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是国家的一项基本经济社会制度,是社会稳定的“安全网”、“稳定石”和“调节器”。建立健全统一、规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不仅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体现,也是实现海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推动全岛开放开发的支撑。为了加强我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助推平潭“后大桥时期”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根据政协工作安排,县政协组成专题调研组,对我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一)以维持最低生存为目标的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一是覆盖城乡的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初步建立。我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应保尽保”的工作目标基本实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不断深入。我县低保制度从开始全面启动,至4月底止,工纳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户数有7489户、16622人,全额低保的对象(五保户)1958户、2541人。月发放低保金111.105万元,人均月补差51.56元,全额补助对象人月均100元。城镇低保从1998年试行以来,低保对象已扩展到611户、1831人,低保标准单人户为155元,多人户为145元。月发放低保金12.998万元,人均月补差70.99元。二是各种救助制度全面实施。我县高度重视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建立实施了多项救助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卓有成效,不断提高农村低保家庭医疗救助标准,将农村低保户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救助标准提高到50%,五保户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救助标准提高到80%。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社会救助不断推进,落实了农村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经济适用房和政府廉租房正在积极筹建之中。
(二)以维持温饱水平为目标的社会保险逐步完善。截止4月,全县养老保险参保单位852家,在职缴费职工9999人,退休职工5432人,养老基金收入944万元,支出1681万元;工伤保险参保单位190个,参保职工8556人,基金收入32.88万元,基金支出26.47万元,历年滚存节余161.93万元;生育保险参保单位190个,参保职工7249人,基金收入18.8万元,历年滚存节余208.2万元。医疗保险参保职工19273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入500.8(本站隆重推荐好范 文网Wwww.bsmz.net)7万元,支出274.78万元,居民医保参保人员28638人,累计节余540.78万元。机关社保共有投保单位290个,在职参保人员7262人、离退休人员3235人,实现基金收入312809万元,历年滚存节余4594.61万元。同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覆盖,新农合工作运行平稳。
(三)以提高生活水平为目标的社会福利稳步推进。一是切实落实五保供养。将全县2541名五保供养对象经费全部纳入县财政预算。切实加强老龄工作,进一步改善了老年人的生活环境。二是加快公益慈善事业发展。进一步强化了慈善援助网络建设,积极推进光彩事业,逐步规范捐赠行为,积极做好儿童援助中心、养老院的前期工作。三是全面落实优抚抚恤新机制。建立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对重点优抚对象实行了“一免三减”的优惠政策。
二、我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是社会保险扩面尚有空间,统筹基金征收不足。由于进城务工、自由职业人员不断变化,宣传工作不够到位,导致部分企业和群众对社会保险认识不足,参保意识不强,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保险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行政事业单位工资逐年增加,而我县医保基金仍按几年前的最低标准征收,造成医保基金征收不足,面临较大的赤字压力。
二是参保单位漏报、瞒报、少报工资金额现象仍然存在。由于稽查力度不大,而被查单位普遍存在抵触情绪,稽查工作难以到位。
三是养老金倒挂现象较为严重。以我县参保的差额拨补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为例,共有该类单位85个,倒挂30个,倒挂面达35%。
四是劳动关系不稳定现象依然存在。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的快速发展,由于劳动关系、工伤认定、拖欠工资等引起的劳动纠纷呈上升趋势,给社会稳定造成一定的隐患。
五是城乡低保存在一些突出问题。1、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核实难,动态管理难度大。居民家庭收入的核实工作非常困难,尤其是隐性收入的核实更是难以入手。在入户调查中,有相当一部分居民不能如实提供实际、隐性收入情况,给审批工作和补差标准的确定带来困难。2、低保金发放时间持续较长。个别乡镇的低保金财政部门一般在次月才能拨入民政部门的帐户,民政部门拨到各乡镇约需一周时间,各乡镇将保障金全部发放到低保户手中也需要一定时间,削弱了低保金保障功能。
六是工作力量薄弱,人员编制过少。从我县劳动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部门专职从事社会保障工作的人员普遍偏少,多数依托于村委会和社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社会保障工作的深入开展。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定编3至5人,在编人员只有1人,抽调人员1人,却要负责对全县近千户企业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疲于应付。乡镇没有固定从事社会保障工作人员,严重影响工作效率和质量。
七是工作经费不足且缺少必要的装备。近年来,社会保障工作日显重要,工作任务异常繁重,相关工作经费却严重不足,装备较为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保障工作的正常运转。
三、加快我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建议
(一)明确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制定切合实际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规划。
第一,要坚持“立足长远,分步实施”的原则。当前的重点,在于积极扩大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覆盖面,推进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研究建立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制度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着力解决不同层次的社会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和转移接续问题。第二,要坚持“低门槛进入,分标准享受”的原则。根据我县的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收入以及城乡居民的缴费能力,对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既要考虑“政府出得起、集体补得起、个人交得起”,也要考虑保障制度自身的良性运转,做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第三,要坚持“广覆盖,多层次”的原则。在制度设计中,破除城乡户籍限制和职工身份限制,根据城乡居民不同的社会保障需求和经济承受能力,作出相应的制度安排,实现社会保障制度城乡全覆盖。
第二篇: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丁 瑞 武
社会保障是国家的一项基本经济社会制度,是社会稳定的“安全网”、“稳定石”和“调节器”。建立健全统一、规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不仅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体现,也是实现海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推动全岛开放开发的支撑。为了加强我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助推平潭“后大桥时期”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根据政协工作安排,县政协组成专题调研组,对我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一)以维持最低生存为目标的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一是覆盖城乡的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初步建立。我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应保尽保”的工作目标基本实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不断深入。我县低保制度从xx年开始全面启动,至xx年4月底止,工纳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户数有7489户、16622人,全额低保的对象(五保户)1958户、2541人。月发放低保金111.105万元,人均月补差51.56元,全额补助对象人月均100元。城镇低保从1998年试行以来,低保对象已扩展到611户、1831人,低保标准单人户为155元,多人户为145元。月发放低保金12.998万元,人均月补差70.99元。二是各种救助制度全面实施。我县高度重视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建立实施了多项救助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卓有成效,不断提高农村低保家庭医疗救助标准,将农村低保户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救助标准提高到50%,五保户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救助标准提高到80%。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社会救助不断推进,落实了农村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经济适用房和政府廉租房正在积极筹建之中。
(二)以维持温饱水平为目标的社会保险逐步完善。截止xx年4月,全县养老保险参保单位852家,在职缴费职工9999人,退休职工5432人,养老基金收入944万元,支出1681万元;工伤保险参保单位190个,参保职工8556人,基金收入32.88万元,基金支出26.47万元,历年滚存节余161.93万元;生育保险参保单位190个,参保职工7249人,基金收入18.8万元,历年滚存节余208.2万元。医疗保险参保职工19273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入500.87万元,支出274.78万元,居民医保参保人员28638人,累计节余540.78万元。机关社保共有投保单位290个,在职参保人员7262人、离退休人员3235人,实现基金收入312809万元,历年滚存节余4594.61万元。同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覆盖,新农合工作运行平稳。
(三)以提高生活水平为目标的社会福利稳步推进。一是切实落实五保供养。将全县2541名五保供养对象经费全部纳入县财政预算。切实加强老龄工作,进一步改善了老年人的生活环境。二是加快公益慈善事业发展。进一步强化了慈善援助网络建设,积极推进光彩事业,逐步规范捐赠行为,积极做好儿童援助中心、养老院的前期工作。三是全面落实优抚抚恤新机制。建立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对重点优抚对象实行了“一免三减”的优惠政策。
二、我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是社会保险扩面尚有空间,统筹基金征收不足。由于进城务工、自由职业人员不断变化,宣传工作不够到位,导致部分企业和群众对社会保险认识不足,参保意识不强,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保险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行政事业单位工资逐年增加,而我县医保基金仍按几年前的最低标准征收,造成医保基金征收不足,面临较大的赤字压力。
二是参保单位漏报、瞒报、少报工资金额现象仍然存在。由于稽查力度不大,而被查单位普遍存在抵触情绪,稽查工作难以到位。
三是养老金倒挂现象较为严重。以我县参保的差额拨补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为例,共有该类单位85个,倒挂30个,倒挂面达35%。
四是劳动关系不稳定现象依然存在。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的快速发展,由于劳动关系、工伤认定、拖欠工资等引起的劳动纠纷呈上升趋势,给社会稳定造成一定的隐患。
五是城乡低保存在一些突出问题。1、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核实难,动态管理难度大。居民家庭收入的核实工作非常困难,尤其是隐性收入的核实更是难以入手。在入户调查中,有相当一部分居民不能如实提供实际、隐性收入情况,给审批工作和补差标准的确定带来困难。2、低保金发放时间持续较长。个别乡镇的低保金财政部门一般在次月才能拨入民政部门的帐户,民政部门拨到各乡镇约需一周时间,各乡镇将保障金全部发放到低保户手中也需要一定时间,削弱了低保金保障功能。
六是工作力量薄弱,人员编制过少。从我县劳动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部门专职从事社会保障工作的人员普遍偏少,多数依托于村委会和社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社会保障工作的深入开展。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定编3至5人,在编人员只有1人,抽调人员1人,却要负责对全县近千户企业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疲于应付。乡镇没有固定从事社会保障工作人员,严重影响工作效率和质量。
七是工作经费不足且缺少必要的装备。近年来,社会保障工作日显重要,工作任务异常繁重,相关工作经费却严重不足,装备较为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保障工作的正常运转。
三、加快我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建议
(一)明确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制定切合实际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规划。
第一,要坚持“立足长远,分步实施”的原则。当前的重点,在于积极扩大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覆盖面,推进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研究建立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制度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着力解决不同层次的社会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和转移接续问题。第二,要坚持“低门槛进入,分标准享受”的原则。根据我县的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收入以及城乡居民的缴费能力,对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既要考虑“政府出得起、集体补得起、个人交得起”,也要考虑保障制度自身的良性运转,做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第三,要坚持“广覆盖,多层次”的原则。在制度设计中,破除城乡户籍限制和职工身份限制,根据城乡居民不同的社会保障需求和经济承受能力,作出相应的制度安排,实现社会保障制度城乡全覆盖。
(二)坚持城乡统筹,加快我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步伐
——加快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体系建设。
第一,继续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一是要积极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逐步将破产、改制集体企业职工、失业人员、无就业能力的城镇居民以及农民变市民人群纳入基本养老保险。二是重点探索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将进城农民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并积极探索灾民变市民、农村五保户变市民、农村退役士兵变市民机制。要切实做好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和城镇用人单位未参保超龄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三是探索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通过发挥农保养老的作用,最终减少农村低保人数。在缴费方式上,可设计多种方式供农民选择,如按月按年缴费,一次性缴费,或丰年多缴、欠年少缴、灾年不缴等。逐步推行老年农民社会养老补贴制度,对男满60岁、女满55岁的农民,建议每月由财政给予一定的社会养老补贴。积极探索土地流转换社保的新机制,鼓励农民自愿交出土地使用权,把土地使用权让给村集体用于开发,其收入首先用于给出让土地的农民提供终身的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
第二,加快完善医疗保险制度。一是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保险扩面以新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并将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范围。加强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完善医疗保险用药管理和诊疗项目管理办法,控制医疗费用过快上涨。二是深化城镇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争取把目前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都没有覆盖的城关居民纳入医保体制。三是积极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按照“大病统筹,兼顾门诊”的原则,逐步扩大慢性病补偿种类,提高慢性病门诊治疗报销标准;适当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残疾家庭成员住院费报销比例;取消特殊群体(五保户、特困户、优抚对象)在各类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门槛费。
第三,推进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建设。规范工伤医疗服务,加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积极推行工伤医疗协议管理,进一步加大建筑、化工、危险品等高危行业工伤保险强制执行力度。加快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制度建设,使女职工生育权利得到保障。
第四,研究解决社保体系中的难点问题。一是逐步做实个人帐户。针对个人账户空帐运行和个人帐户透支问题,深入研究养老金隐形债务分类偿还问题,积极探索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政策,并对个人账户的管理和运作实行全面和全过程的外部监管。二是统一同类企事业单位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实行同类企业按照统一的缴费工资基数和规定的费率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科学核定递增的缴费工资基数。
——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
第一,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一是完善城乡居民低保制度。要注重推行分类施保,并将低保制度与教育、医疗、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制度和促进就业的政策相结合,使困难群众得到更多的政策保障和社会援助。二是拓宽农村低保覆盖面。重点保障孤老残幼、贫困家庭、贫困人口。三是保证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要进一步完善低保评议、动态管理和信访督查制度,积极推行社区低保听证制度,强化监督,真正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第三,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资金保障机制。一是加大政府对社会保障的财政投入力度。加快公共财政改革步伐,打破城乡分治的制度安排,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在财政总支出中的比重。二是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要根据经济成份多元化和就业形式多样化的实际情况,及时把外来投资企业、新兴行业纳入覆盖范围,重点做好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三是改革完善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加大社会保险费清欠催收力度,强制企事业单位为职工“买保险”。四是建立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稳定机制。扩大土地出让金用于农村社会保障的比重,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住宅的质押、流转换保障、换救助的机制。五是充分发挥隧道业、海运业、商贸业等社会各界的力量和优势,吸收更多的捐助资金,培育更加广泛的社会保障资金来源。
第四,推进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各项配套改革。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能“单兵作战”,而有赖于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以及相关制度的配套改革。一是深化户籍改革,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户籍登记制度,消除城乡居民待遇的差别。二是提高统筹城乡的就业再就业工作水平,健全以劳动合同制度为主要方式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逐步统一城乡就业政策、劳动力市场、就业失业登记和职业培训。三是深化完善征地制度改革,把握我县开放开发过程的城乡土地一体化发展方向,逐步提高被征地农民安置补偿标准。四是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医疗服务价格控制机制,提高医疗保障服务水平。
(四)加强对社会保障事业的领导
——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形成共同推进社会保障工作的合力。
充分发挥由税务、财政、工商、建设、审计、建设、质检、国土资源、安监等部门的作用,协调解决社会保障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实行目标责任制,建立社会保险欠费企业档案,签订补缴协议书;加大执法,对不履行缴费协议的依法强制执行;加大审计力度,对出口退税的欠费企业,财政从退税中直接划拨到养老基金帐户;欠费企业不能享受扶持政策;工商部门可把企业是否参加社会保险作为年检的条件;质检、工商、建设、税务和劳动保障相互联动把企业是否参加社会保险作为评选企业信用等级的条件;对拖欠社会保险的企业,国土资源部门控制用地指标;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积极开展代表、委员调研视察等活动。通过整合社会力量,推动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顺利开展。
发挥工作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将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纳入乡镇、村居工作的考核范围。县直有关部门各内部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形成合力。
——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强化社会保障意识,使社会保险的相关政策、知识深入人心。
加大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向各单位免费赠阅劳动保障信息、举办法规政策培训班、送法进企业、设置宣传站、开展定期和定事(主题)相结合的宣传活动,让社会各界了解政策,引导企业经营者关心支持劳动保障事业,引导职工合理表达诉求,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氛围。加强舆论监督。通过报纸、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加强对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的监督,对于违法乱纪、侵犯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企业和个人,适当予以曝光,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建立社会保障工作奖惩机制。对社会保障工作做得不好的企业及企业家,实行评先树优一票否决,使按时足额缴纳各项保险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实行社会保险预警制度。对于欠缴社会保险达到警戒线(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企业,进行警告,规定缴费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缴纳的,作为重点的执法对象,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督促其及时缴纳社会保险。
——加强社会保障、民政部门能力建设,提高服务社会的水平。
社会保障工作群众性强,特别是社会救助工作面对的都是困难群体,要求工作人员必须有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要进一步强化能力建设,挖掘内部潜力,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全面提升工作和服务水平。要学习商业保险的服务理念和模式,建立社会保险方便快捷的查询系统,健全面向基层的服务网络,使社会保障工作公开透明。要实现劳动保障工作的重心下移,改变“救火式”的工作方式,以主动出击、主动服务为主,深入基层、深入企业、社区和基层群众中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及时地把劳动保障的政策带下去,把基层群众的意见带上来,成为人民群众感情上的贴心人,呼声上的代言人,权益上的维护人,使社会保障工作起到为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
第三篇:关于我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社会保障是国家的一项基本经济社会制度,是社会稳定的“安全网”和“调节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统一、规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不仅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也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体现。今年7月至8月,区政协对全区涉及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十余个部门、镇街及下属机构进行了调查研究,并通过各种形式广泛
征求了各界群众的意见。调研结果表明:我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形成了以五大社会保险为基础,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社会优抚和社会救助为补充的社会保障体系雏型,开创了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业有救济、困难有低保的社会保障新局面。但目前在保障种类、保障水平、覆盖比例、资金保证、政策配套及体制机制等方面还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与构建和谐**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愿望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因此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不断推进和完善我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一、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成效明显
(一)社会保险稳步推进
我区坚持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为主要内容,不断改革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养老保险日趋完善,医疗保险稳步实施,失业保险逐步规范,工伤保险顺利运行,生育保险全面启动,基本形成了参保对象多领域、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为主要特征的社会保险体系,为促进企业改革、维护社会稳定、保障职工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截止201*年6月,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达到650户7.5万人,离退休3.9万人全部纳入了社会化管理。医疗保险参保单位674户10.6万人。失业保险参保职工达到7.8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企业812户6.9万人。生育保险参保单位337家3.6万人。
(二)城乡低保体系初步建立
我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已经规范化、制度化,“应保尽保”的工作目标全面实现。201*年共保障低保对象9.9万户次,保障人数17.7万人次,年发放低保金201*万元;今年7月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210元/月。从201*年元月起,我区建立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已纳入农村低保2465户4349人,年发放低保金210万元,年人均领取低保金400多元,较好地保障了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三)社会救助全面实施
我区高度重视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将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纳入了**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了灾害应急救助、农村大病救助等10项救助制度。201*年以来,共安排救灾资金634万元,招标采购救灾粮980吨,救济灾民39200人次;帮助灾民恢复住房1900户,重建住房6450间。201*年建立了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市、区两级共安排医疗救助资金74万元,救助标准均上调至1000元;今年我区大病救助27户,发放救助资金3.5万余元。
(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面覆盖
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于今年3月开始启动,全区拥有农业人口的15个镇、街全部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100%,参合农民人数29.5万人,其中,五保户、低保户、优抚对象合计7898人,参合率达84.52%。从总体运行情况看,初步取得了“政府得民心、农民得实惠、医院得发展”的“三赢”效果。
(五)社会优抚、社会福利日趋完善
我区以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为目标,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双拥共建工作,社会优抚政策得到了落实。近三年来,我区累计发放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费、“三属”对象抚恤金、伤残军人抚恤金、带病退伍军人生活补助费700多万元。为城镇和农村义务兵家属发放优待金96万元,优待率达100%。修建完成拥有240张床位的**区社会福利院,修建完成军队干休所1个,建立民政福利企业66家。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任重道远
(一)社会保险覆盖面较小,民营企业和农民工参保率低
一方面由于部分民营企业主对参加社会保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或者因经营效益不好,把为职工投保视为企业负担,对保险费能欠就欠、能拖就拖;另一方面由于民营企业员工流动性大,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政策不完善,农民工参保积极性不高,造成目前社会保险发展不平衡。一是养老保险以城镇职工为主,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仅占总数的10%左右。二是失业保险由于自己不积极、企业不重视,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仅占总数的8%左右。三是煤矿等高危行业对工伤保险重视程度高,而纺织等低危行业意识较差。四是五大社会保险基本没有覆盖城市居民和农民。
(二)医疗保险统筹层次低,群众意见较大
我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从201*年4月起在全市率先启动,但至今未纳入市级医保统筹,存在着多方面缺陷。一是职工到区外就医不方便,既不能直接刷医保卡,也不能直接享受区医疗补助;二是职工享受医疗待遇差,普通门诊不能按比例报销,住院费用
第四篇:关于我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关于我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
社会保障是国家的一项基本经济社会制度,是社会稳定的“安全网”和“调节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统一、规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不仅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也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体现。我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形成了以五大社会保险为基础,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社会优抚和社会救助为补充的社会保障体系雏型,开创了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业有救济、困难有低保的社会保障新局面。但目前在保障种类、保障水平、覆盖比例、资金保证、政策配套及体制机制等方面还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愿望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因此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不断推进和完善我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一、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成效明显
(一)社会保险稳步推进
我市坚持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为主要内容,不断改革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养老保险日趋完善,医疗保险稳步实施,失业保险逐步规范,工伤保险顺利运行,生育保险全面启动,基本形成了参保对象多领域、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方式 1
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为主要特征的社会保险体系,为促进企业改革、维护社会稳定、保障职工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城乡低保体系初步建立
我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已经规范化、制度化,“应保尽保”的工作目标全面实现。我市建立起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较好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面覆盖
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于201*年3月开始启动,全市拥有农业人口的区、县全部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100%。从总体运行情况看,初步取得了“政府得民心、农民得实惠、医院得发展”的“三赢”效果。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任重道远
(一)社会保险覆盖面较小,民营企业和农民工参保率低 一方面由于部分民营企业主对参加社会保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或者因经营效益不好,把为职工投保视为企业负担,对保险费能欠就欠、能拖就拖;另一方面由于民营企业员工流动性大,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政策不完善,农民工参保积极性不高,造成目前社会保险发展不平衡。一是养老保险以城镇职工为主,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仅占总数的10%左右。二是失业保险由于自己不积极、企业不重视,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仅占总数的8%左右。三是煤矿等高危行业对工伤保险重视程度高,而纺织等低危行业意识较差。四是五大社会保险基本没有覆盖城市居民和
农民。
(二)医疗保险统筹层次低,群众意见较大
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从201*年7月起在全省率先启动,但至今仍存在着多方面缺陷。一是职工到市外就医不方便,不能直接享受区医疗补助;二是职工享受医疗待遇差,普通门诊不能按比例报销,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较低;三是部分破产、改制企业的退休、失业职工没有纳入其中。
(三)社会保障机制不完善,影响保障水平
社会保障政策机制的健全和完善,对于推进社会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实际工作中,推进社会保障工作遇到的很多矛盾和问题,都与法制不健全、监察手段不足有关。一是立法滞后,目前国家和**市都没有一部关于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由于社会保障没有上升为法律意志并由国家强制执行,社会保障部门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企业事业单位欠交、延交、拒交保险费的现象屡屡发生。二是部份劳动者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少数私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不愿为其雇佣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投保,劳动者只要提出维权要求即有遭到解雇的可能。三是外出农民工社保账户转移困难。有的农民外出沿海地区务工,进厂后企业为其缴纳了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但农民工返乡后,由于内地没有配套的体系,其社会保障账户不能顺利转移和延续。
三、加快推进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建议
(一)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步伐
按照政府主导、统筹城乡,各方联动、分步推进的工作思路,着力构建多层次、全方位,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现阶段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程,也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内容。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理清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式,增添工作措施,全力推进构建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步伐。
(二)贯彻城乡统筹原则,逐步实现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 健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全民覆盖,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内在要求。要认真研究和切实解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医疗制度、特困群体救助、等人民群众极为关心的问题,逐步实现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全覆盖和一体化。
(三)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建立稳定的社保资金来源
一是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十五”期间区财政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占总支出的18%,而“十一五”期间计划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只占总支出的13%,两相比较下降了5个百分点。区财政要根据财力增长情况和实际承载能力,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的需求,合理调整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并应有相应的增长。
二是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社会保险的基本原理是大数法则,统筹互济,如果没有覆盖全社会的“面”,没有包容所有劳动者的“群”,就无法达到这个基本要求。只有扩大覆盖面,才
能增加基金收入总量,才能降低抚养比,才能互助互济,平衡不同企业的负担。要根据经济成份多元化和就业形式多样化的实际情况,确定扩面方向和重点,及时把外商投资企业、新兴行业、多种经济成份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纳入覆盖范围,逐步实现社会保险的全覆盖。
三是依法加强基金征缴。建立相应的制约机制,加大社会保险费清欠催收力度。对拖欠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分清原因,属恶意欠费的企业要加大处罚力度。
(五)完善监督机制,确保社会保障工作有序运行
一是监管社保基金工作。建立健全内部监控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要情报告制度,完善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机制,加强监督队伍建设,开展基金安全教育活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挥行政监督、专门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协同作用,形成人人关心基金安全、重视基金安全、维护基金安全的社会氛围。
二是监督低保管理工作。要不断提高低保工作人员自身素质与法律意识,强化责任机制,全面推行工作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严格规范低保管理制度,促进低保工作依法、公正、公开、廉洁地进行。加大普查力度,确保低保金的公平、公正发放,排查“假低保”户,杜绝宁吃低保、不要低薪现象发生。民政部门在加大低保检查力度与提高自身监督效率的同时,还要积极主动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增强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促进低保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六)整合社保工作机构,提高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水平
目前社会保障种类繁多、机构重叠,增加了运行成本,降低了行政效能。整合工作机构,是我市提高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水平的重要途径。要增加对社会保障工作的投入,根据实际需要增加社会保障工作机构设置和工作人员编制,加大投入完善设备设施,推进社会保障的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建设。
第五篇:新疆乌珠牛录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新疆乌珠牛录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
作者:姜晔 纪阳 来源:对外经贸201*.5 发布时间:201*年06月29日 点击数:
摘 要] 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我国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提高我国农村生活水平和减轻农民经济负担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基于对新疆察布查尔县乌珠牛录村的实地调研,分析该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现状及存在问题,提出了应加快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以及建立资金保障机制的对策与建议,希望为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供帮助。
[关键词] 乌珠牛录村;社会保障体系;社会救助
[中图分类号] f84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1*-3283(201*)05-0120-03
笔者在对新疆伊犁州察布查尔县爱新含里镇乌珠牛录村调研过程中,着重从医疗卫生、养老、残疾人福利及抗震安居工程等方面了解其社会福利与保障的现状和发展情况。通过分析调研结果,乌珠牛录村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呈现以下特点:医疗卫生制度的变革与国家各时期的政策基本相一致,新农合制度迅速地得到推广和普及;老年人福利和保障在政府引导和其传统习俗的共同作用下日趋完善,老年人的各类活动机构逐步健全;残疾人教育、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工作呈现出加快发展的良好势头;抗震安居工程能够及时妥善有序地开展。虽然各项福利措施日趋完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矛盾。本文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快村域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建议,为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提供参考。
一、乌珠牛录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医疗卫生
建国后,乌珠牛录村由于缺乏资金等原因一直没有村级卫生院,与爱新舍里镇其他三个村共用爱新舍里镇中心卫生院。爱新舍里镇中心卫生院始建于1956年,为满足村民就医需求,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政府在财政资金困难的情况下,自筹配套资金132.33万元,在201*年10月初,建成建筑面积为1200平方米的高标准乡镇卫生院,并购置了血球仪、半自动生
化仪、麻醉机、手术床、无影灯等医疗设备以及医院垃圾处理等附属设施,改善了医院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和患者的就医条件。
1.医疗制度
(1)合作医疗
201*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出台后,乌珠牛录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筹集标准为每人每年16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60元;自治区财政补助60元;县财政补助10元;农民自缴30元。截至201*年底,乌珠牛录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9%以上。没有参合的人员,部分是因为户口在乌珠牛录村,而本人长期居住在外地,还有部分是因为其他原因,不愿意参保。
(2)城乡二次医疗救助
201*年,乌珠牛录村开始实行城乡二次医疗救助政策。其资金审批发放程序是:村民本人递交申请,经乌珠牛录村村委会、爱新舍里镇、察布查尔县民政局三级审查,民政局审批签字后报县财政局审核后将救助金转入爱新舍里镇账户,爱新舍里镇再进行社会化发放。目前,乌珠牛录村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稳步推进,仅201*年对经新农合、居民医保报销后仍有困难的人员给予二次医疗救助的村民达26人,累计发放资金43974.2元。二次医疗救助初步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2.计划生育
乌珠牛录村对具备《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中规定的扶助条件的村民实行的奖励标准是:对初婚或再婚家庭给予一次性3000元的奖励金,对丧偶家庭给予一次性3000元的扶助金,对离婚家庭给予一次性1500元的扶助金。此外,在乌珠牛录村,对于本人和父母均为农业户口、所在家庭按规定已领取《光荣证》的高考考生也有一定的优惠政策。
(二)养老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乌珠牛录村的养老制度从无到有,不断完善,始终紧密结合新疆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乌珠牛录村老年人口总数为289人,占全村人口总数的9.5%,已经成为人口老龄化村,这对乌珠牛录村老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
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快也给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一系列深刻影响,这种影响将随着人口老龄化的继续发展而加剧。乌珠牛录村从201*年起全面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医疗服务覆盖面和提高其可及性,以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水平和政府补助标准,逐步扩大参保覆盖面。每位参保人员可得到30元/年的补贴和55元/月的基础养老金。
(三)残疾人福利制度
乌珠牛录村的残疾人总数为81人,其中具有残疾人证的人数为72人。乌珠牛录村残联逐步实行《察布查尔县残疾人优惠政策》,其中涉及到农村残疾人的优惠政策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行性。例如在201*年3月,乌珠牛录村根据爱新舍里镇下发的文件《关于爱新舍里镇减免残疾人农业水费的函》,本着关心和照顾贫困残疾人的生活,有效减轻其生活负担的原则,同意45名符合减免条件的残疾人分得农地共计152.5亩,并获现金补贴3500元。
(四)抗震安居工程
201*年,乌珠牛录村实施了“扶贫抗震安居”工程。随着工程的逐步推进,农民居住条件也明显改善。从201*和201*年统计数据看,全村新建抗震安居房45幢,发放补助资金22.5万元;完成自建新居舍25幢、3875平方米,乌珠牛录村人均占有住房面积已达到18平方米。截至201*年底,抗震安居房已经累计达到245座,农户有砖混结构房屋达到85%以上,乌珠牛录村人均占有住房面积已经达到30平方米。
201*年乌珠牛录村遭受自然灾害,灾后重建情况良好。对于受灾村民,房屋重建间数不少于倒塌间数,且重建面积要多于倒塌面积至少10平方米,最多达50平方米。201*年初至今,乌珠牛录村新建的抗震安居房有23户。
目前,乌珠牛录村正以建设经济繁荣、规划合理、设施配套、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村庄为总体目标,加快促进新农村建设。
二、乌珠牛录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从乌珠牛录村的医疗卫生、养老、残疾人福利以及救灾救济等方面的调查情况来看,其社会福利与保障制度正在逐渐从不完善、不健全的初期发展阶段向成熟稳定期过渡。但与此
同时,村内的公共设施较为薄弱,市场体系不健全,农业面临着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
(一)农村养老保障基本制度尚不完善
当前,相当一部分村民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作医疗以及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等知识并不了解。尤其在缺乏全国性基础制度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方面,存在更多问题。据乌珠牛录村村委会反映,20世纪90年代,按照国家民政部1992年颁发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以及本地区实施办法,开展了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的“老农保”,先后经历了试点、逐步推进、全面铺开和清理整顿阶段,而目前这项工作处于停滞状态。对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还缺少一个全国性的指导意见。虽然乌珠牛录村渐渐探索开展新农保制度,制定了相应的实施办法,但在缴费标准、政府补助、保障方式和保障水平等方面做法欠妥,与一些发展程度较快的农村地区相比差别较大。乌珠牛录村村民总体收入比较低,个人养老能力较差,老人对家庭的依赖正在显著增加,但是由于本地区经济基础薄弱,自治区养老方面财政投入不足,导致农民参保能力有限。此外,乌珠牛录村的小富即安观念始终影响人们的积极性、创造性和进取心,最终会导致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家庭养老能力弱化和农民参保率下降。
(二)农村低保问题突出
尽管随着五保供养标准的进一步提高,五保对象的生活得到改善,但从爱新舍里镇劳动保障所了解到乌珠牛录村的五保工作仍存在一系列问题:一是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核实难,动态管理难度大。村民家庭收入的核实工作非常困难,尤其是隐性收入的核实更是难以入手。在入户调查中,有相当一部分居民不能如实提供实际、隐性收入情况,给审批工作和补差标准的确定带来困难。二是从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的农村五保供养经费明显不足,很多地区的各级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投入较少,而且由于县级财政困难,缺少开展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资金。乌珠牛录村集体经济来源相当有限,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要求集体负担的部分很难落实。三是由于管理体制的原因,五保供养经费在乡镇一级大都由财政所或农经站发放,被挤占挪用的现象比较普遍;四是农村五保“应保未保”问题比较突出。(三)残疾人事业困难诸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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