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自查报告
近年来,xx旗公安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积极落实自治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多措并举努力为全旗营造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有效推动了全旗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工作模式制度化,“三长”担责抓落实。一是局长任组长抓督办。由副旗长、公安局局长xx同志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各派出所所长、局直单位负责人任成员对此项工作进行督办落实,并要求对辖区企业要户户走到,所有党委成员均明确包联企业,经常性深入企业了解需求和困难。二是所长包园区查隐患。明确各派出所所长为辖区优化营商环境的第一负责人,每周进行一次巡查,全面加强对企业集中区域、工业园区、重点项目建设工程、大中型物流园区等周边治安整治工作,消除一批治安隐患,净化企业周边治安环境,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三是警务助理包企业搞服务。辖区规模以上企业均由“阿睦尔”警务助理定期走访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及时协调推动解决。排查化解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矛盾纠纷,帮助引导企业依法解决。
二、审批流程简单化,特事特办定时限。一是优化审批程序快速办结。在公章刻纸方面,企业到刻章企业只需一个工作日内办结,为了方便新开办企业能够及时持《公章备案登记表》办理相关业务,我局要求刻章企业在公章刻制完毕后半个工作日内完善备案手续,同时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为企业提供备案服务。及时向刻章企业下发通知,要求统一制作《新开办企业公章制作登记表》,对有刻章需求的新开办企业特事特办,不用排队,分别登记,优先办理。二是签字审批变为电话审批。在爆破作业审批方面,审批民警或局领导外出期间,企业代办人可以通过电话提出申请,后由公安机关严格查验材料后先行为其办理开证业务,确保了一次审批结束.同时降低开办企业费用方面,已取消印章刻制费用。三是每次申请变为按需申请。为了安全起见,有爆破需求的企业需要在每次爆破作业前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用多少申请多少。为了方便企业,缩短工期,我局创新工作模式,在强化安全监管的同时,组织爆破公司对企业所需炸材进行评估,一次性将所有炸材进行审批签证,然后由爆破公司把关分多次使用,确保了只跑一次腿,只找一次人。
三、依法打击常态化,大力整治保稳定。以“扫黑除恶”和治安突出问题整治为契机,依法严厉打击涉企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活动,特别是影响企业健康发展的“行霸”“业霸”“市霸”等黑恶势力,以及恶意阻拦施工、寻衅滋事、强揽工程等影响重点工程建设的违法犯罪活动;经查韩某常年混迹在巴镇商业区,以收取保护费、借款等形式,以威胁恐吓等手段不断向商业网点敲诈、勒索钱财。广大商业网点经营者深受其害,苦不堪言。韩某行走在犯罪边缘,虽然“保护费、借款”数额不大,构不成严重的威胁,但为经营业主们所深恶痛绝。经多方调查取证,一举侦破涉霸案件x起,抓获涉霸嫌疑人x名。严厉打击合同诈骗、非法经营、损害商业信誉、商品信誉等破坏市场正常竞争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和企业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资金、职务侵占、收受贿赂等犯罪行为。推动简易案件和纠纷快速处理方面,我局已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专门设立行政案件快速办理办公场所,对简易案件进行快速处理。对简易纠纷我局已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专门设立速裁法庭,已和旗人民法院沟通完毕,共同对纠纷案件进行调解处理,对疑难复杂的案件,多部门协调办理。同时对企业提供的涉案线索坚持优先侦办、专班经营、一查到底,坚决维护企业合法利益。对准妨碍企业创新发展、坑害群众利益、危害生产安全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加大宣传力度,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检查,防止发生此类案件,我局至今未受理此类案件。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服务重点企业发展的意识还不强。只要体现在内容、形式和方法比较单一,法制宣传不够,对企业安保、防范等方面的指导不够,特别是在不断探索和拓宽为企业服务的新路子和新方法,不断拓宽联系范围和联系质量,强化“服务”“保障”等方面的差距还很大。
二是金融领域乱象横生,问题突出。近年来,金融系统由于内部管理不严,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职,甚至失职渎职,导致巨额贷款到期后不能及时收回。该类案件涉及资产保全、评估、清算处理等方方面面,侦办难度大、办案周期长,对社会稳定构成重大隐患。
三是经济格局不断变化,风险隐患突出。近年来,因资金链断裂出现相关问题,引发不安定因素,导致受损群体多次到相关部门反映问题及上访。特别是今年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部分企业因经营不善或资金链断裂,暴露出拖欠工程款、材料款等问题,引发欠薪潜逃、破产倒闭现象集中爆发。由于此类案事件涉及群体多、范围广,党委政府、群众、媒体高度关注,问题难以一时得到妥善解决。群众、业主、债主、民工维权行为与违法行为往往同时存在,矛盾积累反复性较大,甚至导致上访事件的发生,公安机关面临打击、维稳两难境地。
四是协作机制不顺畅,预警防范不及时。一方面,公安机关与有关职能部门协作机制不畅,信息难共享。虽然建立了一些机制,但真正落实的不多,公安部门单打独斗现象仍十分突出;另一方面,联勤联防机制不畅。由于警力缺乏,基层社区民警、治安积极分子难以做到主动贴靠式服务,互动少、沟通少,发挥作用、功效不明显。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不够健全,没有形成强大合力,还没有形成专防专治、联防联治理的大工作格局。从源头监管到打击处理的各个环节,各部门、各行业单位在思想认识在存在偏差。
五是新型犯罪打击难度加大。网络空间治理、新型犯罪打击难度不断增大,违法犯罪更加智能化,尤其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且侦破难度较大;金融诈骗、金融投机等新的经济犯罪活动日趋严重,打击难度大,智能化破案手段有待加强。目前,部分民警对法律知识掌握不够全面、系统,对法律条文满足于字面上的一般理解,缺乏对立法精神及其蕴含的深刻涵义及价值取向的正确把握,有的对法律修改、补充以及新的司法解释了解掌握不及时,尤其是对新型犯罪以及案件涉及的新情况新问题敏感性、洞察力不够,缺乏妥善处理解决疑难复杂问题的办法。
六是服务平台普及率不高。能够在政务服务平台上直接办理的业务不多。尤其是在全市印章刻制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与政务“一网通”对接方面,由于上级部门未与政务“一网通”对接,所以暂未实现全市印章刻制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与政务“一网通”对接。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是在警企联系上转变观念,积极拓展警企联系的路上进行创新。我们应该在不断总结近年警企联系方面经验的基础上,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务实创新,经常与企业进行沟通交流,切实搞清楚企业需要我们做什么,破除旧观念、旧思想、旧思路,凡是政策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大胆探索和试行,凡是上级政策和规定有一定弹性幅度的,我们要从有利于经济发展出发、优化营商环境出发,为xx的重点企业、民营企业的协调发展,帮助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是强化预警防范,全力打造安定和谐的经营环境。建立发改、住建、人社、金融、国土、工商、银行、公安等多部门参与的协同会商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判分析各类经济犯罪案件特点及表现形式,充分利用各种专业力量和手段优势,超前获取海量信息中隐藏的各类不稳定因素,对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重大问题、矛盾及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信息会商、分析研判,及时掌握深层次、预警性信息,及时进行深度研判、风险评估,不断提升对重特大经济、金融犯罪的预警防范能力。
三是发挥打击犯罪的主力军作用,全力打造安全稳定的经济发展环境。建议由政府牵头,建立多部门、多警种合成作战的快速反应机制,坚持快处、快侦、快破,力争在犯罪规模较小、涉案人员较少时就将其控制在萌芽状态。对已经成型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类犯罪案件,相关职能部门要第一时间提供相关鉴定结论、政策依据,第一时间介入善后事宜的处置工作,争取最大限度地收集固定证据、追缴资金、降低社会风险。进一步完善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妥善、坚决果断处置“三堵”、阻工、扰工等群体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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