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区文明卫生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文明素质与卫生意识,不断改善县城区卫生环境,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开展城市建设管理提质年活动”为目标,在全面做好各项文明卫生创建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县城区文明卫生单位、社区、小区创建活动,彻底消除卫生死角死面,大力改善和优化县城人居环境。
二、创建单位
县城区文明卫生创建单位包括县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商住小区以及园区企业。
三、创建内容
1.全面组织开展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城区居民文明素质、卫生健康知识和城市管理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2.按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定期开展灭鼠、灭蟑、灭蚊、灭蝇除“四害”工作。
3.每月组织干部职工、居民开展一次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小区搬家式卫生大扫除活动,时间为每月最后一周星期三下午。
4加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小区环卫设施与环境改善投入,不断夯实文明卫生创建硬件基础。
5.完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小区交通标识标线和泊车位的施划等工作,严格车辆停靠管理,规范车辆停靠秩序。
四、职责分工
按照“创建领导小组总揽、主管部门主抓、相关责任单位具体落实”的方式开展创建工作:
1.县创建办负责县城区文明卫生单位、社区、小区创建活动的总调度、协调与情况通报。
2.县爱卫办负责县城区文明卫生机关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创建活动的具体组织落实,有独立院落的二级机构由主管部门负责督促落实。
3.xx街道(筹)负责辖区内社区、敞开式小区文明卫生创建活动的具体组织落实。
4县房管局负责县城区有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小区文明卫生创建活动的具体组织落实。
5.经济开发区负责园区企业文明卫生创建活动的具体组织落实。
五、督查考评
1.考评标准。
文明卫生机关单位(有独立院落的机关单位和其他机关单位)的考评标准由县爱卫办制定;文明卫生社区和敞开式小区的考核标准由各街道制定;有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小区的文明卫生考核标准由县房管局制定;园区企业的文明卫生考核标准由经济开发区制定。
采用百分制考核与定类,考评得分xx分以上的为一类单位,xx—xx分的为二类单位,xx分以下的为三类单位。
2.督查方式。
县城区文明卫生创建活动从xxxx年xx月份开始。县房管局、县爱卫办、xx街道(筹)、经济开发区每月对各自负责的单位进行一次督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县创建办。
县创建办每月对县城区文明卫生创建参与单位考评情况分一、二、三类进行公开通报,对一类单位给予表彰,二类单位指出问题,三类单位限期整改并跟踪报道整改落实情况。考评结果每月在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微临澧等新闻媒体上公布。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县城区文明卫生创建工作,要成立专门的创建工作班子,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奖惩措施,单位“一把手”要亲自调度,带头参与创建活动,把创建工作作为改善县城人居环境、提高市民健康卫生意识、强化城市管理、巩固创国卫成果的重要工作抓好抓落实。
2.落实工作责任。相关单位要教育干部职工和居民群众养成讲文明、爱卫生、守秩序的良好习惯,全面落实辖区范围卫生管理责任,将日常卫生管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股室、到个人、到街巷、到小区、到企业、到点到位,随时保持机关单位、街道社区、小区、园区企业环境整洁靓丽。
3.强化宣传教育。相关单位要把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摆在重要日程,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单、健康卫生知识讲座、大小会议等形式,向干部职工、社区居民广泛宣传健康卫生知识和城市管理法规,不断提高市民群众健康卫生水平与文明素质。
4.严格考评考核。县城区文明卫生创建工作考评结果将纳入县直单位、街道绩效评估与创卫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对活动开展组织得力、效果较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对履责不力、卫生状况较差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媒体曝光,并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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