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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X县民政局工作总结暨2021年工作思路

时间:2020-12-21 18:27:35 网站:公文素材库

2020年度X县民政局工作总结暨2021年工作思路

  2020年以来,我县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落实民权、改善民生的各项要求。经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民政工作取得了新突破。

2020年度X县民政局工作总结暨2021年工作思路

  一、基本情况

  同德县民政局共有干部职工15名,6名行政编制,9名事业编制,与退役军人事务局合署办公。下设综合办公室、基层政权办、婚姻办、低保核对中心、财务室。目前办理综合业务共计18项,服务于同德县辖3乡2镇,73个行政村,11个社区居委会。现有农牧民18657户63208人(公安户籍人口),其中:民政救助对象12241人(城镇低保1088人,农村低保5459人,特困供养141人,重点优抚对象48人,孤儿27人,困境儿童152人,高龄老人2284人,重度残疾人3042人),达到了全县总人口数的19.36%。

  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大历次会议、省州会议精神

  自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中央全会以及省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州委十三届十次、十一次全会,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省委藏区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情况及时列入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计划中,通过党员带头学,反复学,并将其转化为日常工作的理论依据。

  三、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不懈恒抓我局作风建设,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以“治庸、治懒、治散、治乱”为主题,在全局开展作风建设教育活动,通过在全局开展“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聚合力、治乱正风气”教育活动,在全体干部中树立起“坐不住的责任感、等不起的使命感、慢不得的紧迫感”,引导全局干部加强学习,增强理解能力;着力解决责任不清、效率不高、工作不实和“等靠混”的顽疾。

  2、聚焦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木里矿区综合整治中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推、拖、怕、贪”,即“遇事就推、推不掉就拖、拖了后就怕担责、胆子大的就贪”的问题。民政党组成员和党员干部通过深入学习领袖思想,不断加深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大意义、科学体系、丰富内涵的理解,学深悟透、融会贯通,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坚定性;通过建立完善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长效机制,有效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更加坚定,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通过吸取木里矿区非法采矿的深刻教训,党员领导干部真正做到履职尽责、担当作为,遵规守纪、廉洁从政,以专项行动的实际成效保持和促进政治生态的风清气正。

  四、民政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大社会救助力度

  1、持续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行动。按照省民政厅印发的《关于上报最低生活保障改革试点地区的通知》要求,我局起草并上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下发了《2020年同德县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行动实施方案》《同德县脱贫攻坚“补针点睛”专项行动方案》,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了同德县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权限下发乡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会上县人民政府分管民政副县长扎西加同志作了重要讲话,民政局局长传达学习了《2020年同德县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行动实施方案》《同德县城乡低保审批权限下放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截至目前,我县共有农村低保1742户4371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1947.37万元,价格补贴256.45万元,取暖费139.12万元;城市低保471户1088人,累计发放城镇低保金576.22万元,价格补贴103.98万元,取暖费47.1万元。取消农村低保81户296人,城市低保37户77人;纳入农村低保141户379人,城市低保20户56人,对我县在保城乡低保和新申请低保、临时救助对象已出具核对报告4399条,核对发起失败114条,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2、特困供养水平不断提高。2018年以来我局继续严格执行国家、省关于“特困供养”的有关政策,将农村“三无人员”全部纳入“特困供养”予以保障,将农村“特困”供养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对分散供养农村“特困”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保障服务对象的基本生活。对全县136户141名特困供养对象截止目前发放补助资金193.33万元;代养61户61人(全托44人、日托17人),截至目前,共发放代养资金45.37万元。

  3、儿童福利工作有序开展。对孤儿和困境儿童监护人、家庭入户调查并重新审核,严格规范孤儿和困境儿童的登记和管理,实现社会福利儿童保障动态管理工作,并将儿童信息相关信息录入系统。截止目前对27名孤儿发放补助资金19.98万元,对153名困境儿童发放补助资金24.78万元,孤儿临时价格补贴是2.43万元。

  4、老龄事业进一步发展。落实高龄老人优待政策,为使我县老人能够安度晚年,对我县2284位7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按文件要求,半年发放一次,上半年发放高领补贴资金162.91万元。敬老院基础设施也完善,经县政府安排,预计11月6日入住第一批老人27人。

  5、高度重视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为确保社会稳定,我局工作人员加大县城区域内的巡查力度,每天下午6点后对我县北环路、南环路、河道延边、涵洞、桥洞等地进行巡查,对滞留的流浪乞讨人员基本情况进行了解掌握,并对其安置、劝返。

  6、发放临时救助保障困难群众生活。通过“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系统救助人数为1035户3156人,共发放临时救助资金305.3万元。改善了困难群众在申请救助过程中可以由乡镇第一时间救助的问题。通过发放临时救助资金,切实保障了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群众的生活。

  以上社会救助资金全部以“民生一卡通”形式直接对群众发放,杜绝了社会救助资金在拨付、使用、分配环节中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

  (二)社会事务管理规范,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1、婚姻登记。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民服务”为宗旨,以创建文明窗口为载体,以优质文明服务为目标,已将1990年至2017年的婚姻档案移交至档案局。截止目前,办理结婚登记440对880人,离婚登记108对216人,补发结婚证件55对110人,补发离婚登记7对14人,合格率达到100﹪。

  2、殡葬管理工作。经统计,我县零星墓地47个,坟茔14座,天葬台3处,火葬场1处,水葬点2个,截止目前,火葬337具,土葬0具,天葬132具。同时,加强殡葬改革宣传,通过召开座谈会、动员会等各种会议,宣传贯彻殡葬改革有关政策,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悬挂横幅2条。由于上级奖补资金9月份下达了60万元,目前我县已收集火花人员上报名单11个,资料全部已收集,,预计11月底发放奖补资金。已完成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办法前期调查统计工作。

  3、社会组织管理登记工作。已有的47家社会组织中,32家社会组织参加年检。截至目前,已有32家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已完成。我局工作人员积极组织鼓励社会组织参加社会组织诚信建设,极大的提高了我县社会组织的知名度。

  4、退役士兵安置等工作。一是落实优抚政策,维护群众利益。自2018年9月1日至今,对我县户籍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家属、军转干部等类人员进行了信息采集工作。截至目前,共采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446人,此项工作还在进行中。二是重点优抚对象及其他优抚对象48人发放定期抚恤金70.93万元。其中:重点优抚伤残13人30.7万元、国家公务员伤残2人,发放资金是18.09万元;定期定量民主人士是8人,发放生活补助金是1.88万元。烈属1人2.92万元、在乡复员军人及带病回乡4人,发放资金6.25万元,两参2人1.47万元(其中1人9月份去世),其他优抚对象60岁农村籍退役士兵23人5.02万元、烈士子女2人1.54万元。复员干部3人发放资金3.06万元。三是自主择业军转干部13人发放医疗保险障金79.05万元(19年落实了38万元,今年落实了41.05万元);军转干部14人发放取暖补贴5.87万元。四是重点优抚对象物价临时补贴33人,发放临时物价补贴2.02万元。五是根据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和同德县就业创业工作要点,2020年技能培训自主就业人员11人,发放补助资金3.3万元,16人自主培训人员的资料收集当中。六是退役军人6人缴纳养老金单位和个人部分是11.7万元。七是在悬挂光荣牌工作中,通过前期开展的详细细致的信息采集工作,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逐村逐户进行摸排。截止目前,全县悬挂光荣牌443块。八是2019年重点优抚对象疗养27人,疗养费13.72万元;2020年重点优抚对象疗养31人,疗养费为14.26万元。九是登记退役军人22人,新兵入伍登记是12人。

  5、行政区划及同德县二普项目进展情况。我县地名普查共有总词条数1386条(其中包含陆地水系69条、陆地地形622条、行政区域6条、群众自治组织82条、非行政区域10条、居民点114条、交通运输设施32条、水利电力通信设施186条、纪念地旅游景点29条、建筑物2条、具有地名意义单位234条),现阶段为成果转化阶段,目前,正在进行地名志编纂工作。在边界纠纷隐患排查调处工作中,我局根据国务院《行政县域界线管理条例》及省、州关于推进平安边界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县边界线管理实际,制定了《同德县创建平安边界活动实施方案》,并与河南县、泽库县、贵南县、兴海县、玛沁县签订了《“和谐平安边界”联检、对界协议书》。

  6、重度残疾人生活保障得到有效保障。2020年,我县按月发放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截至目前,发放困难残疾人两项补助3042人次(生活补贴1778人次、护理补贴1264人次),发放277.46元;已全面完成系统录入工作。

  7、福利彩票相关工作有序开展。根据《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站管理办法》和投注站规范建设手册等有关文件,我局对全县2个投注站的规范建设进行了检查和指导。通过不定期主动上门检查销售情况,帮助业主解决问题。同时要求各福彩投注点多配合宣传活动,悬挂、张贴发放的宣传条幅、宣传画,突出宣传福彩宗旨、规划调整和中奖信息,巩固和发展彩民,目前,我县福利彩票站点3个。

  8、积极开展社会救助培训。2020年5月份和9月份,前后同德县民政局结合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整改问题安排部署会、全县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安排部署会议和儿童主任培训为契机,为各乡镇民政主管领导和民政干事、社区负责人及民政工作人员,培训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临时救助、老年人代养、儿童主任及婚姻登记等政策讲解,提升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理解民政政策及为民服务能力,使基层民政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8月中旬,各乡镇党(团)开展培训班期间,我局安排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进行宣传民政相关惠民政策,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民政惠民政策的知晓率。

  9、老年人意外保险工作情况。根据《关于做好青海省老年人意外保险及养老综合责任保险工作的有关通知》文件要求,继续采取政府补贴,老年人自愿参保,承包公司经办,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2020年04月底,我局与人保财险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安排保险服务专员深入村(社区)开展数据核实,保险推广,保单签订等具体业务,共签订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人数为1055人,保险总金额为31650元,其中,农村低保参保人数为420人12600元,城镇低保参保人数为142人4260元,残疾人参保人数为398人11670元,特困老人参保人数为104人3120元,每人每年保险费用为30元。

  10、居家养老工作开展情况

  居家养老服务方式主要体现居家养老服务队长期结对与临时照顾相结合、集体活动与个体关爱相结合、上门服务与社区参与相结合、集中寄养与分散服务相结合。对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不能自理或半自理,需要提供生活服务的孤老年人,通过行政拨款、社会赞助、本人自负方式解决其生活困难;对其他类型的需要生活服务的纯老年人,按照“个人为主、市场让利、政府补贴”的原则,由居家养老协会提供低偿服务。截止目前,2017年老年人服务次数3005次,服务资金219220元。2018年老年人服务次数2732次,资金271475元。2019年老年人服务次数3740次,资金38.71元。2020年老年人服务次数4643人次,资金40.22元。

  五、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六稳”“六保”工作开展情况

  县民政局截至目前,县民政局截至10月底,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2523.59万元,其中:城市低保471户1088人,发放补助金576.22万元,农村低保1742户4371人,发放补助金1947.37万元;孤儿补助27人,发放了19.98万元;困境儿童补助153人,发放了27.22万元;发放困难残疾人两项补助3042人次(生活补贴1778人次、护理补贴1264人次),发放277.69元;发放特困人员136户141人生活护理两项补助193.33万元;发放临时救助1037户3159人次,发放救助资金305.3万元,打牢了民生基础。

  六、扫黑除恶工作及“六清”行动开展情况

  我局积极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和工作安排,在局务会议上积极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全局上下树立“一盘棋”思想,及时成立了“六清行动”领导小组,与民政工作同部署、同检查、精心组织,统筹推进。继续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围绕移风易俗、社会治安、民族团结、公共安全、环境整治、健康卫生、尊老爱幼等重要事务和热点问题进行,积极引导村(居)民把扫黑除恶等方面要求融入两约,帮助村(居)民树立正气,勇于同不良风气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要着重对农村(社区)存在的突出的、应当解决又长期解决不好的问题,如对高额彩礼、薄养厚葬、盲目攀比、禁杀惜售等不良陋习的约束,切实减轻村(居)民经济负担,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在民政系统有序推进。

  七、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助推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好乡村振兴战略,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文件要求,及时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要求,及时通知村(社)起草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上报至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整理成册装订后报县组织部和民政局;目前我县三乡两镇73个行政村11个社区已上报了村民自治章程及村规民约。各村从9个方面制定了村规民约,土地管理、计划生育、森林和防火、社会治安、消防安全、村风民俗、邻里关系、婚姻家庭等相关政策。

  八、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及作风建设情况

  一是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廉政内容、廉政要求和廉政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抓班子成员的廉洁自律。组织支部班子成员学习贯彻《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支部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落实到每位班子成员。三是加强党员和干部的作风建设。反对“四风”为抓手,要求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八项规定》,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清正廉洁。四是建立监督机制。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设立党员服务群众“联系卡”,做好党员为群众服务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五是认真开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结合全县“治慵、治懒、治散、治乱”教育活动等工作,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从思想上,认识上和表现上认真进行自查,深刻检视剖析问题。

  九、精神文明活动开展情况

  一是建立“乡风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发动大家参与乡风文明建设的主体作用。继续完善“村规民约”的内容,进一步强化了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确保了基层治理;二是为进一步弘扬节约环保的社会理念,我局按照县文明办要求,积极倡导干部职工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培育了餐饮服务环节安全用餐、节俭用餐、环保用餐的文明用餐行为意识,推进文明用餐风气的养成;三是通过开展学雷锋活动,全局干部职工的为民服务意识、社会责任意识、爱岗敬业和无私奉献意识进一步增强,有效地推动和促进了民政事业的创新和发展,文明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树立了良好的机关文明形象;四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针,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落实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任务,形成了上下总体推进的良好局面,确保文明同德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十、综治维稳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思想认识到位。局领导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把综治、平安建设等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传达上级精神,部署综治维稳任务,提高思想认识,达到了教育于事前、防范于未然的目的。二是措施扎实有力,管理落实到位。根据综治工作计划和目标,向所有工作人员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管理责任。三是加强管理,落实综治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综治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实行领导带班制,做好节假日值班记录,重要事情及时报告。加强消防工作,督促各科室及时检查水电等安全隐患,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整改,增强安全意识。通过进行法治教育,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树立了“综治工作靠大家”的观念,为我局综治工作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十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根据中央和省州县委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新要求,健全完善相应工作机制,把创建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二是健全完善各级创建工作机构,配备专职队伍力量,切实形成机构稳定、人员充实、经费保障的创建工作长效运行机制。三是完善宣传教育、协调指导、调查研究、经费保障等运行机制。在扎实开展帮扶活动和惠民生工作上下功夫,落实惠民政策,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四是结合开展的“双帮”活动,通过对联点帮扶金科村开展有针对性地开展民族理论、民族知识、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宣讲。通过宣传党的政策,尽力提供资金、物资援助,努力转变村民的思想观念,使他们坚定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决心和信心,更加拥护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遵纪守法。

  十二、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情况

  一是为认真开展脱贫攻坚巩固各项工作,县民政局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召开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专题工作会议,深入联点村(河北乡金科村)组织党员、农牧民群众召开民政政策宣讲会,宣讲党的各项扶贫政策,调查摸底贫困户基本情况,并与群众亲切交流、谈心,积极解答群众疑惑,有针对性地向贫困户提出增收建议。今年来县民政局共开展连点帮扶慰问活动6次,共发放帮扶金6000元,大米2080斤,青稞1900斤,面粉1400斤;二是我局已完成对河北乡金科村4户和14户易地扶贫搬迁县城自主安置户完成搬迁入户工作;三是依据《关于县级领导干部和县直部门负责人联村包抓村集体经济和联点帮扶扶贫产业园企业的通知》(同办发〔2018〕34号)文件精神,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与河北乡金科村驻村干部沟通衔接,切实将党的政策落实到位。目前金科村已购置2周岁野血牦牛274头,种公牛6头。已投资70万元与赛德村等4村合购圣地商务宾馆大楼。下一步将对购置的商铺以租赁或自主经营等形式及时运作起来,确保群众得到收益。

  十三、其他工作开展情况

  1、“补针点睛”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根据省民政厅下发的《关于印发青海省进一步扩大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权限下放改革试点范围的实施方案》(青民发〔2020〕24号)、《关于印发2020年青海省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民发〔2020〕25号)、《关于印发2020年青海省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补针点睛”专项行动方案等三个方案的通知》(青民发〔2020〕30号)文件精神,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县人民政府通过后分别印发了符合我县实际的实施方案,城乡低保审批权限已下放至乡镇。二是目前,我局积极衔接县扶贫局开展了社会救助对象与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比对工作,将2016年至2020年3月底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社会救助情况进行详细比对,并按照农村低保、城镇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供养等救助措施分类成册,切实掌握我县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数、贫困人口中已纳入和未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人员人数等基本情况。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县扶贫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组成入户调查工作组,对各乡镇贫困人口、新申请低保对象、现有农村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未纳入低保的对象、已脱贫建档立卡户等对象全面开展入户走访,认真了解家庭人口、家庭收入、财产变化等情况,排查是否出现“漏保”、“漏救”等现象,建立排查台账,确保全县社会救助政策“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2、“六个一”活动开展情况

  一是对困难群众开展了一次摸排,强化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资金的发放工作,确保补助资金足额发放,无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利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信息系统高效开展线上救助审核审批程序,精准认定救助对象,增强救助时效性,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我县社会救助工作“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二是对困难群众开展了一次集中临时救助,在全面摸排走访的基础上,县民政局、各乡镇民政办公室对全县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困境儿童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因疫情或复产复工原因导致出现生活困难的,按照文件精神及时开展了临时救助活动,加大临时救助力度,进一步确保我县救助对象“应救尽救”。三是对困难群体开展了一次走访,在疫情防控期间,我局主要负责人前往唐谷镇科加滩社区、托斯村、达隆村,及时了解困难群众在疫情期间的生活现状。要求乡镇民政工作人员要在疫情期间关注好各村低保户、特困户及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情况。四是对集中供养人员开展了一次疫情防护的政策培训,通过全力抓好县城新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特困供养对象“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工作人员密切关注特困供养人员身体状况,加强机构日常消毒和工作人员的病毒防控意识,目前共有工作人员5名,入住老人8人,因疫情现入住老人5人,其中隔离1人。并积极协调县卫健局,由县疾控中心派出专人对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集中供养对象进行了培训,通过实际操作演示的方式,强化了集中供养对象和机构工作人员的疫情防护意识,并为集中供养对象发放了疫情防控宣传册提升政策知晓率。五是对疫情期间坚守一线的管理干部和社区工作人员开展了-次慰问宣传,在疫情防控期间,我局主要负责人利用前往唐谷镇走访了解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契机,在沿途各卡点仔细询问值班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值班情况。通过了解唐谷镇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后,及时协调解决了防寒帐篷7顶、火炉6个、防寒大衣10件等物资,有效解决唐谷镇7个卡点的燃眉之急。

  3、换届选举工作开展情况

  加强村(社区)“两委”干部队伍建设,为确保明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民政局利用入户调查,开展梳理排查,总结掌握村党员干部思想、参选人员动态、主要遗留问题和有可能出现的问题,为下一步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提供了决策性的依据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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