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对粮食流通监督检查问题的探讨
市粮食局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颁布实施两年多,应该说《条例》的出台和实施,一方面说明粮食作为关乎国计民生的特殊商品在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更多请关注:www.bsmz.net做法如下:
一、认真开展清仓查库工作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201*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省政府《安徽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和具体要求。首先,在县清仓查库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我局成立了清仓查库工作机构,进行了细化分工。在各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我局以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组带队对所有企业、所有仓库和储粮按要求进行了检查,为了保证清仓查库各项数据的真实和粮食安全,我局参加检查的同志不怕脏和累,亲自爬粮堆,亲自丈量。在局机关全体同志的努力下,保证了我县库存粮食各项数字的真实,完成了清仓查库工作任务。
二、加强对政策性粮食的监管
为了保证政策性粮食安全,帐实相符,正确使用粮食收购资金,我们制定了从收购、保管到销售等一系列制度。我们还坚持省储、县储及托市粮进每季度进行本文来源:公务员在线http://www.bsmz.net普查一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通过严格的监管,我县库存粮食是安全的,统计数字是真实的。
三、认真宣传国家粮食政策
为使国家粮食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各级企业及个体收储粮户自觉执行国家粮食政策,我们设立粮食政策咨询台、收购前,我们给各企业下发了国家粮食标准和国家粮食政策宣传图及标语口号。在收购中我们还深入社会到取得收购许可证的个体收储粮户进行了解粮情及购销情况。对他们进行了粮食政策的宣传,核查他们的粮食收购许可证。切实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四、存在问题
以上是我们全年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中所做的一些工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是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对自己的工作认识不足,认为现在粮食收储有中央储备库统一管理,我们查不查不必认真。再就是通过有效的监管,发现有个别企业、个别仓库还有水份偏高的粮食,存在不安全现象。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加大对各收购企业的监管,认真宣传国家粮食政策,加强行政执法规章制度的建设,形成监督检查制度体系,完善内部约束机制。确保国家粮食政策贯彻执行。
第五篇:201*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201*年度粮食流通监督大检查活动月工作总结
**发改局、财政局、工商局、卫生局、质监局:
根据临沧市粮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市201*年度粮食流通监督大检查活动月的通知》(临市粮发〔201*〕30号)文及**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实施**粮食流通管理四项制度
的通知》(云办发〔201*〕28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将**201*年度社会粮食流通监督大检查活动月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临沧市粮食流通市场监督检查管理工作制度》和相关的配套政策。以“规范粮食流通秩序、确保粮食流通安全”为主题,开展具有特色、效果显著的粮食监督检查活动。
工作目标:通过监督检查月活动实施,进一步推进对社会粮食流通的监管,继续抓好监督检查体系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提高监督检查效果和工作水平。进一步增强粮食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全面提高粮食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切实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障县域粮食安全,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方法及取得实效
**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紧紧围绕“规范粮食流通秩序、确保粮食流通安全”为重点,开展具有特色、效果显著的粮食监督检查活动,并于201*年10月15日顺利通过临沧市社会粮食流通监督大检查活动督查小组的检查验收。在整个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活动中,**粮食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努力做到早准备、早部署、早安排。于201*年9月10日前完成《**201*年度社会粮食流通监督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同时以(云政办发〔201*〕190号)文成立由**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粮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发改局、财政局、卫生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组成的**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领导小组。通过对“实施方案”的进一步深入研究、修正,并根据**粮食上市情况,于201*年10月9日按“实施方案”完成监督检查工作。
为按质按量做好我县粮食监督检查工作,**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早在201*年1月1日,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云政办发〔201*〕28号)文批转实施《**粮食流通管理四项制度》,“四项制度”主要是粮食执法监督管理部门之间的联合工作制度、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粮食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按照市粮食局等六部门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全市201*年度粮食流通监督大检查活动月的通知》(临市粮发〔201*〕30号)文件精神,及时组织听取监督检查牵头部门(县粮食局工)作汇报,及时安排县粮食局与其他相关部门联系,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并及时开展工作。县人民政府在县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挤出资金安排相关的执法经费,县粮食局也多方筹措资金,组织印制《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宣传大版、手册及宣传资料,市内第一家配置了粮食执法车辆,各相关部门也都根据各自职能积极配合做好相应工作。根据市上规定每年9月为粮食流通监督大检查活动月,并结合我县粮食主要品种包谷上市的时节,结合实际开展工作。根据县粮食局与县工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的工作衔接,确定**的粮食监督大检查活动分为两步工作,第一步,粮情调查、监督检查,以粮食部门为主,并将情况提供相应的职能部门;第二步,执法监督,以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为主,并将长期开展工作。
此次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出动执法车10辆(次)。预计监督检查粮食经营户48户,其中:办理粮食经营收购许可证11户;纳入监管对象但未办理粮食经营收购许可证37户。实际监督检查粮食经营户51户,超预计完成3户,监督检查涉及6乡7镇,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监督检查工作主要以粮油质量、原粮卫生、经营户仓储设备等相关粮食安全问题,以教育为主、行政处罚为辅,通过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推进对社会粮食流通的监管,继续抓好监督检查体系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为形成粮食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提高监督检查效果和工作水平搭建良好平台。为进一步增强粮食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全面提高粮食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切实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障县域粮食安全,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存在不足
通过开展全县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社会粮食流通经营秩序总体保持良好,价格稳定、质量安全,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粮食经营台帐不够健全。全县共发放粮食经营统计台帐15户,实际设立报送粮食收购经营台帐6户,在设立粮食购销经营台帐6户企业中,少部分企业还存在上报数据与实际经营状况不相符
;二是季节性购销粮食的经营户无固定经营场所,经营周期短,难以监控;三是证照不规范。按照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经营者,应当向办理工商登记的部门同级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设立登记,在经营范围中注明粮食收购;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也应当取得粮食
行政管理部门的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经营范围登记,在经营范围中注明粮食收购。在检查中发现,有个别经营户,虽然在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证,但不正常经营粮食,有的经营户虽有营业执照,但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中未注明粮食收购;四是从201*年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至今,粮食监督检查工作仍处在暂行阶段,因此,历年**开展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主要以宣传教育为主,未采取较硬的措施,在经营者意识中存在办证不办证一样的心理;五是部分个体户存在粮食与其他货物同时经营,由于商铺面积较小,粮食其他货物混在堆放,存在粮食食品安全隐患。
四、下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工作中,我县将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各职能部门实施四项制度“服务承诺”,对监督检查中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整改,在努力维护好县域粮食流通秩序的同时,保证粮食质量的安全。主要抓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是针对此次监督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再作一次全面的完善、整改,务必在年度前完成整改任务,使每户上规模粮食经营户建立起粮食经营台帐,并保证上报数据真实,粮食经营者粮食库存安全,经营规范;二是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协调与联系,确保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到位;三是继续深化“四项制度”工作的落实,树立部门良好形象,打造诚信、阳光部门;四是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做好粮食行业发展规划,加强市场宏观调控,按《云南省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做好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时时把握市场动态,掌握市场第一手资料,为做好县域粮食宏观调控工作早预防、早准备,保证县域粮食安全。
二○○八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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