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中,“好干部”是重要基石,新征程需要开创新局面,“好干部”要有新作为,就必须以重实干重实绩为支点,用好正向激励“催化剂”,用活容错纠错“护身符”,用巧考核评价“助推器”,让“好干部”服下“定心丸”,有为有位有干劲,用制度杠杆撬出活力,凝聚起以实干精神干事创业的最大正能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让好干部真正受尊重、受重用”。正向的激励政策,让好干部有好前途,有利于形成见贤思齐的良好风气;良好的用人导向,净化政治生态,必将积聚凭实绩进步、靠素质立身的正能量。
《意见》建立“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有效机制,让想干事者有机会、能干事者有舞台、干成事者有位置,亮剑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树立起了“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唯有让好干部在最适当的岗位发挥最大的作用,做到用其所长,避其所短,才能使好干部真正受尊重、受重用,才能让那些阿谀逢迎、弄虚作假、不干实事、会跑会要的干部失去市场、受到惩戒。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何况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改革会有风险,干事难免出错,试错有情可原。一味地打板子,会让干部缩手缩脚,但一味地包庇放任,也绝非良策。
《意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全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宽容好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好干部撑腰鼓劲。这对敢于尝试改革创新的好干部给予了有力的支持,但改革者自身也必须有所担当,该承担的责任,还应坦诚面对。要充分认识到,“容错”与“纠错”绝不是大包大揽,绝不能把一切责任推脱给改革本身。要真正做到于心无愧,始终保持改革的热情、创业的激情,始终有崇尚“敢为有为”、拒绝“不为乱为”的自觉追求。面对当前艰巨繁重的改革任务有些地方、有些干部不敢改革、不敢创新,甚至抱着“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的消极心态,致使一些改革措施遭遇“中梗阻”。这就要按《意见》要求,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合理设置干部考核指标,改进考核方式方法,增强考核的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引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防止不切实际定目标,解决好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同时,强化考核结果分析运用,将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使政治坚定、奋发有为的好干部得到褒奖和鼓励,使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惩戒,引导好干部发扬成绩、改进不足,更好忠于职守、担当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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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学习心得:《意见》为敢于担当干部撑好前行“雨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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