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调研报告
为提高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促进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xx带领市人大财经委、农业环保委和教科文卫民侨委负责人,就当前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开展了调研和督查。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切实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和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加快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质量水平有了新提高,产业素质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有了新提升,生产加工水平持续增强;食品监管有了新突破,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品牌建设有了新进展,“xx制造”声誉不断扩大;监管体系得到健全,质量基础进一步夯实;全民质量安全意识有了新提高,社会环境进一步改善。特别是去年8月份开始,我市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xx实际,组织开展了为期四个月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专项整治行动得到了全面、扎实、有力的推进,取得了预期效果。
二、存在问题
(一)产品质量总体水平仍然不高。全市总体质量水平建立在粗放型增长方式和低端产业结构上,总体滞后于全市经济发展水平,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长期徘徊在80%左右。同时,各县区发展状况也不够平衡;传统产业质量不容乐观,小企业质量技术基础比较薄弱,产品档次不高、可靠性不强、标准水平偏低,制售假冒伪劣现象没有完全根除,质量违法违规案件时有发生。
(二)企业、农户的主体意识不够强。由于生产企业、农户对农产品安全问题认识不足,质量意识淡薄,加上目前大宗农产品市场准入尚未实施,农产品难以实现优质优价等原因,企业对实施严格的质量管理动力不足,在标准化应用、质量控制、生产记录、标识使用等各个环节上重视不够。部分小型企业、小规模基地缺乏必要的自查、自检。少数企业和单位在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过程中,只注意申报材料编制,不注重实际管理,敷衍应付。
(三)巩固和深化专项整治成果任重道远。虽然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建立了一整套规范和制度,但受从业人员素质等因素影响,要长期坚持绝非易事,部分企业对为什么要索证索票、建立台帐的认识还比较模糊,认为这是政府“要我做的”,没有认识到这是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便于追溯质量责任的需要,容易导致专项整治出现反复。
(四)“三无”企业的彻底取缔难度很大。由于“三无”生产加工点量大面广、有很大的流动性和隐藏性,目前还难以应对;主观上看,“分段”模糊再加上部门间职能衔接、信息交流不畅问题短期内难以消除,监管机制尚未真正建立,况且食品生产许可不是工商登记的前置条件,新办证照情况无法及时获取,导致常常处于被动监管的状态,难免会造成监管脱节。而且“三无”生产加工也极易反复,彻底解决确有相当大的难度。
(五)基层网络建设有待完善和加强。目前市属两区尽管建立了综合性的公共管理机构,但人员数量、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都不能满足产品质量、食品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需要。三个县尚未建立基层监管网络。而产品质量、食品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难点、重点又在基层,在农村。
(六)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配套。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细则尚未出台,处罚条款不明确,不法分子或缺乏诚信的生产者、经营者有可乘之机,使执法缺乏应有的严肃性。食品无照经营整治仍是专项整治工作的难点,特别是流动摊点,缺乏固定的经营场所,没有卫生许可证,相关法律的交叉问题如何解决值得研究。
三、建议意见
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既是一项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民生工程”,又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重大任务。建议政府及监管部门要本着对人民群众负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宗旨,针对当前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和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
(一)进一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要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这就要求我们着力转变发展观念,大力提高包括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水平的发展质量。要深刻认识到,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就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国家形象;容忍假冒伪劣,就是容忍对人民利益的侵犯和对国家形象的损害。各级各部门能不能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是不是具有强烈的质量安全意识,是建立长效机制的首要因素。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培养生产经营者、消费者的良好习惯。要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结合起来,加强生产经营者的社会责任感教育,加强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教育。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大力普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的识假辨假能力和维权意识,努力形成不生产、不销售、不购买、不使用假冒伪劣商品的社会环境。研究建立质量安全“百姓查询平台”,定期召开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新闻发布会,公布质量信息,将食品等产品质量状况、问题产品的查处结果以及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信息向群众公开,加强舆论宣传和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进一步加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执法力度。要在认真学法的基础上,采取联合执法、突击检查、专项整治等方式,深化巩固去年全国专项整治成果,继续开展家具、玩具、服装等十类产品的专项整治,着手开展省委、省政府部署的为期三年、以农村为重点的“十小”整治,全过程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严把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关,严格实施产品质量安全市场退出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同时,对一些在法律条款上交叉或者缺乏配套细则的,建议作进一步研究和完善。
(四)进一步推广现代经营方式,依托现代科技手段。要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并积极向农村延伸。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推进产品质量电子监管、检验检疫电子监管、通关单联网核查、药品稽查信息平台等信息化建设,提高技术保障能力。加强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支持鼓励南浔区建立省级电线电缆检测中心,安吉县建立省级转椅检测中心,长兴县建立省级蓄电池检测中心。
(五)进一步健全基层网络建设。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农村。从我市目前的情况看,面广量大的各类企业,情况复杂,历史遗留问题多,而基层质量监管人员编制和装备严重不足,监管难度大。建议政府就基层特别是农村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网络建设加以研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进一步充实人员编制,配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巡查检验车辆,确保这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第二篇: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调研报告
为提高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促进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带领市人大财经委、农业环保委和教科文卫民侨委负责人,就当前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开展了调研和督查。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切实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和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加快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质量水平有了新提高,产业素质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有了新提升,生产加工水平持续增强;食品监管有了新突破,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品牌建设有了新进展,“**制造”声誉不断扩大;监管体系得到健全,质量基础进一步夯实;全民质量安全意识有了新提高,社会环境进一步改善。特别是去年8月份开始,我市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了为期四个月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专项整治行动得到了全面、扎实、有力的推进,取得了预期效果。
二、存在问题
(一)产品质量总体水平仍然不高。全市总体质量水平建立在粗放型增长方式和低端产业结构上,总体滞后于全市经济发展水平,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长期徘徊在80%左右。同时,各县区发展状况也不够平衡;传统产业质量不容乐观,小企业质量技术基础比较薄弱,产品档次不高、可靠性不强、标准水平偏低,制售假冒伪劣现象没有完全根除,质量违法违规案件时有发生。
(二)企业、农户的主体意识不够强。由于生产企业、农户对农产品安全问题认识不足,质量意识淡薄,加上目前大宗农产品市场准入尚未实施,农产品难以实现优质优价等原因,企业对实施严格的质量管理动力不足,在标准化应用、质量控制、生产记录、标识使用等各个环节上重视不够。部分小型企业、小规模基地缺乏必要的自查、自检。少数企业和单位在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过程中,只注意申报材料编制,不注重实际管理,敷衍应付。
(三)巩固和深化专项整治成果任重道远。虽然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建立了一整套规范和制度,但受从业人员素质等因素影响,要长期坚持绝非易事,部分企业对为什么要索证索票、建立台帐的认识还比较模糊,认为这是政府“要我做的”,没有认识到这是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便于追溯质量责任的需要,容易导致专项整治出现反复。
(四)“三无”企业的彻底取缔难度很大。由于“三无”生产加工点量大面广、有很大的流动性和隐藏性,目前还难以应对;主观上看,“分段”模糊再加上部门间职能衔接、信息交流不畅问题短期内难以消除,监管机制尚未真正建立,况且食品生产许可不是工商登记的前置条件,新办证照情况无法及时获取,导致常常处于被动监管的状态,难免会造成监管脱节。而且“三无”生产加工也极易反复,彻底解决确有相当大的难度。
(五)基层网络建设有待完善和加强。目前市属两区尽管建立了综合性的公共管理机构,但人员数量、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都不能满足产品质量、食品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需要。三个县尚未建立基层监管网络。而产品质量、食品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难点、重点又在基层,在农村。
(六)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配套。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细则尚未出台,处罚条款不明确,不法分子或缺乏诚信的生产者、经营者有可乘之机,使执法缺乏应有的严肃性。食品无照经营整治仍是专项整治工作的难点,特别是流动摊点,缺乏固定的经营场所,没有卫生许可证,相关法律的交叉问题如何解决值得研究。
三、建议意见
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既是一项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民生工程”,又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重大任务。建议政府及监管部门要本着对人民群众负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宗旨,针对当前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和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
(一)进一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党的xx大报告强调,要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这就要求我们着力转变发展观念,大力提高包括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水平的发展质量。要深刻认识到,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就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国家形象;容忍假冒伪劣,就是容忍对人民利益的侵犯和对国家形象的损害。各级各部门能不能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是不是具有强烈的质量安全意识,是建立长效机制的首要因素。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培养生产经营者、消费者的良好习惯。要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结合起来,加强生产经营者的社会责任感教育,加强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教育。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大力普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的识假辨假能力和维权意识,努力形成不生产、不销售、不购买、不使用假冒伪劣商品的社会环境。
第三篇:关于上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调研活动的报告
琼州县畜牧兽医局
关于上报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调研活动的报告
市农牧局:
按照海凉市农牧局《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调研活动的通知》(海农函?201*?55号)要求,我局组织人员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畜产品安全主要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开展了以检疫监督、疫病防控、饲料监察、兽药管理、生鲜乳安全生产、水产品安全生产监管为主要内容的工作。截止201*年7月,共完成产地检疫:猪1.847万头、牛羊1.34万头、禽0.54万羽,监督检查畜禽3.74万头(羽)、动物产品14.04吨,产地检疫证明共发放252本。出动兽药执法检查7次,出动执法车辆70台次,执法人员700多人次,排查养殖场(户)26个,兽药经营企业51家,没收假冒、过期失效药品219盒(支、袋),价值876元,办理兽药违法案件2起,结案2起;进行生鲜乳专项整顿2次,下达整改通知22份;进行瘦肉精专项整顿1次,抽检尿样36份,其中牛样30份,猪样6份;组织开展水产品执法检查、监督抽查和苗种整治等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把好水产品生产关和投入品使用关,没有发现使用违禁渔药的现象。
二、主要做法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今年来,我们继续加大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力度,充分
利用标语、横幅、宣传单等方式进行了声势浩大的法律法规宣传,出动宣传人员109人次,悬挂标语18条,印发各类宣传资料5201*多份,并在主要农产品市场、集市和重要乡镇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知识宣传。通过多形式、多角度、多层次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兽药法律法规的认知和了解。
(二)加强领导、整合职能
为了使监管工作抓出成效,县畜牧局成立了由动物卫生监督所、畜牧、防疫、渔业水产等部门组成的畜产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确定了分管领导,加强对畜产品安全监管措施的监督指导。今年以来,我们继续在分片包乡的基础上,成立了两个执法检查小组,分片负责全县的监督检查工作,采取每月例行检查和随机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检查。
(三)建立制度、规范管理
一是对兽药经营企业的管理。对全县51家兽药经营企业实行
了兽药饲料经营企业责任告知,与经营户签订了《兽药饲料经营企业承诺书》,并按照省所要求,给经营户印发了《兽药购入记录》等三个记录实现了兽药经营的可追溯性。此外,我们根据工作实际,还给辖区内的兽药经营户印发了《经营兽药(饲料)明细表》,经营户对新购的药品饲料填报药品明细表,由我所工作人员对所购药品进行审核合格后,再上架经营,有效提高了监管效率。加大兽药市场的执法力度,有效地打击了非法经营兽药及兽用生物制品的违法行为。同时,针对药品摆放零乱、卫生环境差的经营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21份,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
二是对规模化饲养场所的管理。依法对辖区内的养殖场(小
区)的(好 范文网Wwww.bsmz.net)兽药、用药记录和休药期记录等台帐进行监督管理。今年,由乡镇畜牧站和县监督所共同对养殖场(小区)进行监管,以确保监管落到实处。加强对兽药饲料添加剂使用的管理。按照省市文件要求,我们给辖区内的养殖场(小区)和散养户印发了《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以及《严禁使用“瘦肉精”告知书》,提高了养殖户的用药常识和法律意识,从源头上杜绝了假冒伪劣兽药和非法药品及添加剂的使用,从而确保了畜牧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是加强对水产品养殖的监管。县渔业站设立了水产品市场
监管领导小组,分工协作,开展市场巡查,履行水产品市场监管职责,配合畜牧、工商、质检等部门,协同做好县城主营批发门店和乡镇集贸市场、饭店、超市等重点区域水产品市场准入管理。重视搞好上市水产品例行抽查,整治期间共开展大宗水产品质量抽查活动2次,对合格产品发放质量抽检合格登记表,同时对外地水产品严格检查有无检验合格证、产地质量合格证和购物票据,严防不合格水产品上市销售,做到及时向县级主管部门反馈水产品市场抽检信息,通过落实例行抽检制度使经营者牢固树立了质量安全法制意识,净化了渔资市场,规范了经营行为,为水产品销售市场的持续繁荣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是落实责任,分级负责。为了保障畜产品安全管理工作落
打实处,县畜牧局与各乡镇签订了畜产品安全监管责任书;乡镇畜牧站与各养殖场和畜产品经营企业签订了畜产品安全生产承诺书;对规模养殖场,县、乡分别确立专人进行安全生产包干责任,
从而使各项管理措施落到了实处。
三、存在问题
通过调查,我们认为虽然近几年我县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
责任事件,但我县畜产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主要问题有:
(一)认识不足,管理不畅。目前全社会不管是养殖户还是
饲料兽药经营户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畜产品安
全意识淡薄,致使管理工作困难重重。
(二)体制不顺,监管不够。由于畜产品监管环节从生产到
餐桌,分割为多个部门监管,直接导致部门职责不明确,协调不畅通,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不健全,基础设施不到位,监测没有手段等均制约了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
(三)队伍不全,执法不严。近年来,虽然我县畜牧业有了
较大发展,但以传统习惯沿袭下来的养殖方式带来普遍的保守性和盲目性,还需要一支数量大、素质高的畜牧兽医专业技术队伍去引导。目前,我县基层服务体系还不健全、不配套,执法落实欠缺,影响了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经费不足,手段落后。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由于
受经费、执法装备和设施等因素的制约,检测水海滞后,严重制约了执法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
(五)经营市场不规范。全县没有设立定点屠宰场,肉品检
疫工作处于停顿状态,安全隐患不容忽视。畜禽产品交易市场经营不标准,质量安全监管难度很大,包括宾馆、饭店购买畜产品,不查看合格证明,索要发票,又缺乏相关常识,为经营者提供了可乘之机。
四、对策及建议
为适应畜牧业发展新阶段的需要,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
海,保障城乡居民身体健康,增强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实现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良
好氛围。要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方式,广泛宣传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有关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让广大群众认识到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增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意识,自觉做到不从事收购、加工、食用病害肉,形成全社会推动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氛围。
(二)落实工作职责,靠实工作责任。要把畜产品质量安全
监管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落实相关责任制度,明确畜产品生产经营者是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与各站、所检疫监管人员、屠宰场、兽药饲料经营单位层层签定责任书,落实责任到人,任务到人。
(三)加强执法队伍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增强执法观
念,规范执法行为,实行文明执法,树立行业新风,建立一支政策法规水海高、业务技术能力强、廉洁高效的执法队伍。
(四)保障经费投入,强化技术监测。加大对工作资金保障、
基础设施、监督网络、检验检测、信息手段等方面的投入与支持,增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能力。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强制捕杀补助经费、禁用兽药检测工作经费等建议全额列入财政支出预算。
(五)完善畜牧兽医体制改革。在体制改革的基础上,进一
步强化畜牧兽医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完善乡、镇、村级防疫服务队伍,提高基层畜牧兽医人员福待遇,增强对全县的动物防疫,
检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能力。
二o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畜产品调研报告
琼州县畜牧兽医局201*年 8月26日印发
共印6份
第四篇: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科工作调研报告
水产品检验工作启动
------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科工作调研报告
为保障水产品消费安全,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科特制定从生产源头狠抓水产品安全的调研,意义重大。从4月13日到16日为期4天的调研结束了,调研范围覆盖了喀什地区的大部分县、市。水产品检验工作在喀什地区正式启动。
此次调研符合调研方案的指导思想,以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围绕渔业投入品、水产品生产环节,加大监测力度,强化执法监管,规范水产品育苗、养殖环节用药行为,扎实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全面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此次调研途经巴楚、莎车、泽普、叶城、叶河鱼苗场、伽师、英吉沙等地。每到一个县,我们都对其进行水产品质量安全方面进行宣传。发放各种有关法律规定,使各个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范围、职责和权力有了更清晰的了解。使其认识到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要性。通知自治区将要举办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检疫培训》,并且动员各个地方积极参加培训,为以后进行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储备人力资源。
每到一处调研,我们都及时地发放《喀什地区水产品检验单》,并且说明它重要意义、使用方法和工作程序。这项
工作的开展预示着以后的水产品质量工作会越来越多、越来越细致、越来越规范。与此同时,也加深了我们与各个地方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联系,建立喀什地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网,为以后的工作打好了基础。
根据对其水产品情况的调研,发现一个普遍问题就是春季干旱缺水,而且该问题比往年更甚。由于各个方面原因,今年的各类鱼苗基本能够供应喀什本地的需求,能够满足需求的背后,还有一个情况是莎车有大面积的池塘因为供水不能保证而放弃养殖了。还有一个基本情况就是各地的渔业用药知识缺乏,乱用药的情况虽然渔业主管部门也十分重视了,但是有少数农民还不按照要求的操作规程进行养殖、用药。这是一格漫长的改变过程。此次调研中我单位请了塔里木大学的雷曼红老师给渔民进行鱼病诊断,并且对用药情况进行分析,给当地农民解决了实际困难,使渔民对我们产生了极大的信服感,为我单位树立了较好的威信。根据这些渔业用药情况看出喀什地区的渔业用药不完全规范和正确,需要正确的指导。侧面的也看出,不用正确的方式进行养殖操作,就会导致鱼病不断;不正确用药会导致鱼病久治不愈。
通过这次调研,我们看到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日益受重视,被提上日程。调研使我认识到今后我们科室将要做的工作就是使检验单发挥它的真正作用;还有一项工作迫在眉睫,从规范养殖操作着手,做好基础资料的发放、填写、不
定期检查工作,当然这个工作是需要各个县的水产部门的大力支持。
通过这次调研,我对今后的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充满了信心。因为现在的大环境就是对食品安全十分重视,调研使工作经验能够交流,思想传达到位,达到了预期想要的效果。喀什地区的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一定会更加完善。
报告人:张琦
201*年4月20日
第五篇:宝坻区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调研报告
宝坻区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调研材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条规定,宝坻区种植业发展服务中心作为区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具有监督管理本区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近日,市农委、区农委法规处下发通知:要求在区内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行情况调研,从5月8日起,种植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本单位相关职能科室全面开展了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调研,调研采取了监管部门与企业、合作社负责人座谈、工作人员走访种植户、深入生产基地检查等形式,查看了生产环节及基地监管效果,现对调研结果总结如下:
一、 宝坻区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存在问题
1、监管体制不完善,多头监管影响成效
从近几年安全监管的实践来看,农业、卫生、质检、工商等多个部门分别独立监管,但监管机构之间存在诸多分叉、重叠之处,遇到问题易纠结、难协调,管理时重复检查与漏管、不管的弊端同时存在,另外遇到好事都想管、遇到问题都想推的局面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监管效果。
2、缺乏财政经费保证导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不能全面到位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条规定区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但我区一直没有落实到位,致使区种植业发展服务中心作为监管部门一直不能实行多种措施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全方位有
效监管。
3、区级检测机构实力、资质不足不能实现生产环节有效监管 区检测中心的检测设备并不比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企业的先进、精准度高,因此,不能有效发挥监管作用,另外,检测中心作为一个新的执法部门,直到目前还没有有关部门对其检测设备及技术实力进行定期检查与考核,也没有上级部门授权执法资质,执法时没有处罚权,因此,对生产环节监管以宣传为主,效果不理想。
4、缺乏设立禁止生产区的法规细则导致生产区域标示牌分级不清
缺乏设立禁止生产区的法规细则,使我区不能进行不同生产基地各项标准参数研究和全面测量,因此我区种植业生产区域一直没有设立分级标示牌,造成了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任务量大,难度高。
5、缺乏生产环节农业投入品监管规定造成监管效果不佳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只规定了农产品生产者应当合理使用化肥、农药等化工产品,但没有规定哪一部门可以处罚违法者、怎样处罚,生产者注重近期利益产出不安全产品后承担责任风险小,因此监管效果不佳。
6、缺乏农民合作组织服务管理细则导致执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不到位
我区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70余家,区检测中心以合作组织和企业为基础,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规定制定了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已发放到生产基地中,但在基地调查中发现,合作
组织没有对其成员进行技术、制度宣传和产品监管,因此,生产环节各项质量安全制度的执行还没有完全到位。
7、推行农产品生产标准化技术与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法律法规难度较大。
全面推行农产品生产标准化技术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事,但是,在很多情况下,农民应用技术的前提是可以很快增加收入,农产品生产标准化技术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农民来说短期内看不到亮点,因此难度较大。
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几点建议
1、集中规范监管,避免多头监管弊端
建立统一集中的监管体制,将安全监管的主要职能集中于一个综合管理机构,从根本上改变多头监管的局面,避免不同部门间因协调不够而产生利益、责任冲突、监管出现死角、效率低下的弊端。
2、依法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规定保障监管全面到位 将种植业产品安全监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化、常态化。每年设立技术人才培训,检测仪器设备添置、更新专项支出经费,以满足提高检测能力和水平的需要。
3、定位区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资质和执法权限
根据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对区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定期进行检测实力和技术水平检查,并进行相应资质认定,以便于出具报告单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具有执法资格和权限。
4、出台禁止生产区的法规细则,完成生产基地类型划分
出台禁止生产区的法规细则,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制定不同生产区域考核性状指标和测定技术标准,并定期发布标准,种植业产品监管部门根据标准和法规细则划分生产基地类型并设立标示牌为执法监管提供合理依据。
5、增加生产环节农业投入品监管规定切实发挥监管作用
明确规定农产品生产者应当依照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肥料、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细化各个环节出现问题具体处罚措施,明确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权限和处罚程度。
6、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约束与监管
出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管理细则,严格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必须负责监管其成员严格执行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制度,监管部门对专业合作组织生产基地由原来的检查田间档案、投入品使用、有没有质量安全制度、抽样检测升级为随机抽查每位社员产品、定期考核基地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出现问题可以采取罚款及吊销执照的方式进行处罚。
7、扶持标准化技术的应用,重视宣传培训的作用
制定应用标准化技术若干优惠政策,对标准化示范区和种植户以物资、技术、资金等多途径予以扶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生产技术培训列为本区提高农民素质的首要知识,设立农产质量安全培训专项经费,规定培训机构每年组织大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知识宣传培训不得少于10期,1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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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调研报告(精选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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