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是一个老工业基地,国有企业较多。截至目前,我市226家市属企业已改制验收176家,但尚有50家因为严重资不抵债,改制未能完成。对于未改制的这些企业,如何突破思维,创新思路,最大限度地盘活其现有资源,推动科学发展,成了我市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市政府办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牢牢地把握“推动科学发展”这一核心要求,紧紧围绕落实全市“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就业、强基础”的中心任务,张玉林秘书长亲自带队深入调研三叶中小企业创业基地,积极为我市国有企业改制,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提供有创造性地参考建议,努力使学习活动在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上取得明显实效。
***三叶中小企业创业基地是我市第一个初具规模的中小企业创业基地,成立于2006年,2007年被批复为省级中小企业创业基地,位于雁峰区白沙洲,占地面积6.67万平方米,拥有4.8万平方米的“孵化”面积。基地共投资1000余万元,改造基础设施,成立基地服务中心、技术信息资讯中心、人才培训中心,实行封闭性运作,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配套,为入驻企业提供各种服务,成为***市首家建设较好的民营中小企业孵化器。2009年上半年完成产值8000万元,实现税收350万元。
一、三叶效应
进入三叶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发展,投资少,见效快,有利于中小企业创业成长。同时,“三叶模式”为我市的国有企业改革的继续深入也作出了有益的尝试,提供了另外一种探索方式。
(一)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三叶创业基地是在原铝制品厂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将破产企业的闲置厂房加以改造,作为创业基地进行场地出租,开展创业孵化。三叶创业基地通过老国有企业的退出和新民营企业的进入,激活存量、引进增量,变包袱为财富,实现城区土地资源、工业存量资源、人才资源得以最大限度的利用和发挥。原铝制品厂的厂房、机器设备等资产3000多万元全部得到了盘活和再利用,且经营收入用于发放困难下岗职工的生活补贴,对保障困难职工生活提供了资金来源。
(二)有利于中小企业创业做大。三叶中小企业创业基地立足机械加工业,围绕为行业龙头企业提供配套产品,积极推动中小企业集聚发展,既较好地解决了企业发展“村村点火,处处冒烟”效率低下的问题,又有利于降低创业者的创业成本,降低创业风险,有利于减轻创业者在初创期的困难,提高创业成功率。三叶创业基地自2007年到现在共吸收31家中小企业,主要是为中钢衡重、衡钢、亚新科、元雁机械、新疆特变等大重型企业的配套项目,产品涉及汽车配件、农机配件、节能环保、变压器、医疗器械等方面。现有中小企业26家,4家正在洽谈进入。今年销售收入可望突破1.5亿元。三叶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在几年时间里已孵化和培植了固定资产1000万元以上企业8家,培植孵化的康洁米业、恒升机械、顺意机械已发展壮大,迁出基地,另行择地发展;为亚新科配套的4家企业也即将走出孵化基地,准备迁入工业园继续发展。
(三)有利于促进就业再就业。破解就业难的关键在于创业,建设一个创业基地比引进一个创业者提供的就业岗位可能更多。三叶创办不到两年时间,已培训入驻企业员工、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技师学院学生420人,安排就业人员1050人,其中下岗职工260多人,原铝制品厂下岗的“4050”人员50多人。职工收入低的每月有700-800月,高的达1700-1800月,平均达到1200月左右,有效解决了部分职工的实际困难。
(四)有利于增加财税收入。资产闲置,不能产生一分钱的效益。而“三叶”这种模式,人们一般称之为“破旧立新”或“枯树发芽”模式,将闲置资产充分利用,一个企业倒下去,一批小企业建起来。许多中小企业老板都是琦着自行车进来,开着小车出来。2007年,三叶基地内全部企业累计上缴税金259.98万元,今年上半年已上缴税金350多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在我市还是一个全新的事物,目前,三叶中小企业创业基地来势喜人,发展前景也较好,但也面临着一些直接影响其发展和壮大的困难和问题。
(一)产权不明。三叶托管的原***铝制品总厂通过了政策性破产,但一些政策还没有落实,产权没有明晰,带来了诸多问题和矛盾,主要是:一是基地与原厂职工的矛盾。原厂职工没有得到真正安置,身份没有完全置换。而三叶公司是从原铝制品厂脱离出来的,经营的也是原铝制品厂的资产,所获得的租赁收入到底是用于原职工的置换,还是用于新公司的发展,没有明晰。二是不符合上级要求。省有关部门要求,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必须有明晰的产权,同时地方财政给予相应配套,才能给予资金和政策上的扶持。这一问题如果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将很难争取到上级的扶持资金。三是破解恶性循环的难度大。原铝制品厂有职工1169人,总资产3000万元,总负债7000万元,安置职工需要5500万元。通过政策性破产后,债务全部解除,安置职工的资金缺口还有2500万元以上,历史遗留问题没有解决。随着进入退休年龄的原职工不断增多,养老保险欠交部分越来越多,初步估计,每年将新增这部分债务100万元以上。债务连年累加,导致三叶无力、也没有义务负担原铝制品厂这部分债务,严重地制约和阻碍了创业基地的快速发展。
(二)投入不足。市财政还未设立创业基地专项建设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教育培训政策、就业优惠政策等相关扶持政策还未出台。三叶创业基地因投入不足,目前只是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共享设施尚不完善,缺乏全方位的创业辅导服务,实质仅仅是厂房租赁,距离严格意义上的创业辅导基地还有较大差距。
(三)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三叶中小企业服务公司管理人员、入驻的创业者及企业就业人员都存在培训不足,素质参差不齐,整体素质不高的现象。目前三叶创业基地服务公司和入驻企业上岗人员大中专以上文化的仅70人,拥有高级职称的1人。
(四)发展壮大的主观愿望不强。三叶每年可以获得厂房租赁租金80万元左右。这笔资金主要用于三叶管理层人员工资、基地维护、困难职工生活补助等。三叶管理层是由原铝制品厂27名留守人员组成,收入来源比较稳定,改革的愿望不强烈。原铝制品厂没有进入三叶就业的工人,已经基本享受城市低保,虽然有改制终结的诉求,但也存在得过且过的想法,对促进三叶进一步发展的要求不高。
三、几点建议
改革创新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针对三叶创业基地的实际情况,对下一步如何推进我市国企改革,进一步深入和扶持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必须注重发扬改革创新的精神,把解决现实问题和体现长效成果结合起来,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推动工作科学和谐发展。
(一)选好基地试点对象成立股份制企业。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目前,我市226家市属企业累计已改制验收176家,尚有50家没有通过改制验收,这批企业的共同点都是资不抵债。要进一步深入推进改革,必须调整思路,树立榜样,或者说在少数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试点工作。在全市选择8-10家企业,对那些厂区面积较大、交通区位条件较优、厂内厂房和配套设施等基础条件较好、具备一定为市重点产业提供配套产品能力,但一时无法找到改制合作伙伴的企业,比如象原铝制品厂这样的企业,政府可以考虑出台相关政策,给予创业基地的待遇,促进改制的最后完成。要尽快明晰其产权,成立政府、经营者、企业职工三方参与,政府控股,产权明晰的股份制企业:整合原厂固定资产,给予一定创业基地发展引导资金或中小企业孵化资金,再从基地每年的新增收入中切块20-30%,组成政府的出资部分;经营者(或基地管理层)、基地内各业主拿出一定比例资金;原厂职工集体筹集部分资金。使创业基地的股份制企业与原厂彻底脱钩,妥善解决好创业基地与原国有企业之间的各种矛盾,真正实现轻装上阵,既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职工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又确保充分调动三方的积极性,共同做强做大。
(二)整合各种资源扶持创业基地做强做大。要充分发挥好“三叶”这样创业基地的典型示范作用,着重解决好创业基地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帮助其做大做强。一是要整合各种专项资金。市、县两级财政要从现有的工业发展基金中切块或从基地新增税收中拿出一定比例,建立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专项资金,用于规范中小企业创业基地的管理,提供公共服务,以及对基地项目进行扶持。同时,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对三叶创业基地及类似基地实行财政配套。在落实好上级产业政策的同时,还可以参照工业园区的一些政策来支持。劳动部门要拿出一定的资金,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对基地在就业再就业、职业培训等方面加以扶持。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要主动介入,选择基地内发展潜力大的项目,给予扶持。还要出台激励政策,鼓励、吸引社会资金、民间资金参与基地建设。二是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省政府即将出台《湖南省中小企业创业基地管理暂行办法》,我们一定要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用足用活政策。一方面要积极争取上级对三叶创业基地的资金扶持,另一方面要按要求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和措施,对三叶创业基地及其他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在财政倾斜、税费减免、缓缴养老保险、就业和培训、贷款担保、土地供应、环境优化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同时,帮助入驻企业解决融资难和立项难的问题,畅通申报、立项渠道。三是要加强业务指导力度。各相关职能主管部门要对创业基地加强业务指导,指导企业在优化硬件设施,增强基地的容纳孵化能力的同时,突破仅仅提供创业场地和物业管理服务的局限,进一步强化创业辅导综合服务,完善策划咨询、政务代理、融资担保、人员培训、技术应用等其他服务,全面提升创业基地的总体水平,提升基地与市重点产业,特别是与五大重点产业配套的能力。
(三)积极稳妥引导各种创业基地发展。对于三叶中小企业创业基地的这种模式,政府既要积极鼓励,又要稳妥推进,坚决不能搞“大干快上”。要“按照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的原则,结合区位优势、经济发展的特点和就业群体的需求,科学谋划,明确产业定位,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其他创业基地的建设。基地类型要多样化,可围绕新农村建设,发展以农产品加工为主的龙头带动型创业基地;借助工业八大支柱产业,发展为大企业配套服务的工业加工型创业基地;抓住国有企业改制的机遇,建立一批混合型中小企业创业基地;依托我市高新技术和大专院校的优势,发展科技孵化型基地;围绕第三产业,发展商贸物流型创业基地。基地建设总体思路应该是“改建为主,新建为辅”。改造为主,就是城区的中小企业创业基地主要应在挖掘市直未改制企业破产倒闭的闲置厂房的基础上,改造建设而成,实现“双赢”;新建为辅,就是各县市区可从各地中小企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出发,按照城乡建设用地总体规划和当地产业特点,整合相关资源,经过科学论证,新规划建设一些高起点、高标准的创业辅导基地。基地投资方式要多种模式并举,既可以是政府投资、政府经营的公益性基地,也可以是民营资本投资、企业化经营的盈利性基地,还可以是政府补贴,民营资本投资经营的混合性基地。
(四)立足长远加大孵化与做大的产业对接。要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降低从创业基地“毕业”的企业“二次创业”成本和门槛,实现创业基地与工业园区的有效对接,确保在创业基地滚动孵化出来的企业能顺利迁入工业园区继续发展,避免孵化出来的企业外迁,造成税源流失,要真正把创业基地建设成为我市园区企业的输送地,成为全市财政税收的增长点。
(五)看准时机促进全市改制的最后完成。市国资委、行业主管局要统筹兼顾,大力引进战略投资者。一旦条件成熟,有投资者对该创业基地的股份制企业进行兼并,政府应主动退出,所获利润首先用于原厂职工的身份置换和安置。将各基地因经营、安置原厂职工后所剩余的利润整合起来,实施滚动发展,推动其他企业改制的最终完结。
《关于中小企业创业基地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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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叶中小企业创业基地是我市第一个初具规模的中小企业创业基地,成立于2006年,2007年被批复为省级中小企业创业基地,位于雁峰区白沙洲,占地面积6.67万平方米,拥有4.8万平方米的“孵化”面积。基地共投资1000余万元,改造基础设施,成立基地服务中心、技术信息资讯中心、人才培训中心,实行封闭性运作,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配套,为入驻企业提供各种服务,成为***市首家建设较好的民营中小企业孵化器。2009年上半年完成产值8000万元,实现税收350万元。
一、三叶效应
进入三叶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发展,投资少,见效快,有利于中小企业创业成长。同时,“三叶模式”为我市的国有企业改革的继续深入也作出了有益的尝试,提供了另外一种探索方式。
(一)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三叶创业基地是在原铝制品厂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将破产企业的闲置厂房加以改造,作为创业基地进行场地出租,开展创业孵化。三叶创业基地通过老国有企业的退出和新民营企业的进入,激活存量、引进增量,变包袱为财富,实现城区土地资源、工业存量资源、人才资源得以最大限度的利用和发挥。原铝制品厂的厂房、机器设备等资产3000多万元全部得到了盘活和再利用,且经营收入用于发放困难下岗职工的生活补贴,对保障困难职工生活提供了资金来源。
(二)有利于中小企业创业做大。三叶中小企业创业基地立足机械加工业,围绕为行业龙头企业提供配套产品,积极推动中小企业集聚发展,既较好地解决了企业发展“村村点火,处处冒烟”效率低下的问题,又有利于降低创业者的创业成本,降低创业风险,有利于减轻创业者在初创期的困难,提高创业成功率。三叶创业基地自2007年到现在共吸收31家中小企业,主要是为中钢衡重、衡钢、亚新科、元雁机械、新疆特变等大重型企业的配套项目,产品涉及汽车配件、农机配件、节能环保、变压器、医疗器械等方面。现有中小企业26家,4家正在洽谈进入。今年销售收入可望突破1.5亿元。三叶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在几年时间里已孵化和培植了固定资产1000万元以上企业8家,培植孵化的康洁米业、恒升机械、顺意机械已发展壮大,迁出基地,另行择地发展;为亚新科配套的4家企业也即将走出孵化基地,准备迁入工业园继续发展。
(三)有利于促进就业再就业。破解就业难的关键在于创业,建设一个创业基地比引进一个创业者提供的就业岗位可能更多。三叶创办不到两年时间,已培训入驻企业员工、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技师学院学生420人,安排就业人员1050人,其中下岗职工260多人,原铝制品厂下岗的“4050”人员50多人。职工收入低的每月有700-800月,高的达1700-1800月,平均达到1200月左右,有效解决了部分职工的实际困难。
(四)有利于增加财税收入。资产闲置,不能产生一分钱的效益。而“三叶”这种模式,人们一般称之为“破旧立新”或“枯树发芽”模式,将闲置资产充分利用,一个企业倒下去,一批小企业建起来。许多中小企业老板都是琦着自行车进来,开着小车出来。2007年,三叶基地内全部企业累计上缴税金259.98万元,今年上半年已上缴税金350多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在我市还是一个全新的事物,目前,三叶中小企业创业基地来势喜人,发展前景也较好,但也面临着一些直接影响其发展和壮大的困难和问题。
(一)产权不明。三叶托管的原***铝制品总厂通过了政策性破产,但一些政策还没有落实,产权没有明晰,带来了诸多问题和矛盾,主要是:一是基地与原厂职工的矛盾。原厂职工没有得到真正安置,身份没有完全置换。而三叶公司是从原铝制品厂脱离出来的,经营的也是原铝制品厂的资产,所获得的租赁收入到底是用于原职工的置换,还是用于新公司的发展,没有明晰。二是不符合上级要求。省有关部门要求,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必须有明晰的产权,同时地方财政给予相应配套,才能给予资金和政策上的扶持。这一问题如果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将很难争取到上级的扶持资金。三是破解恶性循环的难度大。原铝制品厂有职工1169人,总资产3000万元,总负债7000万元,安置职工需要5500万元。通过政策性破产后,债务全部解除,安置职工的资金缺口还有2500万元以上,历史遗留问题没有解决。随着进入退休年龄的原职工不断增多,养老保险欠交部分越来越多,初步估计,每年将新增这部分债务100万元以上。债务连年累加,导致三叶无力、也没有义务负担原铝制品厂这部分债务,严重地制约和阻碍了创业基地的快速发展。
(二)投入不足。市财政还未设立创业基地专项建设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教育培训政策、就业优惠政策等相关扶持政策还未出台。三叶创业基地因投入不足,目前只是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共享设施尚不完善,缺乏全方位的创业辅导服务,实质仅仅是厂房租赁,距离严格意义上的创业辅导基地还有较大差距。
(三)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三叶中小企业服务公司管理人员、入驻的创业者及企业就业人员都存在培训不足,素质参差不齐,整体素质不高的现象。目前三叶创业基地服务公司和入驻企业上岗人员大中专以上文化的仅70人,拥有高级职称的1人。
(四)发展壮大的主观愿望不强。三叶每年可以获得厂房租赁租金80万元左右。这笔资金主要用于三叶管理层人员工资、基地维护、困难职工生活补助等。三叶管理层是由原铝制品厂27名留守人员组成,收入来源比较稳定,改革的愿望不强烈。原铝制品厂没有进入三叶就业的工人,已经基本享受城市低保,虽然有改制终结的诉求,但也存在得过且过的想法,对促进三叶进一步发展的要求不高。
三、几点建议
改革创新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针对三叶创业基地的实际情况,对下一步如何推进我市国企改革,进一步深入和扶持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必须注重发扬改革创新的精神,把解决现实问题和体现长效成果结合起来,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推动工作科学和谐发展。
(一)选好基地试点对象成立股份制企业。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目前,我市226家市属企业累计已改制验收176家,尚有50家没有通过改制验收,这批企业的共同点都是资不抵债。要进一步深入推进改革,必须调整思路,树立榜样,或者说在少数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试点工作。在全市选择8-10家企业,对那些厂区面积较大、交通区位条件较优、厂内厂房和配套设施等基础条件较好、具备一定为市重点产业提供配套产品能力,但一时无法找到改制合作伙伴的企业,比如象原铝制品厂这样的企业,政府可以考虑出台相关政策,给予创业基地的待遇,促进改制的最后完成。要尽快明晰其产权,成立政府、经营者、企业职工三方参与,政府控股,产权明晰的股份制企业:整合原厂固定资产,给予一定创业基地发展引导资金或中小企业孵化资金,再从基地每年的新增收入中切块20-30%,组成政府的出资部分;经营者(或基地管理层)、基地内各业主拿出一定比例资金;原厂职工集体筹集部分资金。使创业基地的股份制企业与原厂彻底脱钩,妥善解决好创业基地与原国有企业之间的各种矛盾,真正实现轻装上阵,既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职工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又确保充分调动三方的积极性,共同做强做大。
(二)整合各种资源扶持创业基地做强做大。要充分发挥好“三叶”这样创业基地的典型示范作用,着重解决好创业基地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帮助其做大做强。一是要整合各种专项资金。市、县两级财政要从现有的工业发展基金中切块或从基地新增税收中拿出一定比例,建立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专项资金,用于规范中小企业创业基地的管理,提供公共服务,以及对基地项目进行扶持。同时,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对三叶创业基地及类似基地实行财政配套。在落实好上级产业政策的同时,还可以参照工业园区的一些政策来支持。劳动部门要拿出一定的资金,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对基地在就业再就业、职业培训等方面加以扶持。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要主动介入,选择基地内发展潜力大的项目,给予扶持。还要出台激励政策,鼓励、吸引社会资金、民间资金参与基地建设。二是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省政府即将出台《湖南省中小企业创业基地管理暂行办法》,我们一定要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用足用活政策。一方面要积极争取上级对三叶创业基地的资金扶持,另一方面要按要求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和措施,对三叶创业基地及其他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在财政倾斜、税费减免、缓缴养老保险、就业和培训、贷款担保、土地供应、环境优化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同时,帮助入驻企业解决融资难和立项难的问题,畅通申报、立项渠道。三是要加强业务指导力度。各相关职能主管部门要对创业基地加强业务指导,指导企业在优化硬件设施,增强基地的容纳孵化能力的同时,突破仅仅提供创业场地和物业管理服务的局限,进一步强化创业辅导综合服务,完善策划咨询、政务代理、融资担保、人员培训、技术应用等其他服务,全面提升创业基地的总体水平,提升基地与市重点产业,特别是与五大重点产业配套的能力。
(三)积极稳妥引导各种创业基地发展。对于三叶中小企业创业基地的这种模式,政府既要积极鼓励,又要稳妥推进,坚决不能搞“大干快上”。要“按照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的原则,结合区位优势、经济发展的特点和就业群体的需求,科学谋划,明确产业定位,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其他创业基地的建设。基地类型要多样化,可围绕新农村建设,发展以农产品加工为主的龙头带动型创业基地;借助工业八大支柱产业,发展为大企业配套服务的工业加工型创业基地;抓住国有企业改制的机遇,建立一批混合型中小企业创业基地;依托我市高新技术和大专院校的优势,发展科技孵化型基地;围绕第三产业,发展商贸物流型创业基地。基地建设总体思路应该是“改建为主,新建为辅”。改造为主,就是城区的中小企业创业基地主要应在挖掘市直未改制企业破产倒闭的闲置厂房的基础上,改造建设而成,实现“双赢”;新建为辅,就是各县市区可从各地中小企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出发,按照城乡建设用地总体规划和当地产业特点,整合相关资源,经过科学论证,新规划建设一些高起点、高标准的创业辅导基地。基地投资方式要多种模式并举,既可以是政府投资、政府经营的公益性基地,也可以是民营资本投资、企业化经营的盈利性基地,还可以是政府补贴,民营资本投资经营的混合性基地。
(四)立足长远加大孵化与做大的产业对接。要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降低从创业基地“毕业”的企业“二次创业”成本和门槛,实现创业基地与工业园区的有效对接,确保在创业基地滚动孵化出来的企业能顺利迁入工业园区继续发展,避免孵化出来的企业外迁,造成税源流失,要真正把创业基地建设成为我市园区企业的输送地,成为全市财政税收的增长点。
(五)看准时机促进全市改制的最后完成。市国资委、行业主管局要统筹兼顾,大力引进战略投资者。一旦条件成熟,有投资者对该创业基地的股份制企业进行兼并,政府应主动退出,所获利润首先用于原厂职工的身份置换和安置。将各基地因经营、安置原厂职工后所剩余的利润整合起来,实施滚动发展,推动其他企业改制的最终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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