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就要201*年了,相关部门的民政工作计划写好了吗?事情要怎么安排才合理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201*年民政工作计划范文一:XX年度全县民政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任务,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作为民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抓好救灾救济、城乡低保、优抚安置、基层组织建设、社会事务管理等各项工作,努力实现民政工作服务管理的新提升,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一、切实做好新时期的社会保障工作
(一)持续推进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城乡低保工作有关制度,强化对低保资金的监管力度,确保按时发放,对城乡低保开展一年一度动态管理,准确认定低保对象,切实做到应退尽退、应保尽保,使最困难的群众得到应有救助,同时,加强对低保信访工作的查处力度,做到有调查、有落实、有反馈,确保低保资金发放及时安全。
(二)认真落实《五保供养条例》
督促已建的敬老院投入使用,建立和完善敬老院管理制度,落实“五保户”基本生活条件,按时足额发放“五保户”供养资金,努力提高“五保户”集中供养率。
(三)加快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体系建设
推进农村困难家庭医疗救助工作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衔接,认真做好农村低保对象、农村重点优抚对象、农村革命“五老”人员、农村重度残疾人医疗救助工作,实现救助对象医疗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做到资源共用、信息共享、结算同步、监管统一,切实把医疗救助这项关系困难群众生存发展的工作做好、做实。
二、强化对社会福利企业生产的管理指导
督促落实国家对残疾人就业的优惠政策,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做好福利企业的年检工作;引导鼓励和支持社会兴办发展社会福利企业,扩大残疾人就业覆盖面。
三、加强救灾体系建设和救灾物资储备工作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救灾资金分级负担机制和救灾工作分级管理体制,协调或督促县乡两级建立救灾预备金,县级50万元/年,乡镇一级(大的乡镇20-30万元/年,小的乡镇10-15万元/年),确保大灾无大荒、灾年无疫情,受灾群众衣食住行无忧虑;二是做好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组织督促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加强对群众的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对防灾减灾的知晓率和避灾自救能力;三是认真做好汛期抗灾准备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落实好各级领导责任,开通汛期灾民求助热线,完善抗洪救灾抢险预案,做好衣、被等救灾物资的购买和入库工作,配备必要的救灾设备,提高救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四是加快我县的灾害避灾点建设,确保人民群众在灾害来临时安全过渡。五是着力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注重灾后重建科学规划,统筹安排,相关部门和乡镇通力合作,层层落实责任制,加强督查,确保完成灾后重建工作任务。
四、持续抓好民政民生工程建设
一是继续实施农村敬老院建设,XX年拟新建或改扩建农村敬老院1-2所,列入省级补助项目,当年底建成投入使用;二是抓好县社会福利中心和县德安医院迁建工程建设。县社会福利中心完成第一期工程,3幢楼交付使用;县德安医院争取完成一期3幢楼建设,力争当年底投入使用;三是做好福仙陵园续建工作。切实抓好福仙陵园进园道路,园区内通道的水泥硬化建设和公墓区主体建设,办公楼内外装修和职工宿舍楼动工,力争安置区全面投入使用,公墓区、骨灰楼部分投入使用。
五、努力攻坚殡改工作,着力提高火化率
积极宣传殡葬改革工作政策,利用宣传车对殡改薄弱村加大宣传力度,督促有关乡镇要加大宣传攻势,及时通报村(居)每月火化率情况,使殡改工作更深入人心;加大对公益性公墓区(楼、堂、室)的规范管理,对已建成的督促要100%投入使用;进一步开展治理乱埋、乱葬、乱建坟墓,坚持堵疏结合,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骨灰二重葬,督促仍未开工建设公益性公墓区(楼、堂、室)的村要尽快完成任务;加大殡改监察力度,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文明执法,提高执法水平;继续落实殡改工作责任制和奖惩制度及每月点评火化率情况,巩固火化率的提高,力争全县平均火化率达90%以上,促进我县殡改工作的稳步推进。
六、全力抓好民政队伍建设
切实加强民政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业务管理和执政能力建设,树立真抓实干的作风,文明执法,打牢服务理念,努力打造一支深怀爱民之心、善谋为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的为民服务队伍,提升民政队伍的整体素质。
201*年民政工作计划范文二:今年,我们要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坚持深化改革与夯实基础相结合,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认真抓好十项重点工作的落实,推动广州民政事业科学发展。
(一)改革社会组织体制,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深化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放宽对登记住所、注册资金、业务范围、名称预审和备案条件的限制。推动将公募基金会和涉外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权限下放到我市,将非公募基金会登记管理权下放到区(县级市)登记管理机关。大力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和社区社会组织,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加快编制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目录,扩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规模,完善市、区(县)、街(镇)三级培育基地网络建设。限制国家机关和财政供给事业单位参与发起成立社会组织,从严控制现职国家公务员在社会组织中兼职,大力推进去行政化工作;出台《广州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全面开展社会组织工、青、妇工作,实现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工作全覆盖。推动出台《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配套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工作方案。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穗活动以及本市社会组织涉外活动的管理,加强对互联网虚拟组织及其活动的监控,加强对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非法活动的查处。探索建立政府负责人与行业协会商会会长对话交流制度、社会组织讲坛与信息例行发布制度。参照中央和省的做法,推动设立社会组织财政扶持专项资金;借鉴外地成功经验,推动筹备成立广州市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加强省、市运用信息技术创新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的交流合作,全面创建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
(二)改进社区治理方式,进一步强化社区居民自治功能。
构建社区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参与社区事务的“三社联动”(社区、社会组织、社工)工作机制。完善社区居民会议和居民议事协商会议制度,搭建居(村)民、辖区单位、异地务工人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参与的各类协商议事平台,构建多元主体协同善治的社区治理格局。组织开展今年村(居)委会换届选举,选好配强村(居)委会领导班子,稳步提高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比例,推动社区居委会成员属地化,努力实现社区居委会成员兼职比例达到50%。评估验收314个幸福社区创建工作,并按全市社区15%的比例推进第二批社区创建工作。全面推进社区服务管理网格化、智慧化工作,明晰部门工作职责,明确网格划分标准和人员配备,建立统一的智慧社区信息平台,规范问题发现、处置、反馈和监控等工作流程。开展“村改居”社区服务管理试点工作,探索完善“村改居”社区服务管理机制,提升“村改居”社区服务管理水平。继续抓好省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创建活动,充分利用以电视、移动电话、互联网为载体的综合信息化手段,创新方式方法,推进村务公开。
(三)推动养老服务业创新发展,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申报开展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在财政、金融、用地、税费、人才、技术及服务模式等方面探索先行先试,在场地用地、医养结合、人才队伍三个方面率先实现突破,创造广州特色的养老服务业发展经验。实施入住公办养老机构评估轮候制度,制定困难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贴、养老护理岗位补贴等一系列政策。积极推进市第二老人院和有关区、县级市公办养老机构建设,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动工兴建8000张养老床位。新建5个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实现每个区(县级市)至少有1个省级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的目标;新建40个日间托老机构;新建400个农村老年人活动站点,实现每个行政村均有1个100平方米以上的农村老年人活动站点目标;持续提高农村养老服务水平,实施农村养老服务“幸福计划”,加快推进城乡养老服务一体化。加强养老护理员职业培训,规范养老机构服务管理。
(四)完善社会救助法治化机制,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制定出台《广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推进以法治方式织牢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安全网。深化各项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建立全市统筹、分类资助的教育资助制度,进一步完善与基本生活相关的系列辅助救济政策。制定《广州市慈善超市管理办法》,推动社会力量和社区运营慈善超市机制,依托慈善超市建立为困难居民提供实物救助的社会捐赠、社会互助平台。建立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和动态管理机制,改革完善分类救济办法。根据国家、省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物价变动情况,科学调整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和五保供养标准。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出台相关工作规范,提升核对工作能力。落实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商业保险实施办法,实现医疗救助商业医疗保险信息化管理,提高医疗救助水平。继续完善孤儿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规范弃婴收留行为,开展“婴儿安全岛”试点工作。
(五)规范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进一步促进社工队伍建设。
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制,更加注重提升质量、完善机制、规范运作。健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的招投标管理办法,统一政府购买社工服务标准。出台我市政府购买社工服务评估人员数据库管理细则及评估监督细则,建立评估机构和评估专家淘汰机制。开展民办社工机构等级评估。成立社会工作监督委员会,建立健全社会工作行业自律体系,完善政府购买社工服务信息发布平台,确保公开透明和阳光运作。出台《广州市社工员和督导人员管理办法》、《广州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广州市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质量标准》等文件。优化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布局,建立街镇、机构、居民三方对接合作机制。定期举办“广州社工月”、“社区社工周”等活动,提升社会各界对社会工作的认知程度。开展社会工作员、新入职社工、民办社工机构管理人员等培训工作。建立社会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实行社会工作机构、管理督导人员、社会工作者在线登记、实时管理。
(六)加强社会专项事务效能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主动提供积极救助、协助返乡服务,继续开展流浪未成年人寻亲回家返校活动,研究拓展“社工+义工”参与救助服务渠道。加快解决婚姻登记系统平台信息共享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带动全社会共同推进殡葬改革。加快推进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步伐,扩大基本殡葬服务惠民范围和项目,大力倡导生态安葬、绿色低碳祭扫、文明节俭办丧。健全部门联合监管网络,依法查处殡葬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各区(县级市)街道社区优化调整工作。加强地名管理、地名公共服务和地名文化建设,规范地名审批工作,优化地名工作流程,提高地名命名工作的群众参与度。加强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增强民政新闻宣传工作的统筹性、主动性和有效性,运用新媒体加强民政工作宣传、增进与群众互动。
(七)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进一步推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
适时调整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和优抚金标准,逐步完善优抚保障配套政策,探索推进落实参战退役人员公益性岗位。扎实做好退役士兵、军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接收安置工作,依法依规落实各项待遇。积极探索军休服务社会化有效途径,进一步提高军休服务管理水平。修订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加快推进退役士兵安置城乡一体化。将积极支持部队建设纳入广州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政发展规划,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实现经济、社会和军事效益的有机统一,实现更大范围、更高层次的深度融合。加大双拥宣传力度,共建双拥文化阵地,培养双拥工作典型,不断扩大双拥工作的影响力、辐射力,努力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
(八)打造阳光慈善,进一步推动现代慈善事业发展。
加强慈善组织监管,研究建立慈善组织“透明度排行榜”,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社会捐赠接收及使用管理的公开化、透明化水平,推进慈善事业廉洁化建设。举办第二届广州市慈善项目推介会,推动慈善需求对接、慈善公信力建设和慈善文化传播。全面升级广州慈善网,完善广州市慈善会慈善信息数字化平台,推动慈善事业创新发展。编撰今年广州市慈善事业发展蓝皮书,发布《广州慈典》,开展“公益人、公益事”征集宣传活动,宣传广州慈善文化,提升广州慈善阳光形象。创新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继续当稳、当好福利彩票销售工作的排头兵。规范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绩效管理,促进福利彩票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九)加快民生重点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民政基础设施。
加快建设市第二老人院、第二福利院、福山公墓和福利院特教楼,努力实现市观音山公墓(含市第二思园项目)、市回民公墓、市老人院(扩建)、老年病康复医院、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天河军供站江村分站项目早日动工。制定和完善财务内部控制机制和财务管理制度,组织财务人员全员培训,研究建立问题预防和问责机制。
(十)深化民政公共服务廉洁化建设,进一步树立廉洁民政良好形象。
研究确定今年民政公共服务廉洁化十件实事,建立群众评估网络平台。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梳理清查廉政风险点,定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范腐败问题发生。同志们,形势催人奋进、改革任重道远,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抓机遇,深化改革,以务实的态度和进取的精神,坚定不移地全面推进现代大民政建设,全力开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新局面,为广州新型城市化发展、建设幸福广州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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