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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中层干部跨部门交流的实践与思考

时间:2019-06-14 07:54:33 网站:公文素材库

干部交流是干部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党的优良传统。《公务员法》、《干部任用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干部交流都作出了制度性安排。去年7月召开的全国优秀年轻于部培养选拔工作座谈会也提出“要坚持五湖四海、唯贤是举,促进优秀年轻干部跨条块跨领域交流”。促进机关中层干部多层面、深层次的交流,提升中层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县级组织部门需要重点思考和研究的课题。

一、基本现状及主要做法

**市现有市级机关中层股级干部1386名,其中:正职428名,副职958名;男1155名、女231名;平均年龄44.2岁,其中35岁以下占13%,36岁-45岁占38%,46岁—50岁占28%,50岁以上占21%;学历层次上,大专以上占90%,其中本科以上占53%。从总体情况看,我市中层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好的,作为干部队伍承上启下的中间力量,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随着形势的发展,我市中层干部队伍也产生了一些累积性的矛盾和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就是干部交流难的问题,中层干部“能进不能出”、“一个单位、一次分配定终身”的现象比较突出。有的中层干部长期在一个部门工作,知识结构单一,工作经历简单,视野相对狭窄,创新激情衰退,工作效率不高,直接影响了机关工作效能的提高与发挥。究其原因,还在于受“中层干部部门所有”等传统观念的影响,部门之间中层干部正常交流的藩篱难以打破,干部交流的政策措施和配套制度不够健全,能进能出、合理流动的有效机制没有建立,干部交流的浓厚氛围还没有形成,等等。我们通过调查发现,有相当一部分有能力、有激情的同志,希望调换一个单位,找到新的发展平台。推动中层干部交流轮岗,激发中层队伍活力已成为干部群众呼声较高的建议。

围绕解决上述问题。近年来,我市在推进中层干部交流的方法措施上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实践。一是实施机关中层干部跨部门交流。20**年,按照**“市县联动”的要求,我市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双向选择的方式,重点面向4类中层干部实施跨部门交流:①执纪执法、干部人事、财务审计、项目审批、资金管理以及秘书科长、办公室主任等岗位的干部;②乡科级后备干部;③在同一科室同一领导职位上任职满5年,或在同一科室连续任正副职满6年的干部;④按规定要求回避的干部。市级机关33个部门共拿出45个中层职位实施了跨部门交流。二是推进中层干部系统内轮岗交流。针对中层干部交流缺乏制度性约束,“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等问题,去年下半年,在市级机关集中实施中层干部任期制,明确中层岗位“三年一任期、大年必交流”,严格限定中层干部交流轮岗的条件和时限,即在执纪执法、行政审批、资金管理、建设管理、项目招标、窗口服务等重点岗位,任职满6年即两个任期的中层正职必须轮岗交流。全市共136名中层干部实现了岗位交流,其中任职超过6年的重点岗位中层正职112人,占交流干部的82%。任期制经验做法也在《组织人事报》、《党的生活》等相关媒介作了推介,并接待外地组织部门来邮考察。三是推进中层干部培养性交流。今年6月,我市启动实施年轻干部“墩苗计划”,从机关部门集中交流101名年轻后备干部到信访维稳、城建城管、生态市建设等重点岗位实践锻炼,锻炼期限为1—2年,并建立滚动轮换机制,让年轻干部在不同部门、岗位经受历练、促进成长。

实践让我们深刻体会到,加强中层干部交流特别是跨部门、跨系统交流,对于培养复合型干部人才、盘活干部队伍资源、建立干部交流长效机制,促进机关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激发了中层干部干事创业的内在动力。中层干部跨部门交流或轮岗交流,为有能力、有激情的同志,提供了干事创业的新平台,交流干部到了新岗位,一切从头开始,学习的劲头和干事的激情一下子就上来了,干好本职工作的责任感私积极性得到明显的提高,有效防止和克服了干部在工作中产生的厌倦情绪、惰性思想和凭经验办事的心理,形成了良性的压力传导机制,充分激励和调动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二是优化了干部资源配置。干部“能进不能出”,是制约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瓶颈。通过交流,建立了干部“能进能出”的有效通道,使干部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内统筹使用,促进了干部资源的优化配置,发挥了人才资源的最佳效益。三是推进了中层干部多岗位锻炼培养。跨部门交流,为广大干部提供多岗位实践、多工作磨练、多环境适应的机遇和途径,促进干部自身潜力的挖掘、释放和发挥,为打造一支适应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奠定了良好基础。四是加快了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使用步伐。年轻干部在本部门提拔使用难免会受到“论资排辈”等传统观念的影响。通过跨部门交流,为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使用开辟了新的渠道。近年来,我市在推荐副科级后备干部人选时,在注重综合素质的基础上,优先推荐具有多个岗位经历特别是具有2个以上部门工作经历的同志。20**年跨部门交流的45名中层干部中,19名中层副职全部走上了中层正职岗位,有111名同志先后提拔进部门领导班子。

二、中层干部跨部门交流工作存在的难点问题

中层干部跨部门交流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在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受到一些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主要表现为“4个差异”:

一是部门性质上的差异。不同的部门对中层干部能力素质具有不同的要求。相比而言,综合管理类部门和岗位适应起来比较容易一些,但一些专业性较强的部门,如公检法、财政、审计、农委、水利等部门,交流干部短期内往往难以适应新岗位、新业务的要求。

二是人员性质上的差异。在县级层面,机关部门不同编制性质的干部混岗使用的情况客观存在,我市机关部门中层干部中,事业性质的人员约占30%左右。干部交流时往往要考虑岗位性质和人员编制性质,有时不够顺畅。

三是职位待遇上的差异。机关部门实行“阳光工资”制度后,虽然各部门在工资福利待遇方面没有较大差异,但相比而言,一些执法部门或有裁量权的中层岗位往往更具吸引力,在实施跨部门交流时,也会成为中层干部选择的热点,而一些党务部门、群团部门或困难矛盾较多酌岗位却少人问津。

四是思想认识上的差异。少数部门在推荐交流人选时存有“本位主义”思想,担心交流优秀、年轻、有潜力、用得顺手的干部会影响工作,有的甚至确定本部门“边缘”科室的干部或有“个性”的干部来应付交流。也有一些中层干部,谈到交流时都持赞同态度,但一涉及自己,就会出现许多障碍,担心交流以后,工作难适应、待遇受影响;也有的担心交流到一个新的单位,一切都要从头开始,人生地不熟,要适应新的工作环境、适应新单位的领导和同事,怕工作“磨合期”长,影响自己政治上的进步。

三、加强中层干部跨部门交流的几点思考

一要建立中层干部跨部门交流的常态化机制。《公务员法》、《干部任用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干部交流提出了原则性的要求,适用对象主要是领导干部。就中层干部而言,还缺少规范系统可操作的制度规定。20**年**大市采取“市县联动”的方式推进中层干部跨部门交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建议将这种方式以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比如每2—3年组织一次,由**大市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制定指导性政策原则。

二要科学合理确定交流的规模、范围和对象。在规模上要不求数量重质量,一次交流人数不宜过多,知**市宜控制在30名左右,一个部门每次交流出去的干部不宜超过2名。在交流职位上,要重点选择职责重要、社会关注度高的职位进行,重点锁定在执法执纪、干部人事、财务审计、项目审批、资金管理等岗位。在交流对象上,要注重分类。比如,对在同一岗位特别是重点岗位工作时间较长的干部,要进行跨部门换岗交流;对有一定专长的干部,要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实现人尽其才、人适其岗;对一些素质较好、有发展潜力但长期在机关或单一业务部门工作,社会阅历和实践经验相对欠缺的年轻干部,要有计划地进行跨部门培养性交流,加大后备干部培养力度。

三要坚持统筹协调,规范操作。要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充分发挥组织部门的统筹协调作用,坚持统分结合,该统的统,该放的放,牢牢把握重要环节。比如在确定交流规模、资格条件及程序、人选考察等环节,组织部门必须严格把关。在职位及人选推荐、双向选择等环节,要注重发挥部门和干部两个主体的作用,充分尊重部门的用人意图,让他们根据本单位工作性质,选择最适合职位要求的干部,有利于今后开展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岗位能力和干部自愿原则,不搞“拉郎配”,不搞组织单方面调配和强制命令。要注意把个人申请放在整个程序的首要环节;在去向确定上,把个人志愿作为第一依据;在职位填报上,赋予交流人员充分的选择空间。人选产生后,组织人社部门要统一办理调动手续,统一送达到位,确保整个交流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四要注重加强交流干部的跟踪管理和培养。交流干部到新的部门和岗位,短期内会有一个熟悉环境和业务的过程。组织上一定要关心重视,不能让交流干部产生被冷落的感觉。要通过走访调研、谈心谈话等方式,对交流干部思想状况、工作状态进行跟踪了解。对有培养潜力的干部要交任务、压担子,激发其内在潜能。对进入角色快、工作表现好的交流干部,要及时纳入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培养。在选拔任用干部时,要把部门和岗位经历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对具有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经历、工作实绩好的交流干部优先提拔使用,营造有利于干部交流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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