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大警示”活动工作方案
为了深刻汲取我县中钢煤业“x·x”机械伤害事故、智旭选煤“x·x”车辆伤害事故以及代县大红才铁矿“x·xx”透水事故、xx“x·xx”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临县“x·xx”煤矿局部冒顶涉险事故、x月xx日xx市汝城县卢阳镇居民自建房垮塌等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全力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会议,及xx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大警示”活动精神,从即日起在全县住建领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大警示”活动(简称“四大”活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把“四大”活动作为当前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举措和重要抓手,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原则,坚持工作下沉一级、追责上移一级,抓全面、抓系统进行大排查,各链条、各环节进行大整治,全过程、全覆盖进行大检查,边学习、边反思进行大警示。通过“四大”活动,全面彻底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依法严格查处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不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养,做到企业自查自纠全覆盖、重点行业领域执法全覆盖、重点企业执法全覆盖、干部职工警示教育全覆盖,进一步树牢安全理念、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县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大警示”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决定成立住建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大警示”专项行动领导组。
组 长:
副 组 长:
三、活动时间
xxxx年x月xx日至xxxx年x月xx日,为期一个月。
四、具体安排
“四大”活动不划阶段、不分环节,工作同步开启、同步推进、同步提升,上下同时启动、层层发动、合力推动,确保过程中立即见效、一个月取得实效。
(一)大排查活动。
1、排查主体。建筑领域各企业
2、排查内容。主要围绕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安全风险辨识及管控、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职工全员参加隐患自查自纠、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应急准备等x个重点事项。要把夏季高温隐患作为一个重点进行针对性排查。
3、排查方式。以企业、项目自查为主,对本企业、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系统排查,严格落实常态化排查制度。x月xx日至x月xx日,开展拉网式、地毯式集中隐患排查。
4、建立台账。各企业要根据排查情况,分级分类建立自查自纠问题整改台账,并逐日更新,每两天向各自监管单位上报一次排查整治情况。由监管单位报住建局安监站汇总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大整治活动。
1、整治主体。住建领域各企业
2、整治内容。既要整治排查出的隐患、台账所列的问题,也要对涉及各链条、各环节进行检视,揪住一点、整治一片,坚决杜绝安全隐患带病运行。
3、整治方式。
(1)即知即改。坚持将边查边改贯穿始终,做到一般隐患问题立即整改。
(2)限期整改。x月xx日开始,对问题台账进行梳理,不能立即整改的,逐条明确整改责任、整改要求、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形成整改方案,并按时整改销号。
(3)停产整改。查出重大隐患的一律立即停工停产整顿,立即向监管部门报备,积极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等,整改完成经验收合格后销号。
(三)大检查活动。
按照xx县“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三不放过”要求(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各监管单位要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督促检查,既检查企业自查整改情况,又检查企业活动开展情况。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入企服务检查。
(四)大警示活动。
1、活动主体。局各股室、局属各企事业单位;建筑施工项目参建各方主体、全县建筑企业、燃气企业、市政运营企业、绿地管护企业、物业服务企业。
2、警示方式。围绕中钢煤业“x·x”一般机械伤害事故、智旭选煤“x·x”车辆伤害事故,以及代县大红才铁矿“x·xx”透水事故、xx“x·xx”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临县“x·xx”煤矿局部冒顶涉险事故等,采取观看视频、开展讲座、组织学习、专题培训、撰写体会、反思剖析等方式进行警示教育,贯穿“四大”活动全过程。
3、规定任务。
(1)x月底前,各企业组织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宣传片。
(2)各企业要组织安全生产专题学习和安全知识技能专题培训。重点要组织学习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
(3)x月底前,各企业要吸取近期事故教训,制定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压实安全责任,堵塞工作漏洞,完善制度机制。
五、重点检查内容
(一)农村房屋建设管理。严格落实《农村自建房规划许可管理办法》等“四办法一标准”,规范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重点对用作经营场所的农村自建房屋施工和修鳝维护,特别是对村镇饭店、农家乐、民宿客栈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房屋质量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严查辖区内非法、违法擅自修建行为。
(责任单位:各乡镇责任股室:村镇股)
城乡房屋安全。按照《xx县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继续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加大对辖区内房屋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特别是宁乡镇彩钢房的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公房由房产服务中心负责排查整治。
(责任单位:各乡镇责任股室:安监站、村镇股)
建筑施工安全。要加强现场管控和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将各项要求落实到企业、项目、员工。严格施工方案编审、交底、实施、验收等关键环节管控,不得压缩合理工期;加强建筑材料、建筑工地渣土堆放安全管理;要进一步深入开展脚手架、防护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作业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对在建工地地质灾害风险进行全面排查。强化易燃可燃建筑材料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动火作业要严格执行提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控措施,要组织力量全面开展巡察整治,确保施工现场易燃可燃彩钢板建筑全部拆除或更换,有效预判现场存在的各类灾害风险隐患,及时采取处置措施,严防伤人亡人事故发生。要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针对重点部门,重点人员制定常态化疫情防控方案,对现场人员加强防控监测。
(责任单位:各企业 责任股室:安监站)
严格落实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严厉打击转包、非法分包行为。
(责任单位:各企业 责任股室:建管股)
严格查处城区非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擅自改变建筑用途等行为。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队)
开展在建人防工程、投用人防工程安全检查。
(责任单位:各企业 责任股室:人防股)
城镇燃气安全。城镇燃气企业安全隐患排查;督促燃气供应企业签订供气合同;督促燃气供应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的约定承担用户燃气设施巡检、燃气使用安全技术指导和宣传责任;依法查处无证经营燃气或不符合城镇燃气安全管理要求的行为。
(责任单位:各企业责任股室:供热供气办)
市政绿地设施安全。各市政运营企业单位及股室排查路灯、道路、桥梁、河堤、检查井实施;绿地、绿化林管护;供热、供水、排水、污水、垃圾处理等设施运行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地下管沟、管网施工作业安全隐患的排查。
(责任单位:市政园林服务中心、供水公司、慧丰公司、玉洁污水处理厂、中钢热力公司)
城区防汛安全。重点检查城区河道清理乱堆乱放物体情况;城区街道排水、排涝、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房、城市公园、绿地的防汛安全监督管理,各相关企业、单位防洪防汛针对性预防措施制定落实情况,应急处置准备情况。
(责任单位:宁乡镇及各居委各相关单位责任股室:防汛办)
物业服务安全。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管理、维护,消防设施要配置齐全、功能正常等。物业服务企业要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车通道进行标识化、规范化管理,杜绝占用消防通道行为,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要保持畅通,楼道内禁止堆放可燃物等。
(责任单位:房产服务中心)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各股室、局属各企事业单位、各相关企业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近期中央、省、市、县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严格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加强对活动的领导,狠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领导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三个层面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三个必须管”要求,我局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四大”活动领导小组。各企业也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领导组,“一把手”全面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要求,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切实把安全防控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
(二)加强协调联动,务求取得实效。各股室、局属各企事业单位,各相关企业要立即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将安排部署落实到每个基层单位,传达到每名干部职工。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四大”活动,形成全社会共治的浓厚氛围。要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积极借助“xxxxx”“xxxxx”热线搜集问题线索,鼓励单位职工和社会群众积极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三)突出关键环节,落实落细措施。排查整治工作中,对风险隐患要坚持“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紧盯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场所,对各类风险隐患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治预案,并按照“十个一律”要求,扎实推进大起底、大整治工作。即: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一律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使用彩钢板等可燃材料装修的,一律依法督促拆除;对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一律关停并依法从重处罚;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特种设备,一律停止运营和使用;对虚假自查或自查不到位的,一律责令停业整顿;对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按上限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一律停产停业整顿,整改完毕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建设;对停产停业整顿到期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关闭取缔;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依法吊销相关证照,并向社会公告;对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一律严查重处。
(四)强化督导检查,严肃追责问责。各股室、局属各企事业单位要在安全生产“四大”活动期间,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对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做到边查边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一律立即停工停产整顿挂牌督办,直至验收合格,经整改仍不达要求的坚决予以关闭。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缔关闭,并从重处罚。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工作不力、整改不落实、假整改的倒查企业、及相关股室、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信息报送,推动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大警示”活动期间,各企业要责成专人认真梳理、汇总工作推进情况,准确填写专项行动情况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每周一xx时前将检查情况送达住建局安监站(含电子版),由安监站收集汇总报县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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