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组织部门是党的政治机关,政治性非常强,守纪律、讲规矩,从来就是一个“必答题”,组工干部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规党纪标准选干部,突出纪律严明强组织,注重完善机制引人才。
组工干部自觉践行“严以律己”要求,特别是带头践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键是要在结合组织工作职责上有作为,在严守党规党纪上有行动,努力做用权上的“规矩人”。
要讲公心。组织工作讲程序、讲公道,就是讲纪律、讲规矩,做到按制度办事、按规矩行事。落实到工作中,就是要以公道公心选好干部,牢固树立“选准用好干部是本职、用人失察失误是失职”的意识,坚持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程序办事,大力培养和选拔“狮子型”干部,始终坚持“好干部”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凭实绩使用干部,注重选拔那些确有真才实学、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让能干事者有机会、干成事者有舞台。
要严管理。严守组织纪律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从严把好监督管理关。作为一名组工干部,要主动地共同担起“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监督管理干部的责任,积极探索切实可行、有效管用的办法来加强干部的监督管理,切实改变“不提拔不考察”、“重使用轻管理”的现象,同时进一步加强干部有关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把监督管理干部的各项制度真正严起来,努力在干部守纪律、讲规矩问题上形成“火炉效应”,通过因违规所生成的“烫”的记忆和条件反射,促使广大干部对纪律、规矩像看待火炉一样心生畏惧,不愿去随意碰触。
要敢担当。组织工作原则性和政策性都很强,在新的形势下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比如,在面对干部能“上”不能“下”、“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为官不正”以及不合格党员处置等问题,都需要组织部门下大力气去解决、去克服。作为组工干部,都应担起这份“组织责任”,以对组织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大力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对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或消极懈怠的干部,坚决进行组织处理,让肯干的受激励、慢干的受鞭策、不干的受惩戒,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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