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2020年宗教局工作总结范文及2021年工作计划(1)
说明:汇报本身就是工作的一部分,也是信息共享的一种方式。对于领导来说,希望能够掌握各项工作的进度,听取汇报是重要的手段之一。只知道闷头做事会导致信息闭塞,有时候信息更新不及时,会导致自己的工作白费。本内容可以放心修改调整或直接使用。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四届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的总体安排,受市政府委托,我向本次大会作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十堰地处鄂豫陕渝毗邻地区,外来少数民族流动频繁,跨地区宗教渗透现象时有发生,是全省民族宗教管理的重点地区之一。
全市共有36个少数民族,总人口2.3万人。其中回族1.9万人,占83%;城区7000人,占30%。除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只有2个少数民族19人外,其它各县市区均有9个以上少数民族分散居住,人口都在千人以上。市区和城镇现有外来流动少数民族约1200人,其中在固定处所经商务工约300 人,季节性流动商贩约900人。全市少数民族群众当选xx大党代表1人、省人大代表4人、省政协委员4人、市人大代表10人、市政协委员20人。市辖1个民族乡、11个民族村、2所民族中学、5所民族小学、3家民族企业。其中,郧西县湖北口回族乡是全省5个回族乡(镇)之一,市伊兰清真实业有限公司、武当山有宏精铸有限公司和房县昂新布业有限公司,作为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享受国家优惠贷款利差补贴等政策。
全市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五大宗教俱全。批准登记合法宗教活动场所62处,其中佛教7处、道教11处、伊斯兰教14处、天主教7处、基督教23处。认定备案宗教教职人员209人,其中佛教15人、道教133人、伊斯兰教13人、天主教4人、基督教44人。登记在册信教群众83593人,其中佛教14050人、道教30829人、伊斯兰教19974人、天主教3120人、基督教15620人。建立爱国宗教团体20个,其中市级宗教团体5个,县级宗教团体15个。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监督支持下,市政府围绕“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根本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不断改善民族宗教部门工作条件,努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为推进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营造了良好环境。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十发〔20xx〕14号),成立了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四大家分管领导,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建立了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季度听取一次情况汇报、研究一次民族宗教工作,定期开展民族宗教工作检查考核,推进了民族宗教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民族乡村和宗教活动场所,调研指导工作,切实解决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增强了各级各部门支持配合民族宗教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郧西县将湖北口回族乡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纳入“湖北旅游强县”创建目标内容,竹山县把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纳入法制竹山建设的重要内容,郧县把民族宗教领域维稳工作纳入平安郧县建设考评内容,张湾区把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民族宗教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加强宣传,认真落实民族政策。
《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后,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学习宣传活动。全市各级政府共印发宣传材料2万余份,各级党校、行政学校举办培训班20余次,利用工作会议开展专题学习活动10多次,重点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民宗干部的学习教育。
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市政府专门发文,对《条例》实施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市、县两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条例》规定内容已转化成为多项务实举措。市县人大、政协组织按规定安排了少数民族代表和委员,组织和统战部门加强了对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民族乡村领导班子中都配备了少数民族干部。市级财政设立了散居少数民族事业费和民族专项资金,并逐步增加到每年各50万元。教育部门在高中、中专和大学招生工作中,对少数民族考生实行了加分照顾。工商税务部门出台了鼓励和支持清真饮食业发展的税费优惠减免政策。劳动人事部门在工资改革中特事特办,落实了少数民族干部职工生活补贴,按照《十堰市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分别为381名宗教教职人员落实了社保政策。各地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建设了清真寺、清真屠宰场、清真食品加工作坊,妥善安排回民墓地,保障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特殊需求。
(三)全力帮扶,加快民族乡村发展。
市委、市政府把支持民族乡村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多次现场办公,市政府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帮扶民族乡村发展问题。为推进全市唯一民族乡--湖北口回族乡加快发展,市委、市政府积极争取省直单位驻乡帮扶,建立市直单位对口帮扶机制,明确帮扶责任和帮扶措施;采取各种措施,不断加大对民族乡村的政策、资金、项目倾斜支持力度。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郭俊苹受市书记周霁委托,带领民宗、财政、国土、水利、农业、扶贫、畜牧等部门负责人,专程到湖北口回族乡召开协调会,落实项目资金一千多万元。各县市结合本地实际,纷纷采取内帮外联等多种形式,推进民族村发展,新建了一批发展项目,改善了一些基础设施,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截止20xx年底,全市民族乡村经济社会事业长足进步,各项经济指标普遍接近甚至超过当地平均水平,呈现出共同繁荣发展的可喜局面。
(四)依法管理,促进宗教事务规范。
各级政府抓住教职人员、宗教场所和宗教活动三个重点,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促进了全市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民宗部门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坚持标准,组织培训,顺利完成了全市209名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深入开展寺观教堂“安全年”主题创建活动,认真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了全市宗教场所无一例安全事故发生;指导宗教场所加强财务管理,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全部达到“五有”标准(管理制度、管理小组、专兼职财务人员、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收支报告)。同时,严厉打击宗教领域的非法活动,扎实开展佛道教乱建寺庙清理和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工作,拆除违规修建宗教场所21处,制止基督教非法传教活动3起,查处私设聚会点37处、自封传道人37人,依法规范了宗教秩序。
全市五大宗教中除天主教属老河口教区外,其它四大宗教均推举成立了市级爱国宗教组织,6名宗教界人士进入省级相关宗教团体领导班子。广大宗教界人士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先后筹集资金70多万元,支援“8.5”特大暴雨受灾地区重建,扶助贫困孤寡老人、特困学生、重病患者和孤儿近80名,凝聚了积极向上的“正能量”。特别是武当山道教协会,通过将道教文化和地方资源的有机融合,在促进文化交流和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抓好协调,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近年来,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压力很大。为确保我市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各级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制定了民族宗教领域突发性群体性的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了民族宗教工作管理网络和责任制,实行了民族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定期排查报告制度,高度警惕重大政治活动前夕和敏感时期的苗头性问题,坚持把维护合法权益和严格执行政策相结合,积极争取民族宗教界上层人士的支持与配合,面对矛盾不回避,靠前指挥、争取主动,先后妥善调处了14起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确保了民族团结、宗教稳定。
(六)健全机构,强化部门工作保障。
为了夯实基层民宗工作基础, 市、县(市区)两级均成立了民族宗教工作机构,其中机构单设6个,挂靠或与其它部门合署办公5个,绝大多数达到了“三单一主”(机构单设、人员单配、经费单列、具备执法主体资格)标准。机构改革中,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关心下,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机构不仅没有撤并,反而得到加强,基本实现了各级有机构管理、有人员负责、有经费保障的目标,工作条件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和加强。市、县两级还设立了民族宗教领域维稳专项经费或少数民族困难补助,将民族宗教理论课程列入了党校教育内容,为民宗部门依法行政创造了有利条件。
虽然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获得了省民宗委和市委的充分肯定,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地方和部门认为民族宗教工作与经济工作联系不紧,不是一线部门,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对民族宗教工作重视支持不够。二是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尽管市委、市政府多次研究部署民族宗教工作,而且出台了文件,形成了纪要,但在落实过程中,缺乏行之有效的过硬机制,影响了民族宗教工作的顺利推进。三是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民族宗教问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敏感度高,民族宗教工作需要努力探索,不断创新。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民族宗教无小事”。我们将认真研究我市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创新举措,切实解决当前我市民族宗教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开创十堰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一)深化认识,努力优化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外部环境。今年,市政府将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为着力点,切实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民族宗教理论知识的学习宣传,适时在行政学院举办民族宗教工作培训班,对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专题辅导,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的思想认识。加大民族宗教工作督查力度,对各级各部门学习、自查情况进行检查,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典型,对落实不力、影响工作的,坚决通报批评、严肃处理,不断增强各级各部门将民族宗教工作与改革发展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的自觉性,进一步优化民族宗教工作的外部环境。
(二)强化保障,切实推动我市民族宗教领域重大问题的解决。结合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市政府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借鉴其它地区的经验和做法,逐步完善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的保障机制。制定民族乡村对口帮扶工作考核验收办法,由各级政府牵头,每年组织一次考评,考评结果同帮扶单位创先争优、负责人年度考核相挂钩,促进帮扶工作取得实效。关于民族宗教部门工作经费、市级宗教团体建设等问题,市政府将专门听取汇报,认真研究解决,努力为民族宗教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创造更加优越的条件。
(三)整合资源,不断创新我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方式方法。民族宗教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的工作,单靠民宗部门确实有难度,只有整合资源,才能形成合力。市政府将探索建立城市民族工作协调机制,创新实施县乡村基层组织跨区域合作机制,构筑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信息网络,加快市、县(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中心和社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站建设,加强流出地与流入地的沟通协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民宗部门综合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民族宗教工作新格局,努力在流动少数民族的管理与服务方面取得突破、在农村宗教活动过热过乱治理方面取得实效。
工作总结-2020年宗教局工作总结范文及2021年工作计划(2)
一、抓规范管理,保护合法,制止非法。
针对我区宗教工作的实际,我们将规范管理做为宗教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开展宗教事务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区22处宗教活动场所“关闭一批、取缔一批、补登一批”,通过了省、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二是指导观音阁、东胜寺两处宗教活动场所按《宗教事务条例》的要求规范管理,办理登记手续。
二、抓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开展了为期2天的《宗教事务条例》培训。全区三级宗教工作干部、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共66人参加了培训。三是组织区、镇(处)宗教工作干部参加市宗教局的学习班。通过培训、学习,大大提高了干部素质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
三、抓法制宣传,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做好新《宗教事务条例》宣传工作,翻印并督促在各镇(处)、村(居)张贴《宗教事务条例》。
四、加大对宗教活动的指导监管力度,查摆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调查统计68处宗教活动场所房产、土地使用状况;走访了昌东、麻丘10个村,采取“听、看、查、访”的形式核查了各宗教活动场所;指导了XX多信教群众参加的护国寺大雄宝殿上梁庆典、500多信教群众参加的麻丘集镇基督教堂开堂仪式,确保了广大信教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协调解决滁槎基督教堂改建事宜;做好“第四季度”期间维护宗教界稳定的工作。
一年来,宗教工作开始向正常化、规范化、法制化迈进,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宗教界兴办自养企业的积极性还没有调动起来。二是民间信仰尚未形成统一、规范的管理方式,存在一定的隐患。
XX年工作打算: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围绕“稳定”这个主题,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促进全区精神文明建设,依法加强对区内宗教事务的管理。
一、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手段,大力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二、规范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协助宗教团体加强宗教界内部的自我管理,防止出现非法宗教活动;完善“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工作总结-2020年宗教局工作总结范文及2021年工作计划(3)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民族工作和全国、全省、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积极履行职责,维护了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一、2019年工作总结
(一)亮点工作
1、县委高度重视宗教工作。县委常委会研究8次宗教工作。县委中心组已集中学习宗教政策法规2次。县委书记冯向军,县委副书记、县长刘兵,副书记赵建国,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李善戎,副县长蒋智敏等领导同志9次对宗教工作作出批示。建立包乡(镇)县领导联系宗教工作制度。县委把宗教工作情况纳入巡察范围。县委党校已培训学员5期。
2、我县宗教工作受到有关领导肯定。中央宗教工作督查组反馈意见时要求推广我县基督教传经布道“一盘棋”作法。省委宗教工作督查组对我县给予充分肯定。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孙守刚专程来我县调研宗教工作。广东省民族宗教研究院院长黄心怡一行七人考察我县宗教工作。山西省长治市学习借鉴我县宗教事务执法工作作法。安阳市委副书记徐家平及周边多个市县领导同志来我县考察。
3、基督教全县讲经“一盘棋”的作法被全省推广。制定年度讲经计划表,统一编制讲章,统一全县各基督教场所的讲道内容,设置监督栏,对传道员实行定人、定点、定内容的“三定”管理,实现全县讲经“一盘棋”,杜绝了乱讲、错讲和非法传教活动。
4、依法规范管理宗教事务的作法被全市推广。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现场会、全市服务型执法现场会先后在我县召开。
(二)全面工作
1、完善机制,夯实基层基础
(1)完善管理机制。根据人事变动情况,调整充实县、乡领导小组和村管小组,选配乡(镇)专职助理员和村级协管员,筑牢县、乡、村三级工作网络。细化民宗、公安、住建、消防、食药监、文化、乡(镇)等联合执法队成员单位的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加强依法管理。利用召开座谈会、进行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2)完善责任机制。年初,县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与各乡(镇)党委签定《民族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各乡(镇)与各行政村、各宗教场所签定《平安场所建设责任书》,县民宗委与各宗教场所签定《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责任制。落实联系制度,每个宗教场所至少有一名乡(镇)干部和一名村干部负责联系,及时反映信教群众的合理诉求。
(3)完善推进机制。制定《工作要点》,细化《工作台账》,明确目标任务、保障措施、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倒排工期,着力推进,扎实有序地开展各项工作。落实信息月报、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组织专职助理员按月排查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并于每月22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2、注重服务,增进民族团结
(1)开展创建活动。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创建方案,广泛宣传民族政策法规,积极推进民族团结。组织引导清真食品企业,利用悬挂标语、印发学习资料、制作板面、举办培训班等形式,继续开展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增进各民族员工的团结,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2)加强清真食品监管。采用签定责任书、举办培训、组织检查、义务监督员日常巡查等措施,依法加强清真食品的安全管理。元旦、春节期间,会同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联合检查,确保清真食品安全。制定方案,加强培训,治理“清真概念泛化”“沙化”“阿化”问题。其中,督促丰源食品企业销毁带有阿文的包装袋1700条。
(3)维护民族领域稳定。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实行不稳定因素月排查和零报告制度,及时化解各类不稳定因素。做好“两会”等敏感时段的群众工作,密切掌握动态。设立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站,接受少数民族法律援助来访(电)咨询,切实维护各民族合法权益。全年,没有发生影响稳定问题。
3、多措并举,促进宗教和顺
(1)加强教育引导。利用印发资料、举办培训、课前“一节法”等形式,深化春风化雨行动,加强爱国守法教育。开展以国旗爱国歌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九大精神、宪法法律、科普知识和传统文化为内容的“六进”活动。在宗教场所悬挂《善行义举榜》,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对信教群众的爱国守法教育。利用召开座谈会、走访慰问、“一对一”恳谈、餐叙等形式,加强与宗教界代表人士的交友联系,增进思想共识,引导他们与党政府同心同行。
(2)学习贯彻新《条例》。举办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培训班三十余次,印发《条例》单行本和教育培训大纲,集中培训党政干部、村党支部书记、驻村第一书记、专职助理员、协管员、宗教界人士和教职人员。利用电子屏、横幅、宣传栏、墙体标语、印发资料、学校主题班会、“双报到双服务”活动、开辟电视专栏,演出《办教信教守律条》快板和戏曲等形式,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3)创建达标场所。印发《清丰县安全达标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标准(试行)》,制定《百分制检查细则》,组织各乡镇专职助理员,督促达标场所创建工作,达标率超过90%。成立联合督查组,督导检查每个场所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安全隐患,已基本整改到位。
(4)规范宗教秩序。借助集中活动,彻底调查清楚了全县信教群众人数,找准了问题症结,集中解决了宗教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宗教界主动提出申请,注销宗教场所登记,压减基督教场所27处、天主教场所1处。拆除或整改不规范十字架32个。
(5)维护和谐稳定。实行签定制度,每次聚会前由两名以上人员佩戴红袖标在场所门口值班,防止不明身份人员进场所,防止未成年人进场所。加强经常性督导检查,依靠乡、村两级党组织,充分发挥爱国宗教团体作用,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发挥联合执法队作用,依法取缔基督教私设点13处、“以堂带点”4处、家庭聚会点23处,天主教非法活动点5处、佛教非法活动点1处、道教非法活动点1处。抵御韩国“新天地教会”渗透,教育转化1名教徒。印发《关于禁止诱使未成年人参加宗教活动的通告》,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在学校开展崇尚科学、远离宗教活动。妥善处理涉及天主教界房产问题的信访案件,目前信教群众的思想相对稳定。制定工作预案,深入排查化解矛盾和问题,做好“两会”等敏感时段的稳定工作。
4、立足本职,积极服务重点工作。积极服务朝阳路北街区建设,已完成观音殿、文殊殿、地藏殿、普贤殿的主体工程、配套设施和彩绘。已完成佛光塔地宫和四层主体施工。大雄宝殿基本完成主体工程。选派第一支书,实行机关干部包户,帮助纸房乡陈庄村精准脱贫工作。
5、履行主体责任,做好机关党建等工作。落实党建工作30条,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加强机关党建。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开展春节、端午节廉政恳谈活动,召开民主生活会,坚决反对“四风”,深化警示教育,以案促改,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大力弘扬清丰精神,发扬敢想、敢干、干成、干净的作风,坚持敬业、专业、乐业的标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持续开展党员活动日、小红帽和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二)存在问题
1、网络建设有待加强。我县的民族宗教工作网络健全,目标明确,责任具体,但是发挥作用还不十分到位。特别是村两委换届后,新任村干部对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基本知识了解不多,理解不深,实际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巩固提高。
2、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爱国宗教团体中青年后备人选较少,代表性人物较少,桥梁纽带作用发挥不够。特别是天主教界因内部矛盾,分裂成两派,影响天主教界的和谐稳定。教职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引导宗教界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政策法规,推进宗教中国化的任务艰巨。
3、执法工作有待加强。健全工作机制,调动执法队成员单位的积极性,及时妥善处置各类非法活动。
二、2019年工作谋划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持“两个高质量”,以“一站一室”和达标宗教场所建设为载体,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持续开展“六进”活动,深化春风化雨行动,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巩固和扩大集中治理成果,构建和顺宗教,增进民族团结,为清丰更加出彩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工作思路:坚持保底线,举亮点,争先进的总体思路,围绕一条主线,开展三项活动,抓好五项重点。
一条主线:持续开展爱国守法教育。
三项活动:一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创建方案,强化宣传教育,增进民族团结。巩固泛化治理成果,加强清真食品监管,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工作。
二是“六进六有”活动。扩大“六进”活动成果,指导宗教界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文化、政策法规解读宗教经典。坚持讲经布道“一盘棋”,推进基督教中国化。
三是春风化雨行动。加强信教群众爱国守法教育,无差别关爱信教群众,充分发挥他们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五项重点工作: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持续培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落实任职考核等制度,加强教职人员队伍建设。
二是加强宗教团体建设。落实民主管理制度,培养后备力量,按要求进行团体换届,发挥宗教团体特殊作用。
三是加强达标场所建设。落实管理制度,发挥会计站作用,推进规范化管理。安装公共视频,管控活动秩序。科学布局,加强宗教场所动态管理。
四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持续学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提高执法水平,增强执法合力,推进服务型执法。
五是加强智慧宗教建设。建设“智慧宗教”信息平台,使政策法规宣传到人,使依法管理便捷高效。
(三)方法措施
1.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
2.发挥网络作用。持续加强“一站一室”和“两员”队伍建设,落实目标管理。
3.维护安全稳定。加强规范化管理,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加强信息情报工作,发挥执法队作用,严查非法活动。加强经常性检查,确保场所安全。
4.发挥宗教人士作用。落实恳谈等制度,增进思想共识。特别是支持道教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5.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党建“30条”,坚持“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增强“四个意识”。落实“两个责任”,严守“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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