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妇女维权服务热线情况调研报告
关于12338维权服务热线情况的分析与思考
12338维权热线在201*年开通,已经运行了近5年,热线开通以来,为妇女儿童提供便捷的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受理有关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投诉,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12338”热线的开通搭建了妇联组织与妇女儿童沟通服务的扁平化平台,符合广大妇女群众的维权需求,也让热线成为了广大妇女群众的一条“解忧线”、“希望线”、 “维权线”、 和“司法保护线”,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一、热线咨询的基本情况
到目前为止,“12338”热线开通以来,共接听、解答咨询电话470余次,主要涉及婚姻家庭纠纷的法律咨询、妇代会主任待遇、社会福利等问题的咨询。在婚姻家庭纠纷中,家庭暴力占了绝大部分,子女抚养问题、婚外情等问题也较为突出。从询问题所占的比例可以看出,离婚问题、家庭暴力问题仍然是家庭纠纷的主要问题,此类问题涉及婚外情、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女性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取证困难,自身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不良侵害。
二、热线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妇女儿童维权难度大。大量的妇女儿童维权需求与有限的维权力量是热线遇到的一个瓶颈问题。热线接到很多请求处理家庭暴力、妇女儿童人身保护等问题,但由于职能、资源和人力不足,暂时还不能满足每一个妇女儿童的维权请求,只能以妇女儿童的维权为重点,集中精力在对那些影响重大、典型的、有代表性的妇女儿童侵权事件的处理上。
二是维权水平有待提高。“12338”热线主要是依靠妇联干部为妇女儿童提供服务。妇联干部虽然经过培训,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但由于缺乏实践经验,在咨询的过程中,难免会存在一些意见欠妥之处。在热线运行的过程中,妇联干部在缺乏规范的咨询指导,对各类咨询问题的把握不一定准确,存在解答标准不一的情况。
三是基础设施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目前,“12338”热线通过普通电话接听来电的方式。这种方式存在很多弊端:不能对咨询来电进行分类接听、无法实现通话录音、不能很好地实现语音留言、传真等功能、不利于来电的统计分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12338”效率的提升。
三、今后的工作设想
(一)切实提高热线的咨询水平。加强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对热线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提高热线接听人员的维权能力和水平。通过设立专家咨询日,邀请法律、心理、教育方面的专家到热线值班,提高热线咨询水平,提升“12338”热线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二)加大对典型个案跟踪处理力度。建立“12338”热线个案处理协调小组,整合相关部门的力量,组建一支由各部门人员参加的协调小组,通过将个案转交相关部门办理,或由协调小组直接办理的方式处理个案,加大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力度,提高覆盖面,力争能够帮助每一个有合理维权诉求的妇女儿童。加强对个案处理结果的考核,保证每个个案维权的质量。
(三)加强对热线的宣传力度。通过公益广告宣传、宣传册,扩大“12338”的知名度,让更多的妇女群众知道这条热线。与新闻媒体合作,进行个案的宣传,扩大“12338”的影响力,让更多的妇女儿童认识和了解“12338”。争取社会各界对热线给予更多的支持。“12338”妇女维权热线系统是一个渐进的、不断探索的过程,相信在领导的重视、各部门的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下,“12338”热线会越办越好,维权力度会越来越大,成为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神。
第二篇:妇女维权法庭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市妇女维权法庭是以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为宗旨,以宣传、提高妇女在法制社会中的平等地位为目标,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判案,对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予以制裁的专业审理机构。它是司法审理体系的有益补充,是妇联组织充分实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有利载体,是实现社会主义法制民主化、人性化的有效途径。一、妇女维权法庭建设的基本情况
**市
现有妇女维权法庭1个,全称为**市妇女维权法庭,该机构始建于201*年,是由市人民法院和市妇联联合建立的非建制性单位,现机构挂设在市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庭人员组成共6人,其中包括审判长3人,审判员2人,书记员1人,妇联专职陪审员1人,妇联征集社会陪审员34人,基本实现了机构组织完备、职能分工明确、符合妇联维权要求、确保判案公正公平。
在日常工作中,妇女维权法庭主要受理以下九种涉及妇女权益的案件:
(一)因家庭暴力引起的婚姻家庭案件
(二)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的案件
(三)侵犯妇女儿童财产权益的案件(主要是非法剥夺出嫁女的继承权以及丈夫侵犯妻子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儿童要求离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案件)
(四)剥夺母亲对子女监护权的案件
(五)老年孤寡妇女赡养权受侵害的案件
(六)侵害妇女劳动权益的案件
(七)侵犯妇女承包经营权的案件
(八)关于儿童抚养权、教育权等合法权益受侵害的案件
(九)其他明显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
自201*年成立妇女维权法庭以来,共依法及时审结了1023件维权案件,其中201*—201*年,**市妇女维权法庭全年共受理了315起维权案件,主要涉及有家庭暴力案件、诉求赡养费及妇女劳动权益保障几个方面,其中重大典型案件30余起,均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并收到极好的宣传警示作用。妇女维权法庭作为广大弱势女性群体的庇护所和争取实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其具有天然同性弱小和依法援助的性质,加之市人民法院在维权法庭建设中给予了广泛、合理的优惠政策,使很多女性当事人享受到了减免案件诉讼费的便利,深刻体会到维权法庭的优越性。在04—05年受理的维权案件中,其中就有100多件案件给予了减免诉讼费的政策,全年共计减免诉讼费用近万元,这对于本身没有经费来源的维权法庭和经费一直较为紧张的市人民法院而言,具有相当大的难度,但也充分体现了相关领导对妇女维权法庭的关注和重视。
二、妇女维权法庭发挥作用的情况及原因
妇女维权法庭是由司法机关主持,由妇联提供民众陪审员,针对涉及女性权益问题进行的专业审判,同时他也审理一些群众舆论反响较大、涉及道德与法律边缘的民事案件,因此妇女维权法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具有妇女权益维护性。妇女维权法庭,顾名思义就是在法律允许的范畴内最大限度的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是帮助广大妇女实现合法要求的有力武器。妇女维权法庭的建立运营,真正使妇女姐妹们实现了“想要说理,敢于说理和有地方说理”的愿望,推动了和谐社会女性维权和男女平等的法制化进程。
二是体现群众意见广泛性。在市妇联的精心选拔和正确指导下,现全市共有妇女维权庭陪审员35名,他们是来自社会各个阶层的群众,职业不同、文化水平不同、社会关系也不同。通过他们的陪审和合议,能真实反映出群众对待一类案件的意见和看法,也有助于司法制度中人性化、民主化体现。
三是实现重点案例宣传性。妇女维权法庭受理的案件一般都具有家庭性、教育性及伦理性特点,这也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中较为重要的一环。市妇联在加强维权法庭建设的同时也联合市广电局《法制在线》节目,对一些影响较大,具有警示意义的案件进行重点宣传,警钟常鸣、防微杜谏。如在201*年发生的磨刀石前进村杨秀芝以暴制暴杀夫一案中,我们就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制短片、做网络新闻,在提高群众对这起家庭暴力案件关注程度的同时,更宣传了家暴的危害和预防制止,同时也积极宣传了我市家庭暴力伤情鉴定场所和救助场所,收到很好成效。去年,我市在**电视台做了有关维权的新闻8条,电视评论4条,案件分析3件。
四是推进法律常识普及性。随着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深入人心,两性和谐发展也逐渐提上了社会发展日程,更多的女性关注维权、想要维权,因此参加妇女维权法庭旁听的人员数量也日渐增加。201*年,每件维权案件的旁听人数不足20人。201*年,达到了50余人,201*和201*年,一些社会关注、影响大的案件在民事审判庭坐无虚席,每一起案件的审理也成为一次法律常识普及课。
三、妇联干部任人民陪审员发挥作用的情况
201*年,经市人大批准、省高院统一培训,**市妇联有一名维权干部成为市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任期五年。全市共计10人的陪审员队伍是全国陪审员制度改革后**市首批陪审员,也
第三篇:妇女维权问题调研报告
以下提供一篇调研报告给大家参考!
一、妇女维权工作基本情况
1、加强机制建设,构建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我们在发挥妇联四级信访网络作用的同时,积极推进社会化维权机制建设。一是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妇女权益联席会、妇女干部陪审员三项制度的建设。利用司法、律师事务所的资源,已在市、区县及街镇、社区建立了妇女法律援助中心(站),形成法律援助网络;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在法院建立了一支30多人的人民陪审员队伍,形成司法维权网络;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了由公、检、法、司、劳动、工会、民政、教育等部门领导参加的维权联席会议制度,集体会办严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件,研讨解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牵头组织好女法律工作者联谊会。市妇联牵头成立了女法律工作者联谊会,把市及区公、检、法、司等部门处级以上的女警官、女检察官、女法官、女律师等组织起来,形成一支强有力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队伍。她们每周一轮流来市妇联参与信访接待,还深入社区、农村开展法律咨询,有效地加大了对妇女的司法保护力度。三是利用街道、社区资产,建立受害妇女、儿童、老人庇护所,进一步健全了保障妇女儿童的服务体系。目前540个城区社区和郊区新建社区均建立了妇女维权服务站。下关区小市街道在全省最早建立了家庭暴力庇护所,阅江楼街道已将家庭暴力救助机构建到社区,现建有社区妇女儿童庇护所6所。玄武区锁金村街道、建邺区爱达社区均建有庇护所。我们还鼓励社区妇联,按照资源共享和群众需求的原则,以妇女维权站为核心,不拘一格地组建了一批各有特色的维权机构,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领导小组、维权领导小组、为离婚及家庭矛盾突出的当事人举办的婚姻家庭学校等;建立教育型、活动型、服务型的妇女维权点,开发婚姻家庭指导、心理保健指导、再就业指导、妇女法律援助等功能,为社区妇女群众服务,如打工妹读书站、“悄悄话”、“温馨小屋”、“真爱家园”心理调适室等。这些富有创造性的、行之有效的做法,拓展了妇女维权的内涵和外延,使妇女群众得到了切实的服务。
2、坚持普法教育,提高妇女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妇女维权 工作最根本的落脚点,是要提高妇女自身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的能力。我们坚持每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每两年组织一次家庭学法竞赛活动,至今已举办了五届。我们做到普法与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相结合,与宣传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相结合,以送法到乡村、送法进社区和“三八”妇女维权周、法制宣传月等多种活动形式为载体,深入农村、社区,大力宣传《宪法》、新《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大大提高了普法活动的覆盖面。各级妇联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相互配合,通过组织“女法官进社区”、“以案说法”、模拟法庭等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教育形式,向社区妇女群众宣讲法律,使法制教育更加贴近群众,更具实效。各级妇联还利用宣传媒体、宣传阵地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服务、案例研讨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使法律知识真正进社区、进家庭,融入到人们的工作、学习、生活中,形成全社会尊重妇女、爱护儿童,自觉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氛围。
3、协调处理侵权典型案例,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我们在妇女维权工作的实践中,重视严重侵权和典型案件的调查处理,积极协调社会力量,为信访妇女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帮助与服务,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xx年底,因不堪忍受长期家庭暴力侵害的丁晓琳举锤杀夫案发生后,我们一方面积极开展调查,多次走访检察院、法院、公安等部门,反映妇联意见和群众意愿,召开维权联席会,商讨案情,为长期遭受家庭暴力伤害的当事人寻求有效维权途径;另一方面抓住时机,在全市启动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活动,发动社会共同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4月份,通过与中院交换意见,帮助多年与签约单位的债务纠纷案件当事人胡某追讨了4000元欠款。6月份,为多次离家出走、流浪在外而被性侵害的9岁幼女,走访学校、社区等,了解情况,把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组织有关人员,实施帮教措施,努力为问题儿童营造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8月份,来宁打工的苏北17岁未成年女伊某因恋爱怀孕,男方不负责任且查无行踪前来投诉,我们十分重视,立即与市公安局协调,反馈情况,得到公安部门的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调查,为当事人调处获得了6000元的赔偿,较好地保护了未成年人的权益。9月份,吸毒女顾某因与男方同居和经济纠纷而跳楼自杀,父亲与继母不照看,又不愿负担治疗费,反而推向社会,我们与基层妇联干部一起前往医院看望,并协调街道、社区上门照看,帮助解决医疗费问题,较好地化解了这一矛盾。去年以来,配合市法律援助中心,对父母离异不尽责的12岁女童汪凌燕抚养纠纷一案,先后牵头召开了基层法院、法律专家案情讨论会和女法律工作者联谊会会员专题讨论会,寻求法律保护的有效途径。
4、密切关注妇女维权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提出立法建议和政策意见。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的重新分配使妇女维权面临许多热点、难点问题,维护妇女的发展权是新时期妇联维权工作的重点。我们在做好个案维权的同时,更加注重调查研究,针对影响妇女发展的重大权益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实现宏观维权和群体维权。近两年来,经我们调查并反映的《农村土地承包中的妇女权益问题》、《要重视离异家庭子女问题》、《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立法的建议》、《关于重视妇女就业中的性别歧视现象的建议》、《关于重视女职工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的建议》、《关于给特困家庭妇女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的建议》、《关于市属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职工工龄计算年限的建议》等,先后引起了省、市有关部门的重视,推动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相关的法规、政策和意见。
二、反家庭暴力主要工作情况
根据妇联信访接待情况,家庭暴力是侵害妇女权益的一个突出问题。据对近两年市、区县妇联接待妇女群众的信访情况统计,xx年、xx年接待妇女群众信访分别为1297件、1226件(不包括街镇、村社的投诉),其中涉及家庭暴力投诉分别为324件、365件,分别占25.0%、29.8%,上升了4.8个百分点。今年一季度涉及家庭暴力投诉17件,占信访总量的19.5%,比去年同期上升2.8个百分点。因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内部,呈现为隐蔽性、随意性、长期性、不安定性和危险性的特点,导致妇女提出离婚、家庭解体的增多,xx年、xx年分别占40.8%、67.7%。儿童遭受家庭暴力问题也逐渐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今年以来,我市分别发生父亲用砖头砸死女儿、4岁幼女因劝醉酒父亲别再喝酒而被其用铁丝勒窒息事件,前不久到市妇联上访的14岁女童,因奶奶失去抚养能力而回到亲生父母身边,却经常遭受父母的暴力,头部有明显隆起的一个大包块。家庭暴力的存在不仅给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同时也严重地侵犯了妇女儿童的人身权益,还给家庭和社会造成了不稳定因素,家庭暴力已越来越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第四篇:妇女维权问题调研报告
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保障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以及婚姻家庭等方面享有平等权利,是妇联维权工作肩负的重要使命。近年来,南京市各级妇联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积极探索维权工作新思路,构建维权工作新机制,寻求维权工作新方法,妇女维权的舆论环境日益改善,维权工作的力度不断加大。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改制的不断深化,妇女维权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妇女维权工作的矛盾日益尖锐,也给妇联维权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带来了新的挑战。
一、妇女维权工作基本情况
1、加强机制建设,构建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我们在发挥妇联四级信访网络作用的同时,积极推进社会化维权机制建设。一是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妇女权益联席会、妇女干部陪审员三项制度的建设。利用司法、律师事务所的资源,已在市、区县及街镇、社区建立了妇女法律援助中心(站),形成法律援助网络;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在法院建立了一支30多人的人民陪审员队伍,形成司法维权网络;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了由公、检、法、司、劳动、工会、民政、教育等部门领导参加的维权联席会议制度,集体会办严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件,研讨解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牵头组织好女法律工作者联谊会。市妇联牵头成立了女法律工作者联谊会,把市及区公、检、法、司等部门处级以上的女警官、女检察官、女法官、女律师等组织起来,形成一支强有力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队伍。她们每周一轮流来市妇联参与信访接待,还深入社区、农村开展法律咨询,有效地加大了对妇女的司法保护力度。三是利用街道、社区资产,建立受害妇女、儿童、老人庇护所,进一步健全了保障妇女儿童的服务体系。目前540个城区社区和郊区新建社区均建立了妇女维权服务站。下关区小市街道在全省最早建立了家庭暴力庇护所,阅江楼街道已将家庭暴力救助机构建到社区,现建有社区妇女儿童庇护所6所。玄武区锁金村街道、建邺区爱达社区均建有庇护所。我们还鼓励社区妇联,按照资源共享和群众需求的原则,以妇女维权站为核心,不拘一格地组建了一批各有特色的维权机构,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领导小组、维权领导小组、为离婚及家庭矛盾突出的当事人举办的婚姻家庭学校等;建立教育型、活动型、服务型的妇女维权点,开发婚姻家庭指导、心理保健指导、再就业指导、妇女法律援助等功能,为社区妇女群众服务,如打工妹读书站、“悄悄话”、“温馨小屋”、“真爱家园”心理调适室等。这些富有创造性的、行之有效的做法,拓展了妇女维权的内涵和外延,使妇女群众得到了切实的服务。
2、坚持普法教育,提高妇女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妇女维权 工作最根本的落脚点,是要提高妇女自身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的能力。我们坚持每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每两年组织一次家庭学法竞赛活动,至今已举办了五届。我们做到普法与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相结合,与宣传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相结合,以送法到乡村、送法进社区和“三八”妇女维权周、法制宣传月等多种活动形式为载体,深入农村、社区,大力宣传《宪法》、新《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大大提高了普法活动的覆盖面。各级妇联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相互配合,通过组织“女法官进社区”、“以案说法”、模拟法庭等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教育形式,向社区妇女群众宣讲法律,使法制教育更加贴近群众,更具实效。各级妇联还利用宣传媒体、宣传阵地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服务、案例研讨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使法律知识真正进社区、进家庭,融入到人们的工作、学习、生活中,形成全社会尊重妇女、爱护儿童,自觉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氛围。
3、协调处理侵权典型案例,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我们在妇女维权工作的实践中,重视严重侵权和典型案件的调查处理,积极协调社会力量,为信访妇女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帮助与服务,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xx年底,因不堪忍受长期家庭暴力侵害的丁晓琳举锤杀夫案发生后,我们一方面积极开展调查,多次走访检察院、法院、公安等部门,反映妇联意见和群众意愿,召开维权联席会,商讨案情,为长期遭受家庭暴力伤害的当事人寻求有效维权途径;另一方面抓住时机,在全市启动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活动,发动社会共同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4月份,通过与中院交换意见,帮助多年与签约单位的债务纠纷案件当事人胡某追讨了4000元欠款。6月份,为多次离家出走、流浪在外而被性侵害的9岁幼女,走访学校、社区等,了解情况,把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组织有关人员,实施帮教措施,努力为问题儿童营造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8月份,来宁打工的苏北17岁未成年女伊某因恋爱怀孕,男方不负责任且查无行踪前来投诉,我们十分重视,立即与市公安局协调,反馈情况,得到公安部门的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调查,为当事人调处获得了6000元的赔偿,较好地保护了未成年人的权益。9月份,吸毒女顾某因与男方同居和经济纠纷而跳楼自杀,父亲与继母不照看,又不愿负担治疗费,反而推向社会,我们与基层妇联干部一起前往医院看望,并协调街道、社区上门照看,帮助解决医疗费问题,较好地化解了这一矛盾。去年以来,配合市法律援助中心,对父母离异不尽责的12岁女童汪凌燕抚养纠纷一案,先后牵头召开了基层法院、法律专家案情讨论会和女法律工作者联谊会会员专题讨论会,寻求法律保护的有效途径。
4、密切关注妇女维权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提出立法建议和政策意见。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的重新分配使妇女维权面临许多热点、难点问题,维护妇女的发展权是新时期妇联维权工作的重点。我们在做好个案维权的同时,更加注重调查研究,针对影响妇女发展的重大权益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实现宏观维权和群体维权。近两年来,经我们调查并反映的《农村土地承包中的妇女权益问题》、《要重视离异家庭子女问题》、《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立法的建议》、《关于重视妇女就业中的性别歧视现象的建议》、《关于重视女职工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的建议》、《关于给特困家庭妇女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的建议》、《关于市属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职工工龄计算年限的建议》等,先后引起了省、市有关部门的重视,推动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相关的法规、政策和意见。
二、反家庭暴力主要工作情况
根据妇联信访接待情况,家庭暴力是侵害妇女权益的一个突出问题。据对近两年市、区县妇联接待妇女群众的信访情况统计,xx年、xx年接待妇女群众信访分别为1297件、1226件(不包括街镇、村社的投诉),其中涉及家庭暴力投诉分别为324件、365件,分别占25.0%、29.8%,上升了4.8个百分点。今年一季度涉及家庭暴力投诉17件,占信访总量的19.5%,比去年同期上升2.8个百分点。因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内部,呈现为隐蔽性、随意性、长期性、不安定性和危险性的特点,导致妇女提出离婚、家庭解体的增多,xx年、xx年分别占40.8%、67.7%。儿童遭受家庭暴力问题也逐渐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今年以来,我市分别发生父亲用砖头砸死女儿、4岁幼女因劝醉酒父亲别再喝酒而被其用铁丝勒窒息事件,前不久到市妇联上访的14岁女童,因奶奶失去抚养能力而回到亲生父母身边,却经常遭受父母的暴力,头部有明显隆起的一个大包块。家庭暴力的存在不仅给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同时也严重地侵犯了妇女儿童的人身权益,还给家庭和社会造成了不稳定因素,家庭暴力已越来越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发生在家庭成员间的家庭暴力,不仅是一个事关妇女、儿童权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是事关城市文明、和谐、稳定和发展的问题。为了积极稳妥地做好这项工作,有效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构筑妇女维权的有效平台。我们在调研的基础上,以社区维权为突破口,以实现三个100%为目标(社区居民对家庭暴力及其处理方法的知晓率达到100%,反家庭暴力组织建立率100%,家庭暴力介入率100%),提出了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活动,旨在整合社区资源,调动社会因素,构建反家庭暴力的社会支持和服务体系。经过试点,目前已向各区县推开,正在逐步走出一条预防为主、调解为先、综合治理的干预、制止家庭暴力的
有效之路。一是成立社区反家庭暴力干预网络小组。建立了以社区妇联、社区民警、综治办司法调解员等组成的社区维权工作协调组织;吸收社区法律、心理及有关专业人士参加,组成了社区妇女维权志愿者队伍;成立了以楼幢长为主的社区信息员队伍。二是开设多形式的社区维权服务窗口。各创建社区制定完善了投诉接待、情况报告、纠纷调解工作制度,建立了工作流程,设立了“家庭暴力投诉信箱”、“社区妇女维权热线”,及时有效地控制、解决社区内家庭纠纷和侵犯妇女权益案件的发生,为社区家庭矛盾的激化提供了一个缓冲地带。三是关心解决受害妇女的实际问题。针对遭受家庭暴力的多为个性软弱、依赖性强的妇女,我们一方面积极协调公安、司法部门主动上门做好疏导工作,共同调处矛盾,同时教会妇女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以正确的方法和途径解决家庭暴力问题。xx年,各级妇联已向法律援助中心提交法律援助案件30多件。市妇联立案受理的75例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经过有关区、街、社区维权干部的积极调处,使信访妇女的问题得到了较好的处理。另一方面,想方设法关心解决她们的实际困难。联合劳动与社会保障所,多渠道解决她们的就业问题,提高妇女在家庭中的经济地位;多方协调,解决困难家庭子女就学、生活困难等实际问题,帮助她们自立、自强起来。2、开展“双创”活动,努力提升市民的文明程度。针对婚姻家庭领域出现的家庭暴力问题集中反映在社区中,我们注重把消除暴力行为与提倡家庭美德结合起来,与创建平安社区、文明社区、文明城市活动结合起来,坚持开展创建“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文明楼”活动,动员市民“做文明人,建文明城”。一是不断深化“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以“正家风,重家教,邻里亲,公德好”为主题开展的家庭文化建设,有效引导了全市广大家庭弘扬传统美德,倡导了社会良好风气。以“邻里情深,温馨万家”为主题的周末义务服务活动得到了城乡众多家庭的响应。根据各个时期家庭文化的特点,我市举办了“南京家庭文化节”、“百对新人世纪婚典”、“我心目中的家”家庭征文大赛、文明治家格言评选、文明民谣传唱等一系列为群众喜闻乐见的家庭文化活动。基层妇联组织的家庭文艺汇演、家庭运动会、家庭烹饪大赛等活动多姿多彩,推动了全市“家庭文化热”的蓬勃兴起。在农村家庭深入开展“一二三”家庭读书工程(每个家庭拥有一顶书橱、两份报刊、三百册图书),培育“妇女文化中心户”4000多户,为传播科学知识和生产技能,活跃农村家庭精神文化生活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广泛开展文明楼创建活动。以“家庭美化,阳台绿化,楼道净化,环境优化” 为主要内容的文明楼创建工作,从引导楼栋居民养成卫生习惯,使用文明用语入手,通过制订公共部位轮流值日制度,建立楼栋文化园地,开展“我与楼栋共文明”讨论及各项文体活动,组织绿地树木认养,编印南京市家庭文明公约、家庭环保公约,不断增强楼栋居民的互助精神、卫生意识、文明习惯。目前全市共有争创楼3000多栋,其中已命名挂牌的文明楼1500多栋,文明楼中的五好文明家庭占总户数的80%,创评了一批“绿化楼”、“互助楼”、“学习楼”、“双拥楼”等特色楼栋,成为创建文明城市中的有效示范区。三是积极推(请关注www.bsmz.net)进学习型家庭建设。我们以“学习的家,快乐的家”为主题,精心组织了家庭学习“快乐20分钟”系列活动,围绕“学英语,学电脑,学科技”新“三学”,开展了百名志愿者与百户家庭结对学习帮扶活动、“我与孩子同学习,我与社会共发展”、“我学习,我快乐”、学习型家庭格言征集等主题教育活动,倡导广大家庭适应时代要求,提升生活品位,在弘扬传统美德,促进社会文明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3、强化家庭教育工作,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环境。目前我市基本健全了市、区县、街镇三级家教网络,现有各级各类家长学校2175所,南京市成立了家长学校总校,包括中小学家长学校、婚姻家庭学校、社区家长学校等系列学校。几年来,共举办育儿讲座1000多场,发放宣传材料20多万份,数百万家长参加了培训,号召广大家长“学当家长的科学,争当科学的家长”。我们向广大家长普及优生、优育、优教“三优”知识,开展“万家优教”系列活动,举办大型“三优”咨询服务,邀请专家、知名学者开设广播讲座,组织了“把知识送给家长”知识竞赛;“童眼看家教”、“我的家长”征文演讲赛、“我心目中的美丽家园”儿童摄影绘画展等活动。我们每两年举办一届“十佳家长”评选活动,表彰家教典范,组建“十佳家长”事迹报告团巡回演讲,向社会宣传“十佳家长”科学育儿的成功经验,直接受教育的家长近万余人。xx年,我们启动了“家庭教育百千万”工程,成立了家教咨询中心,开设了家教网站,组建了讲师团,已开展了公益讲座80多场。
三、反家庭暴力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
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方面的障碍。一是相关适用法律欠缺。《婚姻法》虽然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但对家庭暴力的概念未作界定。而且有关对家庭暴力的救助措施的规定过于原则,涉及机构职责不明确,不能真正起到帮助受暴妇女、制止家庭暴力的作用。刑法中家庭方面的罪名只有虐待一项,而且定罪标准较高,在司法实践中虐待往往很难认定。二是现行法律主要适用对施暴者进行事后制裁,缺乏对家庭暴力正在发生及持续过程中的救济措施。在我们调查的受害妇女中,有一半感到“求助无门”、“束手无策”,不少人到妇联哭诉:“难道非要把人打死了法律才管吗?”
(二)社会层面的障碍。主要体现在社会公众包括司法机关对于家庭暴力观念的误区,导致取证难、调处不力。对于家庭暴力,社会公众的观念仍停留在“家务纠纷”层面上,认为两口子打打闹闹是正常的,劝劝就可以了,对向法院控告丈夫的妻子尤其难以理解。这种观念导致律师向受害妇女亲朋邻居取证时,他们含糊其词,甚至拒绝作证,造成取证困难,受害妇女权利难以保障。很多来访妇女向我们反映,她们在遭遇暴力时拨打110报警,经常是警察到场看到打得不严重,简单说句:“别打了”就走了,反而让施暴者有恃无恐。
(三)机制层面的障碍。比如家庭暴力的预防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对家庭暴力救助的一些成功经验和做法,需要用法规的形式进一步确定;在制止家庭暴力上还存在推诿扯皮、处理不力的现象。
(四)个人层面的障碍。不少受害妇女并不想以离婚来远离暴力,原因是有的妇女对施暴的丈夫心存幻想,希望他们能改邪归正;有的妇女自己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无住房以及受到丈夫的威胁等,只好与丈夫凑合着过,经常忍受丈夫的殴打,从而导致家庭暴力恶性循环。
四、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建议
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维护社会和家庭稳定,一直是妇联组织为之积极呼吁、不懈努力的维权重点。虽然国家尚无一部专门的法律来规范家庭暴力,但家庭暴力问题已越来越得到社会的关注和各地的重视。1996年1月,长沙市委、政府两办正式下发了《长沙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规定》,首开全国由党委、政府发文明令禁止家庭暴力的先河,在全国引起了强烈反响。为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和蔓延,全国20多个省市已颁布了地方性法规。自xx年以来,全国已有湖南、四川、宁夏、江西、陕西、湖北、黑龙江、山西、安徽、山东、广西等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或《决定》。xx年7月,河北省人大通过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江苏、浙江、辽宁、甘肃、青岛、漳州等省市出台了由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妇联等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意见》或《通知》。省内兄弟城市常州、镇江、盐城、淮安市政府出台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规定》,连云港、扬州、无锡、苏州市下发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意见》。这些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意见的出台,有力地推动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开展。
南京市作为全国特大城市和省会城市,对于家庭暴力问题仍停留在呼吁社会关注、列举调查统计数字、描述家庭暴力案例等浅层次的关注上。每年,丈夫殴打妻子,父母打伤孩子,子女虐待老人造成伤害时有发生,尤其是曾发生过轰动全市的家庭暴力受害妇女以暴抗暴杀夫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把家庭暴力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现实问题,它直接关系到和谐南京的构建。为此,我们建议:一是尽快制定出台一部反家庭暴力地方性法规
,明确对施暴者暴力行为的民事、刑事和行政制裁,对暴力行为的防止与对受害人的保护,相关机构积极介入的法律义务与责任,从制度上对制止家庭暴力提供保证。二是加强反家庭暴力专门机构的设立,实行综合治理,形成由医疗、鉴定、公安、法律援助、心理治疗、庇护所及社会服务机构联合组成的社会支持网络。三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有效遏止家庭暴力。公安部门尤其是基层派出所要热情接待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投诉者, 及时处理,不得推诿。对构成犯罪的暴力行为要及时依法受理;对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行政处罚。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办理的涉及家庭暴力公诉案件,应及时批捕 。法院应及时审理因家庭暴力引发的各类民事和刑事案件,并在法定期限内审结。只有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才能更加有效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四是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和舆论监督的作用,提高公民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大力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和教育广大公民学法、知法、守法,不断提高广大公民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的能力。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力度,对家庭暴力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强化舆论监督,增强广大公民自觉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意识。第五篇:妇女维权问题调研报告
一、妇女维权工作基本情况
1、加强机制建设,构建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我们在发挥妇联四级信访网络作用的同时,积极推进社会化维权机制建设。一是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妇女权益联席会、妇女干部陪审员三项制度的建设。利用司法、律师事务所的资源,已在市、区县及街镇、社区建立了妇女法律援助中心(站),形成法律援助网络;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在法院建立了一支30多人的人民陪审员队伍,形成司法维权网络;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了由公、检、法、司、劳动、工会、民政、教育等部门领导参加的维权联席会议制度,集体会办严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件,研讨解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牵头组织好女法律工作者联谊会。市妇联牵头成立了女法律工作者联谊会,把市及区公、检、法、司等部门处级以上的女警官、女检察官、女法官、女律师等组织起来,形成一支强有力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队伍。她们每周一轮流来市妇联参与信访接待,还深入社区、农村开展法律咨询,有效地加大了对妇女的司法保护力度。三是利用街道、社区资产,建立受害妇女、儿童、老人庇护所,进一步健全了保障妇女儿童的服务体系。目前540个城区社区和郊区新建社区均建立了妇女维权服务站。下关区小市街道在全省最早建立了家庭暴力庇护所,阅江楼街道已将家庭暴力救助机构建到社区,现建有社区妇女儿童庇护所6所。玄武区锁金村街道、建邺区爱达社区均建有庇护所。我们还鼓励社区妇联,按照资源共享和群众需求的原则,以妇女维权站为核心,不拘一格地组建了一批各有特色的维权机构,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领导小组、维权领导小组、为离婚及家庭矛盾突出的当事人举办的婚姻家庭学校等;建立教育型、活动型、服务型的妇女维权点,开发婚姻家庭指导、心理保健指导、再就业指导、妇女法律援助等功能,为社区妇女群众服务,如打工妹读书站、“悄悄话”、“温馨小屋”、“真爱家园”心理调适室等。这些富有创造性的、行之有效的做法,拓展了妇女维权的内涵和外延,使妇女群众得到了切实的服务。
2、坚持普法教育,提高妇女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妇女维权 工作最根本的落脚点,是要提高妇女自身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的能力。我们坚持每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每两年组织一次家庭学法竞赛活动,至今已举办了五届。我们做到普法与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相结合,与宣传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相结合,以送法到乡村、送法进社区和“三八”妇女维权周、法制宣传月等多种活动形式为载体,深入农村、社区,大力宣传《宪法》、新《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大大提高了普法活动的覆盖面。各级妇联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相互配合,通过组织“女法官进社区”、“以案说法”、模拟法庭等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教育形式,向社区妇女群众宣讲法律,使法制教育更加贴近群众,更具实效。各级妇联还利用宣传媒体、宣传阵地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服务、案例研讨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使法律知识真正进社区、进家庭,融入到人们的工作、学习、生活中,形成全社会尊重妇女、爱护儿童,自觉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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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密切关注妇女维权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提出立法建议和政策意见。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的重新分配使妇女维权面临许多热点、难点问题,维护妇女的发展权是新时期妇联维权工作的重点。我们在做好个案维权的同时,更加注重调查研究,针对影响妇女发展的重大权益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实现宏观维权和群体维权。近两年来,经我们调查并反映的《农村土地承包中的妇女权益问题》、《要重视离异家庭子女问题》、《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立法的建议》、《关于重视妇女就业中的性别歧视现象的建议》、《关于重视女职工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的建议》、《关于给特困家庭妇女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的建议》、《关于市属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职工工龄计算年限的建议》等,先后引起了省、市有关部门的重视,推动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相关的法规、政策和意见。
二、反家庭暴力主要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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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维权服务热线情况调研(精选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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