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区纪委:
根据《关于做好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现将局“201*年度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和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情况报告如下:
一、局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201*年,局党组在区委、区政府以及市审计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廉政建设有关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以“抓好廉政促审计,抓好审计促廉政”为目标,创新举措,强化落实,为廉洁审计提供了纪律保证。
(一) 加强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是建立组织机构。局党组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领导为成员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抓的领导机制。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年初局党组专题召开会议,学习贯彻区纪委全会精神,研究制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责任分工等,局党组书记负责班子成员的廉政建设情况,分管局长按照工作分工抓好科室负责人的廉政情况,各科室负责人主要负责本科室工作人员,做到每项工作有责任领导,有具体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强化考核。局党组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列入干部年度工作目标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各类评先、评优和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干部遵守和执行作风效能纪律规定情况开展明察暗访,深入审计一线,对审计组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审计纪律“八不准执行落实等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并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听取局班子成员分工抓落实情况的汇报,梳理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研究解决的措施和对策,对一些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和责令限期改正。
(二) 建立健全廉政管理制度
一是成立局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并制定《**区审计局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方案》,主要突出领导班子及成员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审计业务科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办公室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针对各个廉政防控点,根据廉政责任分工,定期分析研究防控点风险系数,做到各负其责展开实时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各防控点真正得到有效地控制。二是实行审前承诺制度。在审计组成立开始就按照廉政责任制要求,由审计组向局纪检组作出“审计组廉政建设承诺书”,并建立了审计工作人员个人廉政档案,强化自律意识。三是坚持实行与被审计单位协助监督制度,审计组将审计通知书送达被审计单位,必须将审计廉政情况征询表一并送达,接受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组执行廉政纪律的监督,及时地了解和掌握审计人员廉政预情。四是建立审计回访制度。在审计组现场审计实施期间,分管领导不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同时检查项目质量,在审计工作结束后,局领导或纪检组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回访,一方面了解审计结果落实情况,另一方面了解审计人员执行廉政纪律情况,做到警钟长鸣,做到廉政监督贯穿审计工作全过程。
(三)强化审计廉政监管
一是规范人事权。严格执行省、市、区干部人事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坚持集体研究、公开透明、择优录用原则,确保人事录用和干部提拔条件、程序与上级规定精神相一致。在机关形成任人唯贤、公平、公正的良好用人风气。二是规范财务权。严格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大额开支集体研究、财务公开等制度;认真落实财务管理等各项规定;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安全合理;严格使用公务卡,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内控机制。三是规范执法权。首先抓好审前预防。审计组进点时,分管局长在与被审计单位进点见面会上,在现场告知被审计单位与审计组,要求审计组长带领全体审计组成员认真执行审计纪律“八不准”,并公布举报电话,请被审计单位对审计人员遵守审计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监督,以增强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其次审中监督检查。针对审计一线廉政风险高的特点,局纪检组在项目完成60%左右时,深入被审计单位了解真实情况,主要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调查问卷等多种方式开展监督检查,突出了解和掌握审计组和审计人员在审计实施过程中落实审计纪律“八不准”情况,有无违反工作程序,滥用检查权甚至以权代法的行为,有无态度蛮横、讲大话、粗话、过头话等不文明行为。针对调查了解到的问题,召开现场廉政点评会,将廉政风险降到最低限度,压在萌芽中,切断廉政风险源。第三是推行廉政勤政回访制度,抓好审后整改。在项目结束后,分管局长要求审计组提交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八不准”反馈意见,并深入被审计单位进行当面回访了解,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同时还加强对中介聘任人员的廉政管控。在审计过程中,所有审计项目均由局审计人员任组长和主审、中介机构人员以协审人员参与审计的方式开展工作,审计组长或主审人员对中介人员采取适时跟踪监督检查,对重大问题需要与被审计单位进行沟通协调的,必须由审计组长或主审人员在场,严格控制中介机构直接与施工单位交涉的机会,有效地切断腐败的温床。
(三) 转变工作作风,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一是以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和正风肃纪“十项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为抓手,在全局开展了“正风肃纪”、“三严三实”活动,重点整治审计工作中存在的“慵、懒、散”和“不严不实”现象等问题,通过活动的开展,促进了审计干部作风的好转,审计服务意识有了新的提高;二是在审计项目安排上,重点关注民生资金类项目,群众关心方面的项目,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焦点方面问题的项目。在审计项目确定上,全局干部职工分科室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倾听各方意见,在此基础上加以汇总梳理,认真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使审计计划安排能够更加贴近民生,坚持 “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操性。因此,审计项目的安排既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又体现区领导的思路,更贴近群众的意愿。三是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全局干部职工切实履行职责,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在审计过程中做到认真负责、依法审计,敢于善于揭露问题,把维护群众利益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作为审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01*年,计划安排35项,实际完成审计项目42项,查处违规资金2473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133529万元,已督促上交区财政资金1339.01万元,工程项目在一审的基础上核减造价3370.63万元,移送经济案件线索4起,涉案人员9人,提出审计建议64条,被采纳45条,促进区级层面和被审计单位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
(四) 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
一是加强学习。利用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机关支部党员电化教育、审计干部业务培训等平台,加强对干部的理想信念、党章、党纪条规、法律法规等内容的学习教育,特别是突出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准则》和习近平有关“三严三实”的论述,切实加强政治意识、廉洁意识、责任意识、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党的廉政建设规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升拒腐防变的能力和水平,积极营造崇廉尚洁、干净干事的良好氛围。二是强化党组的自身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重大事项、大额资金支出、人事任免等,均由党组集体研究决定;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述学等制度,做到党组成员之间常提醒,分工不分家,团结协作,形成合力;班子成员之间开展谈心交心活动,相互关心、相互帮助,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遇事多商量多沟通,努力营造理解、和谐、务实干事的班子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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