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往活动中,面对自己一时难以应付、举棋不定,或者不知道到底怎样做才好时,如有可能,最明智的做法,是尽量不要急于采取行动,尤其不要急于抢先,冒昧行事。
所 谓“不宜先为”原则,也被有些人称作“不为先”的原则。它的基本要求是,在涉外交往中,面对自己一时难以应付、举棋不定,或者不知道到底怎样作才好的情况 时,如果有可能,最明智的做法,是尽量不要急于采取行动,尤其是不宜急于抢先,冒昧行事。也就是讲,若有可能的话,面对这种情况时,不妨先是按兵不动,然 后再静观一下周围之人的所作所为,并与之采取一致的行动。
“不宜先为”原则具有双重的含意。一方面,它要求人们在难以确定如何行 动才好时,应当尽可能地避免采取任何行动,免得出丑露怯。另外一方面,它又 要求人们在不知道到底怎么作才好,而又 必须采取行动时,最好先是观察一些其他人的正确作法,然后加以模仿,或是同当时的绝大多数在场者在行动上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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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宜先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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