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更多:解读:《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意见》从六个方面着力,严防干部“带病提拔”。《意见》的出台,吹响向歪门邪道挑战的号角,体现了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管理干部的坚决态度及对“带病提拔”行为的“零容忍”。
“带病提拔”干部是一种不正当的选拔任用干部的方式,它严重破坏了选好用好优秀干部的公平性。它常常表现为“病”在“心”邪,喜欢阳奉阴违;“病”在“眼”斜,信奉“潜规则”而迷失方向;“病”在“耳”偏,爱听阿谀奉承而听不进人民群众的任何诉求;“病”在“嘴”歪,口是心非而人前一套背后一套,以上种种它严重损坏了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带病提拔”尤如人身上的恶性“肿瘤”,如不及时清除,任其发展,它将漫延到肌肤严重打击优秀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抑制优秀干部的成长,同时给社会向风清气正的方向发展带来诸多的负面影响。那么如何清除了滋生“带病干部”土壤,如何净化和纯洁干部队伍,让“带病干部”无隙可钻,无处遁形,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方能有效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一是“慧眼”识别“带病干部”。即组织部门和人事部门要通过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任期考核等渠道中识别干部潜在的“病症”,易发的“病症”和高危的“病症”,识别出“带病干部”后,并从落实工作责任上进行“望闻问切”,然后“把好脉”,做到“内服外敷”,才能标本兼治地为杜绝带病提拔”干部提供切实有效的好办法。
二是联动织牢监督之网。联动织牢监督之网即纪检监察和审计等部门联合行动,并发挥好群众的监督作用。因为群众是“带病提拔”的受害者,也是监督防止“带病干部”的主力军。工作中做到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和信访举报要“凡提必查”,也能从源头上有效杜绝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
三是全面落实追责制度。“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有的“伯乐”慧眼识才,能选出健硕的“千里马”;有的“伯乐”却成了“好好先生”,选出了害群之马。全面落实追责制度,对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倒查,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责任人,一查到底、问责到人,也能不留死角地全面地剔除党内的害群之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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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如何杜绝“带病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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