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十三届五次及州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提升全州党的建设质量。现就开展“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党组织生活规范化”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以《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为遵循,以突出党支部政治功能,健全组织体系,增强组织生活的政治性、思想性、原则性和针对性,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为目标,强化落细落小落实,注重创新方式方法,以提高党建工作质量推进“四个全面”、“四个扎扎实实”及“五四战略”、“一优两高”决策部署有效落实。
二、遵循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明晰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和政治标准,落实党的基本制度,改进党的领导方式,进一步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
坚持问题导向。注重“靶向治疗”,针对党建工作中政治意识不强、为民思想不牢固、斗争本领不足、组织生活不规范等查摆出的短板和问题,对标对表强弱项补短板。
坚持分类指导。结合各领域各行业党组织实际,紧盯共性与个性目标任务,深入调查研究,强化一线指导,充分调动党组织内生动力,分层级分领域推进标准化规范化进程。
坚持统筹推进。着眼于服务大局、落实任务,进一步夯实党在农村牧区的执政根基,把党建统领作用和党支部服务功能体现到改革发展稳定全过程、各方面。
三、主要内容
(一)党支部建设标准
1.组织设置标准。⑴管理严格。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基层党委审批、调整、撤销党支部程序,理顺党组织管理体系,坚决杜绝“空转”支部。⑵组建及时。一般以单位、区域为主,凡符合单独组建党支部条件的做到应建必建;达不到单独组建条件的,以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⑶覆盖有效。创新组织设置方式,探索建立“功能型”党支部,实现党组织“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
2.队伍建设标准。⑴班子健全。严格落实党支部任期制规定,按期按程序进行换届。坚持标准选任党支部书记,积极培养和储备数量充足的班子后备队伍。⑵监管有力。注重创新载体和方式,激发党员发挥作用,及时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坚持精神激励、人文关怀与物质帮扶相结合,落实关怀帮扶措施。⑶严把质量。探索制定各领域党员政治标准,严格程序,全面执行发展党员“近亲属”报告、上级党委委员联系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党委考察发展对象等制度,严把党员政治关。⑷教育到位。落实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分级分批集中轮训机制,运用互联网等新兴技术,创新党员教育方式,完成规定培训学时,培训效果明显。
3.任务落实标准。⑴任务明确。全面落实党支部八项基本任务的同时,结合各领域各行业党支部特点,主动承担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任务,研究制定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⑵措施务实。结合全体党员大会审议通过的年度工作计划,集思广益,找准找实党支部工作服务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与发力点,按计划分阶段抓好落实。⑶成效明显。有效发挥党支部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作用,基本任务与重点任务全面落实,成效明显,党员干部群众满意度较高。
4.机制运行标准。⑴制度完善。结合学习中央最新出台的党内法规,组织党员开展制度“废、改、立”工作,建立完善简便、务实、管用的制度,做到向党中央对标看齐。⑵分工明确。坚持党支部班子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制度,做到职责明晰、配合密切。定期开展调查研究和分析研判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分管工作扎实推进。⑶执行到位。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党建工作汇报述职制度,对制度执行情况适时自查自纠,提升制度执行力,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5.基础保障标准。⑴经费落实。建立多元化投入和稳步增长的经费保障机制,各领域党建工作经费按要求足额落实到位。⑵阵地规范。推行活动阵地“十有”工程,有统一规范标识、有党旗党徽(国旗)、有领袖画像、有基本制度、有党员形象栏、有学习园地、有学习书籍、有电教设备、有档案专柜、有取暖设施,阵地管理和使用到位,服务功能完善。⑶师资有力。建立健全以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以及上级党组织负责同志和联点党员领导干部为主的师资队伍,负责解读党内政策法规和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成效显著。
(二)党组织生活规范
1.政治教育规范。⑴理论武装。坚持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丰富载体,创新方式,注重用党的优良作风和最新理论武装党员干部,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⑵思想引导。突出思想引导的实效性,改进和创新引导方法,通过喜闻乐见的方式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精神,把党的主张变为党员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⑶纪律约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党忠诚老实,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如实向党组织反映和报告情况,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坚持原则、敢于说真话,做到思想上认同组织、政治上依靠组织、工作上服从组织、情感上信赖组织。
2.制度执行规范。⑴执行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统筹计划和安排组织生活,明确主题、时间和内容,实行组织生活预告、纪实、考勤、定期通报和公示及责任追究制度。⑵创新推动。深化“主题党日”和党员领导干部“三个一”活动及基层党支部联合组织生活的有效做法。坚持采取理论学习、思想汇报、相互批评、志愿服务、承诺践诺、评比竞赛等方式交叉和组合开展组织生活。积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媒技术,推行党员论坛、微信党课等做法,打造“主题党日”新阵地。⑶成效检验。实行上次学习收获报告制和本次学习互动制,增强组织生活的实效性,并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实行向上级报告制度。
3.民主决策规范。⑴审核内容。围绕自身建设和意识形态、政治思想、精神文明、生态保护、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其他重大问题等工作,梳理和明确议事目录清单,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进行调整。⑵程序严格。坚持集体领导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凡属党务研究事项均由党支部提议、党员大会审议并决定,期间征求其他基层组织和干部群众意见,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或报备。严格实行党支部书记“末位表态制”,防止独断专行。⑶监督执行。全面执行党支部决策执行情况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定期报告制度,接受上级党组织监督,防止以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畅通党内民主监督渠道,采取有效方式,强化党员干部群众民主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解决议而不决、决而不做、做而不实的问题。
4.思想交锋规范。⑴敢于较真。坚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思想交锋、揭短亮丑。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注重对思想滑坡、作风散漫党员的重点帮助、重点评议,增强组织生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探索建立批评与自我批评负面清单,严格对照执行,防止“自我批评讲情况、相互批评提希望”“会前浓墨重彩、会上轻描淡写”“批评意见空洞无物”等问题。⑵敢于碰硬。培育党员干部的斗争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敢于碰硬,在全面从严治党上敢于较真,自觉同违背原则、违反党纪党规、损坏党中央权威和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捣乱破坏作坚决斗争。⑶检验本领。坚持一线考验,关注党员干部在生态环境、乡村振兴、民族团结进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中心工作中的表现,重点关注能否带领群众有效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能否善于在斗争中争取团结,在斗争中谋求合作,在斗争中争取共赢。
5.执纪监督规范。⑴落实责任。遵照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的要求,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始终保持整治侵害群众利益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教育党员干部注重家庭、家教、家风,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⑵作风整治。建立完善民意调查、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群众满意度测评、联系服务群众等制度,开展“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效于民”活动,做细做实“民需账本”,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排查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小老鼠”,净化基层执政环境。⑶执纪问责。自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委具体措施及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意见精神,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严格执纪问责,做到处理党员干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罚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同时,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消除影响。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认识,落实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党组织生活规范化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夯实党在民族地区执政基础的重要举措,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紧迫性。各级党委(党组)要履行指导党支部工作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书记要切实担负起直接责任,认真做好统筹谋划,定期分析研究,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
(二)抓细抓实,从严推进。开展党支部建设标准化、组织生活规范化工作贵在落细、重在落实,各级党组织要对照标准化和规范化参考指标,注重从细处着眼,从小处着手,从实处着力,切实增强工作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工作资料化、展板化、台账化、形式化问题。
(三)打造亮点,以点带面。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抓两头、带中间”,分领域培育、选树、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要充分调动和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基层大胆探索,认真总结提炼创新做法,力争党支部在任期内探索和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大力推介成功做法、经验成果和先进典型,引导基层党组织比学赶超,为推进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各级党委(党组)、党工委要把开展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化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重点任务,作为党建考核的重要指标,列入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通过日常督查、定期研究、年度考核,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推动工作有效落实。要实行评分定级制,通过综合考核,党支部建设标准和党组织生活规范分值分别达到90分以上的为先进党组织、76分至89分为良好党组织、60分至75分为一般党组织,59分以下为后进党组织。要注重评定结果的运用,对先进党组织适时进行表彰奖励,推动良好党组织晋位升级,一般党组织巩固提升,后进党组织整顿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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