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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读后感900字欣赏

时间:2019-05-15 07:28:57 网站:公文素材库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一书由瞿同祖所著,主要讲述了中国古代法律的基本特征与中国社会史的基本关系,让我们看到古代政权制度,对于喜欢古代文化的研究者来说是一本不错的书。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读后感900字欣赏。

本周由于周四要去参加比赛,时间比较紧张,所以提前总结了小半周的内容,这两天也因为准备比赛并没有太多的空闲时间,所以就阅读的马腾老师推荐的《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的第一章,并对其中内容做了简单的总结。

瞿同祖先生主要从五个方面介绍刑法中的家族主义:亲属间互相侵犯的犯罪、容隐制度、代刑、缓刑免刑、亲属复仇。

第一,亲属间的侵犯,主要以三种罪名加以证明。

首先是杀伤罪,具体有以下几点:(1)不分故伤或者误伤,有特别情节的案子,也需得到皇帝的首肯才能有减轻的机会;(2)因父母被人殴打,为救父母情急,误伤父母致死,也需依照法律拟凌迟,后请旨核减;(3)父母为了子孙而气忿自尽,子孙也要承担逼死父母的责任。

其次是奸非罪,处分较常人相奸,罪名加重。但与亲属间杀伤罪尊卑长幼的处分不同,奸非罪不分尊卑长幼,犯奸的双方处分完全相同。

最后是盗窃罪,罪名与亲等成反例。

第二,容隐。反过来讲,禁止干名犯义,即子孙告祖父母、父母要受到法律严格制裁。但同时由于子孙可能出于要救其亲,使其免受刑罚,而以身触犯告父祖的刑法,所以制定了为首免罪的规定。但需要注意的是亲属相为容隐及干名犯义的法律,对于谋反、谋大逆、谋叛的大罪是不适用的。

第三,代刑。因为历来政教注重伦常孝弟之道,如果犯人的子孙兄弟请求代刑,则由有司奏明,经皇帝的裁决而加以特赦或者减刑。

第四,缓刑免刑,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1)从唐至清,犯死罪而非不赦重罪,直系尊亲属年老或者笃疾需要人侍奉,家中又无成丁的,可以上请,由皇帝裁决。(2)对于犯了流罪而祖父母、父母年老无人侍养的情况,魏、唐、宋法律规定不赦免其流罪,但是允许其暂时留养,待父母死后或者家里另外有人可以侍养时再执行。明清法律则更宽松:止杖一百,余罪收赎,存留养亲,父母死后不再执行流罪。(3)犯人平日不孝,则没有声请留养的资格。(4)例外的是侵犯旁系尊长,关系服制,不能适用留养。(5)对于被害人是独子,亲在无人侍奉,清律规定杀人之犯则不准留养。

第五,亲属复仇。由于族人彼此是兄弟姐妹。对个人的伤害无异于对全族的伤害。而在家庭中,出于伦理孝道,也需为亲属报仇。复仇的责任不仅包括五伦,朋友也有责任。但是由于注重亲疏之等的分别,所以报仇的责任也随着关系越疏远而越轻。

不过,法律机构发达以后,国家收回生杀予夺之权。要求子孙依据法律程序告官请求伸雪,私和不究或私行擅杀都是法律所不容许的。但是对于复仇,也有法外宽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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