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员工作是法院审判工作良性运转中的基础部分,也是十分关键的一环,作为一名优秀的书记员,不仅要写的一手好字,熟练使用电脑,准确而快速的记录各种笔录,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还应该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增强主动性和责任心,提高工作的整体质量和个人素养。笔者结合审判实践需要,将书记员的综合素养总结为三个“三”,即三个阶段、三种品质、三样能力。
一、三个阶段。
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说,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断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暮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王国维用三阙宋词中的名句形容人生必经的三个阶段,其实说的就是立志、奋斗、成功这三个阶段。那么书记员在工作中需要经历哪三个阶段呢?第一阶段是甘于平淡,第二阶段是自我突破,第三阶段是美的发现。
(一)为什么要甘于平淡?
平淡不等于平庸,而是要求自己摆正位置,脚踏实地。无论之前在学校里的表现是多么出色,无论在家里是如何被父母捧在手心宠爱,无论身上存在多少光环,进入法院以后,一切从零开始,没有真才实学,没有能力,就没有立足之地,更不会得到认可。刚出校门的同学认为自己十年寒窗,在大学里书生意气,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等到走出校门,感觉自己这块金子总算是要发光了,有此心态,必然导致浮躁,对一些基础性的工作不屑一顾,可书记员的工作恰恰是整个审判系统保持良性运转时最基础的部分,甚至还要去做擦桌子、扫地、烧开水、跑腿送材料等一些十分琐碎的事务性工作,而且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所以这个阶段一定要清楚自己的地位、明确自己的职责,用行动去赢得别人积极的评价,可能会有很多委屈,很多辛苦,但也是最有收获,最有价值的过程。
(二)自我突破的实现。
当各项工作被一再重复的时候,就失去了挑战性和趣味,在这种感觉下工作,很难有所总结和提高,能够调整心态正确对待,会产生厚积薄发的效果,不能正确对待的,就会从平淡滑入平庸,尸位素餐,庸碌无为。因为人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奋斗之后,会遭遇事业上的“瓶颈期”,停滞不前,怎样实现飞跃和突破呢?有一个很有哲理的小故事,一只毛毛虫怎样才能度过一条河流?答案是变成蝴蝶。“破茧成蝶”有时用来形容女孩子容颜上的变化,但更多时候是指心灵上的升华,用来比喻事物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一只毛毛虫,要实现自己的愿望,要到河流的对岸去,都要经历一段黑暗的日子,要把自己封闭起来、禁锢起来,忍受孤独和痛苦,默默等待重现光明、蜕变成美丽蝴蝶的那一天。换成我们也是一样,要在漫长的时日中经历沉默与成长,然后迸发出一种力量,得以在人群中脱颖而出。
在这一阶段,书记员的行为应该完全与审判事业联系在一起,首先,个人全身心的投入。能够全身心的投入工作中,说明对工作的兴趣已经形成,并感到内在的充实和愉悦,不再是为了工作而工作。其次,对法律的信仰已经成为习惯。尽管目前中国的法治进程处于不断完善的阶段,法律制度也不能称之为健全,有些时候法律在权利、政治面前甚至会出现很尴尬的现象,但是作为国家司法机关的一份子,就必须将合法性判断作为审判工作的第一要务,也就是考虑问题首先要从法律规定的角度出发,同时还要将维护法院公信力和法律权威作为审判工作的灵魂和核心。第三,法律专业思维能力的形成。什么叫法律专业思维能力?指的是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培养出来的以裁判技术为基础、以解决冲突为目标的司法判断技术理性。它来源于在实践中经验的积累,以及独立思考习惯的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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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工作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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