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部署,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突出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这条主线,推动区直机关党建工作上新台阶。现就区直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坚持以提升机关党支部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为核心,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将机关党支部工作任务清单化、质量标准化、流程规范化、推进责任化,建立机关党支部可遵照执行、上级党组织可考核监督的标准体系,以机关党支部工作标准化促进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化,着力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切实把机关党支部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党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对象范围
党组织关系隶属区直机关工委的机关党支部。
三、实施步骤
按照“抓两头带中间,扩大先进支部增量、提升中间支部水平、整顿后进支部”的要求,扎实有效推进,使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得到全面提升。
(一)组织织实施。区直机关工委所属各党组织要按照本方案和印发的《机关党支部工作标准》,结合实际,深入调研,制定本部门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推进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要把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作为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的重要内容,深化认识、明确任务、掌握方法。
(二)摸底自查。各党(工)委(机关党委、党总支)要对照《机关党支部工作标准考核评价表》(见附件1),广泛开展自查,切实摸清底数,建立标准化建设已达标和未达标机关党支部台帐,对已达标的机关党支部实行动态管理,对未达标机关党支部实行销号管理。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未达标的机关党支部进行认真分析,找准存在的差距和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三)考核验收。区直机关工委将建立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考核评价制度,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坚持分级负责,对机关党支部达标申报对象进行考核验收。每年达标率不得少于所属机关党支部的30%。考核验收要按照支部自评、组织考评的步骤定期开展。申报对象经考核验收合格的,纳入已达标机关党支部台帐管理(见附件2);对经考核验收仍未达标的机关党支部,要列出问题清单,督促整改落实、尽快达标。区直机关工委每年按照一定比例,对达标以上的机关党支部进行抽查,不符合达标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未落实的,区直机关工委书记要约谈相关支部的负责同志,并向区委组织部说明情况。
(四)结果运用。各单位向区直机关工委或上级党组织申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申报类型为党(工)委(机关党委、党总支)的,单位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合格”率不低于80%;申报类型为党支部的,党支部标准化评级必须为“优秀”。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单位党组(党委)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领导;机关党组织要认真落实责任,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同党支部典型示范工程结合起来,同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合理安排,定期研究调度;机关党支部要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
(二)强化督促指导。要采取召开会议、实地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加强督促指导,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改进。要严格把关,确保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定位准确、工作务实,坚决防止和避免形式主义,要坚持“抓两头带中间”,发挥“优秀”党支部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整体提升。
(三)强化典型带动。要注重培育、发现、宣传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公认的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要加大总结推广力度,注重宣传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引导基层党组织比学赶超,为标准化建设工作顺利推进营造良好氛围。
(四)强化考核责任。区直机关工委将把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列入2018年度区直机关党建目标考核项目,同时纳入部门党组(党委)书记、机关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判其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压实党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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