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老龄化是我国在今后长时间内要面临的重大社会问题,作为全国经济发达地区之一的常州,早在1985年就进入老龄化城市行列,比全国提前15年,到末,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64.28万,占全市总人口358.74万的17.91%。其中8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9.89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76%,占老年人总数的15.39%;90岁以上老人1.04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0.29%,占老年人总数的1.62%;百岁老人180人。全市人均预期寿命达76.84岁。我市人口再生产从传统型过渡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现代型,必然伴随着人口年龄结构的老化,老龄化形势日趋严峻。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对老龄工作和社会养老事业的发展十分重视,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的意见》、《关于对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实行政策扶持的意见》等文件,推进各级老龄工作机构和老年群团组织建设,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组织开展关爱老人心理健康活动,等等,不断推进老龄事业发展,使全市老年人生活生命质量逐步提高。
一、调查研究的目的与方式
为积极践行和谐老龄化战略,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服务理念,有效解决养老服务需求,从今年3月份起,常州市民政局和常州市老龄办组织开展了市区养老服务需求大调查。调查采取实名填写问卷形式,利用民政和老龄信息平台进行汇总分析,对市区城镇户口按一定比例抽取了10084名老年人。在地区分布上,武进区2300人,新北区1155人,天宁区3218人,钟楼区2711人,戚墅堰区700人;在性别比例上,男性占49.53%,女性占50.47%;在年龄结构上,60-69岁的老人占35.99%,70-79岁的占51.74%,80岁以上的占12.27%。从而有效地保证了调查的科学性。主要内容包括老年人就餐、日间照料服务、精神关爱等方面需求情况。整个调查经历了准备、实施和汇总三个阶段,总共历时两个月的时间。
本次调查严格按照社区准入制要求,贯彻费随事转的原则,由各区按抽样调查老年人数印发《常州市区养老服务需求调查问卷》,由社区具体组织填写,并将收集的信息录入网上填报系统,由社区信息平台进行汇总分析。在整个调查过程中,社区干部认真负责,有的利用星期天和晚上深入到老年人中间耐心调查,然后将调查问卷逐份上报,一旦发现差错及时纠正,问卷回收率达到100%。这次调查的一个明显特征之处在于采用实名制填写的形式,防止出现虚报谎报的现象,也便于以后的抽查,确保了此次调查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通过这次市区养老服务需求大调查,基本摸清了居家养老、社区就餐和日托服务等方面需求,为我市进一步研究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政策,加大老年设施投入和发展老年服务提供了决策依据。
二、市区老年人需求问卷调查基本情况
(一)老年人基本状况
1.文化程度偏低
在被调查的10084名老年人中,文盲、小学文化程度的分别占总数的11.57%和31.85%,初中、中专、高中文化程度的分别占29.64%、8.42%、9.51%,而大学专科、大学本科以上的仅占5.86%和3.15%,老年人文化程度偏低的特征很明显。
2.63%以上的老年人是“空巢”老人
从居住方式来看,在被调查的老年人中,独居和与配偶居住的老人分别占11.38%、52.49%,与子女同住或与孙子女同住的占35.17%,老年人“空巢”现象日趋严峻。
3.身体状况与生活自理状况
在被调查的老年人中,身体健康或一般的分别占32.53%、35.98%,有慢性疾病或有严重疾病的占27.60%、3.89%,说明我市老年人的身体状况总体处于较佳状态。生活能够完全自理的占调查总数的87.98%,半自理的占10.26%,不能自理的占1.76%,具有自理能力的老年人占绝大多数。
4.配偶与子女情况
在被调查的老年人中,配偶健在的占总数的74.21%,配偶不在的占24.26%,没有配偶的为1.53%。再从老年人子女的数量来看,有1个、2个、3个子女的分别占14.75%、37.50%、26.88%,居前三位,有4个和5个及以上子女的占12.22%、7.32%,无子女的占1.33%。目前,多子女老年人还占多数,但已明显呈现日趋减少趋势,独生子女老年人目前虽还居少数,但也明显呈现日趋增多趋势,家庭小型化趋势不可逆转。
5.60岁前主要从事的工作
从被调查的老年人60岁前主要从事的工作来看,21.72%是干部、43.17%是工人、21.82%是农民、6.88%是科技人员、2.21%是自由职业者、0.90%是军人、2.97%是无业人员,还有0.33%是其他工作。
6.月经济收入情况
从经济收入来看,月收入在500元以下、500-1000元、1000-1500元的分别占21.13%、12.88%、36.25%,月收入在1500-元、元以上的占18.11%、9.65%,1.98%的老年人没有经济收入。由此可见,大多数老年人经济收入偏低。
7.养老金来源
选择离退休金是养老经济主要来源的有3050人,另外子女给予、最低生活保障金等也是老年人的重要经济来源。
(二)老年人最迫切需求情况
1.精神赡养是最需
调查发现,老年人对精神赡养的需求是最强烈的,40.44%的人现在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精神赡养。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社会养老保险面逐步扩大以及子女的经济扶养能力日益提高,老年人物质生活质量基本有了保障。但是生活的幸福不仅是物质生活上的满足,还包括精神上的享受。从这项调查显示,老人们更渴望情感上的关爱,企盼心灵上的充实。
2.家政服务市场大
调查显示,29.97%的老年人最需要家政服务。现在社会节奏加快,子女大都忙于工作,不在父母身边的情况比较多,没有时间料理老人的生活,所以对于家政服务的需求会越来越大,也促使家政服务的市场不断扩大。我们可以推测,今后家政市场的发展对于解决就业问题将会起到一定作用。
(三)老年人助餐服务与日托服务需求情况
1.目前老年人吃饭的提供方式
在被调查的老年人中,20.73%的人认为吃饭是个问题,79.27%的人认为吃饭不成问题。目前自己做饭的占总数的85.20%,由子女、钟点工、全职保姆做饭的分别占10.59%、1.32%、1.01%,到社区助餐点、与他人搭伙、叫快餐或去饭店吃饭的分别占0.63%、0.33%、0.11%,其它方式占0.81%。由此可见,目前老年人自己做饭的占绝大多数,这与68.51%的老年人身体健康或一般,87.98%的老年人生活能够完全自理的情况相符合。
2.对社区助餐点的调查
在这次被调查的对象中,37.86%的老年人听说或了解社区助餐点,62.14%的人没听说或不了解,可见老年人对社区助餐点还是比较陌生的。通过阅读问卷上有关社区助餐点的介绍后,选择愿意由助餐点提供吃饭的有4198人,占调查总数的41.63%,这次参加调查的人数仅占市区老年人总人数的5.042%,按调查比例推算,市区共有8.326万名老年人乐意接受助餐服务,这说明助餐点在我市存在较大的需求空间。老年人助餐点是由政府资助建设,以社区为主导,为社区老年人提供膳食加工配制、外送、集中用餐等服务的场所(价格通常在5-15元:一顿中餐5-7元,一日三餐10-15元)。目前,天宁街道斜桥巷社区、西新桥居家养老服务站以及天皇堂弄居家养老服务站等等已经有了为老人提供就餐的服务。但从全市来讲,老年人助餐点的数量还很少。从总体而言,还有很多老人不愿意选择到助餐点吃饭,究其原因,主要是87.91%的人生活能够完全自理和85.20%的人平时是自己做饭的,所以不需要由助餐点提供吃饭。
在愿意由助餐点提供吃饭的老年人中,因为省事方便的占62.04%,因为价廉物美的占15.20%,其它原因的占22.76%。在不愿意由助餐点提供吃饭的老年人中,因为不喜欢的占23.69%,因为口味不适的占21.36%,其它原因的占54.95%。
3.对老人日托所的调查
在这次被调查的对象中,33.26%的老年人听说或了解日托所,66.74%的人没听说或不了解,可见老年人对日托所也不熟悉。通过阅读问卷上有关日托所的介绍后,选择一定去日托所的有405人,占调查总数的4.02%,按调查比例推算,市区共有8033名老年人一定去日托所。此外,在被调查对象中,有5046人会考虑去日托所,这说明日托所在我市有一定的发展空间。日托所,即“老人之家”,像小孩入托那样,白天到日托所,晚上回家。老人在日托所可看书读报聊天,也可打牌弈棋,或开展其他有益的文体活动,还可以就餐,日托所的优点在于收费低于养老机构,对半自理的老年人可以提供护理。由于日托所对于半自理的老年人可以提供护理,所以对于10.26%的生活半自理人群应该有很大的吸引力。
在愿意进日托所的老年人中,有47.66%的人是因为年龄较大且无人照料,24.30%的人是因为要满足精神文化需求,22.80%的是因为身体欠佳,5.24%的是因为日托所收费低于养老机构。
4.志愿者服务
在我们这次的调查中发现,18.09%的老人愿意帮助日托所做些志愿者服务,48.71%表示偶尔可以做一点,26.03%不愿意做志愿者服务,7.17%未选择。在宁波市海曙区,有一支专门为独居困难老人提供服务的义工队伍,他们服务的内容和时间可以像银行存款一样进行储蓄,等到自己年老时又可以提取储蓄,享受服务。群众将其称之为“义工银行”。而我们的这次调查结果表明,在我市开展“义工银行”存在一定的群众基础。
(四)养老形式调查情况
1.居家养老是首选
调查显示,80.27%的人最愿意选择的养老形式是居家养老,11.56%选择机构养老,6.34%选择老人日托所,1.83%未选择。居家养老服务内容主要是生活照料和康复护理,逐步向精神慰籍领域拓展,居家养老服务的方式主要是上门进行个案服务,同时发展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机构,对老年人进行综合性的集中服务照料。居家养老服务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对破解日趋严峻的养老服务难题,切实提高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发展适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居家养老”模式就显得尤为重要。目前,市区已建有26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93个居家养老服务站,基本做到了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全覆盖。,市、区两级财政共拨付养老服务补贴250万元。
2.选择养老机构的档次
在愿意到养老机构养老的老年人中,选择500-800元/月和800-1200元/月底分别占58.30%、31.52%,仅有6.49%、3.69%的人分别选择1200-1500元/月和1500元/月以上,这与当前老年人的经济收入水平普遍不高有很大的相关性。
(五)子女对老人精神赡养情况
1.大多数老人不感到孤独,九成以上子女愿意陪老人聊天
调查发现,80.97%的老年人不感到孤独,19.03%感到孤独的老年人更愿意找亲人或朋友聊天。90.91%老人的子女愿意陪其聊天、听其诉说,只有9.09%老人的子女不愿陪他们聊天。对“给钱给物让老人衣食无忧就是孝顺,您认为这种说法对吗?”这道题选择对、不完全对、不对的分别占15.01%、64.51%、20.48%。由此可见,我市的子女比较注重与父母的谈心,从精神上来关爱父母。
2.子女对老人的孝顺情况
在这次被调查的老年人中,57.66%的老年人认为子女很孝顺,39.88%的认为子女比较孝顺,认为不孝顺的仅占0.83%。子女经常来看望的有82.68%,占大多数,偶尔来、生病时才来、节假日才来到分别占9.53%、0.66%、3.82%,只有0.35%的子女从不来看望老人。这个调查结果表明常州子女对老人的孝顺状况令人可喜。而子女不常来看望的有81.57%是因为子女工作忙,6.20%是因为子女在外地,0.88%是因为有矛盾冲突,11.35%是因为其他原因。而子女关心老人的主要方式是上门看望和打电话。
3.老年人与孙子女的关系
调查显示,在有孙子女的老年人中,有62.78%的老年人替子女照顾第三代,37.22%不照顾第三代,这说明我市的老年人对第三代很有爱心,所谓的“隔代亲”。而且调查还显示68.37%和29.51%的孙子女经常来或有时来看望老年人,2.12%不来看望,说明第三代也很关心老年人。
4.老年人活动场所和活动内容
小区休闲广场和公园是老年人的主要活动场所。在平时经常锻炼或参加其他娱乐活动的9791名老年人中,经常去小区休闲广场和公园的分别占38.62%、21.91%,老年人的活动内容丰富多彩,主要有看电视、与朋友聊天、读书看报、打牌搓麻将等,参加老年大学学习、外出旅游的居少数。
三、满足市区养老服务需求的对策建议
(一)关爱“空巢老人”,重视精神赡养
全社会都要来重视解决“空巢老人”问题,家庭成员要负责,年轻人要多承担体力劳动,给足老人生活费用,抽空常回家看看,多给老人们精神慰藉。社会服务功能要强化,社区要为他们提供面对面、心贴心的服务,要扩大志愿者队伍,开展形式多样文体活动,使“空巢老人”空巢不空,独居不孤,欢乐常伴。
继续开展“牵挂你的人是我”龙城志愿者与空巢老人共度元宵佳节活动。市民政局和市老龄办连续两年组织了“牵挂你的人是我”龙城志愿者与空巢老人共度元宵佳节活动。这项活动给老人们送去了关怀和帮助。今后我们将继续开展好这项活动,并在原来的基础上要扩大此项关爱活动的影响,让更多的人来关爱空巢老人。
抓好老年精神关爱示范点建设,推进全市老年精神关爱工作。积极探索老年心理研究,在做好老年人精神关爱工作进行调查的基础上,撰写有质量的调研报告。继续做好常州老年服务中心开展的老年心理咨询服务工作,积极为基层做好示范作用。扎实抓好全国老年精神关爱江苏示范基地常州示范点建设,总结推广钟楼区老年心理关爱示范点心理咨询室和社区心理咨询室试点的经验,努力推进全市老年精神关爱工作。
(二)提高养老金待遇
尽管我市已连续几次上调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待遇,但调查显示,大多数老年人经济收入偏低,总体生活水平不高。加上近年物价上涨幅度较快,因此,要继续提高老年人的养老金待遇,在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的基础上,使老年人的生活水平也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提高。
(三)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水平,扩大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
要进一步扩大居家养老服务范围,真正建立面向所有老年人的完善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要逐步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建立监督机制,及时评估中介机构服务效能,确保服务落实到位;要对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制定上门服务制度、服务监督制度、服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等规章制度,确定生活服务标准、养老护理标准、服务效果评价标准等各项标准,规范服务项目和内容,对服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实行资格认证、持证上岗,逐步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四)建立社区助餐点和老人日托所
政府要出资在老年人集中的社区设立老年人助餐点和日托所试点,并对助餐点和日托所的的性质、任务、要求、运行机制等都要有配套政策及相关规定,培训工作人员和招募志愿者,建立后招标按市场化来运作,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对助餐点和日托所日常运作予以相应支持,并在试点运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满足高龄、独居、纯老家庭的老年群体一日三餐的需求以及生活照料的需求。
(五)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满足老年人入住需求
尽管调查显示,只有11.56%即1166名老年人最愿意选择到养老机构养老,但即使按照这个标准,市内养老机构床位也应达到2.31万张,而目前仅有1.28万张,尚有1.03万余张的缺口。因此,要落实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民间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以及外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规划建设不同档次的养老机构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的入住需求。对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分类管理,明确养老机构的服务对象,逐步改变目前较高收入人群大量占用公办养老机构资源的现象,在合适的时机,为中低收入老年人群发放养老服务专项补贴,使中低收入老年人能够住得起养老机构。
(六)大力扶持,多形式发展社区家政服务
出台相关政策,培育家政服务业,吸引家政服务的相关企业加盟,同时进一步扩大政府援助服务对象范围,完善送时服务机制和制度,让更多的老年人享受到有偿、低偿和无偿的家政服务。
(七)加快各级老年文体活动场所建设
加快市、区及基层老年文体活动场所建设,按照老年人口的分布和不同层次老年人的活动需求,形成档次不同、面积不等、配套事宜的梯次排列格局。增加室内活动场所和室外活动设施,方便老年人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引导老年人特别是空巢老人走出家门,融入社区,融入社会,度过幸福的晚年。积极开发适合老年人特点的、物美价廉的旅游线路,开拓老年旅游市场,满足老年人出游需求。积极兴办老年大学、学校,发挥市和各区老年大学的示范带动作用,抓好街道(镇)和社区(村)老年学校建设工作,逐步完善老年教育4级办学网络,扩大老年教育覆盖面,提高教学质量,丰富教学内容,满足老年人的求学需求。
第二篇:关于老龄化社会养老服务调查报告人口老龄化是我国在今后长时间内要面临的重大社会问题,作为全国经济发达地区之一的常州,早在1985年就进入老龄化城市行列,比全国提前15年,到末,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64.28万,占全市总人口358.74万的17.91%。其中8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9.89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76%,占老年人总数的15.39%;90岁
以上老人1.04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0.29%,占老年人总数的1.62%;百岁老人180人。全市人均预期寿命达76.84岁。我市人口再生产从传统型过渡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现代型,必然伴随着人口年龄结构的老化,老龄化形势日趋严峻。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对老龄工作和社会养老事业的发展十分重视,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的意见》、《关于对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实行政策扶持的意见》等文件,推进各级老龄工作机构和老年群团组织建设,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组织开展关爱老人心理健康活动,等等,不断推进老龄事业发展,使全市老年人生活生命质量逐步提高。
一、调查研究的目的与方式
为积极践行和谐老龄化战略,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服务理念,有效解决养老服务需求,从今年3月份起,常州市民政局和常州市老龄办组织开展了市区养老服务需求大调查。调查采取实名填写问卷形式,利用民政和老龄信息平台进行汇总分析,对市区城镇户口按一定比例抽取了10084名老年人。在地区分布上,武进区2300人,新北区1155人,天宁区3218人,钟楼区2711人,戚墅堰区700人;在性别比例上,男性占49.53%,女性占50.47%;在年龄结构上,60-69岁的老人占35.99%,70-79岁的占51.74%,80岁以上的占12.27%。从而有效地保证了调查的科学性。主要内容包括老年人就餐、日间照料服务、精神关爱等方面需求情况。整个调查经历了准备、实施和汇总三个阶段,总共历时两个月的时间。
本次调查严格按照社区准入制要求,贯彻费随事转的原则,由各区按抽样调查老年人数印发《常州市区养老服务需求调查问卷》,由社区具体组织填写,并将收集的信息录入网上填报系统,由社区信息平台进行汇总分析。在整个调查过程中,社区干部认真负责,有的利用星期天和晚上深入到老年人中间耐心调查,然后将调查问卷逐份上报,一旦发现差错及时纠正,问卷回收率达到100%。这次调查的一个明显特征之处在于采用实名制填写的形式,防止出现虚报谎报的现象,也便于以后的抽查,确保了此次调查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通过这次市区养老服务需求大调查,基本摸清了居家养老、社区就餐和日托服务等方面需求,为我市进一步研究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政策,加大老年设施投入和发展老年服务提供了决策依据。
二、市区老年人需求问卷调查基本情况
(一)老年人基本状况
1.文化程度偏低
在被调查的10084名老年人中,文盲、小学文化程度的分别占总数的11.57%和31.85%,初中、中专、高中文化程度的分别占29.64%、8.42%、9.51%,而大学专科、大学本科以上的仅占5.86%和3.15%,老年人文化程度偏低的特征很明显(见图1)。
2.63%以上的老年人是“空巢”老人
从居住方式来看,在被调查的老年人中,独居和与配偶居住的老人分别占11.38%、52.49%,与子女同住或与孙子女同住的占35.17%,老年人“空巢”现象日趋严峻。
3.身体状况与生活自理状况
在被调查的老年人中,身体健康或一般的分别占32.53%、35.98%,有慢性疾病或有严重疾病的占27.60%、3.89%(见图2),说明我市老年人的身体状况总体处于较佳状态。生活能够完全自理的占调查总数的87.98%,半自理的占10.26%,不能自理的占1.76%,具有自理能力的老年人占绝大多数。
4.配偶与子女情况
在被调查的老年人中,配偶健在的占总数的74.21%,配偶不在的占24.26%,没有配偶的为1.53%。再从老年人子女的数量来看,有1个、2个、3个子女的分别占14.75%、37.50%、26.88%,居前三位,有4个和5个及以上子女的占12.22%、7.32%,无子女的占1.33%(见图3)。目前,多子女老年人还占多数,但已明显呈现日趋减少趋势,独生子女老年人目前虽还居少数,但也明显呈现日趋增多趋势,家庭小型化趋势不可逆转。
5.60岁前主要从事的工作
从被调查的老年人60岁前主要从事的工作来看,21.72%是干部、43.17%是工人、21.82%是农民、6.88%是科技人员、2.21%是自由职业者、0.90%是军人、2.97%是无业人员,还有
第三篇:构建适应老龄化社会的养老服务体系构建适应老龄化社会的养老服务体系
期数: 201*年1期下栏目:社会视野作者:安玉雪来源:中国集体经济《学习月刊》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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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中共省委讲师团投稿邮箱:hbxxyk@126.com咨询电话:027-87398081
摘要:面对老龄化的中国,如何实现“老有所养”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问题。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发展,我们应该构建一个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构建这样一个养老体系,取决于中国未富先老的国情,取决于中国式养老由补缺型转向普惠型的现实要求,也是发达国家带给我们的经验启示。目前,中国的养老服务体系还存在很多现实问题,需要在发展的过程中逐步完善。
关键词:老龄化;居家养老;社区服务;机构养老
21世纪的中国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老龄社会,在世界人口结构发展变化中,将出现一次老龄化的“中国速度”、银发浪潮。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加强社会建设要实现“老有所养”,这正是顺应中国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和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提出来的。适应人口老龄化趋势,立足中国基本国情,借鉴国外养老体系的有益经验,我们应该构建一个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
第一,适应老龄化社会需要,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
首先,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的含义。居家养老服务,就是指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机构为载体,通过上门、日托或邻里互助的形式,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和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居家养老让老人不离开家庭环境,仍然能够享受到一定专业水平的养老照料,实际上是在社区建立一个支持家庭养老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居家养老相对过去传统的家庭养老而言,虽一字之差,但却赋予了全新的含义和解释,它把社会化的为老服务引入家庭,是对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创新。社区作为一定地域范围内人们结成的生活共同体,对于满足老年人物质文化需求、情感心理需求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社区服务使养老突破了家庭的界限,消除了家庭养老的不稳定性,可实现资源共享,最大限度地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并且使社区、子女在照顾老人上实现良性互补,妥善解决了老人不愿拖累子女的心理及年轻人不放心父母的后顾之忧。因此,社区成为居家养老的重要依托和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包括老年公寓、老年福利院(敬老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强调以机构养老为补充,是因为机构养老服务的专业化、规范化程度较高,虽然其直接服务对象数量不多、比例不大,但功能作用较为特殊。各类养老机构拥有适宜老年人生活的设施条件,具备相关专业技能的人员,能够为有特殊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专业化的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服务。同时,养老机构在设施、人员和技术上具有优势,可以通过培训、示范等方式,辐射到家庭和社区,提高整个养老服务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居家、社区、机构的养老服务是互为补充的系统工程。只有坚持居家的基础地位,才能使绝大多数老年人老有所养;只有发挥社区的依托作用,才能使居家养老的基础地位得以巩固;只有强化机构的补充作用,才能使有特殊困难、需特殊照顾的老年人得到有效照顾,通过示范辐射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目标。
其次,构建新型养老服务体系的理由。一是中国式养老由补缺转向普惠。长期以来,中国老年福利保障主要限于城乡“三无”老人,随着养老服务社会化的推进,老年福利保障的对象范围逐步拓展,明确确立了对包括“三无”老人在内的全社会老人开展养老服务的目标取向。由此也决定了养老服务单纯靠机构养老肯定不行,还要走另一条更行得通、更为绝大多数老年人选择的渠道——居家养老。二是未富先老的国情基础。和发达国家先富后老不同,中国老龄化超前于经济发展,经济与老龄化不同步。这也就意味着中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经济实力还比较薄弱,社会保障体系也不健全。城镇享受社会保障的占70%多,农村只有5%左右。而在西方福利国家养老保险达到100%,日本、美国等国家也是90%左右有保障。中国是在经济尚不发达的条件下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的,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建立起来,国家没有足够的财力来应对众多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因此,建立以居家为基础,依托社区的养老服务体系是中国的必然选择。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随着家庭小型化,今后很多家庭一对夫妇可能需要照顾4个老人至8个老人,传统家庭养老方式受到严峻挑战。而调查显示,中国有85%以上的老年人有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意愿。居家养老让老年人不脱离习以为常的家庭生活方式,不脱离熟悉的社区环境,这更符合老年人的心理需求。而且,中国和西方国家相比更注重家庭,更注重孝道,家庭给老人带来了安全感、亲情感和归属感,儿女绕膝、天伦之乐是对老人最大的安慰。适应新的变化,倡导居家养老,强化社区照料的功能,从过去单纯依靠家人照料发展为家庭与社会服务相结合,能有效提高老年人的生命和生活质量,促进家庭和谐、社区和谐和代际和谐,进而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四是机构养老供应不足的现实。全国1.49亿老人,需要社会提供养老帮助的主要是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和部分70岁-79岁的老人,这一数量大约在3000多万。而目前我们各种养老服务机构中的床位只有110万-130万张,相对3000多万需要养老服务的老人而言差距太大。和发达国家比,西方发达国家平均每百名老年人拥有的养老床位是5张-7张,而我国是1.1张,很难在短期内赶上。所以我们在发展床位扩大机构养老的同时,更主要的是发展居家养老,这不仅符合老年人及其家庭的需要,还节约了社会的养老成本。五是发达国家经验的有益借鉴。欧洲比中国提前100多年步入老龄化社会,是世界上“最老”(公文素材库www.bsmz.net)的地区,在解决养老问题上有很多值得我们借鉴之处。作为福利国家的起源地和典型代表,欧洲老人养老就是靠国家。在养老保障上,各国每年都要投入大量的人、财、物,逐渐暴露出建设成本昂贵,国家负担日益沉重,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需要的问题。为了缩减日益庞大的养老经费,各国都在寻求更经济、更有效的路子。国家由直接供养老床位,转向发钱让老人自己买服务,不仅压缩了养老金开支,而且促进了私人养老企业的发展。现在,居家养老是国际发展的一个潮流,各国政府都在号召和提倡老年人最大限度地采取居家养老的方式,政府工作的重心也逐步转向为居家养老提供帮助,以社区照料取代大规模的机构养老,即使在高福利的瑞典也不例外。
第二,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的运作及完善。
从201*年开始,各地陆续进行了不同形式的居家养老服务试点探索,比如宁波市的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大连市的家庭养老院模式、北京市的无围墙养老院模式、上海市的居家养老服务券模式等等,各具特色,受到了老年人的欢迎,创造了许多宝贵的经验,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并非尽善尽美,诸多问题有待在发展中逐步解决。
首先,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单一,不能满足多样化的需求。《中国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研究》报告显示,中国城市中48.5%的老年人有各种各样现实的养老服务需求。其中排在前列的是家政服务、护理服务、聊天解闷和法律援助。城市社区居家养老虽较
之以前有了新的发展,但还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城市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总的满足率只有15.9%。二是政策支持力度不够,投入不足。主要是各级政府还没有建立起居家养老服务的公共财政政策,政府相应承担公共服务的角色还未能准确到位。享受政府服务补贴的老年人数量较少,覆盖面窄,补贴标准偏低。三是为老服务中介组织发展滞后。目前中国这类民间服务团体由于种种因素制约,难有较快发展。四是居家养老服务中人力资源不足。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人员素质不高,待遇较差,不利于专业化发展。一方面体现为老服务员数量不足。老年人需求量大,但服务资源相对短缺,专业的为老服务员很难找。为老服务工作辛苦,但薪酬普遍不高,很多有经验的服务员跳槽到医院做护工,薪水翻倍。另一方面,为老服务员的素质和社会地位也亟待提升。现有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专业化程度不高,绝大部分人员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培训,不具备养老服务护理员的专业资质和执业资格。
其次,在发展中逐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制定实施办法,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201*年2月,全国老龄办等十部委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这个文件可以说是第一个全国性指导和支持居家养老服务深入开展的政策性文件,对城乡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从规划立项、用地用房、财政资助、税收减免、金融扶持、水电优惠、用工优待等方面都提出了一系列的支持和优惠政策原则。在具体实行过程中,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出台具体办法或实施细则,使居家养老服务的开展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为加快居家养老服务的快速发展创造更加良好、宽松的政策环境。二是构建服务网络,加快居家养老服务的软硬件建设。硬件建设就是要加快城乡社区服务机构、设施的建设,为居家养老服务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城市街居两级社区要基本建立起多种形式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和为老服务设施。农村社区80%以上的乡镇要建成一处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一半以上的村委会和自然村要建成一所老年人文化活动和服务的站点。从软件建设看,应逐步建立和完善社区为老服务热线、紧急呼救系统、数字网络系统等,真正在社区构建起能够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康复、精神慰藉、文化娱乐、法律援助、金融理财以及家政、购物、餐饮、维修等项服务,公平、高效、开放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三是积极培育和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的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按照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政府要尽可能多地将居家养老服务交给社会中介组织和非营利机构去办,交给市场和企业去办。政府要积极培育、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组织、服务团体、非营利机构、服务性企业的建立和发展,鼓励各类公办的为老服务机构进行改制和改组,担负起各种形式的居家养老服务。同时,鼓励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进行连片辐射、连锁经营、统一管理的服务模式,支持各类居家养老服务形式的改革和创新,依靠群众的智慧和创造,走出一条适合本地发展状况,符合人口老龄化特点和需求的居家养老服务新路子。四是加强人才培训,努力建设一支有责任心、懂专业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对居家养老服务的专职人员,应普遍实行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职业道德和岗位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服务水平。有计划地从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中吸纳老年康复、护理、保健、营养、心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充实到居家养老的服务队伍中来,提高服务队伍的专业素质。结合实施专业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科学界定居家养老服务中职业社会工作者的岗位和职责,加强对社工专业人才的吸纳与培养。还要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志愿者组织和人员,为老年人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参考文献:
1、中国老年学学会.21世纪老年学与老龄问题[m].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1*.
2、中国老年学学会.走向积极的老龄化社会[m].华龄出版社,201*.
3、熊必俊.人口老龄化与可持续发展[m].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1*.
第四篇:关于社区“积极老龄化,养老转新型”的调查报告关于社区“积极老龄化,养老转新型”的调查报告
7月26日,“积极老龄化,养老新转型”调研团团队就现阶段养老服务模式的调研,在社区和老年活动中心周围的地区,对广大中老年人展开了问卷调查。
下午四点,团队乘车前往山大宿舍公交站附近的生活小区,这里聚居着多数老年人,他们有些是山大退休职工,有些在此地买房养老。团队每位成员进入小区后,便开始分头发放问卷。老人们多数都很热心积极地配合问卷调查,有一些还和成员分享他们的经历。由于很多老人听力能力欠缺,所以成员们都是将问卷读给老人听,再亲自填上老人的回答。一个小时后,团队顺利回收了二十份问卷。
晚上六点,此时太阳已下落,正值很多老年人外出散步、锻炼,团队趁此良机继续开展问卷调查。所有成员先在蒙牛广场集合,随后分散成两波,一波负责在校园内发放问卷,另一波负责在学校外的沿海休闲区域发放问卷,这样就能使调查的范围更加广泛。问卷调查中团队注意到,为了提高问卷的普及性,调研的范围不能总是集中于学校周围区域——聚集着以知识分子为主的老年群体,而应该扩展到各类型的老年人。在这次的问卷发放过程中,团队遇到了各种各样的老人,有退休的老教授,有从外地前来居住的老人,有还在教会工作的教徒,有互相扶持的老伴······从他们的回答中,成员收获的不仅是问卷里的答案,更是丰富多样的人生经历,世间百态。此行确实让团队成员受益匪浅。晚上八点,团队顺利回收四十份调查问卷。
通过这次调查问卷的正式发放,团队成员从实际经验认识到问卷的可行性高、成效高,也积累了一定发放的经验,增加了团队继续开展调研的信心,同时,这些问卷数据也从老年人这个角度为“积极老龄化,养老转新型”调研提供了宝贵材料,接下来,成员们还会继续走进社区、养老机构、其他休闲场所分发问卷,多方面收集材料。相信团队能收集到丰富的调研数据,为调研团今后分析整理打下基础。
第五篇: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 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 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服务
201*-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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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 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服务
江汉区民政局 余军平
201*年11月28日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社会保障是社会安定的重要保证。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把改善民生问题提升到了党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指明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改善民生,其中包括基本养老问题,如何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都在认真研究和探索发展社会养老服务的途径。现结合江汉区社会养老服务工作实际,提出几点建议。
一、老龄化社会与家庭养老的矛盾
按照国际惯例统计一个国家老年人达到总人口的10%,表明该国进入老龄化社会。根据民政部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已超过1.49亿,占总人口的11.03%,预计201*年老年人口将达到2.4亿,占当时总人口的16%。根据江汉公安分局统计,对全区不同年龄段的老年人口进行分析比较,截止201*年12月31日全区总人口数为456362人(不含水上公安分局人口数),60岁以上的老年人为72885人,占总人口数的15.97%。从年龄段来看,其中,60-69岁有35464人,占老年人口比率的48.65%;70-79岁有27234人,占老年人口比率的37.36%;80-89岁有9090人,占老年人口比率的4.72%;90-99岁有1051人、100岁以上有45人。而且59岁准老年人为25852人,占总人口数的5.66%。以上数据分析表明,江汉区人口老龄化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老年人口比重呈上升趋势,每年增加3000人左右;二是人口高龄化来势快,特别是80岁以上高龄老人迅速增加;三是老城区人口密集,老年人口多,比率高。
我国人口家庭结构趋向小型化,而且这种趋势仍在延续。据统计,1953年我国家庭平均人中为4.33人,上世纪50年代、60年代、70年代都大体稳定在4.23-4.43人之间。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初,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和家庭意识的变化,独生子女增多,家庭平均人口逐渐下降,家庭结构呈现小型化趋势。201*年为3.13人,23年间家庭平均人口减少了1.27人。目前,在城镇最典型的“421”模式家庭(一个孩子、夫妇两人、上面要赡养四位父母长辈)越来越普遍。再上住房、医疗、教育等生活高负担,令现在不少的中青年人实在难以照顾周全。
社会和家庭结构的巨大变化,使得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逐渐弱化。为数众多的老年人如何养老,不仅是每个家庭需要考虑的问题,而且已经成为丞待解决的社会化问题,社会需要承担起更多的责任和功能。
二、现行社会养老服务的格局
近年来,随着各级政府把改善民生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了社会养老服务工作力度,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政策优惠等方面给予了极大的支持,有效地推动了社会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例如江汉区社会养老服务的格局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一)国办社会福利养老机构
江汉区社会福利院是1964年由政府投资兴办由区民政局管理,属于事业单位。1996年
以前福利院床位仅87张。1996年政府投资新建了三栋7层楼老年公寓,至201*年福利院在职员工181人,其中,定编人员37人、超编人员9人、合同聘用人员135人,入住老人465人,其中,供养“三无”、“孤寡”老人40人,代养老人425人,入住率100%。在财政补贴下收支平衡。201*年,区政府投入3770万元,扩建了一栋17层楼集养老、康复、娱乐于一体的公寓大楼,总面积15500平方米,新增床位377张。201*年又投入500万元对旧公寓楼进行维修改造,新老福利院共计床位842张。有利方面:区社会福利院是政府主管的事业单位,管理规范、服务周到、托养老人收费合理,老年人入住的愿望高。不利方面:政府受财力和城区土地的限制,难于进一步扩大规模,满足不了老年人入院养老的需求。
(二)社会力量兴办福利机构
从1982年至201*年社会力量兴办养老福利机构8家,其中,街办3家、企业单位兴办2家、民营2家、社区居委会兴办1家,共有床位数479张。供养“三无”老人5人、代养老人364人,入住率76%。201*年至201*年,由于政府出台对社会兴办福利机构给予政策性补贴的错施,两年间新增民营社会福利机构7家,新增床位470张,代养老人256人,入住率54.47%。15家社会福利机构共有床位949张,员工200人。按政策给予新建福利机构每床位补贴1000元-1500元,对合格的福利机构中住满6个月以上床位,每床每月按100元(市、区财政1:1)的标准给予补贴,201*年共发放补贴金54.48万元,激发了社会兴办养老福利机构的热情。有利方面:可大量利用社会人力和财力资源兴办福利机构,缓解政府兴办福利机构不足的矛盾,提供部分城市居民就业岗位。不利方面:由于社会力量兴办的福利机构,条件要求严,床位数起点较高,且大多数是租赁房屋和场地,成本较高,而收益相对较低,加上经营管理和服务难于达到代养老人的要求,至使入住率较低,制约了民营福利机构的扩大。
(三)居家养老服务
目前,江汉区由政府购买服务的“三无”老人有36人、“独居”老人有23人。从今年5月起,还对“三无”老人服务费标准由原来每月200元提高到每月250元;对“独居”老人服务费标准由原来的每月150元提高到每月200元。同时,不但扩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覆盖面,将我区最低工资收入标准在580元以下的独居老人纳入到政府购买服务的范畴,并建立补贴标准逐年递增机制。全区已建有各种形式的居家养老服务站97个,共有养老护理员352人,为老人服务的志愿者800余人,已为525位老人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居家养老服务。有利方面:能有效利用老年人自有住房条件和家庭环境提供养老,社会成本低,可因人而协商提供相应的服务。不利方面:由于护理员和服务员都是社区下岗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服务质量不高,并且服务员收取的服务费较低,积极性和责任心难于提高。特别是身患疾病的独居老人24小时需要人服务,而收入较低者,在现有居家养老政策条件下难于得到较好的服务。
三、提高社会养老服务的几点建议
(一)纳入城市建设规划之中,建设规范化的养老福利机构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老有所养的需求越来越高,城市的养老机构更应随着城市的发展而发展。因此,地方政府要把养老福利机构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之中,有计划地兴建社会福利机构。
1、长远规划。在城市改造过程中,分时期、分地段把养老福利机构建设规划进去。在规划的范围内建设具有一定规模,集老年医疗卫生、康复护理、文体娱乐、信息咨询、老年教育等服务项目的养老福机构。例如,开发居民住宅小区时,可根据开发商设计规划入住率,按该地区居民人口数量, 确定一个标准建造福利机构。
2、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一是列入政府财政预算投资,财政有计划地积累资金,从财政的年度收入中按一定的比例提取资金,作为福利机构建设和福利机构补贴基金。二是民政
部门在主导的慈善机构中设立养老基金,解决养老机构发展的资金需要。三是利用开发商资金。四是招商引资。政府给予一定优惠的政策,鼓励开发商兴建社会福利机构。
3、建立灵活的经营管理模式。建设资金是政府支出,可由政府相关部门经营,或者对社会出租或出售经营。建设资金是开发商或者是招商引资支出,政府可通过与开发商协商,进行回购,也可由开发商按政策规定自主经营管理或者对社会出租或出售经营,提高社会养老服务效能。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中小型福利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于201*年2月转发国家民政部等部委《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福利机构,可采取以下措施。
1、降低开办床位数。从现有兴办的民营福利机构来看,规模有大有小,有个人出资兴办,也有合伙出资兴办的,经营场地大多数是租私人住宅改造成福利院。由于面积小、房间有限,按现有兴办福利机构标准,难于达到要求,主要是受开办床位的限制。可在现有规定的30张床位基础上降低床位数到25-20张,能有效地促进民营福利机构的兴办。
2、确实落实优惠政策。相关部门要按照《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精神,确实落实社会福利机构用地、用电、用水、电话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减少福利机构营运成本。提高政策性兴办福利机构补贴标准和居家养老服务员生活标准,并建立递增补贴机制。同时,相关部门要协调解决民营福利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小规模企业一样融资和贷款问题,推动民营福利机构稳步扩大和发展。
3、建立民营福利机构等级考评机制。由民政部门负责,对社会力量兴办的福利机构进行考核评定,以兴办规模、设施标准、服务质量、管理水平等方面为基础建立考核标准,可设为每两年进行一次进级考评,通过考评进级提高政策性补贴标准,促进社会力量兴办的福利机构正规有序地发展。
(三)加强行业技能教育培训,创新和提高社会养老服务质量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质量和要求在逐步提高,不论是公办福利机构,还是民营福利机构,以及居家养老的服务工作,都面临着规范化、专业化、全方位的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
1、大力培养服务人才。要充分得用现有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教育阵地和师资力量,培养一支业务精、素质好的社会工作者和老年人服务队伍,核发职业证书,充实到各类社会福利机构,起到传帮带的作用。
2、加强福利机构标准化建设。国办福利机构要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加强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社会福利机构管理、营运、服务等机制,为民营福利机构运作和居家养老服务起到指导性作用。
3、建立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民政部门要协调相关部门制定社会养老服务行业规划、行业标准等制度和措施,加强对社会福利机构、服务人员的监管,通过财政补贴的形式提高从事养老服务技术人员福利待遇标准,协助社会福利机构招聘和引进优秀服务人员,建立和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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