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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个人心得体会最新三篇

时间:2020-08-05 16:48:04 网站:公文素材库

参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个人心得体会(一)

  我在省委党校的组织下,与X年春季中青年领导干部培训二班全体学员一起,赴xx参观X省反腐倡廉教育基地,接受反腐倡廉教育。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我曾经不止一次到省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参观,但每次参观,都会受到精神上的震撼、思想上的洗礼、认识上的提升。特别是此次参观,使我对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性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对如何增强党员干部“不想腐”的自觉有了进一步的思考。

  在省反腐倡廉教育基地,我们认真参观了去年全面改版的展厅,认真听取工作人员的讲解。特别是在参观“党的纪律”版块时,我们驻足良久,感触良深。这一版块对照党的六项纪律,展示和剖析了X省近年查处的121个典型案例,如邓伟根、朱泽君、卢淳杰、李泽中、林存德、黄柏青案等。在参观这一版块时,我陷入了思考:在那些违纪违法的党员领导干部中,不乏理论水平颇高、业务能力颇强、工作成绩颇为显著者,但为什么他们会陷入违法乱纪的深渊、成为历史的罪人和人民的罪人呢?有的人可能会将其成因归咎于一些客观原因,比如教育管理不严、权力过于集中、制度流于形式、监督疲乏缺位、社会环境影响等,却很少从其主观上去找原因。马克思唯物主义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变化离不开内因和外因,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条件,内因决定外因,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我们可以理性地思考一下:为什么在同样的客观条件下,有人腐败而有人不腐败呢?如果是客观原因起主要作用,那么不论党员领导干部自身如何廉洁自律,客观原因终究会使多数人腐败,这显然不合常理。因此,愚以为,贪腐行为出现的根本原因在于腐败分子本身,主要是其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扭曲所致,是其党性观念淡薄、宗旨意识淡化所致,是其自律要求不严、他律意识不强所致,是其心无敬畏、胆大妄为所致,是其放纵贪欲、心存侥幸所致。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若想不沦为腐败分子,不想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不想身败名裂、遗臭万年,首先必须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时时刻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涉禁区、不越雷区,守住底线、抵住诱惑,这样,才能养成廉洁自律的习惯、提高廉洁从政的能力,才能永葆廉洁、永保平安。

  那么,党员干部如何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筑牢“不想腐”的堤坝呢?我认为,要做到“四个敬畏”。

  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告诫党员干部要“心存敬畏”。201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指出,领导干部要把深入改进作风与加强党性修养结合起来,自觉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襟怀坦白、言行一致,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对党忠诚老实,对群众忠诚老实,做到台上台下一种表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越轨。2014年1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强调:“坚决反对腐败,防止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腐化变质,是我们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领导干部要心存敬畏,不要心存侥幸。”2015年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同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时强调,要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其实就是教育党员干部要敬畏人民、敬畏权力、敬畏法纪、敬畏事业。

  一、要敬畏人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失去人民拥护和支持,党的事业就无从谈起。人民群众蕴藏着无穷的伟力,人民群众最可敬也最可畏;失去了人民群众的拥护,什么事情都办不成。正因为如此,必须要对人民存有敬畏感,永远不忘根本、不忘初心、不忘使命。我们党的宗旨和性质决定了党和人民的关系只能是鱼水关系、血肉关系、种子与土地的关系。这就要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始终站稳群众立场,自觉增进群众感情,对人民常怀敬畏之心、常怀感恩之情。

  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共产党员“一怕党,二怕群众,三怕民主党派,总是好一些”。这里所说的“怕”,就是敬畏之心。敬畏人民,才能保持本色,做到廉洁清正;敬畏人民,才能扑下身子,了解下情、民情、社情,工作决策时不是“目中无人”而是“心中有民”。

  听于民,国运兴。我们要始终关注人民群众对执政活动的评价和反映,时刻准备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在新媒体时代,舆论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对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和水平提出了考验。“兼听则明”,群众的意见,只要是基于对党和政府的信任而表达的期望,哪怕是偏激一点、片面一点,我们都要抱着闻过则喜的态度,学会倾听、善于汲取,开门纳谏,请群众挑刺,把满足群众需求、解决群众问题、让群众满意作为努力方向,切实改进我们的作风,提高群众的满意度,从而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夯实我们的执政之基。 二、要敬畏权力

  领导干部是掌握权力的“特殊群体”。权力是神圣的,权力也是一把双刃剑,一旦“剑走偏锋”,不讲诚信、不懂规矩、不守纪律,缺乏敬畏、目无戒尺,必然使权力滑入偏轨,造成祸害。经验教训反复证明,腐败总是发生在掌权者失去敬畏之心的地方。没有敬畏,权力就不受约束;视戒尺为无物,就会出现滥权、专权、弄权,就会导致胆大妄为、无法无天。

  经过改革开放40多年的快速发展,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可谓家大业大,但各级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责任也在加大。有的同志说,过去花个几百元都要党委集体讨论,现在有的领导干部“一支笔”就可以批几个亿。如果这“一支笔”用歪了,后果显然不堪设想。敬畏权力的神圣性,掌权用权才能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权力才不会用偏,领导岗位也就不会“高危”。

  强化领导干部对权力神圣性的敬畏,就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所要求的,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必须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有权必有责、违法违纪必追究,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各项制度规定成为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

  敬畏权力的神圣性,是为了始终把握权力行使的正确方向,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责任和使命,当作压力和动力,当作施展才干、报效国家的机遇。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领导干部工作上要大胆,用权上则要谨慎,常怀敬畏之心、戒惧之意。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国家行政机关拥有职权的公务人员都要秉承“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授权必须为”准则,做到依法行政,不能视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而肆意妄为,否则必将受到历史的审判、法律的惩罚、良心的谴责。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需要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冲锋陷阵,敢于涉险滩、敢啃硬骨头,勇于负责、勇于担当。但是,工作上的大胆,并不等于权力上的放纵,更不等于恣意而为。只有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才能更好地行使权力,确保权力更好地服务于人民,无愧于党和人民的重托。

  三、要敬畏法纪

  党纪国法是我们每个党员、干部的戒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狠抓反腐倡廉,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制度反腐开启了新的一页,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充满信心。“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腐败没有特区,反腐没有禁区,这是我们党铁的纪律。领导干部必须带头遵纪守法,从程序和制度上规范权力、约束权力,在任何情况下坚持做到不越界、不越轨,“拒腐蚀,永不沾”。古人云:“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似水,不遏则滔天。”法纪既是对个人的约束,又是对个人的保护。在法治社会,任何法纪都是高悬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触碰不得。如果缺乏对法纪的敬畏感,就会轻视法纪,就会心存侥幸,放纵自我,最终受到法纪的惩罚。对法纪存有敬畏感,我们就会多一些自律、少一些盲目,多一些自省、少一些放纵,多一些心安理得、少一些心慌意乱,就可以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不踩高压线。

  四、要敬畏事业

  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每当人们谈到工作,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敬业”。但为什么有的人把工作看作是一种职业、一种谋生手段,有的人却把工作看作是一种事业呢?这就要看一个人对事业有没有敬畏之心。在实际工作中,这种敬畏之心表现出来的是对工作的热爱。敬畏事业才能有所作为、有所担当,敬畏事业才能在获取个人成功的同时推动社会发展和进步。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了新时代,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时代要有新作为。对于我们党员干部来说,我们的事业、我们的新作为就是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个事业,是崇高的、伟大的、神圣的,我们中华民族的每一分子特别是每一个党员干部,都应该为此而努力奋斗,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勤勤恳恳,竭尽全力、竭尽所能,不庸、不懒、不散,为我们共同的事业添砖加瓦,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参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个人心得体会(二)

  x月xx日上午,由县纪委和县检察院组织县直重点部门领导干部,到四会市监狱参观,进行县的反腐倡廉教育活动。首先,集中三楼听取犯罪分子的忏悔,其次到二楼,参观警示厅。通过认真细致的观看,以及对一个个案例的沉思,使我得到了一次深刻的廉政教育,也认识到了做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不仅应具有较强的廉政意识,更要注重在工作和生活中时刻反省,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做一名无愧于党的人民的好领导。结合自己对反腐倡廉的认识和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的感受,谈几点粗浅的体会。

  一、反腐倡廉对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意义十分重大

  从听取犯罪分子的忏悔到进入廉政教育基地的警示厅开始,我就感受到一份凝重,这里给我们呈现的是一个个腐败分子的灰色人生,从省部级高官到最基层的村官,从听说的到身边的,说明我们的廉政建设任重道远,也证实了党中央坚决惩治腐败的决心和实际行动。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政党,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权,即使取得政权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权稳定。如果不能坚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工作,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党的十七大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出发,强调抓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中纪委十五届五次全会对新时期的反腐倡廉工作作出了新的部署,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的意识

  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党员领导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点。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就要带头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

  三、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许多铸成大错的领导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长期以来,农业部门都被人们认为是清水衙门,自然少了这些贪污受贿滋生的土壤,但是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在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人民的公仆,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坚持机关服务基层、党员服务群众,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廉洁自律、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党的宣传思想战线的党员领导干部。

  五、做到“四知”,清白为人

  一是知深浅。所谓知深浅,是要扪心自问一下:“我是谁?我有什么?我能为社会做什么?”有些人违纪违法,就是从对自己不了解开始的,不知深浅,以为手中的权力是自己的努力所得,忘了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让人民赋予的权力成了私有财产;由于不知深浅,忘记了自己是谁,自以为是,目空一切,少了对自己的约束;由于不知深浅,忘了自己有学习,放松了学习,大权在握,一劳永逸,躺在功劳簿上睡觉。我认为,做人,要从知深浅开始,只有知道深浅,才会知道自身的不足,才会谦虚好学,才会尊重别人、看得起人民群众,才会对自己有更高的要求。

  二是知是非。所谓知是非,就是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就是一个人要有是非观念。这里有两层意思,一是要分得清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二是要在具体行动中做对的、做得对。有些人搞得清事情的是非,做起来就犯错误,是行动中的低能,或者不做好事专做坏事,是天生的坏人。我认为,我们要知是非,就要分得清事情的对错,要知道哪些事可做,哪些事不可以做,其实这并不难,我们每个人只要做到遵幻纪守法,遵循道德,事情的是非问题也就解决了一大半,重要的是如何做对的?观看了廉政教育基地,我发现,大多数落马的贪官都懂法知法,都知道制度的存在,有的甚至是制度的制订人,所以不能说他们不知道事情的对错,但是却为何偏偏做了错事而沦为阶下囚呢?在警示厅中不少当事人都谈到了这个问题:“第一次很重要,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这说明,一是不要恶小而为之,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二是不能心存侥幸,偶然带来必然。所以说,知是非的关键在于对“非”的防范。

  三是知廉耻。所谓知廉耻,是指一个人在道德意识中要有因自己的言行的过失而引起羞辱惭愧之情,要对自己违背道德的意识和行为产生不体面、不光彩的心理,要有因周围人的责备产生自责心理。不知廉耻,就是无耻。人一旦丧失了廉耻,就什么事都干得出来,无耻则无道,廉耻历来被视为“立人之大节”,耻感迷失,“做人无以治己,做事无治事”。所以,人如果不知廉耻,连自己都管不住自己了,还有什么事做不出来呢?一个人只要知廉耻,才会做应该做的,不该做的坚决不做。朱自清在《论气节》中说:“气是敢作敢为,节是有所不为”,要“守节”,不要“失节”。

  四是知轻重。所谓知轻重,就是一个人在自己的人生观中对各种事物的看法和价值取向,孰轻孰重,要有选择。胡锦涛总书记说,群众利益无小事。就是把群众的利益放在了第一位,要以群众利益为重,个人得失为轻。但有些人往往把自己看得最重,自己的得失,自己的利益考虑的最多,而把群众放得很轻。这种人,指导思想出了问题,不犯错误才怪呢。如有的人把努力工作看得重,有的人把名和利看得重,有的人把自己的散漫自由看得重,轻重观念不同,生活方式也就截然不同。所以,正确处理好孰轻孰重的关系,知道轻重的人,才会有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才不容易在人生道路上走上岐途。

参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个人心得体会(三)

  一、 自觉自律,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共产党员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点。作为一名党员,要带头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 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

  二、谨小慎微,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通过现实案例,看到了铸成大错的领导干部,都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其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自觉遵守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坦诚做人做事,自觉接受监督

  作为共产党员,要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坚持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去工作,在做人做事上,清清白白,勤勤 恳恳,任劳任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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