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统计法制工作打算及安排
20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xx大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区统计局要按照全市统计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以加快建设服务型统计为核心,以巩固提高拓展“四大工程”、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为重点,不断夯实统计法制基础,优化统计工作环境,广泛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为统计事业科学发展保驾护航。
一、积极完善地方统计法律制度,努力夯实统计法制基础
(一)结合我区统计法制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特点以及近年统计法制工作摸索积累的经验、做法,积极配合市统计局不断完善《市统计管理条例(初稿)》,为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法规体系,促进统计事业健康发展,为我市统计依法行政和依法统计提供法律保障。
(二)积极开展我区文明统计站的创建工作。坚持把文明创建始终贯穿于整个统计工作和统计建设的全过程,做到思想上重视、措施上有效、工作上落实,以文明促统计,用统计创文明。
二、广泛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努力营造和谐统计工作氛围
(一)结合第三次经济普查组织开展统计法制专题宣传活动。结合在人口普查工作中取得的成熟经验,继续探索在经济普查中广泛推广应用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将统计法律事务、法定义务责任明确告知普查对象,使广大统计调查对象了解统计法、理解统计法、自觉遵守统计法,为第三次经济普查顺利开展提供法律保障。
(二)积极组织开展《统计法》颁布30周年纪念系列宣传活动。要将《统计法》颁布30周年作为提升全区统计法律意识的重要契机,认真策划,精心组织,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征集书画作品、制作宣传短片、编印纪念文集等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纪念宣传活动。增强调查对象自觉遵守《统计法》意识,提高依法统计自觉性。
(三)强化对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做好党政领导、统计工作人员和一套表联网直报企业负责人、统计人员学法用法,采取切实有效的普法形式,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按照统计“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有计划地对统计工作分管领导、联网直报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开展统计知识及统计法规培训。各办镇统计站要充分利用专业市场的宣传阵地,如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开展普法宣传,使统计法规逐步深入人心,进一步提高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的自觉性。
(四)扎实推进统计“六五”普法工作。充分利用经济普查、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等,着力推动统计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完善年度普法工作制度,细化普法工作方案,进一步提升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三、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一)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一是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围绕工业、贸易、投资、重点服务业等,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组织开展统计执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以及非法干扰企业真实独立报送统计数据、违法代填代报等弄虚作假行为。二是加强统计执法检查抽查力度。区局将根据市局分配的任务和比例,结合我区“三上”企业的数量,在去年的基础上加大抽查力度。三是有条件的办镇统计站可在辖区内专业市场选择一两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做到宣传教育与执法检查相结合,对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和拒报统计资料等统计违法行为形成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态势。
(二)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要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大对企业违反统计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认真查处有关企业迟报、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等统计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代填代报、干扰企业报送数据等违法违纪行为,继续将“四条红线”执行情况作为统计执法检查的重中之重,对触犯“四条红线”的行为要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四、加强统计法制能力建设,提高统计法制保障和服务水平
(一)发挥统计执法的服务功能。要适应加快建设服务型统计的要求,将服务理念贯穿统计执法全过程。全面推进并不断完善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强化与调查对象的沟通联系、业务指导和信息咨询服务。加强对企业统计基础工作的指导和帮助,推动企业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完善统计信息化及统计规范化建设。
(二)改变执法方式,提高查缺补漏技巧,实现应统尽统。建立企业统计数据监测预警与执法联动机制,有效遏制某些企业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特别是瞒报统计数据的违法行为。今年要力争以查处迟报、拒报向查处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转变,实现应统尽统,切实保障企业源头数据真实准确可信,不断提高统计执法整体水平,促进统计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
延伸阅读:
城乡统计法制完善计划
今年全区统计法制工作按照全市统计工作会议的部署,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不断提高执法效能,为全区统计改革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和法制保障
一、建立完善街乡统计法制工作考核制度
1、按照市统计局《关于修订区县统计业务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津统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开展修订《*区街乡统计工作考核办法》工作,把“统计法制工作”内容列入《街乡统计工作考核办法》中,将统计普法、统计执法检查、统计从业资格认定与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作为统计法制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进一步加强街乡统计法制工作,推进依法行政,确保统计资料的及时、准确和完整。
二、继续抓好新《统计法》的学习宣传工作
2、继续深入开展新《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处分条例》的宣传贯彻活动,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统计法律意识。结合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有力时机,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培训机会,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统计工作者、企业法人以及广大公民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3、积极参加全区统一组织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宣传活动。继续利用《今日*》、*广播电台和电视台等媒体广造声势、扩大社会影响面,掀起年度普法高潮,为依法统计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4、抓好街乡(功能区)的统计普法工作。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动员各街乡(功能区)及区直综合单位,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普法宣传,加大对各村(居)委会及企事业统计人员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力度,鼓励、支持各街乡及村居委会自行开展有特色的普法活动,增加统计普法经费投入,确保统计普法宣传取得成效。
5、认真落实统计普法与开展统计业务工作相结合的宣传制度。不断丰富普法宣传内容,把新《统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列入年内召开的统计年报会议和部署专项统计业务工作会议上的必讲内容,扎实做好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6、按照市统计局统计普法考核验收工作要求,认真做好统计“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
三、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为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执法保障
7、认真贯彻落实新《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处分条例》。严厉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为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好执法保障。全年计划检查70家企事业单位,检查工作从x月初开始至x月底结束,对在执法检查中查出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区统计局将严格按照新《统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进行处理,对典型统计违法违纪案件将予以曝光,更好地发挥“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8、积极配合市统计局开展全市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圆满完成市统计局部署的各项执法检查任务。
四、搞好统计执法队伍培训、统计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和统计继续教育工作
9、年内组织举办一期区和街乡专、兼职统计执法检查员执法业务知识培训班,邀请市统计局法规处的领导为街乡及功能区统计办执法人员进行一次执法能力的业务培训,以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执法水平,保障全区统计法制工作质量的提高。
10、积极开展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持证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按照市局统一部署,依法开展统计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和持证统计人员的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素质。
阅读拓展:
统计法制工作计划
一、以双强争先活动为载体,夯实统计基层基础
(一)夯实统计基础。深入贯彻省局“双强双型”行动和市“双强”行动,以统计调查网格化管理、统计执法联动机制、个性化服务长效机制为手段,不断夯实统计工作基础。围绕省统计局乡镇统计示范点建设,深化洲泉镇统计规范化示范点,深入推进镇街区统计机构星级评价,对基层统计人员配备、队伍稳定、统计服务等方面提出新要求,提高统计中心星级等级。
(二)提升业务能力。完善专业互助提升机制,开展业务技能比赛,营造相互交流学习的氛围;深化统计讲坛,开展专业技能大比武,加深专业统计内容,形成倒逼机制;建立健全业务学习与课题研究制度,开展课题评比,提高分析问题、提出见解的能力;通过传帮带、老带新等多种形式,提升统计人员业务能力和沟通、协调、管理等多种能力。
(三)加强教育培训。围绕统计工作重点,及早制定教育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得学习新的考核评价体系,新的统计方式方法,不断提高统计工作实效;积极参加省及市局组织的培训,提升统计人研判宏观经济趋势、把握社会发展重点、分析微观经济运行的能力;组织开展不同层次的统计业务骨干培训,突出培训质量和效率,特别是对基层和企业统计人员的培训,要有针对性;组织开展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职称考试、继续教育等工作。
二、以统计改革创新为抓手,加强统计业务建设
(一)探索新的统计改革。充分关注国家、省和市经济转型升级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评价,及时提供思路、方法,跟踪动态并以此为参照系,测算分析我市经济转型升级进展情况,为市委、市政府监测经济转型升级进程,加强经济管理和引导提供依据;配合我市旅游强县建设,围绕“吃、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在分析我市旅游业现状的基础上,探索提出面向需求构建旅游业统计方法制度,多渠道建立旅游业增加值测算体系,并对我市旅游业增加值做出初步测算;探索电子商务统计改革,全面摸清我市网上零售规模、结构、发展变化及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影响。
(二)扎实推进统计业务建设。做好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和20xx年及以前年度gDP总量的修订工作,加强服务业重点行业统计监测,对新兴行业、新兴业态进行研究;进一步强化规上工业能耗统计数据及季度全社会能耗数据的审核评估,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的准备工作,实施高新技术产业新的统计制度;做好畜牧业生猪大县调查,扎实推进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开展科技创新调查和社情民意调查的各项工作。
(三)做好统计中介及小城市培育。健全中介机构管理办法,推进统计中介机构规范运作,鼓励统计中介机构在政府综合统计部门统一指导下参与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承担专项调查、重点调查、典型调查等任务;深化小城市培育中的统计工作,规范小城市培育试点镇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方法,完善城乡居民收入调查方案,建立健全小城市培育的出数保障机制。
三、以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完成第三次经济普查
(一)抓好现场登记与联网直报组织实施好现场登记工作,做好个体户的抽样调查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督导检查,挖掘亮点经验;把握工作进度,及时做好规下、限下企业PDA数据采集工作;抓好“四上”企业联网直报工作,制定数据质量审核要点,深化镇街区数据质量联审辅导,确保源头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
(二)抓好普查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加强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对经普数据进行审核、汇总、评估;以问题为导向,仔细分析数据结构和趋势;认真做好数据处理工作,严密防范数据传输和存储中的风险;全面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产业和小微企业的底数。
(三)抓好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尽早发布主要数据公报,对普查成果进行开发与应用,依据普查资料,对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所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专题分析研究。
四、以服务发展转型为目标,强化统计服务能力
(一)加强能动统计工作。坚持做到月月预测预警,季季召开好统计中心主任和主要专业数据质量评估会议;继续做好短信汇报工作,根据出数情况(201*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知识),向市领导汇报数据变化;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通过统计课题研究项目制,加强经济形势的分析与研判,及时提出针对性强,参考价值高的咨询建议。
(二)优化统计监测评价。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需要,加强对重点工作任务进程和成效的统计监测分析,完善各镇街区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切实做好扶贫统计监测、社会发展水平、科技进步、文化产业、浙商回归、工业强市、新市镇建设、企业景气等一系列统计监测。
(三)加强部门统计工作。建立市级领导牵头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以考核、评价为核心,加强部门沟通对接,研究建设市级宏观经济数据库,实现全市统计信息资源及时共享;同时建立业务科室对接制度,按照工作分工和专业内容,深入对接联系部门,解决统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难题,指导好统计工作。
五、以统计法制建设为保障,规范统计各项行为
(一)开展六五普法专题学习。组织领导干部统计法学习,提高统计法制意识,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把统计普法渗透到统计报表布置、统计业务培训、统计咨询服务和统计执法检查中。
(二)规范统计工作制度。严格执行统计单位准入、项目准入和从业准入,确保单位真实、行为规范、数据可信;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数据质量评估,完善统计监督检查制度;进一步完善统计分局运作机制,提高分局统计规范化建设水平。
(三)加强统计执法检查。深化统计权利义务确认制和统计信用单位建设,探索柔性执法、调研执法等统计执法新途径,通过统计督查、专项检查和统计巡查等手段,着力查处在网络直报条件下拒报、屡次迟报、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等统计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六、以统计信息技术为支撑,提高统计工作效能
(一)推进四大工程建设围绕“四条红线”,深化统计“四大工程”建设,从名录库建设、数据采集、联网直报和数据处理等各个环节把好质量关,严格执行联网直报各项规定;研究企业“一套表”制度下统计数据质量评估方法,加强对企业网上直报数据的审核,强化数据之间的逻辑分析、趋势分析和对比分析。
(二)创新统计信息化手段。完善PDA功能,扩大使用范围,将PDA运用于专业统计工作;充分利用统计报表智能系统,抓好统计报表的催报、统计质量的反馈、统计工作的互动;探索部门统计信息化平台,提高部门数据交换速度和质量;加强机房标准化建设,完善视频会议系统,创新统计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提升统计工作效率。
(三)提升统计信息化水平。加强统计网站建设,对现有网站进行改造升级;完善小微企业网上直报平台,动态维护企业名录库,为培育规上工业企业和限上服务业企业打基础;深化农村统计信息库建设,严格做到先台账后报表,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深入推进科技项目经费统计电子台账,加强对企业台账的检查指导。
七、以群众路线教育为导向,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一)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树形象,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作为切入点,突出作风建设,着力抓好学习教育、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保持清廉本色,使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结民亲,注重调研,“走下去”深入了解基层统计工作动态,着力解决基层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同时将村(社区)、企业统计人员“请上来”,面对面交流,了解真实情况;听建议,不定期邀请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到统计工作中来,以座谈会的形式,听取两代表一委员对统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28条管理办法”和市“四个严禁、四个不准”,出台《违反效能建设规定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反腐倡廉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提高统计践行党的宗旨、服务社会的自觉性,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切实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学习近期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提升干部辨别是非的能力和执行政策的自觉性;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继续推行统计ABc岗工作制度,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和多岗位锻炼,拓展干部成长空间,让广大干部在工作实践中培养能力、提升素质;深化统计先进文化建设,大力营造团结和谐积极向上的风气和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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