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敬明说过:很多我们以为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事情,就在我们念念不忘的日子里,被我们遗忘了。而我一个健忘的人却恰恰好记住了他,还有许多个有他的瞬间。
我是一个相对冷淡的人,所以到此刻都没有恋爱过,但回忆起一个让我相对记忆深刻的独家记忆时我的眼前浮现出一个名字——Li
Li是我的小学同学,小学6年的同学,此刻算起来我们已经相识了12年了。[由Www.iwzz.Com整理]
很幸运毕业后几年我我拿到了他的微信,我本以为他早就忘记了我,却没想到他还记得。在朋友圈里得知他已经出国,在朋友圈里看他几个月才更新的讯息。从不主动联系也不评论,最多就是点赞,让他不要忘记还有我这么一个老同学。
Li是一个很优秀的人,他是我们班唯一的男班长,小学里的班干部大多都阴盛阳衰,而他却是每次都会当选。因为是混血儿Li长的浓眉大眼,英语也很好,唯一的不足就是个子不高,但是那个年纪的男孩大多都还未开始发育窜高。纵使个子不高,但他的体育依然是我们班数一数二的好,篮球打的好,跑步跑得快,连女生的毽子他都踢的好,能够说没有他不会的运动,于是他就有一个可爱的花名——小巨人。体育好就罢了,偏偏他成绩也很好,数学英语常常名列前茅。这样自带主角光坏的发光体自然也会得到女生的青睐的。我们班的女生只要讲悄悄话互相透露自己喜欢的男生基本都是同一个名字——Li。
而我,作为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女生,自然也是随大流对他有好感的,可我又是一个个性内向而且有些倔强的女生,所以我从来都是嘴硬说着不喜欢。
因为我们三年级重组了班级,所以和Li做了6年同学的人寥寥无几,而我算是其中一个,每每一想到这个我就会暗自欢喜。
我对Li魅力之大的了解是在一个午后,那天我们刚午休完,女生宿舍8个人都坐在床上聊天,聊到喜欢的男生时,Aleen忽然大声喊着:“我喜欢Li,我喜欢你,我喜欢Li!”声音大到楼道里都听得到,我惊呆了,我第一次听到这样理直气壮说喜欢的人。但我却暗暗羡慕她的勇气。
之后Li也没有和Aleen在一齐,但是Li一向在和一个四年级转学来的女生诗传绯闻,半年前我看到Li的朋友圈更新了一条关于诗的讯息:9年了都还是那个感觉。他和诗的合照我是第一次看到,诗成绩不是数一数二,样貌也并不算漂亮,有时还有点作,但是这样的女生人缘却很好,以致她转学了一年以后有次回来,大家都拉着她很亲密的说话。说实话我很羡慕她的好人缘。
9年了Li出国了又回来了,我依旧连发一句欢迎回国都不敢,我从他的朋友圈关注他的动向,看到他回母校了,看到他见小学同学了,看他去小蛮腰了,看他去香港了,看他去很多地方去见很多人。我个性对他说一句欢迎回来。终归还是害怕突兀,不敢说。
对Li的感情最热烈的时候是初一,从小学的群众生活变成初中的走宿,班级的同学因为都是同一个地区的所以彼此认识,我内向所以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不明白怎样和那些已经玩成圈子的同学相处,我此刻还记得当初想找个一齐回家的同学怯生生的一个一个同学的问。问了3.4个后,颖走过来说:我和你顺路耶,你要和我一齐走吗?因为这句话我和颖成为了3年里最亲密的人。因为这样的融不进班级,于是Li成了我很重要的精神支柱。
Li在很厉害的学校而我却只在一个很一般的学校。初一的时候想着要努力学习与他在同一高度,之后…之后就放松了,觉得就算努力也比不上。所以就放下了。
其实我自己早在初中时就想清楚了,对于Li我的崇拜就应多过喜欢,我其实并没有对他有多少男女之情,只是一种精神支柱的感觉,在我的生命中小学的时光有些很重要的分量,而他恰好是我小学生活里很耀眼的存在,我自然而然的会注意他,但此刻想来喜欢还是算不上的。
我一向都认为有好感很容易,喜欢有点难,而感情真的离我太遥远了。很多很多的好感构成了一点点的喜欢,而很多很多的喜欢又构成了一点点爱。感情真的是太难太难了。
Li对小学的我来说是崇拜的很有好感的对象,对于初中的我像是精神支柱,对于此刻的我来说是窗台的一抹白月光,是我小学生活中靓丽的风景线。我见证过他的完美瞬间,所以想就停留在完美中不去打破。所以也不想去和他说话,生怕他的此刻破坏了以前的完美。
这是我的独家记忆,只有一个人明白的记忆和小情绪。
午夜梦回时你想的那个人,想起的那件事,你的独家记忆你还记得吗,再想起会有不同的感觉吗,你还会想念吗……
画外篇
祝情侣们情人节快乐喔!额单身贵族们也情人节快乐喔,单身的日子一样也能甜甜蜜蜜喔!(咳咳,总有一天翻身当地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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