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半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切实抓好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办好民生实事,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现将全市xxxx年上半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展情况和xxxx年审计问题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上半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分两批下达我市xxxxx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市建设局结合各县区农村人居调查摸底情况,提前下达各县区xxxx年度xxxxx户危房改造任务。截止xxxx年x月xx日,各县区已开工建设xxxxx户,开工率xx.x%,竣工xxxx户,竣工率xx.x%。
(二)xxxx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审计整改情况
根据省审计厅审计组关于xxxx年度及历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跟踪审计反馈意见,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主要在改造进度、质量、资金等x个方面存在xx项问题,涉及x个县区,其中:xx县x项。截止xxxx年x月底,基本完成整改xx项,审计整改报告已同步报送省、市审计部门存档并进行销号;其余x项正在抓紧整改当中。
二、存在的问题
从上半年进展情况和审计问题整改情况来看,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工作进展缓慢。从各县区工作进展情况来看,除武都区、两当县开工率达到xxx%外,其他七县工作进展缓慢,未达到x月底全部开工建设的要求,开工率分别为xx县xx.x。其中xx县工作进度严重滞后,开工率均低于全市xx.x%的平均水平,应引起高度重视。
(二)农村危房改造竣工率低。目前,全年时间已经过半,危房改造工作剩余时间不足x个月,但从整体情况来看,农村危房改造竣工率偏低,除xx区竣工率达到xx.x%外,其余各县均低于xx%,尤其xx县竣工率至今为x%,全市竣工率为xx.x%,工作严重滞后。
(三)补助对象认定不准确。康县、礼县、徽县等县区未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补助对象认定程序,对危改对象认定把关不严,将一些不符合危房改造政策的公职人员、注册登记有企业的人员、拥有商品房的xxx户家庭纳入危房改造补助范围,补助对象认定不准确。
(四)建设标准执行不严。从检查中发现:部分县区的新建房屋达不到最基本的抗震设防要求,未严格控制农村危房改造的房屋建筑面积,超标准建设现象普遍存在;部分乡镇对c级危房维修加固技术指导不到位,只注重房屋的风貌改造,而忽视危房的工程质量,只对房屋进行简单的维修,维修加固后的房屋达不到抗震安居的要求。
(五)农户信息输入不准确。从省审计厅今年x月xx日对我市部分县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延伸审计的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一些县区的部分农户档案信息中存在无身份证号码或身份证号码错误现象,全市共xx户;二是xx县的部分农户档案有重复现象,涉及农户xx户。
(六)部分县的补助资金发放不及时。从审计整改情况看,xx县部分乡镇xxxx年的危房改造未及时进行竣工验收,致使补助资金还滞留在县级财政账户上,资金拨付不及时。
三、下一步的工作要求
农村危房改造是惠及农村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是市委、市政府承诺为民办实事之一,也是全市脱贫攻坚的重要任务,直接关系广大农村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对于稳增长、促投资、惠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区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x月底在临洮召开的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推进会暨农村C级危房改造加固改造现场会议精神,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查考核,加快工作进程,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一)抓紧做好审计问题整改工作。审计问题整改工作政策性强、责任重、要求高、时间紧,各县区政府要加强与审计组的交流沟通,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的摸排,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制订切实管用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按期完成整改工作任务。
(二)全力抓开工、抓建成。目前,全年时间已经过半,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入攻坚阶段。各县区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积极落实危改支持政策,抓开工、抓进度、抓质量、抓建成,力争在xx月底前保质保量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同时,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危改农户档案管理系统和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三个信息系统,确保及时,全面、准确、真实录入相关信息,对农户信息输入不及时和完不成改造任务的县区,市政府将对县区政府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和责任追究。
(三)加强技术培训和宣传引导。农村建筑工匠的技术水平直接关系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各县区要通过集中办培训班、以会代训、参观学习、现场观摩、座谈讨论等多种方式,开展好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县区政府要发挥乡镇、社区(街道)、村党支部等基层组织和干部的作用,宣传发动群众,使其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危房改造工作,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危房改造的浓厚氛围。
(四)规范危改认定程序。农村危房改造涉及广大农村贫困群众切身利益。要按照“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和“先危房后旧房、先困难户后一般户”的基本原则,优先解决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贫困地区扶贫搬迁户的住房困难问题。要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补助对象认定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杜绝非贫困农户享受危房改造补助的现象。要细化“一申二评三核四批”及“县、乡、村”公示程序的实施措施,明确各关键环节的管理要求和审核审批责任。通过公示、设立举报电话等多种方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五)严格执行建设标准。要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改造后的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要加强政策宣传引导,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要严厉杜绝贫困群众因建房而加深贫困或返贫的现象发生。
(六)加快建立档案资料。建立完整的档案资料是科学管理危房改造的基础,是国家和省上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县区要督促有任务的乡镇,按照批准一户、建档一户的要求,提前做好农户纸质档案的建立工作,在x月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开通后,及时准确地将农户档案信息录入信息系统,确保xx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录入工作。
(七)加强危改资金管理。各县区要按照《x省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加强资金运行管理,做到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强化监管责任,坚决杜绝挤占、挪用等现象的发生。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对优亲厚友、虚报、贪污、挤占、挪用、截留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纪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八)强化工作督促检查。各县区要组织建设、发展改革、财政、扶贫等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建立一阶段一督查一总结一通报的督查制度,采取定期督查、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督促整改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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