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于7月开始试点,全面启动。截止7月,全县基本完成了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作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基础工作之一的林改档案工作也顺利通过了省州验收。从林改工作开始试点,到基本完成主体改革任务,县档案局作为全县档案工作主管部门,充分认识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以及做好林改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全力支持配合林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协调沟通县林业局,强化档案服务意识,全程抓好林改档案工作,做到林改工作开展到哪里,档案工作就服务到哪里,林改工作需要什么样的档案工作服务,档案工作就努力提供什么样的服务,实现了档案工作服务与林改工作协调同步开展,使全县所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档案得到了完整收集和规范管理,使档案成为林权改革的成果和历史的见证,为林改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圆满完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高度重视 提前介入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后,县档案局从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中敏锐地认识到,作为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推进农村机制创新的又一重大政策突破,作为继土地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度改革之后党在农村推行的又一项重要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义和影响都将是深远的,伴随林改工作的启动、展开和推进,必然会产生大量记录林改过程和林改结果的文件材料,做好这些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不仅关系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质量和进程,而且对巩固改革成果,维护林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完善农村林地承包关系,确保农村社会稳定,都将起到保障作用。居于这样的认识,县档案局及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了省州县领导关于林改工作的重要讲话和相关文件,并就林改过程中如何加强档案工作进行了研究,确定了“提前介入,主动服务,规范建档,稳步接收”的工作思路。在此基础上,档案局局长郭明生同志及时向县政府林改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了林改档案工作的有关思路和工作要求,在业务上与县林业局进行了对接。通过沟通协调,县林改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将林权改革档案工作作为林权改革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纳入林改工作的全过程,实行林权改革档案工作与林权改革工作同时部署、同步进行。与此同时,领导小组专门从县档案局抽调了一名精通档案业务、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到县林改办全程参与林改工作,具体负责抓好林改档案工作。
统一要求 抓好培训
为了确保林改工作全面启动后的建档质量,使各乡(镇)从一开始就按统一的标准和要求抓好相关文件材料的印制、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防止出现事后补救或档案收集不齐全、归档不规范、管理混乱等问题的发生,县档案局在林改试点工作结束后及时派出调研组,对林改试点单位——和平镇和平村委会在林改过程中形成的档案资料及归档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调研,对县、乡(镇)、村三级在林改过程中可能会形成的各种文书资料以及这些文书资料的特点、归档要求、保管期限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结合省州关于做好林改档案工作的有关要求,与县林改办联合制定出台了《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对在林权改革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会议材料、文件、工作计划、实施方案、总结,森林资源调查图表、林权登记发证材料,台帐、实施方案、合同、协议、村民代表大会记录、决议、公示记录以及林权争议、纠纷调处材料等属于应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予以明确,对档案的收集整理、档案的保管和移交,档案的利用服务等方面提出一系列具体的指导意见,从根本上解决了全县林改档案工作的标准和统一要求等问题。在此基础上,县档案局和县林改办于4月25日组织召开了由县林改办各工作小组成员和14个乡(镇)林业站以及相关林改工作人员参加的林改档案业务培训会,集中对县乡(镇)两级林改业务骨干进行了为期半天的档案业务培训,重点讲授了林改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计算机录入、文件材料的分类、编目等具体要求。培训工作的开展,使受训人员熟悉和掌握了林改文件材料分类方法、保管期限划分标准、立卷原则等知识和技能,为林改档案工作的稳步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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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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