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各项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上半年,南涧县地方税务局在大理州地方税务局党组、行政领导班子和南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州地方税务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要求,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措施,满怀建党90周年的喜悦之情,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各项工作得到了有序、有效推进,为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实现“十二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的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上半年基本工作情况
(一)强化收入的预测分析,抓实组织收入工作
全局上下紧紧围绕组织收入这个中心,及时将州局和县人民政府下达的收入计划进行分解落实,强化税收经济分析,认真做好税收调查工作,加强税收征管,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上半年,全局累计组织地方税收收入9046万元,完成州局下达年度计划任务数19900万元的45.46%,比上年同期的6972万元相比增收2074万元,增长29.75%。其中:工商税收收入4587万元,比上年同期的5104万元减收517万元,减10.13%,农业税收入4459万元,比上年同期的1868万元增收2591万元,增长138.70%。按县人民政府考核口径计算,全局累计组织县级税收收入8453万元,完成县人民政府下达计划任务数18020万元的46.91%,完成县级一般预算收入6426万元。同时,上半年,全局还累计征收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五项社会保险费1631万元,综合征收率达97.69%,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2万元、地方教育附加122万元,代征工会经费30万元。上半年,全局组织税费收入合计10831万元,为圆满完成全年的收入任务,实现“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的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税源管理,不断提升税源的精细化管理水平
1.认真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工作。我局严格贯彻执行关于“两个所得税”的各项制度、规定和要求,加强信息化应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截止5月,全面完成201*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201*年参加汇算企业20户,汇算面达100%,其中盈利企业12户,盈利面为60%,全额征收企业所得税4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6户,弥补以前年度亏损2户,盈利企业利润总额328.68万元,纳税调整增加57.08万元,纳税调整减少0.91万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21.75万元,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63.11万元,应纳所得税90.78万元,减免所得税额4.82万元,实际应纳所得税85.96万元。在总结往年经验的基础上,充分认识做好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任务,克服困难,突出重点,抓早抓实,截止3月,圆满完成了州局下达的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申报管理工作,全县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申报30人,申报年所得额685万元,应纳税所得额567万元,申报应纳税额94万元,开具所得税完税证明96份。认真做好个税系统的维护和管理,稳步推进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工作的开展。
2. 严格执行减免税政策,简化审批手续,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我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税收政策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贯彻执行到位。认真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对1户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了政策优惠,减征企业所得税1.5万元。继续贯彻落实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员和大学毕业生税收政策。按照减免管理规定,完成享受减免优惠政策纳税人的年审工作,并将年审结果录入征管系统。认真做好各税种的备案类减免税工作。根据规定,认真做好各分局审核上报的备案类减免税工作,上半年累计备案减征、减免的纳税人有43户,备案减免地方各税34万元。
3. 继续搞好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的监控。按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全县高收入行业(单位)15户个人所得税高收入者、15户重点纳税大户进行重点监控,涉及烟草、电力、电信、金融、建筑安装、货物运输等行业,特别是小湾电站耕地占用税的入库情况已纳入州局、县局的重点监控范围。
4. 严格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重点做好自开票纳税人的监管。在货物运输业营业税征收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三个办法、一个方案”,严格执行《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云地税发〔201*〕1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对货物运输业代开发票纳税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1*〕56号)的文件规定,5月中旬,我局接受了云南省地方税务局的货物运输业管理专项检查,重点对2户自开票纳税人的审批、年审和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得到了检查组的一致好评。
5.稳步推进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管理工作。为不断加强房地产交易的税收管理工作,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根据省、州局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已按要求开展了前期的宣传发动、业务培训、成立机构等工作,我局将严格按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开展好此项工作。
(三)围绕税收工作大局,扎实做好各项征管基础工作
1.进一步规范个体工商户税收定额管理工作。一是开展个体工商户的税源清查,全面清理漏征漏管户,对征管信息系统内的数据进行认真核实,对增加、减少经营项目的进行认真梳理核实,及时调整,摸清税源底数,做好按月管户巡查工作,督促新开业的纳税户及时办理税务登记,积极进行税收政策宣传;二是税收管理人员分片区、分行业、分户采集个体业户的店面地段、经营人数、经营规模等资料信息,作为定额核定的参考依据,尽量使核定定额接近实际水平,不断增强税收定额核定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三是根据所采集的纳税人涉税信息,按照业主自报、同行比对、街道人气等因素综合评定,集体研究讨论后,合理核定纳税人的定额,经领导签字把关,并通过办税服务厅对外公示,接受纳税人的监督;四是加强事后审核工作,明确责任,杜绝“人情税”、“关系税”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促进和谐地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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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半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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