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在市委、市政府和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下,我局按照《xx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xxxx年工作要点》有关要求,认真做好统计普法、法制宣传、统计执法等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情况
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工作内容,年初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专门听取和研究部署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中开展半年工作总结,年底开展全年工作回头看。主要负责人没有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没有发生一起重大违法行政案件。
2、法治建设开展情况
一是积极推动领导干部学习运用统计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努力掌握法律基本知识,将统计工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纳入法治框架。加强对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人员的统计普法宣教,组织开展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工作,学深学细学透原文,深刻掌握丰富内涵,正确指导统计工作实践。
二是努力提高统计人员依法治统能力。认真组织全局工作人员深入学习《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通过法治培训、在线学习、普法考试、执法证考试等形式,组织开展宪法和统计法相关知识培训工作,增强对统计法的敬畏意识,努力提高政府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公信力,努力为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三是注重运用在执法中开展统计普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和统计执法的“双随机”制度,落实严重统计违法案件公示和联合惩戒制度,在办案过程中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利用办案各个环节宣讲法律,及时解疑释惑;筛选发布典型案例,精心筛选具有重要教育意义的身边的案例、典型的案例、针对性强的案例,作为以案释法重点,坚持边执法边普法,把普法融入执法、服务全过程。
3、落实“七五”普法工作任务情况
一是推进统计普法机制建设。根据 “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年初制定了普法工作计划和方案,并把年度普法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认真执行。主要内容为:继续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立统计人员法律知识年度考核制度;建立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骨干队伍并完善对统计法制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加强统计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执法操作程序等。
二是着力推进重点对象统计普法。针对领导干部普法,主要通过发送统计法宣传材料,参加统计法宣传教育活动等方式,将《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学习纳入对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内容。针对统计干部普法,主要通过发放资料、网络学习等形式加强自学,并采取举办法制讲座、培训班等形式,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同时,开展内部自查自纠,整改与各项法律法规有悖的行政行为,把依法行政水平和普法的社会效果列入考核内容。针对基层统计有关人员普法,主要采取发送学习材料,结合统计业务培训、各专业年报会议、统计从业资格培训、统计从业网上继续教育等学习宣传统计法。七五”普法期间,基层统计有关人员统计普法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xx小时。
三是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利用与统计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和专项主题活动紧密关联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以及其他重要节点,通过“送法下乡”、“送法入户”、“送法进企业”、以案释法等形式,开展统计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六进”活动;借助人口普查、经济普查等大型普查工作开展统计法制宣传;做好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以此推动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规范化建设,在执法中深入宣传统计法律知识,加深理解度和贯彻度。
4、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况
为全面营造快捷、高效、规范、透明的营商环境,我局从夯实基础、优化流程等方面入手,完成了统计部门职责任务清单编制工作,共梳理主要职责xx项,规范工作流程x项,明确公共服务事项x项,简化新增单位入库资料审核流程,实现统计工作全流程电子化,减少企业多次送审材料的环节。
二、存在的问题
统计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有待加强。一是面临人员年龄老化、视力听力体力弱化,面临人员更新问题;同时执法机构职数配备单一,缺乏必要的灵活性,容易出现工作断档现象,也达不到法定执法人数最低标准;二是法治思维有待提高,要跟上全国统计执法的层级分工、力度、频度新变化趋势;三是统计业务直接责任意识有待建立,要及时、精准、科学地捕捉、提供和处罚迟报、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
三、今后工作打算
1、学懂弄通法律要求。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实质,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意见》《办法》《规定》等各项决策部署,坚决维护《统计法》权威,加强对统计规律和统计工作的研究,增强高质量发展意识,科学指导统计工作,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夯实不能造假的体制机制,筑起不想造假的思想防线,推动统计工作有序健康发展。
2、加强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在经济主体日益多元、经济现象日益复杂的情况下,目前的统计手段越来越难以搞准搞全,尤其对于分布广、规模小、变化快的服务业和新经济等更是存在调查短板和漏统问题。要积极探索利用行政记录等大数据技术、抽样调查技术,提高源头统计数据真实性;既要严格标准,实事求是,达不到规模要求的企业不予纳入统计范围,又要警惕个别单位由于利益驱动的瞒报行为。各级统计人员要经常性深入基层核实数据、指导统计基础建设,发现违法线索移交统计法治机构依法处罚。
3、坚持数据由基层自己填报的底线。这是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手段。坚持“先进库、再有数”,绝不自行修改名录库;坚持由企业独立报送真实的统计数据,绝不干预企业独立报送真实数据;坚持由企业自己上报联网直报数据,绝不代填代报企业数据;坚持由企业修改差错或补填不完整报表的原始数据,绝不自行修改企业任何数据。
4、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建设。首先是提高政治觉悟,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立起来、紧起来、严起来,做到不犯规、不违纪、不越线、不触法,让严守法纪成为新常态。其次是提高业务能力,通过自学、培训、典型推广等手段弄通统计制度、指标涵义、计算方法、统计范围、数据来源,规范台账设立、资料管理,夯实统计基础。第三要提高核查能力,不定期抽取一定数量统计调查对象,赴统计调查对象现场,认真核查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纠正和依法处理发现的问题。第四要用法治的思维解决统计问题,依法处罚迟报、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实行案例警示,落实好各级统计人员的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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