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胜利闭幕的党的十九大,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党章,吹响了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前进号角。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新使命开启新征程。
总书记在报告中也明确指出,时代是思想之母,实践是理论之源。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不断发展的新的实践,在呼唤新的思想、新的理论,需要新的思想、新的理论来指导。同时它也为新的思想、新的理论的形成提供了现实的基础。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正是在不断总结新的实践的基础之上,把马克思主义的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一整套理论、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跟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既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继承和发展,又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实践的产物,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个思想就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锐意进取,埋头苦干,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继续奋斗。我们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对总书记的报告进行再学习,审判中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素质。
一是必须对正看齐,保证思想坚定不偏离。十九大报告指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全党要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做好民商事审判,首先要从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加强“四个意识”,并在各项工作中全面准确贯彻落实。这就要求我们要在具体工作实践中,通过点滴小事来讲好大道理、传播正能量,引导广大群众将党在新时代的重要思想、基本方略、创新成果真正听进去、读明白、有共鸣,让真理的力量、时代的声音成为主旋律,进一步加深和巩固全党全社会思想上的团结统一。
二是必须求真务实,做到学习积累不间断。十九大提出许多重磅新概念,新成就、新时代、新思想、新征程、新任务、新使命,其中的关键字就是“新”。当今时代,知识、信息、科技发展速度日新月异,我们想要适应这个飞速发展的社会,只有通过不断学习,才能在政治上保持清醒的头脑,才能在思想上保持高尚的境界,才能在能力上保持匹配的状态。光吃老本,不思进取,只会是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我们的每一点学习积累,每一分进步成长,有朝一日都会有所体现,有所回报。只要始终坚持科学态度和务实精神,勤于学习、善于积累,终会有所收获、有所成就。
三是必须践行新理念,将十九大精神落实到民商事审判工作中。我们在工作中要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强化产权保护制度,妥善审理民生案件,维护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同时报告中还提出了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这更进一步理清了相关法律关系,有利于涉农案件的正确审理,而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保护生态环境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等,这些都与民商事审判工作息息相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我们民商事审判工作在今后努力的方向。为建设活力、幸福、秀美、文明的xx,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四是必须狠抓质效,提高结案效率。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法院系统内案多人少的矛盾必然长期存在,如何利用有限的审判资源更加高效完成审判工作任务,是两级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急需解决的问题。我们要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契机,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繁简分流机制,做到该繁则繁,当简则简,繁简得当,不断优化利用有限的审判资源,全力提升结案效率。民事审判工作中的院长、庭长要起带头作用,要多办案、办难案,真正将优势审判资源用在刀刃上。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要高度重视案件质量,办案法官要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努力提升自身业务能力,严把案件质量关。司法责任制改革提倡法官拥有独立审判权,但院、庭长也要意识到“放权不放任”,院、庭长要严把案件质量关,做好案件质量的监督工作。
在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浪潮中,作为一名法院民商事审判干部,我们应深感责任重大,我们更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敢于担当,“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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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党组成员学习十九大精神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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