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晋中市农村工作和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完成国家、省、晋中市下达我市的植树造林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以建设生态文明为总目标,以改善生态、改善民生为总任务,按照省政府“造林绿化的领导力度只加大不减小,资金支持只增加不减少,目标考核只加强不减弱”的总要求,科学布局、突出重点、持续发力、精准投资、注重质量、巩固提高,使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发展再上新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xxxx作出新贡献。
二、目标任务
完成国家、省及晋中市造林任务1.48万亩,完成晋中市育苗任务0.2万亩。重点实施七大造林绿化工程。
(一)局地合作造林1.48万亩,其中:集中连片发展核桃经济林0.53万亩以上,薪炭林0.15万亩,重点布局于连福镇万关线沿线村庄。
(二)退耕还林补植补造2.06万亩,重点布局于义棠镇、绵山镇、龙凤镇、连福镇、张兰镇、洪山镇、三佳乡7个乡镇。
(三)核桃经济林幼树综合管理提质增效工程1万亩,重点布局于龙凤镇。
(四)张兰、连福核桃经济林续建工程1万亩。
(五)xxxx汾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项目。维护改造巡护道路3公里,疏浚清淤河道2公里,新建荷塘20公顷,新建围栏4公里,植被恢复26公顷,新建监测瞭望台1个,新建界碑1块,新建界桩50块。
(六)新育苗0.2万亩,重点布局于10个乡镇。
(七)义务植树63万株,重点布局于10个乡镇。
三、政策机制及责任分工
201*年的植树造林实行中央、省投资,市财政配套政策。
(一)局地合作造林1.48万亩,其中0.8万亩每亩投资600元以上,其中:中央、省财政每亩投资300元以上,市财政每亩配套300元;0.68万亩每亩投资500元,其中:中央财政每亩投资200元至350元,市财政每亩配套150元至300元。按照《xxxx市人民政府与太岳山国有林管理局万关线沿山合作造林管护实施方案》(介政办发〔201*〕3号)要求,由太岳林局负责栽植及三年抚育、养护,林业局、连福镇搞好协调配合和管理。连福镇负责协调解决造林用地、施工道路问题,负责清除弃耕地杂草、秸秆工作,负责禁火、禁牧、禁采、禁盗、禁毁工作,确保栽得上、长势好、保存住。生态林以太岳林局规划设计为准。核桃经济林株行距4×5米,每亩33株,使用苗高60cm、基径1.2厘米以上的优质嫁接苗,以中林、辽核等早实品种为主。种植技术要求参照201*年、201*年张兰、连福万亩核桃工程标准执行。农户要主动参与栽植与养护工作(如施农家肥、浇水、除草、越冬措施的采取等)。严禁农户在核桃林中种植玉米等高杆作物,引导农户种植豆类、薯类等低杆作物,防止土地撂荒。局地合作造林质量、进度的督促指导检查工作由局地合作造林工作领导组负责,验收工作由市林业、财政部门及镇、村和太岳林局联合进行。
(二)退耕还林补植补造2.06万亩,其中:1.56万亩每亩投资70元,其中:中央财政每亩投资50元,市财政每亩配套20元;0.5万亩每亩投资70元,全部由市财政投资。退耕还林是我市学习讨论落实活动38项专项整治任务之一,涉及乡镇、村要对退耕还林质量逐地块、逐户进行检查,林业部门要认真核查,把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退耕还林地全部列入补植补造范围,把补植补造任务全部落实到村、地块和农户,按照要求及时补植补造到位、整改整治到位。具体由乡镇负责实施,林业部门负责制定补植补造方案,做好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和验收。
(三)龙凤核桃经济林幼树综合管理提质增效工程1万亩,主要是对201*年秋季以来新发展的1万余亩核桃林予以保护巩固和完善提高,促进尽快挂果见效。主要任务:①加强管理,保证核桃林一亩不少、一株不毁,保证禁火、禁牧;②严禁种植高杆作物,开展合理间作,套种豆类、薯类、花生、药材等低杆农作物,防止土地撂荒;③落实土肥水管理措施;④开展定杆、整形、修剪和嫁接工作;⑤搞好病虫害防治工作;⑥搞好补栽工作。每亩投资400元,其中:省市财政每亩投资200元,农户每亩自筹200元。根据职责,由林业部门、龙凤镇分工负责实施,确保六项任务落实到位。林业部门负责制定实施方案与标准,开展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林业、财政部门共同验收。
(四)张兰、连福核桃经济林续建工程1万亩,补栽、养护工作由中标公司负责,张兰镇、连福镇及涉及村负责核桃林的管理,严格执行“七项保证”,确保农户不种植玉米等高杆作物,确保核桃苗不损毁、不丢失,确保农户在营养带外进行耕种(可以种植豆类、薯类等低杆作物),并经常清除杂草。林业部门负责督导检查与验收。
(五)xxxx汾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全部由中央财政投资。林业部门负责规划设计、预算及实施,财政部门负责投资评审及招投标,水利、交通等部门和义安镇、宋古乡搞好配合。
(六)育苗任务,全部由乡镇、村及农户自筹资金完成,由乡镇负责实施。
(七)义务植树,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全国人大“适龄公民按每人每年义务植树3-5株履行植树义务”的规定,组织完成义务植树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市政府将植树造林工作纳入乡镇年度综合考核和目标责任管理。考核内容包括两大块:一是配合工程,即乡镇配合太岳林局和林业部门主导实施工程的情况;二是乡镇负责组织实施的工程。各乡镇和林业部门要分解任务、明确分工、严格时限,把各项工作落实到村、地块、农户,乡镇和林业部门将各项责任明确到具体人员,以文件表格形式予以明确并公示,确保事有专管之人,人有明确之责,责有可追之处,层层传导抓落实的压力。
(二)依法流转,规模经营。为有效解决因农民进城务工、迁村移民、耕种不方便、土地质量差、土地细碎化、种植成本高收益低等原因致使土地撂荒问题,乡镇、村要通过艰苦细致的工作,鼓励引导承包农户依法采取转包、转让、出租、互换、入股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实现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经营。要把国家、省、晋中和我市在撂荒地、新造地里投资营造的生态林、经济林承包给有能力的企业或大户经营管理,落实经营管理权和收益权,确保新造林有人经营管理,尽快成林见效。
(三)加强监管,保障安全。发改、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植树造林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建立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大监督”机制,构建“全员参与、全程控制、全面覆盖、全部关联”的监督格局,牢牢守住资金安全“底线”和防腐败“红线”,保障植树造林项目资金安全使用。
(四)督促检查,严肃问责。市政府督查室要将今年植树造林工作列入督查重点,加大督查力度,对执行不力,责任措施不落实,导致任务不能完成,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或工程严重损毁的要进行责任追究;对不作为、不担当、推诿扯皮、无所作为的干部要公开曝光,绝不姑息,确保造林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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