为企业审批提供直通车服务、帮助企业查找隐患等方式,办理审批事项600余件,实现市级建设重点项目审批时限再提速50%,落实解决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困难27项。
(二)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实行企业监管实名制管理。制定了《青岛市安全生产实名制监管推进工作方案》,建立了运行沟通协调、工作调度和信息调整三项制度,设计了企业实名制管理责任表和公示牌模板,通过先行试点和现场观摩会推动,在全市高危和规模以上企业全面推开。同时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为主导,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做到“五落实”。截止目前,全市规模以上标准化达标企业2688家;有2479家规模以上企业做到“五落实”,共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389名。
2.实施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按照隐患排查治理市长令和52个行业6804条隐患排查指导标准,推动企业自觉开展隐患查纠。截至6月底,网格化系统显示企业自查自纠各类生产安全隐患22.35万余项,整改完成率达到99.43%。
3.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制定了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评分标准,建立了信息平台,近期将挂网试运行,重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承诺、诚信报告、诚信评价、诚信档案、“黑名单”管理和诚信监督6项制度,对信用等级低或失信的企业,依法在用地、投融资、上市等方面采取限制措施,对信用等级高的企业给予相关政策优惠。
4.强化企业职业卫生监管基础。推广应用职业病防治信息系统,分地区、分行业对全市7595家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进行分析汇总。推进职业健康基础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明确了创建标准和办法,先期选择40家企业试点,逐步提升企业对职业健康的重视程度。
(三)进一步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责任追究体系。
1.深化专项整治,突出闭环管理。开展了劳动密集型企业、涉氨制冷、液化气市场秩序、危险化学品和油气管道等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对发现的隐患实施闭环管理。截止6月底,全市排查生产经营单位43064家次,排查整治隐患52524处,打击非法违法行为31881处。发挥专家帮查隐患作用,组织专家对40家重点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诊断检查,帮助排查隐患问题1186项,督促整改完成1152项。累计投入1.4亿元推动涉氨制冷企业转型升级,关停304家,改用其他制冷介质392家,全市涉氨制冷企业由974家减至278家。
2.强化风险管控,规范挂牌督办。分析评估全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强化风险管控措施。出台了重大事故隐患分级分类挂牌督办工作规范,并将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截止目前全市挂牌督办重大隐患403处,提报省政府挂牌督办油气输送管道重大隐患136处,已整改完成213处。
3.实施有奖举报,强化媒体监督。1-6月份,接听“12350”有奖举报电话3348个,受理有效举报683件,兑现资金7.86万元。出台了安全生产非法违法企业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每月曝光一批非法违法和证照不全、关闭取缔的企业,对8种情形纳入“黑名单”管理的,约谈属地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目前已曝光重大隐患单位13家,对5家违法企业信息在媒体公示;对中冶集团、青钢集团、北船重工和黄岛区政府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4.严格事故查处,实施经济问责。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22起工矿商贸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目前已结案10起。查处3起瞒报事故行为。累计采取强制措施控制事故责任人22人,行政处分9人。凡结案事故的调查报告,均在市安监局门户网站和区市政府指定网站全文公开。成立了市政府安委会问责专门委员会,1-6月份,对黄岛、市北、崂山、城阳、胶州、市南、平度、李沧、高新区等9个发生工矿商贸死亡事故的区市实施了经济问责。
(四)着力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素质。
1.实施全员培训,增强监管能力。实施高危行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安全培训“逐企销号”,强化对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截止目前累计培训企业“三项岗位人员”29144人。实行安监执法人员集中轮训制度,突出监管执法能力培养,已举办全市镇街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2期,培训431人;举办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班2期,培训安监系统监管执法人员217人。
2.广泛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青岛安监微信公众号和微博每天发布安全生产最新内容,青岛电视台今日栏目天天播放安全知识滚动字幕,半岛都市报每周刊发一期安全专刊,每月四次以短信形式进行安全生产公益宣传,通过青岛安监手机群向全市规模以上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定向推送事故警示案例等信息。目前“青岛安监”已发布微信、微博710余条;播发专题报道22篇、相关新闻60余篇、公益短信50余条;全文解读“新安法”并在半岛都市报和青岛新闻网刊登;整理10大典型案件在媒体发布。
3.开展应急演练,强化保障能力。开展重点企业应急演练排查销号工作,全市9128家重点企业已完成预案演练销号7056家,完成率77.3%,各类企业共计演练53564家次。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达到12支,今年为市级协议队伍配发70.48万元的80余台套堵漏、检测等应急物资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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