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七项重点工作总结之法律援助示范窗口建设工作总结报告
1、全面开展了示范窗口建设“回头看”活动。首先是加大了投入,对接待服务窗口软、硬件建设进一步硬化,购置了空调,添置饮水机,更新了复印机、打印机,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为来访群众提供了舒适的服务环境;其次是进一步规范了接待咨询、受理指派、承办结案、案卷归档和补贴发放等工作,使法援工作更加规范有序;第三是按照便民利民要求,我局拟在监管中心建设完成后对法律援助中心进一步装修改造,打造全市一流法律援助窗口。
2、积极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今年共受理法援案件xxx件(刑事辩护案件xx件,民事代理案件xx件),其中留守儿童维权案件xx件;受援群众xxx人,办理其他法律援助事项xxxx件,并及时上网登录。截止x月xx日,受理法援案件登录数为xxx件(刑事辩护案件xx件,民事代理案件xxx件),咨询登录数为xxxx件,最大限度满足了贫困群众法律援助“应援尽援”需求。
3、严把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关。今年以来,我局推行法律援助告知制度,实行法律援助案件旁听、征询意见制度,提高办案质量,取得明显效果。今年已办结的xx件法律援助案件,没有发生因办案质量问题的投诉,受援人感到满意。
4、狠抓法律援助经费的使用管理。法律援助经费始终坚持严格管理,合理使用原则,采取三项措施确保法律援助经费真正用在法律援助办案补贴上。
一是制定了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法律援助经费使用范围。
二是实行法律援助经费科目单列,单独核算,按照法律援助经费使用规定支付办案补贴,做到了法律援助经费专款专用。
三是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发放,实行“三制”(即:案件结案制、一案一表制,五人签名制),凡是案件没有结案的,案件归档不符要求的,没有法援机构负责人、业务分管领导、财务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和承办人等五人签名的办案补贴,一律不予发放,有效杜绝了虚假冒领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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