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化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近年来,我市坚持科学把握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方向,深入实施农业产业化发展战略,着力构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组织、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格局,努力提升农产品生产标准化、经营规模化和营销品牌化“三化”水平,经过抓起步、打基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提升水平、加快发展各个阶段的不懈努力,形成了立产业、扩基地、强龙头、活市场、增效益的发展思路,探索出了立足资源、面向市场、优化机制、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协调推进的产业化发展模式,不断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和农民收入水平,走出了一条符合***实际的农业产业化发展之路。
一、“十一五”期间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数量逐年增加,经济规模逐步扩大,产业链条进一步拉长。目前全市规模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到923家(全市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89家,其中国家级3家,省级54家,市级332家。)占全省规模以上龙头企业十分之一强,其中销售收入过亿元的161家,过十亿元的8家,过百亿元的1家。实现销售收入894亿元,出口创汇14亿美元。龙头企业直接提供就业岗位26万个,农民工就业岗位14万个。中介组织1254家,年交易额亿元以上的农产品批发市场39家。全市参与产业化经营的农户达到71%,农民通过产业化经营创造的收入占年纯收入的72%。
(一)主要经验做法
1、抓龙头企业建设,培育辐射带动优势。农业龙头企业上联国内外市场,下联千家万户,具有开拓市场、引导生产、深化加工、搞活流通等功能。近年来,***市高度重视农产品企业的培育和发展,致力于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一是鼓励龙头企业集群式、规模化发展。目前,全市建立了以55家企业为主体的肉制品加工产业集群,以736家企业为主体的蔬菜加工产业集群,以356家企业为主体的干鲜果加工产业集群,以388余家企业为主体的茶叶加工产业集群,以412家企业为主的草柳编制品出口产业集群,以1100家企业为主体的人造板材加工产业集,以789家企业为主体的食品加工产业集群,以盛能乳业为龙头、40多个自动化挤奶站、46个奶牛养殖场为主体的乳制品加工产业集群。***新程金锣肉制品有限公司现有员工近3万名,拥有总资产68亿元,在全国各地设有14处生产基地,依托核心企业先后建设了大豆分离蛋白厂4家、纸箱厂5家、淀粉厂2家、肠衣厂4家,承租了外省市国有、集体大中型企业13处,是国内最早的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2009年销售收入260个亿,所在镇因该企业的发展而成为全国著名的小城镇。实践证明,一个龙头企业能够带活一方经济,能够带起一座小城镇,能够带起一个产业的发展,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注入了强大活力。二是推动龙头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和改革创新。注重引导龙头企业加强现代化管理和企业文化创建活动,增强龙头企业发展动力,提升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广大员工的整体素质;指导龙头企业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监督和激励机制,推进现代企业经营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鼓励龙头企业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进行联合协作,走产学研、农科教相结合的发展路子,推进农产品的深度开发。截至目前,90%以上的市级龙头企业开展了企业文化创建活动,75%的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2009年,我市龙头企业研发新产品近千个,龙头企业产销率达97 %。三是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民的利益联接机制。针对有些龙头企业与农户间缺乏长期稳定的利益联结关系,导致企业生产加工没有稳定的原料来源,农户生产的农产品没有稳定的销售渠道等弊端,引导龙头企业牢固树立“农民兴、企业兴,基地存、企业存”的观念,发展订单农业,建设合同基地,制定最低收购保护价,把企业的产品需求与农户的生产经营通过契约合同固定下来。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的利益联结关系呈现多样化、规范化、稳定化、紧密化等特点。主要有合同关系(定单关系)、合作关系(按利润返还)、股份合作关系(按股分红)及其他联结关系等。
2、抓产业基地建设,培育规模发展优势。多年来,***坚持用集约化的理念指导农业产业化,推动了农业生产的规模化,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效率。一是聚集特色产业规模优势。按照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的要求,积极推行连片种植和适度规模养殖。围绕粮食主产区建设,加大对100万亩以上粮食主产区的扶持力度,集中建设粮食优势产区。围绕建设 “八大特色农业产业带”,加快调整种植业结构,提高农业比较效益。围绕建设“六大畜牧业生产区”,大力发展特种养殖,推进畜牧大市向畜牧强市转变。围绕建设网箱养鱼和池塘养鱼“两大渔业生产区”,大力发展生态渔业、品牌渔业、高效渔业。在此格局引领下,全市已建成600万亩商品粮生产基地,100万亩花生生产基地,100万亩高效蔬菜生产基地,100万亩优质果品生产基地,300万头生猪生产基地,200万只肉羊生产基地,15000万只肉鸡、鸭生产基地,1500万只兔生产基地,1万亩淡水鱼生产基地。二是推进土地规模化流转。在坚持土地承包经营权30年不变的前提下,建立完善农村土地有形市场体系,积极引导农民进行多种形式的土地使用权流转,探索出了龙头企业租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接、亲友转接、农户间互换租赁四种主要流转形式,将分散的土地化零为整,形成了 “一社一大片、一企一基地、一户一大块”的土地经营格局。全市918万亩家庭承包土地中,实现有序流转的58万亩,占土地承包面积的6.3%。其中,千亩以上连片耕种的大户33个,百亩以上连片耕种的大户150个,50亩以上连片耕种的大户1600多个。三是膨胀产业镇、专业村规模。坚持把培育专业村、特色镇作为发展农村规模经济的重点,依托优势,因地制宜,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较好地推动了“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产业化经营催生了一大批亩收入过5000元、过万元甚至更高的专业村镇,一大批人均收入过万元、几万元的村庄,一大批村企一体化、就地城镇化的现代化新农村。目前,全市共发展专业乡镇89个,占49%。 苍山的蔬菜、郯城的银杏、平邑的金银花,临沭、郯城、河东的杞柳,莒南、临沭的茶叶已经叫响全国,成为知名的特色之乡。共发展专业村4550个,占63%,其中种植型专业村2400个、养殖型专业村790个、加工型专业村220个、流通型专业村610个、旅游型专业村440 个。
3、抓合作组织建设,培育产业承接优势。近年来,***市适应农村生产力的发展要求,顺应农民群众的愿望,创造宽松的政策环境,因势利导,精心培育,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壮大。目前,全市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达到11868个,入社成员84万人,吸引和带动农户99万户,年销售农产品664万吨,年经营服务总收入259亿元。一是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覆盖面。2005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坚持一年一次现场会、一年一次表彰会,完善政策,推广经验,鼓励引导农业大户、龙头企业、批发市场、基层站所、供销组织、农村干部、学会协会领办联办合作组织,促进了资源集约型、资产经营型、技术服务型、市场对接型、龙头企业带动型、资金互助型、综合互助型等七种类型合作组织竞相发展。这些合作组织既有劳动、产品、土地的联合,又有知识技术、资产、资金等要素的联合;既有经济项目的联合,又有农业设施项目的联合。蓬勃发展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涵盖农业农村发展的多领域、多层次。全市参入各类专业合作组织的农户达到70%以上。二是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对已组建的合作组织进行了严格的规范,重点指导合作组织建立健全议事决策、财务管理、资产运营等内部管理制度。对有一定收益的合作组织,指导其健全完善利益分配机制,探索实行按交易额分配、按股份分配等多种分配方式,促进了合作组织的规范有序发展。目前,我市合作组织在工商部门登记2506家。三是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发展。通过建立投入机制、实行税费优惠和人才扶持等政策,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走规模化发展路子,做大“航空母舰”,相继组建了一批辐射带动力强、服务功能齐全的专业合作社。目前,我市合作组织经营资产在500万元以上的有100多家,100万元以上的近1000家;合作组织成员100人以上的占合作组织总数的三分之一。蒙阴县文友养殖合作社是一个跨县域、跨市域联合的的合作社,拥有社员360多户,建养殖大棚380多个,合作社固定资产达到440万元,流动资金300多万元,年实现产值8000万元、为养殖户创造利润1000多万元。
4、抓农业品牌建设,培育市场竞争优势。近年来,***坚持把农业标准化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紧密结合、与培育名牌农产品紧密结合、与农技推广紧密结合,促进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扎实开展,强壮了农业产业化的筋骨。 一是加强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本着依托资源、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合理布局的原则,在全市建立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标准化示范企业、标准化示范市场,加快标准在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的推广和应用。通过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出口农产品“绿卡行动计划”,组织制定了蔬菜、果茶、中药材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推行了“一册、两书、三证”管理制度,促进了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全市共建成农业标准化基地350多处、面积300多万亩,其中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15万亩。二是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全市从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培植现代农业发展新优势的高度出发,以打造品牌农业大市为目标,突出特色,创新理念,健全体系,搭建平台,积极培育和发展品牌农业,推动农业资源大市向农业品牌大市转变,走出了一条具有沂蒙特色的农业品牌发展路子。目前,品牌经济已占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的40%以上,注册农产品商标2400多个,认证省级及以上名牌农产品12个,建成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266万亩。其中,国家名优农产品5个,***名牌农产品7个,市级名优农产品140个。6个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23个商标被认定为著名商标。“金锣牌”高温火腿肠、“鲁洲牌”淀粉糖等产品荣获中国名牌产品; “平邑金银花”、“苍山大蒜”注册为地理标志商标,“莒南板栗”、“临沭柳编”、“塘崖大米”、“蒙阴蜜桃”等正在积极申报注册地理标志商标。中国银杏之乡、中国杞柳之乡、中国大蒜之乡中国苹果之乡、中国茶叶之乡、中国草莓之乡、中国金银花之乡、中国板栗之乡、中国西瓜之乡、中国核桃之乡、中国花椒之乡、中国香椿之乡、中国长毛兔之乡、中华蜜桃之乡相继花落***。兰山、***被国家质监总局授予“创建优质人造板产品生产基地先进区(县)”。“沂蒙之星”劳务品牌被评为“***省首届驰名劳务品牌”。三是建立健全农产品监测体系。加强了市、县区、乡镇、企业监测机构及设施建设,在全市已形成了以市农业质量检测中心和两个省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为依托,以县区监测中心为骨干,在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和标准化生产基地设立农产品质量检测点的农产品质量监测网络。积极开展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产出品的全方位检测工作,为实现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全程质量监控提供了保障。同时,搞活投入品市场监管,开展农业综合执法活动,对农业投入品进行专项整治,对影响农产品质量较大的农药、化肥市场进行整顿清理,从源头上杜绝了高毒高残留农药等禁用农业投入品进入市场经营。
(二)存在问题
尽管龙头企业发展加快,但站在全国乃至全球的视野,从推动现代农业跨越发展的角度来看,还存在一些值得考量和亟待改进之处。主要表现在:
1、多数龙头企业存在竞争能力弱,抵御风险能力低,缺乏大规模的外向型农业龙头企业,大多数是规模较小的初加工企业。这在客观上影响和制约了产业化的发展壮大。 我市农业产业化企业初级产品多,精深加工较少,产品附加值低,产业链条短,产值税收比小,具有深加工能力的企业少。同时,品牌和区域影响力不够强,知名度不够高,造成外地客户对我市肉鸭、粮食加工及罐头加工等产业了解少,影响了产业进一步扩大。
2、基地建设滞后,规模效益不明显。受长期以来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生产经营的传统模式影响,导致产业规模小而分散,很难形成种养大户,客观上制约了产业化发展,不利于形成规模、形成基地。形不成商品优势,难以形成规模效益。
3、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农户与龙头企业、龙头公司和中介组织之间关系松散,还未形成规范、完善的技术服务体系。注册专业中介组织较少,农民经纪人大部分文化层次在高中以下,素质低。销售渠道不畅、造成丰产不丰收等现象,不同程度上挫伤了群众发展农业产业化的积极性。
4、妥善处理企业与基地的关系,中介组织需要加强。有些企业开始与基地合作时关系良好,经过一段时间,在收购、利益分配上往往就发生分歧,甚至分裂,给双方造成损失。中介服务组织不但数量不多,而且专业性不强,服务功能差,有时难以担当联系企业与农户的桥梁。
5、经济发展环境需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直接从事农产品加工和流通,有利于促进农民收入的增加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是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主力军,应给予更多扶持和理解。目前还存在优惠措施不到位、政策扶植力度不够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着全市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
6、缺乏科学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利益机制不健全,农业产业化一体化的经营层次不高,企业与农户就会经受双重风险。在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中,企业与农户与基地的利益连接,大多数还停留在松散的结合上,企业与农户之间没有法律约束力,企业按市场价收购农户的产品,不与农户承担风险,农户也没有参与意愿和合作要求,在卖方市场条件下一旦市场稍有变动,企业与农户将会双双受损。
(三)面对新困难与挑战,为保证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健康发展,我们提出以下建议和对策:
1、加大财政扶持力度。适当增加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规模,很好的整合全市农业产业化千万资金,集中起来办大事。我市规模以上龙头企业数量居全省第二位,而产业化主管部门每年仅获得300万元用于龙头企业发展的财政扶持资金,不足济宁市的十分之一。
2、强化金融服务。金融机构应与龙头企业同呼吸共命运,适度放宽条件,降低门槛,实现双赢。特别是农业发展银行应加大对我市龙头企业贷款的支持力度。
3、加强龙头企业运行管理及产品质量监管。对已命名的市以上龙头企业加强管理,定期监测,定期淘汰,定期补充,使全市龙头企业群体始终保持健康活力。龙头企业要积极建设安全优质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相关标准的要求,采用国际标准及出口目标国的标准组织生产、加工农产品,打造自己的拳头产品和名牌产品,并不断丰富产品种类。
4、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科技含量,积极开展农产品的深加工发展。鼓励龙头企业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合作,增加科技开发的投入,引进先进的工艺、设备和技术,提高产品的精深加工水平。从主要局限于少数产业、产品及加工、销售环节,逐步向种植业、林果业、畜牧业、水产业和工副业的多产业、多产品扩展,产业链条逐步向科技、教育、生产、基地、加工、运输、营销、服务等多环节延伸,向形成全方位、全过程、多层次、多领域、多角度的大产业体系方向发展。
5、合理布局,建立长效发展机制。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和方针战略,发挥我市的地理和区位优势,引导全社会资本、人才、技术等生产要素向重点产业倾斜。各县区之间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合理分工,实现优势互补,避免同业竞争,全市共下“一盘棋”。
6、加强国内外市场开拓。每年国内外影响力较大的农产品展会多个,因资金不足,我市参与度有限,从去年我市参加深圳展会情况看,效果很好,是集中扩大市场知名度,增强品牌效应的很好的平台。
二、“十二五”期间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
“十二五”期间,我市将牢牢把握新的发展机遇,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步伐,力争农产品精深加工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一批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产品。
“十二五”发展重点:
(一)培植壮大龙头企业,引导中小企业集聚,加快企业自主创新,提高创新在企业中的整体效应。积极培育关联度大、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发挥其产品辐射、技术示范、信息扩散和销售网络中的龙头作用。
(二)大力实施品牌带动,提升龙头企业竞争力。提高企业品牌意识,推动生产要素向名牌产品和优势企业流动,通过品牌企业聚集效应,培养形成区域品牌。
(三)抓好产业链条延伸,构建龙头企业分工协作体系。以主导产业为导向,明确产业延伸的方向和重点,发展研发、制造、销售、物流及其他生产性服务业一体化的产业链体系,提高产业协作配套水平。
(四)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增加资金有效供给。充分发挥商业银行金融主渠道作用,积极搭建银企互动平台,逐步建立政府搭桥、企银对接、合作多赢的机制,加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与各类金融机构对接与合作。
(五)构建公共服务平台,为龙头企业发展保驾护航。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探索推进面向龙头企业的多形式、多层次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三、我市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政策
2003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5个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的有关文件。特别是2008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意见》,明确要求从财政、税收、信贷、用地、用电等方面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其中26项财政和税收扶持政策,鼓励龙头企业开展招商引资、进行技术改造、开拓国内外市场,膨胀了龙头企业规模。
1、加强财政、信贷扶持。设立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市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给予扶持,对农民合作组织开展信息服务、技术培训、新品种新技术引进、农产品质量标准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市场营销等给予补助。加强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信贷扶持。
2、金融信贷服务。各银行把扶持龙头企业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在资金安排上给予一定倾斜。
3、提高企业品牌意识,积极培育国家、省名牌产品,对评选为“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大力宣传和重点扶持。
四、对各级龙头企业申报和动态监测管理的建议
1、加快对各级龙头企业的监测和淘汰速度,建议每年至少一次淘汰替补的机会。
2、对企业的动态监测设立具体标准,严格按指标监测,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按要求整改,整改不达标的尽快取消并递补。
3、建议加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动态监管力度,把真正有实力、有发展潜力的龙头企业不拘泥于名额限制,向上推荐申报。扎实落实对企业的各项优惠措施,扶持资金及时到企业账户,减少中间环节。
4、省、市、县加强协作和衔接,共同做好对企业的监管工作。
《农业产业化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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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坚持科学把握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方向,深入实施农业产业化发展战略,着力构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组织、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格局,努力提升农产品生产标准化、经营规模化和营销品牌化“三化”水平,经过抓起步、打基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提升水平、加快发展各个阶段的不懈努力,形成了立产业、扩基地、强龙头、活市场、增效益的发展思路,探索出了立足资源、面向市场、优化机制、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协调推进的产业化发展模式,不断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和农民收入水平,走出了一条符合***实际的农业产业化发展之路。
一、“十一五”期间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数量逐年增加,经济规模逐步扩大,产业链条进一步拉长。目前全市规模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到923家(全市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89家,其中国家级3家,省级54家,市级332家。)占全省规模以上龙头企业十分之一强,其中销售收入过亿元的161家,过十亿元的8家,过百亿元的1家。实现销售收入894亿元,出口创汇14亿美元。龙头企业直接提供就业岗位26万个,农民工就业岗位14万个。中介组织1254家,年交易额亿元以上的农产品批发市场39家。全市参与产业化经营的农户达到71%,农民通过产业化经营创造的收入占年纯收入的72%。
(一)主要经验做法
1、抓龙头企业建设,培育辐射带动优势。农业龙头企业上联国内外市场,下联千家万户,具有开拓市场、引导生产、深化加工、搞活流通等功能。近年来,***市高度重视农产品企业的培育和发展,致力于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一是鼓励龙头企业集群式、规模化发展。目前,全市建立了以55家企业为主体的肉制品加工产业集群,以736家企业为主体的蔬菜加工产业集群,以356家企业为主体的干鲜果加工产业集群,以388余家企业为主体的茶叶加工产业集群,以412家企业为主的草柳编制品出口产业集群,以1100家企业为主体的人造板材加工产业集,以789家企业为主体的食品加工产业集群,以盛能乳业为龙头、40多个自动化挤奶站、46个奶牛养殖场为主体的乳制品加工产业集群。***新程金锣肉制品有限公司现有员工近3万名,拥有总资产68亿元,在全国各地设有14处生产基地,依托核心企业先后建设了大豆分离蛋白厂4家、纸箱厂5家、淀粉厂2家、肠衣厂4家,承租了外省市国有、集体大中型企业13处,是国内最早的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2009年销售收入260个亿,所在镇因该企业的发展而成为全国著名的小城镇。实践证明,一个龙头企业能够带活一方经济,能够带起一座小城镇,能够带起一个产业的发展,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注入了强大活力。二是推动龙头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和改革创新。注重引导龙头企业加强现代化管理和企业文化创建活动,增强龙头企业发展动力,提升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广大员工的整体素质;指导龙头企业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监督和激励机制,推进现代企业经营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鼓励龙头企业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进行联合协作,走产学研、农科教相结合的发展路子,推进农产品的深度开发。截至目前,90%以上的市级龙头企业开展了企业文化创建活动,75%的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2009年,我市龙头企业研发新产品近千个,龙头企业产销率达97 %。三是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民的利益联接机制。针对有些龙头企业与农户间缺乏长期稳定的利益联结关系,导致企业生产加工没有稳定的原料来源,农户生产的农产品没有稳定的销售渠道等弊端,引导龙头企业牢固树立“农民兴、企业兴,基地存、企业存”的观念,发展订单农业,建设合同基地,制定最低收购保护价,把企业的产品需求与农户的生产经营通过契约合同固定下来。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的利益联结关系呈现多样化、规范化、稳定化、紧密化等特点。主要有合同关系(定单关系)、合作关系(按利润返还)、股份合作关系(按股分红)及其他联结关系等。
2、抓产业基地建设,培育规模发展优势。多年来,***坚持用集约化的理念指导农业产业化,推动了农业生产的规模化,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效率。一是聚集特色产业规模优势。按照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的要求,积极推行连片种植和适度规模养殖。围绕粮食主产区建设,加大对100万亩以上粮食主产区的扶持力度,集中建设粮食优势产区。围绕建设 “八大特色农业产业带”,加快调整种植业结构,提高农业比较效益。围绕建设“六大畜牧业生产区”,大力发展特种养殖,推进畜牧大市向畜牧强市转变。围绕建设网箱养鱼和池塘养鱼“两大渔业生产区”,大力发展生态渔业、品牌渔业、高效渔业。在此格局引领下,全市已建成600万亩商品粮生产基地,100万亩花生生产基地,100万亩高效蔬菜生产基地,100万亩优质果品生产基地,300万头生猪生产基地,200万只肉羊生产基地,15000万只肉鸡、鸭生产基地,1500万只兔生产基地,1万亩淡水鱼生产基地。二是推进土地规模化流转。在坚持土地承包经营权30年不变的前提下,建立完善农村土地有形市场体系,积极引导农民进行多种形式的土地使用权流转,探索出了龙头企业租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接、亲友转接、农户间互换租赁四种主要流转形式,将分散的土地化零为整,形成了 “一社一大片、一企一基地、一户一大块”的土地经营格局。全市918万亩家庭承包土地中,实现有序流转的58万亩,占土地承包面积的6.3%。其中,千亩以上连片耕种的大户33个,百亩以上连片耕种的大户150个,50亩以上连片耕种的大户1600多个。三是膨胀产业镇、专业村规模。坚持把培育专业村、特色镇作为发展农村规模经济的重点,依托优势,因地制宜,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较好地推动了“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产业化经营催生了一大批亩收入过5000元、过万元甚至更高的专业村镇,一大批人均收入过万元、几万元的村庄,一大批村企一体化、就地城镇化的现代化新农村。目前,全市共发展专业乡镇89个,占49%。 苍山的蔬菜、郯城的银杏、平邑的金银花,临沭、郯城、河东的杞柳,莒南、临沭的茶叶已经叫响全国,成为知名的特色之乡。共发展专业村4550个,占63%,其中种植型专业村2400个、养殖型专业村790个、加工型专业村220个、流通型专业村610个、旅游型专业村440 个。
3、抓合作组织建设,培育产业承接优势。近年来,***市适应农村生产力的发展要求,顺应农民群众的愿望,创造宽松的政策环境,因势利导,精心培育,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壮大。目前,全市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达到11868个,入社成员84万人,吸引和带动农户99万户,年销售农产品664万吨,年经营服务总收入259亿元。一是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覆盖面。2005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坚持一年一次现场会、一年一次表彰会,完善政策,推广经验,鼓励引导农业大户、龙头企业、批发市场、基层站所、供销组织、农村干部、学会协会领办联办合作组织,促进了资源集约型、资产经营型、技术服务型、市场对接型、龙头企业带动型、资金互助型、综合互助型等七种类型合作组织竞相发展。这些合作组织既有劳动、产品、土地的联合,又有知识技术、资产、资金等要素的联合;既有经济项目的联合,又有农业设施项目的联合。蓬勃发展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涵盖农业农村发展的多领域、多层次。全市参入各类专业合作组织的农户达到70%以上。二是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对已组建的合作组织进行了严格的规范,重点指导合作组织建立健全议事决策、财务管理、资产运营等内部管理制度。对有一定收益的合作组织,指导其健全完善利益分配机制,探索实行按交易额分配、按股份分配等多种分配方式,促进了合作组织的规范有序发展。目前,我市合作组织在工商部门登记2506家。三是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发展。通过建立投入机制、实行税费优惠和人才扶持等政策,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走规模化发展路子,做大“航空母舰”,相继组建了一批辐射带动力强、服务功能齐全的专业合作社。目前,我市合作组织经营资产在500万元以上的有100多家,100万元以上的近1000家;合作组织成员100人以上的占合作组织总数的三分之一。蒙阴县文友养殖合作社是一个跨县域、跨市域联合的的合作社,拥有社员360多户,建养殖大棚380多个,合作社固定资产达到440万元,流动资金300多万元,年实现产值8000万元、为养殖户创造利润1000多万元。
4、抓农业品牌建设,培育市场竞争优势。近年来,***坚持把农业标准化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紧密结合、与培育名牌农产品紧密结合、与农技推广紧密结合,促进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扎实开展,强壮了农业产业化的筋骨。 一是加强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本着依托资源、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合理布局的原则,在全市建立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标准化示范企业、标准化示范市场,加快标准在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的推广和应用。通过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出口农产品“绿卡行动计划”,组织制定了蔬菜、果茶、中药材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推行了“一册、两书、三证”管理制度,促进了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全市共建成农业标准化基地350多处、面积300多万亩,其中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15万亩。二是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全市从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培植现代农业发展新优势的高度出发,以打造品牌农业大市为目标,突出特色,创新理念,健全体系,搭建平台,积极培育和发展品牌农业,推动农业资源大市向农业品牌大市转变,走出了一条具有沂蒙特色的农业品牌发展路子。目前,品牌经济已占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的40%以上,注册农产品商标2400多个,认证省级及以上名牌农产品12个,建成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266万亩。其中,国家名优农产品5个,***名牌农产品7个,市级名优农产品140个。6个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23个商标被认定为著名商标。“金锣牌”高温火腿肠、“鲁洲牌”淀粉糖等产品荣获中国名牌产品; “平邑金银花”、“苍山大蒜”注册为地理标志商标,“莒南板栗”、“临沭柳编”、“塘崖大米”、“蒙阴蜜桃”等正在积极申报注册地理标志商标。中国银杏之乡、中国杞柳之乡、中国大蒜之乡中国苹果之乡、中国茶叶之乡、中国草莓之乡、中国金银花之乡、中国板栗之乡、中国西瓜之乡、中国核桃之乡、中国花椒之乡、中国香椿之乡、中国长毛兔之乡、中华蜜桃之乡相继花落***。兰山、***被国家质监总局授予“创建优质人造板产品生产基地先进区(县)”。“沂蒙之星”劳务品牌被评为“***省首届驰名劳务品牌”。三是建立健全农产品监测体系。加强了市、县区、乡镇、企业监测机构及设施建设,在全市已形成了以市农业质量检测中心和两个省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为依托,以县区监测中心为骨干,在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和标准化生产基地设立农产品质量检测点的农产品质量监测网络。积极开展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产出品的全方位检测工作,为实现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全程质量监控提供了保障。同时,搞活投入品市场监管,开展农业综合执法活动,对农业投入品进行专项整治,对影响农产品质量较大的农药、化肥市场进行整顿清理,从源头上杜绝了高毒高残留农药等禁用农业投入品进入市场经营。
(二)存在问题
尽管龙头企业发展加快,但站在全国乃至全球的视野,从推动现代农业跨越发展的角度来看,还存在一些值得考量和亟待改进之处。主要表现在:
1、多数龙头企业存在竞争能力弱,抵御风险能力低,缺乏大规模的外向型农业龙头企业,大多数是规模较小的初加工企业。这在客观上影响和制约了产业化的发展壮大。 我市农业产业化企业初级产品多,精深加工较少,产品附加值低,产业链条短,产值税收比小,具有深加工能力的企业少。同时,品牌和区域影响力不够强,知名度不够高,造成外地客户对我市肉鸭、粮食加工及罐头加工等产业了解少,影响了产业进一步扩大。
2、基地建设滞后,规模效益不明显。受长期以来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生产经营的传统模式影响,导致产业规模小而分散,很难形成种养大户,客观上制约了产业化发展,不利于形成规模、形成基地。形不成商品优势,难以形成规模效益。
3、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农户与龙头企业、龙头公司和中介组织之间关系松散,还未形成规范、完善的技术服务体系。注册专业中介组织较少,农民经纪人大部分文化层次在高中以下,素质低。销售渠道不畅、造成丰产不丰收等现象,不同程度上挫伤了群众发展农业产业化的积极性。
4、妥善处理企业与基地的关系,中介组织需要加强。有些企业开始与基地合作时关系良好,经过一段时间,在收购、利益分配上往往就发生分歧,甚至分裂,给双方造成损失。中介服务组织不但数量不多,而且专业性不强,服务功能差,有时难以担当联系企业与农户的桥梁。
5、经济发展环境需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直接从事农产品加工和流通,有利于促进农民收入的增加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是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主力军,应给予更多扶持和理解。目前还存在优惠措施不到位、政策扶植力度不够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着全市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
6、缺乏科学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利益机制不健全,农业产业化一体化的经营层次不高,企业与农户就会经受双重风险。在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中,企业与农户与基地的利益连接,大多数还停留在松散的结合上,企业与农户之间没有法律约束力,企业按市场价收购农户的产品,不与农户承担风险,农户也没有参与意愿和合作要求,在卖方市场条件下一旦市场稍有变动,企业与农户将会双双受损。
(三)面对新困难与挑战,为保证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健康发展,我们提出以下建议和对策:
1、加大财政扶持力度。适当增加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规模,很好的整合全市农业产业化千万资金,集中起来办大事。我市规模以上龙头企业数量居全省第二位,而产业化主管部门每年仅获得300万元用于龙头企业发展的财政扶持资金,不足济宁市的十分之一。
2、强化金融服务。金融机构应与龙头企业同呼吸共命运,适度放宽条件,降低门槛,实现双赢。特别是农业发展银行应加大对我市龙头企业贷款的支持力度。
3、加强龙头企业运行管理及产品质量监管。对已命名的市以上龙头企业加强管理,定期监测,定期淘汰,定期补充,使全市龙头企业群体始终保持健康活力。龙头企业要积极建设安全优质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相关标准的要求,采用国际标准及出口目标国的标准组织生产、加工农产品,打造自己的拳头产品和名牌产品,并不断丰富产品种类。
4、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科技含量,积极开展农产品的深加工发展。鼓励龙头企业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合作,增加科技开发的投入,引进先进的工艺、设备和技术,提高产品的精深加工水平。从主要局限于少数产业、产品及加工、销售环节,逐步向种植业、林果业、畜牧业、水产业和工副业的多产业、多产品扩展,产业链条逐步向科技、教育、生产、基地、加工、运输、营销、服务等多环节延伸,向形成全方位、全过程、多层次、多领域、多角度的大产业体系方向发展。
5、合理布局,建立长效发展机制。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和方针战略,发挥我市的地理和区位优势,引导全社会资本、人才、技术等生产要素向重点产业倾斜。各县区之间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合理分工,实现优势互补,避免同业竞争,全市共下“一盘棋”。
6、加强国内外市场开拓。每年国内外影响力较大的农产品展会多个,因资金不足,我市参与度有限,从去年我市参加深圳展会情况看,效果很好,是集中扩大市场知名度,增强品牌效应的很好的平台。
二、“十二五”期间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
“十二五”期间,我市将牢牢把握新的发展机遇,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步伐,力争农产品精深加工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一批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产品。
“十二五”发展重点:
(一)培植壮大龙头企业,引导中小企业集聚,加快企业自主创新,提高创新在企业中的整体效应。积极培育关联度大、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发挥其产品辐射、技术示范、信息扩散和销售网络中的龙头作用。
(二)大力实施品牌带动,提升龙头企业竞争力。提高企业品牌意识,推动生产要素向名牌产品和优势企业流动,通过品牌企业聚集效应,培养形成区域品牌。
(三)抓好产业链条延伸,构建龙头企业分工协作体系。以主导产业为导向,明确产业延伸的方向和重点,发展研发、制造、销售、物流及其他生产性服务业一体化的产业链体系,提高产业协作配套水平。
(四)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增加资金有效供给。充分发挥商业银行金融主渠道作用,积极搭建银企互动平台,逐步建立政府搭桥、企银对接、合作多赢的机制,加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与各类金融机构对接与合作。
(五)构建公共服务平台,为龙头企业发展保驾护航。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探索推进面向龙头企业的多形式、多层次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三、我市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政策
2003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5个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的有关文件。特别是2008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意见》,明确要求从财政、税收、信贷、用地、用电等方面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其中26项财政和税收扶持政策,鼓励龙头企业开展招商引资、进行技术改造、开拓国内外市场,膨胀了龙头企业规模。
1、加强财政、信贷扶持。设立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市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给予扶持,对农民合作组织开展信息服务、技术培训、新品种新技术引进、农产品质量标准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市场营销等给予补助。加强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信贷扶持。
2、金融信贷服务。各银行把扶持龙头企业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在资金安排上给予一定倾斜。
3、提高企业品牌意识,积极培育国家、省名牌产品,对评选为“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大力宣传和重点扶持。
四、对各级龙头企业申报和动态监测管理的建议
1、加快对各级龙头企业的监测和淘汰速度,建议每年至少一次淘汰替补的机会。
2、对企业的动态监测设立具体标准,严格按指标监测,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按要求整改,整改不达标的尽快取消并递补。
3、建议加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动态监管力度,把真正有实力、有发展潜力的龙头企业不拘泥于名额限制,向上推荐申报。扎实落实对企业的各项优惠措施,扶持资金及时到企业账户,减少中间环节。
4、省、市、县加强协作和衔接,共同做好对企业的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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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化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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