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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时间:2019-06-12 22:45:18 网站:公文素材库

**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以及省厅的正确领导下,以“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以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为抓手,以服务“两个中心,四个襄阳”建设为中心,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教育等职能,较好寺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改善民生、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和服务经济发展出了积极贡献。

一、突出重心抓创建,强化法制宣传教育,推进襄阳法治城市建设

围绕市委、市政府“1+3”的工作目标,确立了“争创全国法治城市”的奋斗目标,坚持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核心,创新社会管理,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为着力点,切实推进法治城市建设。

(一)高起点定位,创建迅速启动。今年,法治建设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重视和支持,在全市社会管理暨政法工作会议上,市主要领导就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做了明确动员部署。4月,制发了《**市进一步深化创建全国法治建设先进城市工作方案》,明确争创措施、工作路径和组织保障。紧接着组织各地各部门召开了2次争创推进会,进一步强化认识,明确创建要求**等6个县(市)区提出创全国先进,樊城等4个提出创全省先进的工作目标,推进法治创建工作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月,组建了4个由市委、市政府领导带队的督导考核组,对全市11个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的创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加强整改,促进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全面发展。7月和12月,市人大和市政协视察组分别就法治城市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对今后法治建设工作提出意见和要求,下一步市人大将对襄阳市关于法治城市建设工作作出决议。

(二)高层次规划,科学制定方案。领导亲自带队,专家顶层设计。市领导多次赴省司法厅、法学会和高校寻求支持。3月,委托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组成专家课题组,负责起草《**市法治城市建设总体方案》。组织专家评审,建言法治建设。7月,邀请司法部和省、市领导、国内一流的法学专家在武昌召开了高规格的评审会,一致认为襄阳的《方案》符合法治建设发展的新趋势,体现了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法治湖北建设战略的新要求,将有力推动和加快襄阳法治城市建设。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先后审议通过《方案》,即将行文印发。

(三)高标准推进,明确创建目标。法治城市建设活动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设立了市、县两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调配精兵强将充实到一线岗位,形成了功能健全的创建工作网络。市普法办制定下发了《法治**建设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根据任务分工,结合各自职能,逐项制定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全面完成法治襄阳建设提出的目标任务。201*年3月,制定下发了《市法治县(市)区、法治单位创建活动考评指导办法(试行)》、《**市法治城市创建考评标准及责任单位(试行)》,把创建活动的主要目标任务分解到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并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考核标准,制定本级相应的标准、目标和实施细则、考评办法,将创建任务细化分解到基层,确保创建工作有效推进。同时,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城市建设的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今年4月,又争取将法治城市建设纳入了市政府对各地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同时,为全面了解**市发展建设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客观评价,3月底至4月初,市普法办在市区进行了一次创建法治城市问卷摸底调查,为全市深入开展法治城市创建,优化**发展环境提供民意量化依据,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四)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夯实创建基础。一是强化重点对象普法教育。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选聘73名同志担任为市直学校第三届法制副校长、辅导员,深化法制“进校园”工程;举办全市普法骨干培训班,分两期对560余名普法宣讲骨干进行了培训。组织开展农村主题法制宣传,按照“先普法后调解、先调解后诉讼”的工作模式,重点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让群众在调解中受到教育,在教育中解决问题。举办“四个襄阳论坛”暨襄阳市委中心组法治讲坛,市委副书记、市长别必雄主持论坛并讲话,市四大家领导和市直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等1000多人参加了论坛。二是加强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全市各地各部门围绕“3.15” 消费者维权、“3.12 ”植树节、“6.5”世界环境日、“12.4”法制宣传日等不同主题,采取政风行风热线、书写标语、牵挂横幅、制作永久性宣传碑、牌、散发传单、万人签名、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了有特色、有创新、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取得较好宣传效果。三是进一步拓展和创新法治工作载体。对“襄阳普法网”进行扩容,改版升级为“**法治网”。创办《法治**》期刊,开办《说法论理》法治电视节目,展示襄阳法治城市建设,解答法治建设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樊城等地户外公益广告等手段,加强对法治城市建设工作的宣传报道,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深入开展“**市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组织推荐敖大焕同志当选为“湖北省首届十大法治人物”,在全市树立了一批学法用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先进人物,培植不同层次可听、可看、可信的典型,引导市民进一步坚定法律信仰,崇尚法治精神,摒弃“信访不信法”的思维模式和行为陋习。

二、强化管理抓创新,预防矛盾纠纷和违法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强化教育矫治,推进刑罚执行。深化劳教场所安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首要标准”,落实各项教育矫治措施,戒除犯罪心理和行为。市劳教所连续8年实现了“四无”目标。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认真开展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活动,举行培训18次,参训人数达500人,提高社区矫正执法能力和水平,为开展工作提供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召开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成员单位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开展技能培训,体现人文关怀。积极、主动地与人社、民政等单位进行沟通,组织、动员和鼓励社会各方面共同做好社区矫正人员就业帮扶工作,为社区矫正人员搭建就业平台,较好地解决了社区矫正人员创业无力、就业无门的突出问题。截止今年9月,我市共开设此类培训班6期,培训人员193达人次。各地积极利用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走访看望矫正人员,对生活困难的重点对象开展送温暖、促改造活动。创新管理手段,实施政策帮扶。市社矫办及时总结了樊城区的经验,并在领导的重视支持下,把樊城区的做法向全市进行了推广。今年7月,市司法局、市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截止9月,我市共落实困难救助32人。目前,全市现正在矫正的矫正对象2041人,其中201*年新接收社区矫正矫人员1130名,解除矫正647名,办理适用非监禁刑审前社会调查901件。(二)扎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全面掌握基本情况,组织基层司法所干警对辖区内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走访座谈,对流动在外的进行电话沟通,对重点对象做到必接必送,动态了解信息,明确帮教工作重点和难点,制定适宜的帮教措施,落实帮教责任人,防止回归人员脱管漏管,确保管控工作扎实有效。各地主动与劳动、民政、工商等部门进行沟通,积极引导、动员和鼓励社会各方面共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就业工作,以切实解决“三无”(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人员安置难的突出问题。截止201*年,全市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7750人,帮助教育7538人,帮教率97%,安置**人,安置率90%。其中,落实责任田的4205人,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低保的280人,过渡性安置就业2398人,其他方式安置**人,全市共建立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22家,依托人力资源部门的职校或技校建立的培训基地3家,共对300余名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就业技能培训。近四年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都控制在3%以内,为襄阳的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着眼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推进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一是高规格建立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打造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品牌。以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为着力点,积极打造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品牌,不断拓宽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范围,相继成立了医疗纠纷、征地补偿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7个行业性专业调委会。二是高起点推进人民调解文化建设,培植司法行政工作的崭新亮点。抓好阵地文化建设,让当事人在平静、平和的气氛中消除化解矛盾纠纷。以墙体漫画的形式绘制邻里和睦、家庭和谐、尊老爱幼、以和为贵的调解宣传墙体图画,把法制与德教相互融和于人民调解文化建设当中。解文化融入其中,并积极主动调处社会文化活动中的矛盾纠纷。保康在深入挖掘“法为上、和为贵、调为先、让为贤”的传统调解文化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三是高标准推出金牌人民调解员工作室,树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样板工程。紧密结合工作实践,积极创新调解模式,树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样板。南漳县率先建立12家以“金牌”调解员个人姓名命名的人民调解工作室。充分发挥调解员人熟、地熟、业务熟、情况熟的优势,通过个人魅力和影响力,以及其丰富的调解经验和独特的调解技巧,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实现了党委政府满意、基层干部满意、纠纷当事人满意。建立个人调解工作室在我省尚属首例,在下步工作中,我市将以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为样板,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四是高质量建设“法务前沿工程”,延伸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基层触角。“法务前沿工程”是省司法厅树立和推广的创新基层司法行政行政工作新模式。制发了《关于进一步抓好“法务前沿工程”建设的意见》(襄司字[201*]5号),通过充分发挥司法所的辐射功能,积极延伸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网络和触角,将基层司法所服务职能下移至村(居)、社区,彰显了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和功能作用,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群众自治管理的有效互动,创造性地做好群众工作。各县(市、区)按照要求,以建立法务工作站为龙头,在每个乡镇(街道)建立了2-3个规范化法务工作站,在抓好示范点建设的基础上,由点带面,全面铺开,进一步夯实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基础,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构建和谐平安社会进程中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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