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反映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全面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做好本单位矛盾化解和情绪稳定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决定在局机关领导干部中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一、时间安排
xxx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
二、谈心谈话的领导
谈心谈话的领导为局班子成员。
三、谈心谈话的对象
局班子成员各自分管的科室人员及相关人员。
四、谈心谈话的内容
1、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及xx党风廉政取得的成效;
2、宣传xx经济社会建设取得的成果;
3、交流机关作风建设及“四风”方面的问题;
4、进一步了解干部的思想、工作情况;
5、听取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6、鼓励指导帮助谈话对象,指出存在不足,提出努力方向,提醒注意事项。
五、谈心谈话的方式
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按照分级负责、分工负责的原则进行,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谈,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谈,由领导与谈心谈话对象零距离接触,进行“一对一、面对面”的交流。谈心谈话时间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灵活安排,也可集中安排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六、谈心谈话要求
1、把握时间要求。谈心谈话活动,在x月xx日以前完成。
2、做好谈前准备。谈心人要确定谈话重点,确保谈心交流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讲究方式方法。谈心交流时要注意做到思想重视,态度诚恳,注意讲究谈话艺术,营造宽松氛围;注意启发引导,保证效果;自觉遵守保密制度,消除被谈对象心理障碍和思想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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