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关于解决耕地抛荒问题的调研报告
当前的中国人口众多,而粮食耕地面积却日益下降,粮食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是最最基本的问题。然而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农民的耕地积极性不断下降,农村中出现了耕地抛荒的问题。为此,我们作为基层国土资源局干部,多次深入村、组、农户第一线,就我县耕地抛荒面积的核减问题进行了大量调查研究,现把调研报告如下:
一、 现状与分类
我县辖12个乡镇和1个居委会,161个自然村。201*年的计税面积为8973.76亩,201*年的现有耕地面积为8773.87亩,其中水田5071.21亩,旱土3692.66亩,由于地域和季节原因我县只作单季稻。我县为XX市的重要煤炭生产县镇,正式生产将占全市总产量五分之二还要多。
我县的现有耕地面积,抛荒现象较为严重,估计达到12%左右。影响的因素很多,现结合XX县的实际,按主次程度分类如下:
1、近几年受自然灾害严重影响。
我县的耕地面积本来就不多,但由于水利条件相对落后,受旱涝自然灾害影响的耕地较多。比较严重的有XX乡、XX乡、XX镇等岸,村民自身缺资金,无能力修复水利工程,几年来一直无法耕种,形成大面积抛荒。这种情况突出表现在无煤村。
2、受工农业企业生产破坏严重。这种情况主要表现在产煤村,我县的煤炭生产企业、煤坪以及养殖场等企业对生态的破坏,直接影响到粮食生产种植,形成抛荒.特别是梓木村、金华村、巷口村及黄沙村一带,产煤企业多,地下水几乎被抽干,水田变旱田,连人畜饮水都很困难,更谈不上耕种。位于巷口村的樟冲水库,由于水库下的煤炭开采,由于安全隐患,不能蓄水,造成其下游900多亩的水田难以耕种,而水库蓄水问题成了工业生产和粮食生产之间矛盾的焦点,几年来冲突不断,上级领导高度重视,现在为保稳定,少量蓄水,但对其下游水田耕种影响很大,形成大面积干旱田。
3、企业征用以及经济作物转种部分耕地。我县的产煤企业及养殖场等企业征用了部分耕地,另有少部分改种了冰糖橙等经济作物,改种的原因也与上面两个重要原因有关。
4、居民建房以及村组修路等公益事业占用。近几年来,居民建房占用耕地不少,甚至有少部分尚未办理国土审批手续,无据可查。我县甘棠村去年有部分居民建房占用国家基本农田,现在仍然无法审批.
5、因涉农纠纷、重工轻农等人为原因形成的耕地抛荒。我县为全县产煤重县,由于以前年度的非法开采,关系错综复杂,千头万绪,致使部分耕地抛荒,现在非法开采全部清理规划, 留下许多遗留问题.另外,由于大部分村民重工轻农,只顾眼前利益,在煤炭开采的高利润驱使下,无心耕种,或者外出打工,造成耕地抛荒。
总之,就我县实际看,大致分为以上几类。
二、问题与分析
对我县的耕地抛荒面积核减问题,我县根据上级安排,在去年7月份对村组干部多次开会,作了重点安排部署,但今年全县各村在重压下还是只上报了抛荒面积280.4亩,其中水冲沙压面积156.79亩,自身原因抛荒面积40.43亩,其他抛荒面积83.18亩,后两种抛荒面积当年必须核减,总计为123.61亩,与实际比,结果不能令人满意。比较而言,宋家、上源、甘棠等三个无煤村上报了抛荒面积186.45亩,当年核减了60.15亩,情况相对较好。
可见,对产煤区村组的耕地抛荒面积核减问题,难度大,困难多,主要原因有:
1、农业产品价格偏低,农业生产效益低下,水利条件差的旱田投入多产出少,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是抛荒的根本原因。
2、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劳动力缺乏,外出打工和从事工业生产人员多, 是抛荒的重要原因。
3、产煤区村组由于开采不当,矛盾纠纷多,关系复杂,核减耕地抛荒面积,直接触及到了农民的利益,方法不当,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甚至集体性上访事件,不利于产煤区的稳定。例如梓木村9、10、11三个组村民,几年来,为人畜饮水、水田无法耕种等问题多次进京集体上访.现在上级批示,市、县、县成立联合调查组,正在核实调查解决中。
4、耕地抛荒面积的核减工作,量多难度大,最知情的村组干部怕引发多方矛盾,怕得罪人,因而积极性不高,同时,部分农民对国家粮食补贴政策理解不够,对耕地抛荒面积的核减工作有抵触情绪。
5、旧的承包政策存在局限性,不利于农田合理流转。
三、对策与建议
我县的耕地抛荒核减问题,关系复杂,矛盾交织,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因地制宜,分门别类地逐一解决,不能“一刀切”或“一棍打死”,其它各方面的工作应该齐头并进,消化社会矛盾。现就我县情况,建议如下:
1、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挂横幅、贴标语、出动宣传车等在每年年初进行大力宣传,让农民理解国家粮食补贴政策,减少抵触情绪,形成种粮意识。
2、加大对农村水利设施的资金投入,改善基础设施,确保旱涝保收,可以由政府牵头,财政投入,当地企业赞助等多渠道筹资,抓好水利设施建设。例如我县投资400多万元的梓木村一带人畜饮水工程,正在建设中,计划今年下半年完工,并正在进行了几个水库和渠道的建设,改善了我县煤区农业生产条件,部分旱田可以复耕,减少耕地抛荒,立竿见影,并得到广大村民的好评。
3、严格考核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建议一方面对耕地采取丘块化管理制度,按丘块登记造册,建立档案,耕种后落实到人,建立台帐制度.必须克服工作量大问题,全面摸清底子,及时造册,及时更新,及时上报;另一方面制定村规民约,对耕地抛荒严重的村组,责任落实到人,考核到人,加强管理,强化监督。
4、有条件的区域可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和引导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用复耕、转包、出租等方式,把土地经营权向种粮大户、能手和农业企业集中,进行机械化科学耕种,形成规模.并建立明确的奖惩制度,奖励种粮户,让其“有利可图”,同时处罚闲置的耕地,形成奖惩的鲜明对比。
5、充分调动县村组干部参与核减耕地抛荒工作的积极性,让广大村民充分理解国家粮食补贴政策,自愿如实摸清抛荒面积底子,如实上报核减。制定严格的考核检查制度,把耕地抛荒面积核减工作责任落实到县、村、组以及个人,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总之,我县的耕地抛荒问题,应立足实际,对症下药,调动各方面的力量,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并逐步解决各种矛盾、保稳定、保民生,在上级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坚决落实国家粮食补贴政策,完全可以如实核减抛荒面积,达到杜绝抛荒现象的目的。
《关于解决耕地抛荒问题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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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的中国人口众多,而粮食耕地面积却日益下降,粮食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是最最基本的问题。然而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农民的耕地积极性不断下降,农村中出现了耕地抛荒的问题。为此,我们作为基层国土资源局干部,多次深入村、组、农户第一线,就我县耕地抛荒面积的核减问题进行了大量调查研究,现把调研报告如下:
一、 现状与分类
我县辖12个乡镇和1个居委会,161个自然村。201*年的计税面积为8973.76亩,201*年的现有耕地面积为8773.87亩,其中水田5071.21亩,旱土3692.66亩,由于地域和季节原因我县只作单季稻。我县为XX市的重要煤炭生产县镇,正式生产将占全市总产量五分之二还要多。
我县的现有耕地面积,抛荒现象较为严重,估计达到12%左右。影响的因素很多,现结合XX县的实际,按主次程度分类如下:
1、近几年受自然灾害严重影响。
我县的耕地面积本来就不多,但由于水利条件相对落后,受旱涝自然灾害影响的耕地较多。比较严重的有XX乡、XX乡、XX镇等岸,村民自身缺资金,无能力修复水利工程,几年来一直无法耕种,形成大面积抛荒。这种情况突出表现在无煤村。
2、受工农业企业生产破坏严重。这种情况主要表现在产煤村,我县的煤炭生产企业、煤坪以及养殖场等企业对生态的破坏,直接影响到粮食生产种植,形成抛荒.特别是梓木村、金华村、巷口村及黄沙村一带,产煤企业多,地下水几乎被抽干,水田变旱田,连人畜饮水都很困难,更谈不上耕种。位于巷口村的樟冲水库,由于水库下的煤炭开采,由于安全隐患,不能蓄水,造成其下游900多亩的水田难以耕种,而水库蓄水问题成了工业生产和粮食生产之间矛盾的焦点,几年来冲突不断,上级领导高度重视,现在为保稳定,少量蓄水,但对其下游水田耕种影响很大,形成大面积干旱田。
3、企业征用以及经济作物转种部分耕地。我县的产煤企业及养殖场等企业征用了部分耕地,另有少部分改种了冰糖橙等经济作物,改种的原因也与上面两个重要原因有关。
4、居民建房以及村组修路等公益事业占用。近几年来,居民建房占用耕地不少,甚至有少部分尚未办理国土审批手续,无据可查。我县甘棠村去年有部分居民建房占用国家基本农田,现在仍然无法审批.
5、因涉农纠纷、重工轻农等人为原因形成的耕地抛荒。我县为全县产煤重县,由于以前年度的非法开采,关系错综复杂,千头万绪,致使部分耕地抛荒,现在非法开采全部清理规划, 留下许多遗留问题.另外,由于大部分村民重工轻农,只顾眼前利益,在煤炭开采的高利润驱使下,无心耕种,或者外出打工,造成耕地抛荒。
总之,就我县实际看,大致分为以上几类。
二、问题与分析
对我县的耕地抛荒面积核减问题,我县根据上级安排,在去年7月份对村组干部多次开会,作了重点安排部署,但今年全县各村在重压下还是只上报了抛荒面积280.4亩,其中水冲沙压面积156.79亩,自身原因抛荒面积40.43亩,其他抛荒面积83.18亩,后两种抛荒面积当年必须核减,总计为123.61亩,与实际比,结果不能令人满意。比较而言,宋家、上源、甘棠等三个无煤村上报了抛荒面积186.45亩,当年核减了60.15亩,情况相对较好。
可见,对产煤区村组的耕地抛荒面积核减问题,难度大,困难多,主要原因有:
1、农业产品价格偏低,农业生产效益低下,水利条件差的旱田投入多产出少,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是抛荒的根本原因。
2、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劳动力缺乏,外出打工和从事工业生产人员多, 是抛荒的重要原因。
3、产煤区村组由于开采不当,矛盾纠纷多,关系复杂,核减耕地抛荒面积,直接触及到了农民的利益,方法不当,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甚至集体性上访事件,不利于产煤区的稳定。例如梓木村9、10、11三个组村民,几年来,为人畜饮水、水田无法耕种等问题多次进京集体上访.现在上级批示,市、县、县成立联合调查组,正在核实调查解决中。
4、耕地抛荒面积的核减工作,量多难度大,最知情的村组干部怕引发多方矛盾,怕得罪人,因而积极性不高,同时,部分农民对国家粮食补贴政策理解不够,对耕地抛荒面积的核减工作有抵触情绪。
5、旧的承包政策存在局限性,不利于农田合理流转。
三、对策与建议
我县的耕地抛荒核减问题,关系复杂,矛盾交织,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因地制宜,分门别类地逐一解决,不能“一刀切”或“一棍打死”,其它各方面的工作应该齐头并进,消化社会矛盾。现就我县情况,建议如下:
1、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挂横幅、贴标语、出动宣传车等在每年年初进行大力宣传,让农民理解国家粮食补贴政策,减少抵触情绪,形成种粮意识。
2、加大对农村水利设施的资金投入,改善基础设施,确保旱涝保收,可以由政府牵头,财政投入,当地企业赞助等多渠道筹资,抓好水利设施建设。例如我县投资400多万元的梓木村一带人畜饮水工程,正在建设中,计划今年下半年完工,并正在进行了几个水库和渠道的建设,改善了我县煤区农业生产条件,部分旱田可以复耕,减少耕地抛荒,立竿见影,并得到广大村民的好评。
3、严格考核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建议一方面对耕地采取丘块化管理制度,按丘块登记造册,建立档案,耕种后落实到人,建立台帐制度.必须克服工作量大问题,全面摸清底子,及时造册,及时更新,及时上报;另一方面制定村规民约,对耕地抛荒严重的村组,责任落实到人,考核到人,加强管理,强化监督。
4、有条件的区域可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和引导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用复耕、转包、出租等方式,把土地经营权向种粮大户、能手和农业企业集中,进行机械化科学耕种,形成规模.并建立明确的奖惩制度,奖励种粮户,让其“有利可图”,同时处罚闲置的耕地,形成奖惩的鲜明对比。
5、充分调动县村组干部参与核减耕地抛荒工作的积极性,让广大村民充分理解国家粮食补贴政策,自愿如实摸清抛荒面积底子,如实上报核减。制定严格的考核检查制度,把耕地抛荒面积核减工作责任落实到县、村、组以及个人,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总之,我县的耕地抛荒问题,应立足实际,对症下药,调动各方面的力量,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并逐步解决各种矛盾、保稳定、保民生,在上级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坚决落实国家粮食补贴政策,完全可以如实核减抛荒面积,达到杜绝抛荒现象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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