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根据局工作安排,3月13、15、18日,在市住建局王新生副局长的带领下,我们就全市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进行了调研,涉及到市建管的主要有安全生产、建筑市场管理、清欠等三方面的工作。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近年来,各区(市)建筑业主管部门认真贯彻国家、省建设管理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在指导建筑行业、规范市场行为、安全生产监管、民工工资支付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全市建筑业企业综合素质、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扎实推进。
落实措施,狠抓施工安全。实施安全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建立完善安全监督网络,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的对施工企业的施工组织计划、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进行抽查和考核。开展安全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峄城区政府不定期听取区住建局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汇报,明确指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做到无禁区、无盲区;滕州市采取建筑施工安全措施费集中管理使用,有效杜绝措施费使用不到位的现象,同时逐步探索使用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实施远程监控管理;市中区强化在建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巡查频率;山亭区开展了春、夏、秋季和节假日和打非治违等专项检查8次,开展“安全生产月”、“反复查,查反复”等活动。
(二)多措并举,逐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当前,我市正处于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时期,建筑业施工规模不断扩大。针对建筑项目多、投资主体多元化、建设资金紧张等现状,建设管理职能部门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滕州市成立了建筑市场执法大队,采取平时巡查、随机抽查、专项治理相结合的办法,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山亭区联合区纪委、监察局逐步建立起联席会议制度,工程招标前告知制度、“工程优质、干部优良”、“检建共建”、“廉洁大城建”活动等为主题的规范市场的长效机制;峄城区通过健全监管长效机制,规范各方面行为,真正实现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一方面从严把关,对于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而擅自开工建设者,给予停工处理,情况恶劣的,可以进行拆除其违章违法建筑。另一方面强化外地入枣企业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确保落实到位,责任到人。
(三)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做好清欠工作。
从各区(市)调研情况来看,目前都能从政治、民生和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到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牢牢抓在手上,毫不放松。滕州市建管局面临建设量大、外地企业多的情况,采取节前节后重点排查、局领导带科室分片包干的形式,直接负责协调接访。另外严格征收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目前已征收1860余万元。春节过后,建管局主要负责人带领分管局长、清欠办有关人员,先后到青岛、临沂及河北邢台学习先进经验,正积极准备在全市实行“实名制一卡通”,更有效地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市中区严格按规定征收劳务工作保证金,区住建局提请区委书记,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开工免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目前已征收保证金950余万元,为预防农民工欠薪群体事件提供有力保障,并从201*年下半年开始,开展了全区在建工程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月度排查工作,每个季度对有拖欠行为的项目或企业进行预警和通报,确保了农民工工资能够及时支付到位,同时该区对爬塔吊等过激行为会同公安部门采取严厉打击,201*年以来几乎没有像爬塔吊等过激行为的发生;薛城区、峄城区等建筑主管部门领导也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等采取了各种有效措施,有效的解决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二、 存在主要问题。
(一)建筑市场管理规范不够,违法现象时有发生。
从调研情况来看,少数存在建设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前期手续不全,有的没有办理规划许可,甚至无用地手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无法介入监督管理。有的项目审批手续不到位、边批边上,有的项目甚至未批先建,未备案验收就交付使用。二是一些工程条件还未具备就先施工,有的资金还未到位,有的房屋还未拆完就进场施工,经常发生中途停工,工程拖拉的现象,社会反映较大。三是建筑工程违法违规转包分包问题依然突出,也是外地入枣施工企业实力普遍不强、难以管理。这种情况在市中区、薛城区、滕州市比较严重。
(二)安全生产方面
一是由于近几年工程建设量的激增,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人员配备明显不足,致使检查的强度和频率低下,市中区、高新区、山亭区、峄城区较为严重。二是不少施工现场存在有章不循、有令不止、有法不依、违章蛮干等现象,主要存在于新农村建设、园区工程等。三是 由于工程施工利润率逐年下降,致使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对工程安全生产投入下降,建设工程安全风险进一步增大、
(三)农民工工资
尽管在全市清欠部门共同努力下,建筑领域清欠工资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并没有从根本上根除拖欠问题,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仍然存在:一是积案问题存在部分陈年老账、旧账未得到解决。二是农民工工资直接发放到个人的制度,一些施工企业执行不到位,致使农民工得不到应得的报酬。三是以包代管、层层转嫁工程风险。四是因拖欠工程款而引发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比较严重。五是不合理不平等的低价中标而引起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六是施工过程中各责任方对工程质量、工程量、计价等意见不一引起纠纷。七是部分农民工法制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差,上访讨薪成为主要讼求渠道,有的甚至出现爬塔吊,跳楼,堵路等过激行为。
三、建议
一是要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监督管理力度,严重落实《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外地入枣施工企业的管理,建立完建筑行市场信用体系,实施不良记录和信用公示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信用监督作用。二是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力度,首先抓好安全教育,“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管理措施有效实施的前提必须营造出“个个惜安全,人人抓安全”的氛围,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充实配备专职安全监督专业人员,从人力物力上得到保障,突出总承包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并完善其内部管理机制。三是继续完善清欠工作的长效机制,着重抓好施工企业、工程项目的基础管理 ,加大对外地入枣施工企业的管理力度,强化对欠薪企业及工程项目的管理,严格执行劳务工资保障金制度,做到防控结合,积极开展专项检查工作,不断学习外地先进的经验,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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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局工作安排,3月13、15、18日,在市住建局王新生副局长的带领下,我们就全市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进行了调研,涉及到市建管的主要有安全生产、建筑市场管理、清欠等三方面的工作。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近年来,各区(市)建筑业主管部门认真贯彻国家、省建设管理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在指导建筑行业、规范市场行为、安全生产监管、民工工资支付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全市建筑业企业综合素质、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扎实推进。
落实措施,狠抓施工安全。实施安全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建立完善安全监督网络,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的对施工企业的施工组织计划、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进行抽查和考核。开展安全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峄城区政府不定期听取区住建局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汇报,明确指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做到无禁区、无盲区;滕州市采取建筑施工安全措施费集中管理使用,有效杜绝措施费使用不到位的现象,同时逐步探索使用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实施远程监控管理;市中区强化在建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巡查频率;山亭区开展了春、夏、秋季和节假日和打非治违等专项检查8次,开展“安全生产月”、“反复查,查反复”等活动。
(二)多措并举,逐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当前,我市正处于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时期,建筑业施工规模不断扩大。针对建筑项目多、投资主体多元化、建设资金紧张等现状,建设管理职能部门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滕州市成立了建筑市场执法大队,采取平时巡查、随机抽查、专项治理相结合的办法,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山亭区联合区纪委、监察局逐步建立起联席会议制度,工程招标前告知制度、“工程优质、干部优良”、“检建共建”、“廉洁大城建”活动等为主题的规范市场的长效机制;峄城区通过健全监管长效机制,规范各方面行为,真正实现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一方面从严把关,对于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而擅自开工建设者,给予停工处理,情况恶劣的,可以进行拆除其违章违法建筑。另一方面强化外地入枣企业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确保落实到位,责任到人。
(三)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做好清欠工作。
从各区(市)调研情况来看,目前都能从政治、民生和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到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牢牢抓在手上,毫不放松。滕州市建管局面临建设量大、外地企业多的情况,采取节前节后重点排查、局领导带科室分片包干的形式,直接负责协调接访。另外严格征收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目前已征收1860余万元。春节过后,建管局主要负责人带领分管局长、清欠办有关人员,先后到青岛、临沂及河北邢台学习先进经验,正积极准备在全市实行“实名制一卡通”,更有效地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市中区严格按规定征收劳务工作保证金,区住建局提请区委书记,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开工免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目前已征收保证金950余万元,为预防农民工欠薪群体事件提供有力保障,并从201*年下半年开始,开展了全区在建工程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月度排查工作,每个季度对有拖欠行为的项目或企业进行预警和通报,确保了农民工工资能够及时支付到位,同时该区对爬塔吊等过激行为会同公安部门采取严厉打击,201*年以来几乎没有像爬塔吊等过激行为的发生;薛城区、峄城区等建筑主管部门领导也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等采取了各种有效措施,有效的解决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二、 存在主要问题。
(一)建筑市场管理规范不够,违法现象时有发生。
从调研情况来看,少数存在建设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前期手续不全,有的没有办理规划许可,甚至无用地手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无法介入监督管理。有的项目审批手续不到位、边批边上,有的项目甚至未批先建,未备案验收就交付使用。二是一些工程条件还未具备就先施工,有的资金还未到位,有的房屋还未拆完就进场施工,经常发生中途停工,工程拖拉的现象,社会反映较大。三是建筑工程违法违规转包分包问题依然突出,也是外地入枣施工企业实力普遍不强、难以管理。这种情况在市中区、薛城区、滕州市比较严重。
(二)安全生产方面
一是由于近几年工程建设量的激增,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人员配备明显不足,致使检查的强度和频率低下,市中区、高新区、山亭区、峄城区较为严重。二是不少施工现场存在有章不循、有令不止、有法不依、违章蛮干等现象,主要存在于新农村建设、园区工程等。三是 由于工程施工利润率逐年下降,致使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对工程安全生产投入下降,建设工程安全风险进一步增大、
(三)农民工工资
尽管在全市清欠部门共同努力下,建筑领域清欠工资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并没有从根本上根除拖欠问题,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仍然存在:一是积案问题存在部分陈年老账、旧账未得到解决。二是农民工工资直接发放到个人的制度,一些施工企业执行不到位,致使农民工得不到应得的报酬。三是以包代管、层层转嫁工程风险。四是因拖欠工程款而引发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比较严重。五是不合理不平等的低价中标而引起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六是施工过程中各责任方对工程质量、工程量、计价等意见不一引起纠纷。七是部分农民工法制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差,上访讨薪成为主要讼求渠道,有的甚至出现爬塔吊,跳楼,堵路等过激行为。
三、建议
一是要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监督管理力度,严重落实《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外地入枣施工企业的管理,建立完建筑行市场信用体系,实施不良记录和信用公示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信用监督作用。二是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力度,首先抓好安全教育,“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管理措施有效实施的前提必须营造出“个个惜安全,人人抓安全”的氛围,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充实配备专职安全监督专业人员,从人力物力上得到保障,突出总承包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并完善其内部管理机制。三是继续完善清欠工作的长效机制,着重抓好施工企业、工程项目的基础管理 ,加大对外地入枣施工企业的管理力度,强化对欠薪企业及工程项目的管理,严格执行劳务工资保障金制度,做到防控结合,积极开展专项检查工作,不断学习外地先进的经验,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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