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重庆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于201*年1月26日下午至1月27日上午举行。出席会议的市纪委委员40人,列席242人。
参加全会的全体同志于1月26日上午参加了重庆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市纪委常委会主持了会议。会议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薄熙来同志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总结20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了201*年的任务。全会审议通过了徐敬业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注重改革创新,维护群众利益,扎实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工作报告。
全会一致认为,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全面总结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效和经验,科学分析了当前的反腐倡廉形势,明确提出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深刻阐述了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中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总体要求、工作重点,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纲领性文献,对于顺利完成“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认为,201*年,在市委市政府和中央纪委监察部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加强对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集中开展“三项治理”,深化反腐倡廉教育,积极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全市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巩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全会指出,201*年,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中央和市委的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更加突出民生导向,更加注重改革创新,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证,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迎接建党90周年。
全会强调,要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第一,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确保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要把学习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三届八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抓好。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对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做好“三农工作”、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市场价格调控、房地产调控、规范和节约用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的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五个重庆”建设、构建内陆开放高地、落实“民生十条”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维护社会稳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政令畅通。始终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区县(自治县)、乡镇两级党委换届工作风清气正、健康顺利进行。
第二,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开展监督检查。改进群众工作方式方法,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等规定,加强对“三进三同”、“结穷亲”、“大下访”活动的监督检查。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严格执行问责制的各项规定。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的有关规定,加强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开展对城市社区公共资源营业性收入、公共建设投入等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加强对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深入落实《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途径和方法。
第三,加快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充分发挥廉政教育基地作用,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深化“三项治理”,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关于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继续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严肃查办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及背后的腐败案件,商业贿赂案件,以案谋私、贪赃枉法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案件,完善查办案件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健全澄清机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对公租房建设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和分配使用的监管,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和责任体系,加强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的专项治理。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继续做好巡视及回访工作,开展党务公开,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及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公开透明运行,积极推广“制度+科技”等预防腐败经验,加强反腐倡廉舆情的收集、研判和处置。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财政管理制度、金融体制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资源性产品价格和要素市场改革。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力。
第四,集中开展“三项行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解决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突出问题”行动,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城乡规划、规费征收、物资采购、资金使用的行为,确保工程建设廉洁运行。开展“解决基层执法单位违规执法的突出问题”行动,着力解决基层执法单位在执法中态度粗暴、打骂群众、激化矛盾的问题,不作为或滥用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问题,执法依据、权限、程序和结果不透明的问题,切实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开展“解决侵占惠民资金的突出问题”行动,以城乡医疗保险基金、职业(就业)教育补助资金、强农惠农资金监管为重点,着力解决截留、克扣、骗取、挪用、贪污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惠民资金真正惠济民生。
全会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实施办法,推动工作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全会号召,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政府和中央纪委监察部的坚强领导下,振奋精神,真抓实干,不断取得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为实现我市在西部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重庆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决议》
由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转载分享请保留原作者信息,谢谢!
http://m.bsmz.net/gongwen/773848.html
- 上一篇:民政局厉行节约抗震救灾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