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年是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全州民政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州第十次党代会以及州“两会”和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总目标,以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为总要求,以脱贫攻坚统领民政事业发展全局,深入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主基调主战略不动摇,切实抓好大扶贫、大数据、大健康、大旅游战略行动,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思路,围绕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民政服务大局、服务国防、服务民生水平,扎实推动“十三五”规划的实施,努力为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后发赶超,确保与全国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一、社会救助工作
(一)做好城乡低保提标工作。201*年城市低保标准:凯里市、麻江县、凯里经济开发区城市低保标准由x元/月调整为x元/月;其余14个县由x元/月调整为x元/月。农村低保标准:凯里市、麻江县、凯里经济开发区农村低保标准由x元/年调整为x元/年;其余14个县由x元/年调整为x元/年。3月底完成提标和年度核查工作,4月份按新标准兑现城乡低保金,并补发1至3月新补助水平与原补助水平的差额。探索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二)做好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和特困人员救助工作。粮食救助工作与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同步开展,3月底完成对象认定,6、7、8月份分三批发放救助粮食。201*年城乡特困人员认定工作与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同步开展,在3月底前完成对象认定工作。从4月份开始按照省里规定的供养标准发放供养资金。全面建立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合理确定救助供养标准。改扩建部分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探索公建民营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运营模式。
(三)抓好救助申请家庭信息化建设。各县(市)要全面建立核对机制,成立领导小组,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领导小组协调会,按季度更新部门数据,并对低保对象进行定期信息比对。确保全州15家以上的单位信息导入低保信息系统,精准认定救助对象,公正有效实施社会救助。
(四)做好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工作。配合卫计部门完善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各县(市)严格按照州里的文件规定,认真开展对象认定,确保救助对象精准;各县(市)要及时足额落实县级配套资金。健全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州、县、乡三级“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全面启用,实现专人受理,建立工作台帐,有受理、分办、转办、督办、答复等相关登记。从州级层面制定出台急难救助方案,全面建立“救急难”和“主动发现”工作机制。抓好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出台全州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全面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加强医疗救助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和慈善援助的衔接,深入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开展好农村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从江县、岑巩县实现示范乡镇全覆盖。
(五)抓好城乡低保示范乡镇和示范村建设工作。全面建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每个县市抓4个示范乡镇,每个乡镇抓2个示范村;凯里经济开发区抓1个示范乡镇。
(六)抓好项目建设。抓好中央彩票公益金支助项目和201*-201*年农村敬老院项目建设。中彩项目力争在201*年全部投入使用。抓好星级农村敬老院创建工作。
二、防灾减灾工作
(一)全力抓好救灾救助工作。扎实开展201*-201*年度冬春救助工作,确保不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民生事件。抓好县级配套资金的落实,加快救助资金拨付力度,做好元旦、春节和春荒等重要时间节点的困难救助工作。统筹做好新灾救助工作,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值守,及时、规范、准确报送灾情信息,适时启动救灾应急响应,做好灾后相关救助工作。加强灾害信息员业务培训,提高基层民政干部的业务能力。汛期来临之前,州级要完成到县、乡镇的培训;县级要完成到到村的培训任务,实现灾害信息员培训全覆盖。
(二)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以开展部省合作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改革试点为契机,进一步修订完善我州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完善各级减灾委机构建设,推进县级成立减灾中心;完成州级和锦屏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争取镇远、三穗、黄平、剑河等4个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纳入中央补助项目实施,推进多灾易灾乡镇建设救灾物资储备室,打造应急避难场所示范点;加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力度,每个县(市)按不低于4个的要求进行创建申报,全面提升应急救助能力和水平。
(三)推进减灾安居工程民房重建工作。认真总结201*年减灾安居工程民房重建工作经验,充分发挥减灾委的统筹协调作用,整合各部门的惠民利民政策和资源,探索建立实施减灾安居工程长效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切实提升灾后恢复重建能力,原则上要求实现民房当年损毁当年完成重建的目标,有效防止了因灾返贫,全力助推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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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民政府201*年民政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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