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条例》贯彻落实了党的方针政策精神,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面入手,着力解决党组织在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防微杜渐,对党的各组织党建工作做出了规范,违规违纪行为的相应处置作出规定,这无疑是新时期新形势下提升党建工作成效,加强党的管理,提升党的作风建设的指导性、规范性文件。这次的《条例》覆盖所有党组织。每一位党员,明确了责任主体和问责对象,层层落实。组织的建设更是要严格遵循《条例》的规定,加强管理,切实落实责任,做好各项工作。
此次颁布的《条例》覆盖面广,不局限于领导干部,极少部分群体,而是全体党员,这就要求各党组织要将《条例》的内容和精神充分贯彻落实到每位党员。首先各社区班子成员,尤其是党委工作人员,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条例》,对《条例》进行通读,深入了解内容,进行积极的自查反思,防微杜渐,从自己做起,清正廉洁,作为相关负责人要担负起监督责任,谨防单位内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再者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通过理论学习,结合一定的考察实践活动,使党员深刻认识到应该怎样当一名合格的党员,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给党组织抹黑。
让有责必问成为常态。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无数事实证明,只有通过层层筑牢防线、层层压实责任,将监督管理的网织得越来越密,让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才能最大程度阻止党员干部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避免违规违纪违法的各类悲剧反复上演。各级党组织要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失责就必须被问责。少数地方单位的领导干部缺乏担当精神,对于班子成员和下属职工的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松,满足于你好我好大家好,而实际上是你不好,我不好,大家不好。问责条例的审议通过,将从根本上打破这一“僵局”,这也是倒逼解决“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以及腐败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从而倒逼各级党组织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担当责任,在党忧党,为党尽职、为民尽责。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党内问责由规定升格为条例,层级更高,覆盖更广,权威性也更强,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器,必将为全面从严治党再加制度砝码。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只有让问责条例的各项要求落地生根,才能真正发挥好重器的重磅作用以及“利器”的利剑作用。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以及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担当精神抓好落实,让问责条例真正发挥治党、管权、治吏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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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问责条例》要真问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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