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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教育计划”教育工作计划及安排

时间:2019-05-05 15:52:29 网站:公文素材库

  “法制宣传教育计划”教育工作计划及安排

  一、指导思想

  以“xx”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总体要求,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法制教育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提高省直机关法治化水平,为构建和谐湖北、推动“三个文明”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促进省直机关和全省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二、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总体目标:通过广泛、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增强省直机关公务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和自觉性;提升省直机关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主要任务: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开展宪法知识学习宣传,努力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准确把握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内涵。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刻领会中央关于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了解、尊重、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强化法治理念,不仅知法、尊法,更能守法、护法,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2、深入学习宣传依法行政相关的法律知识。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深入学习宣传《公务员法》和《行政许可法》等行政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公务员的管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强化行政监督,推进政府工作法治化。3、深入学习宣传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倡导公平竞争、诚实守信,促进经济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行政管理机关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积极开展人口、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进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4、深入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围绕群众关切、反映强烈和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法制宣传教育;以打击规避招标、假招标、转包和违法分包为重点的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法制宣传教育;以打击偷税、骗税为重点的税收征管法制宣传教育;以整顿出版物市场、文化娱乐市场、信息网络市场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5、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生产安全、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济、优抚安置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意识。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培养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观念,营造建设创新型社会的良好氛围;加强与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地流转、国有企业改制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6、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由网站收集整理]矛盾纠纷。开展治安和刑事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7、深入学习宣传公正司法相关的法律知识。开展规范公权力运行和尊重保障公民权利为内容的专门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树立公正司法和执法为民的理念。通过学习宣传三大诉讼法和相关程序规则,进一步推进司法公正。进一步完善岗位职责、执法程序、办案流程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加快形成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的长效机制,着力提高广大干警公正司法的素质和能力。三、普法对象、实施步骤和工作方法1、普法对象

  省直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及直属单位的全体干部、职工。重点人员是处以上领导干部,司法、行政执法人员和近三年来新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人员;重点单位是职能直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部门和要害部门、敏感部门。2、实施步骤

  省直机关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从20xx年开始实施,到20xx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各部门各单位要联系实际制定五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xx”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于12月上旬报省直机关工委宣传部备案。

  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至20xx年。根据各部门各单位“xx”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xx”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xx年开展中期督导检查活动。

  3、工作方法

  把法律学习与其它学习结合起来。以“法律进机关”活动为载体,把法律作为机关学习的常规性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充分利用机关学习园地、网络等阵地,建设机关法制学习资料信息平台,为干部职工学法提供条件;建立和落实公务员学法制度,逐步实现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把依法行政水平和效果作为工作考核内容;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全过程。

  把集中教育与自学结合起来。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请部门领导、专家教授讲课,组织专题讨论,举办短训班等形式,组织好机关干部的集中学习。要求“xx”普法期间,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两次。其余时间强调以自学为主。各部门普法职能处室要在每年年初,按照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的安排,明确提出本年度普法学习内容和学习要求,进行督促检查,切实落实到位。

  把分层次组织与分类指导结合起来。要根据不同对象,因人施教。厅局级干部和机关普法工作部门专兼职干部要按要求参加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直工委组织的有关培训学习,同时还要积极参加本部门本单位组织的法律学习,在学习中发挥好表率带头作用和组织辅导作用。中心学习组每年要至少组织一次专题法律知识的学习研讨。各部门处以下干部的学习,由各部门按照计划自行组织安排。探索推行对公务员法律知识的定期培训,公务员参加培训,考试考核合格率要达到95%以上。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要进一步强化学法用法,每年参加法律知识更新培训不少于15天。

  把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与开展形势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在省直机关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主题教育活动。与此同时,还要通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组织观看法制录像片、影视片,举办法制宣传文艺演出,设置法制宣传橱窗,开展新闻媒体宣传等形式,进行当前形势任务的宣传教育,营造法制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增强省直机关干部学法守法护法的自觉性。

  把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结合起来。普法教育一定要注重实效,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xx”规划的实现,围绕建设和谐湖北,围绕解决[由网站收集整理]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鼓励公民积极参与公共管理,增强“xx”普法工作效果;探索和推进部门、行业依法治理的实践形式,积极开展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提高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服务水平。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1、省直机关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全省20xxD20xx年依法治省暨“xx”普法工作规划的要求抓好落实。2、各部门“xx”普法工作在本部门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或法律法规职能处室负责具体落实。各部门机关党组织配合抓好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3、省委省政府已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部门目标责任管理,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与工作成绩考核挂钩。各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作好相关工作。没有达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考核标准的部门和单位不得评授为文明单位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关荣誉称号。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现有教育阵地的作用,根据自身实际,在新闻媒体、内部刊物、橱窗等开辟法制宣传栏目,营造声势,扩大影响。有条件的单位要在公共场所建立固定和流动法制宣传设施,设立便民服务场所、法律服务热线等,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网络法制宣传教育,具备条件的单位要开办网站或栏目宣传与业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解疑释惑,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提高宣传的力度和成效。为集中展示省直机关法制宣传教育的动态成果,工委在主办的“湖北机关党建网"上特辟有“普法教育”专栏,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本部门本单位“xx”普法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反映给工委,工委将择优在专栏上刊发,以利各部门学习借鉴,共同提高。5、坚持并完善普法依法治理考核验收与奖励激励机制。各部门要根据学习教育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安排阶段性的考试考核,及时检验学习效果。考试考核结果记录备查。五年普法总结验收阶段,工委将建立考试考核题库,于20xx年统一组织考试测评。考试测评结果作为各部门五年普法验收依据之一一并检查,合格者发放“xx”普法合格证。各部门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其他相关工作的评先创优挂钩,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进行评比奖惩。省直机关工委将依据省依法治省办公室统一安排,于“xx”普法结束后,组织评选省直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6、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由各部门按照部门预算编制的要求,列入部门预算,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延伸阅读:

  “法制宣传教育计划”教育工作计划

  20xx年是我局“xx”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的二年。全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党的xx大精神和“xx”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宣传为抓手,以开展活动为载体,深入贯彻全国、省、市、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全面实施“xx”普法规划,不断增强全民法治素质,全力推进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领域的法治化,为“全面奔小康,建设新建湖”做出积极的贡献。

  一、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积极发挥“xx”法制宣传教育的服务保障作用

  1、强化党的xx大精神及《宪法》的学习宣传。坚持把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围绕“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的目标,采取切实有效的宣传手段,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础性作用。要继续开展宪法教育,大力宣传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基本权利义务,积极引导干部职工自觉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在全局进一步树立宪法的权威性。

  2、强化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以创建法治江苏合格县为契机,大力宣传《法治建湖建设实施意见》,为法治建湖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营造氛围。继续做好依法行政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保障依法行政法律法规全面、正确地实施,增强全局人员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3、强化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主动参与宣传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相关的法律和政策,围绕我县“xx”发展规划,着力抓好与工业经济、外向型经济、城市建设、服务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全民创业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全局人员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为推进全县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4、强化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做好党和政府重视、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信访条例》以及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引导全局人员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积极引导公民依法上访和理性维权,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围绕深化平安建湖建设工作部署,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打黑除恶等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注重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对象,分层次全面推开“xx”普法工作

  1、开展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局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决策、依法执政的能力。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完善落实局领导班子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年度考试等制度。坚持以考促学,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要加强对领导干部掌握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的考核,并作为考察、任用的重要依据。

  2、开展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行公务人员学法积分制,严格执行公务人员每年学法时间累计不得少于40学时、行政执法人员每年不少于15天的法律知识更新学习的规定,把公务人员掌握和运用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作为录用、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积极组织参加全县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

  3、开展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探索家庭、学校和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体系,认真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为青少年提供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培养青少年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的行为习惯。

  三、积极开展法治实践活动,切实提高全局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1、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大力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活动。要强化大局意识、服务观念,坚持从实际出发,解决实际问题,努力使“法律六进”活动成为弘扬法治理念、惠及人民群众的民心工程。

  四、加强组织领导,促进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完善组织领导体制。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年度“三个文明”建设总盘子,统一部署安排,统一检查考核。要进一步加强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机构建设,配齐配强普法教育人员,理顺工作关系,强化协调指导。要按有关规定落实普法专项经费,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本部门三个文明考核。

  2、推进法制宣传形式的创新。培育法治文化,促进法治文化建设。加强与广播、电视、电台、报刊等媒体的联系,开设价格热线,协同媒体搞好价格法制专题报道,提高宣传的质量和效果。加强法制阵地建设,进一步整合法制宣传资源,充分运用“18法制广场”、法制赶大集、法律一条街,举行各种类型的法律咨询活动。同时,发挥其他宣传载体作用。注意运用法制宣传资料、宣传栏、板报、横幅、《价格法》实施纪念日等形式,开展适合不同对象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全局形成知荣辱、守法纪、促和谐的新风尚。

  3、加强普法骨干队伍建设。要对各个层次专兼职从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人员进行一次全面培训,使从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人员准确把握“xx”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重点和工作方法。派员参加县里召开的普法骨干会议

  4、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及考核机制。按照《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体系,使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落实到位,使普法由“软任务”变为硬手段。要建立以考试考核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评估机制、指标考核机制、年度和阶段考核机制、表彰激励机制,要定期报告普法实施情况的工作机制。加大各项制度的执行力度,加强对普法教育工作的督查,形成普法的长效机制。

  二○xx年x月二十六日

  阅读拓展:

  海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XX年,我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将在关普法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以科学治关理念为引领,深化贯彻落实《海关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紧紧围绕新时期海关法制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开拓创新,与时俱进,通过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形成了内外和谐的海关执法环境,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良好保障。

  一、工作重点

  (一)加强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通过法律专家讲课、自学讨论等形式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各单位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对一线执法关员的法律指引。通过深化开展“法制在基层”活动,为一线执法关员提供简洁、明确、统一的法律指引,便于他们准确、全面地把握执法要求,预见和防范执法风险。重点以《海关普法工作简报》、《以案说法》等电子刊物为载体,增强关员的执法为民意识,使其在思想上真正树立起尊重法律、崇尚法治和依法行政的观念。

  (三)深化企业宣传政策法规,辅导企业做大做强。施行“上门辅导”,向企业宣讲海关规范要求,帮助企业查找内部管理的薄弱环节,提高内控管理水平。对“红名单”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重点宣传减免税政策和保税政策,为企业做大做强提供服务。

  (四)培养管理相对人权利意识,引导其以合法、理性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对相对人的法制宣传内容,应由过去单纯注意禁止性规范教育和义务性规范宣传向注意培养相对人权利意识和民想法识转变,使其知悉应有权利以及权利救济途径。

  (五)加强与兄弟单位和地方普法主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向兄弟海关学习借鉴普法工作好制度、好做法。加强与珠海、中山两地普法主管机构的沟通联系,积极参与地方普法机构组织的活动,建立定期走访长效工作机制,争取地方普法机构的指导和支持。

  (六)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扩大普法覆盖面。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与进出口企业和进出境旅客密切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提高公众对海关法制的认知度,扩大普法覆盖面。

  二、工作内容

  (一)邀请专家为领导干部讲课年内,邀请法律专家为本关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讲课,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

  (二)结合争创岗位能手活动,组织法律知识竞赛。适时组织一场法律知识竞赛,提高关员学法热情,扩大普法宣传影响力。

  (三)认真组织开展法制(201*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知识)宣传日活动。认真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周、海关法制宣传日和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通过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提高宣传实效。

  (四)加强科技应用的投入,争创一流服务网站。以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为阵地,加大网站建设力度,充分发挥网站政策法规公布、立法建议征求和在线业务问答等功能,争创一流服务型网站,提高知名度。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全员普法,突出重点对象。海关法制宣传教育要着力培养每一个关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习惯,同时,把海关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一线的基层关员放在重点位置。

  (二)充分发挥各单位法律事务专家小组和法律爱好小组的作用,扩大法律骨干在基层海关的辐射作用。提倡关员结合岗位工作开展法律学习活动,加强对海关执法疑难问题的研究分析。注意总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验,不断开拓普法工作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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