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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环保所培训材料

时间:2019-05-16 06:23:56 网站:公文素材库

一、工业企业检查

1、检查企业各项手续。环评批建是否相符,被停产整顿的企业必须取得工商、环保、土地、规划、发改等手续及镇政府批准,未取得相关手续不得擅自开工生产。

2、检查各项设施运行情况。首先确定企业是否在生产;二是检查环保治理设施连接管道是否完好;三是检查治理设施的风机、水泵、灯管等是否正常运行;四是运行、检查记录是否填写完善。

3、检查挥发性有机废气的配套设施。挥发性有机废物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并按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4、检查粉尘治理设施。产生粉尘的企业应安装粉尘治理设施,企业应当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集中收集处理措施,严格控制粉尘和污染物排放。

5、检查企业卫生环境。检查生产企业是否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的堆放、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污染物排放。

6、检查企业低挥发性有机物台账。工业涂装企业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应建立台账。记录生产原料、辅料的使用量、废气量、去向以及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

7、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

8、检查工业企业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产生工业固体废弃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的措施。

9、检查企业工业固废处置协议。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规定提供固体废物的种类、产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10、检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危废物管理台账和危废贮存设施;涉及危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废物识别标志,建立危废物管理台账;检查危废物产生单位的是否制定管理计划;检查危废物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检查危废储存时间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检查危废间是否存在危险废物和非危险废物混合存放;检查是否有危险废物应急预案;禁止将危险废物私自转移;转移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单。

二、扬尘治理

1、道路扬尘检查。抑制道路扬尘,扬尘路段适时洒水,重点路段加强清扫保洁。

2、散煤管控检查。检查煤炭销售点情况,若有储煤,按照程序依法扣查并取缔,已取缔的要复查,严防反弹。

3、燃煤锅炉检查。拆除燃煤锅炉,做到锅炉主体移位,烟囱拆除,所有管道和线路切断,无法拆除的应断水断电,拆除鼓风机、电机等主要配套设备。

4、建筑工地检查。一是施工现场要按照要求进行围挡,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保证围挡安全、整洁。二是按规定码放建筑材料、构件、料具,采取必要的覆盖并设置标牌。三是非施工作业面上的裸露地面、施工现场空地或临时堆放的土堆、水泥、粉煤灰、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用防尘网进行覆盖。四是建筑垃圾要严密遮盖,适时洒水,按规定及时清运。五是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洒水设备,安排专人负责,定时洒水、保洁,保证施工现场无尘。六是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

5、非法采砂检查。关停所有采砂点及非法设立的砂石加工转运场,拆除生产设备及设施,不服从整治的采砂点,依法强制关停取缔。

6、料堆场检查。一是被查企业应按照要求将料场道路硬化。二是料厂出口位置要设置洗车平台、喷淋装置。三是企业料堆场物料存放必须入棚、入仓,密闭封存。

三、水污染防治

1、检查企业是否利用渗井、渗坑、私设暗管排放污水,是否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

2、检查工业废水问题。检查污水排放企业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和处理产生的全部废水,含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工业废水应当分类收集和处理,不得稀释排放。

3、生活排污情况。村庄、居民楼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应妥善处置。污水处理设施保证正常运行,做好运行保养记录。

四、加油站点检查

1、加油站储油罐应采取防渗漏的双层罐保护措施,并设置渗漏检测设施,油罐车应采取密闭卸油方式;加油站应设立卸油油气回收装置、加油油气回收装置;保证站内环境清洁卫生,洒水抑尘。

2、检查加油站证件是或齐全,包括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环评报告。

五、防火工作

三秋三夏期间,各村设立防火指挥部,成立火情巡逻组;加大巡查力度,增加巡查人员,提高巡查频率,加强对各自辖区内火情易发区域的控制力度,确保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同时将防火工作常态化,同“五清净”工作紧密结合,加大路边秸秆垃圾的清理力度,消除火情隐患。发生红外线高清热成像系统报警后,各村主管第一时间处理,防止重复火情。防火工作完成的出色与否直接同考核挂钩。

六、其他日常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制度,通过实施“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网格划分、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希望各村与包村干部密切联系,协调沟通,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做好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

1、各村主管领导每月至少对所有企业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环保工作排查。对于安全生产隐患大,环保要求落实不到位的企业,立即停产整改。对新增无手续的“散乱污”企业要及时上报取缔。

2、重污染天气情况下,接到镇政府通知后,要第一时间巡查区域内所有企业,按预警要求落实到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3、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强化督查,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赶赴指定位置,协调企业配合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积极督促整改。

希望大家以这次培训会为契机,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以真抓实干是工作态度,共同守护 镇绿水青山,为建设美丽、幸福、和谐家园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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