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书贼》是一部由澳大利亚作家马克斯·苏萨克著作的小说,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呢?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了一些关于这本书的读后感,一起欣赏吧!
01
有一点不知道说什么,看的好几本这种类型的书,但是每次看完都好难受好难受。二战时候死的人太多了,不管是加害者还是被害者。那么多无辜的人,都死了。死了就是不存在了啊。
死神说,他的天空,是犹太人的颜色,从沐浴室,从断崖下将他们接走。
德国的人们也有很多是清醒的啊,像是莉塞尔的爸爸,他是一个人,很平常的,但是他和他的妻子,莉塞尔的妈妈都是一个真正的人,是世界配不上他们。
但是他们起码还可以选择,虽然可以选择的范围很小,也是危险重重,但是还是可以选择。很多人完全没有选择的余地,就被杀死了。
莉塞尔的犹太人在藏了22个月后,空袭的时候实在忍不住,偷偷上了楼,看了窗户外,看了外面的世界。莉塞尔回来,他说,星星把我的眼睛灼伤了。
如果22个月,我看不到外面世界的一切,一定会疯掉的吧?但是他没办法,他想活下去。哪怕有着背叛家人,抛弃家人的愧疚感,他也想要活下去。
鲁格把小熊放在濒死的敌人的飞行员的旁边,飞行员说谢谢的时候,好难受,明明大家都是一样的人啊,有爸爸妈妈,有爱的人,有人在等着他们回去,但是他们回不去了。
最后除了偷书贼,其他人都死了,她的爸爸妈妈,邻居,爱的男孩儿,都死了,就在他们以为幸福就在身边的时候。
我想,经过这种事情,还可以坚强的活下去,真的好厉害。虽然说死掉就什么都没有了,但是活下去真的太痛苦了,像是背负着其他人的生命,期望一样。但是,人,最终还是会向前走吧。
02
1939年10月1日的德国,为了满足军队无止境的物资需求,开始实行严格的配给制,每家每户分得的东西少之又少。柏林的普通市民都要常常吃不饱肚子,何况一个小小的莫尔钦镇。
“贫民窟”汉密尔街,莉赛尔时时饥饿,和伙伴鲁迪干了不少次偷窃行为,郊外的果园、骑自行车给教堂送食物的小男孩、镇长夫人的书房,果子、熏肉、面包,这些可以填饱肚子的饥饿,而镇长夫人的书房里有着成千上万本的书籍,源源不断地喂给她饥渴的灵魂以养料。
莉赛尔和鲁迪也有过一次撞大运,路上捡了一枚硬币。他们兴奋地冲进小店,迪勒太太冷冰冰地对他们说了句“万岁,希特勒!”他们也只好压抑着激动,重复着同一句话。然后他们买到了一颗糖果,一人一口地舔着吮完。
嘴里,空气中都是甜甜的糖果味道。
偷窃团队的头目阿瑟·伯格是个颇有领导力的家伙,偷窃会议一开始,他就告诉鲁迪他们,千万不要给铁丝网勾住裤脚,否则一定会被抓到。果然一次农场主抓着猎枪大吼大叫赶来时,鲁迪的裤脚不幸被铁丝网勾住,除了莉赛尔和仗义的阿瑟留下帮他,其他人都跑了。阿瑟仗义、善良、机智、平等,深受大家喜爱。
相比之下,他的继任者,为偷窃而偷窃的维克多·切默尔,就是个十足的混球、恶棍,可以跟下面的弗兰兹·德舒尔一起关小黑屋禁闭。
某些时候我想,他们俩就是团队里缩小版的希特勒。
鲁迪善良热情,但性格莽撞,仗义维护小弟汤米,得罪了青年团头头弗兰兹·德舒尔,于是被罚跑步、滚牛粪堆、殴打、当众剪发,但他性格掘强,从不认输,只为了不肯低头回答元首的诞辰。甚至笑着道:“星期一,复活节。”
他干得这件蠢事连同之前和之后的许多件“蠢事”,使他身心俱伤,但是这样的他却比弗兰兹·德舒尔和维克多·切默尔高贵百倍。
书里有几处充满人性的描写。
纳粹分子到汉密尔街挨家挨户检查地下室深浅度,对受伤的小女孩莉赛尔的关切;另一个纳粹分子在鲁迪的散面包壮举中踢了即将被逮住的莉赛尔一脚,把她送得更远,嘴里轻声骂道“孩子,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休伯曼服役时因意外挽回一条命却断了一条腿,头儿为他在上司面前说了好话,使他能尽早回家,和妻子、孩子团聚,只是头儿不知道这也间接导致他送了一条命。
现实中,纳粹德国的纳粹党人也未必人人都是希特勒的狂热崇拜者,至少有些不是。波兰斯基的电影,《钢琴家》,男主人公席皮尔曼在一片废墟的绝境中几乎饿死,然后被一个纳粹军官发现了,纳粹军官听他弹奏了一曲肖邦,然后给他带来活命的乳酪、面包。
小说很写实。
休伯曼和斯丹纳,因为各自违背组织的命令,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被罚”上了战场:一个在军队里继续做缝补之类的后勤工作,另一个成了清理工。后来一个人的全家妻与子在大轰炸中丧生,落得孤家寡人的境地,另一个和妻子一同被死神接走了灵魂。而在这一切之前,他们一同在酒馆里喝酒,没钱的他们,酒店老板免单管醉,两个对前途一无所知的中年男人喝了个彻底,可能是生平仅有,以前途为代价。
莉赛尔和鲁迪这帮男孩,最喜欢玩的一种游戏,跟天下所有贫民窟的孩子们一样,是踢球。
莉赛尔到小镇之前,鲁迪在自己的点球大战中从来没有出过错,而莉赛尔来的第一天,情况就发生了改变,小小的莉赛尔给小男孩鲁迪的世界带来的是挑战和柔性。
汉密尔街被炸了,十室九空,小女孩莉赛尔的爸爸、妈妈都死了,邻居斯丹纳一家包括还未等到莉赛尔亲吻的小男孩鲁迪也死了。
“噢,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啊,鲁迪......
她和她的一个妹妹睡在床上。她睡觉的姿势一定不老实,一个人占了大半张床,他已经被挤到了床边,却还用胳膊搂着她。男孩睡着了,他的头发,颜色像闪着的蜡烛光,照亮了整张床。我抱起他和贝提娜在毯子下的灵魂。还好,他们死得飞快,没有什么痛苦,身体还是温热的。这个爬上飞机的男孩,我在想着那个泰迪熊,鲁迪的安危在哪里?当生命从他熟睡的脚下被夺走时,谁来安慰他?
只有我。
我不太善于安慰别人,尤其是当我的双手冰冷,而床还温暖的时候。我带着他轻轻地穿过被毁的街道,我的眼里流着泪,心如死灰。我仔细观察了他一会儿,我看到他灵魂的内涵,我看到了一个全身涂成黑色的男孩嘴里喊着杰西·欧文斯的名字冲过假想中的终点线;我看到他站在齐腰深的冰水里追赶一本书;我还看见一个男孩躺在床上,想象着美丽的邻家女孩的亲吻会是什么滋味。这个男孩,他打动了我,每次都打动了我,这是他造成的唯一的伤害,他踩住了我的心,让我哭泣。”
“那个人的眼里也充满了失落。在过去的几年里,他看到了什么呀?‘这是汉密尔街,你们被轰炸了,孩子,对不起,亲爱的。’”
鲁迪的死,使我哭泣。
在救援队员的眼里,我看到了悲悯的痛苦。
死神说,人类真让我捉摸不透。
03
一直以来、文字在我的生活中一直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东西、虽然我的奶奶不识字、小时候我也又过一点点疑惑、不识字会影响奶奶的生活吗、然后在我看来并没有。
我曾想象过要是我的生活中没有文字会怎么样、那感觉、很不好、特别是现在日语成了我日常的必用文字、我觉得自豪、愉快。
当看着偷书贼一步一步学会文字、看得懂、读得懂时、我也有了某些同感。
母语、从小到大、司空见惯。
然后学习了一门外语、在从新体会不懂到精通。这是愉快的。
有点跑远了……
回到这本书。
花了两三周断断续续看完。
感想是、我喜欢这个有人情味的死神。
莉赛尔让我知道读书是件美好的事。(天知道、在这个急躁的世界、现在在写着书评的我心里还记着去码论文…平时完全没发静心阅读
一开始无法预测莉赛尔喜欢的是鲁迪还是马克斯、当然对于一个女孩儿的我来说、亲情友情都比不上爱情线来得吊人胃口。
事实是我猜对了也猜错了。但那又有什么关系。
唯一觉得可耻的是、二战本是一场让人心疼的灾难、可是有时候看书时、我会想起黑塔利亚、我会想试着揣测希特勒的内心、去理解他的内心想法的来源、但我知道他是错的。只是好奇、一个人为什么可以无情地发动这些浩劫、并坚信自己的信念到如此。
阅读时、让我想起小时候度过的《安妮日记》、大致内容不记得、只有几个关键词、阁楼、女孩、日记、二战。当年特别喜欢的一本书、虽然我已忘记喜欢的理由。
一本书、书评、我不知道怎么写。
我只是把自己的想法一股脑的宣泄出来。
总之、书是好书。
人类是好人类。对这本书里虽然有好人有坏人、但是看完留下的只有好人的碎片。这就够了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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