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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总结的报告(精选多篇)

时间:2019-05-16 06:27:16 网站:公文素材库

第一篇:关于201*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总结的报告

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xx年年以来,市环保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我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结合我市环保工作实际,坚持常抓不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组织宣传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十七大法制观念

党的十七大召开后,我局多次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十七大报告对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报告中多次提到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据统计,“民主”、“法治”、“法制”、“依法”、“法”等词汇,在报告中出现多达一百二十多次,频率之高,引人关注。在第六部分的六个问题中,有三个问题论述民主法制:“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发扬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报告鲜明地提出: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原则上要公开听取意见”等。通过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在全局干部职工中进一步落实了依法治国的理念,为全面推进我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积极组织,扎实推进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为扎实推进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我局及时出台了《关于印发全面推行环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xx〕110号),成立了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法规科具体负责。在环保执法中,要求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的“六项禁令”和环保系统的“十不准”办事,针对违法违纪者从严从重予以处理。对在执法中失职渎职的,依照规定严肃责任追究,全年无一例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健全环保法制工作机构。全市各县区环保部门均设立了专门的政策法规机构,有专职人员负责环保法制工作。针对县、区的环保工作,市环保局法规科做到了经常性进行指导并监督各执法岗位人员的执法情况。

为畅通环保投诉渠道,我局设立了环保举报电话12369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布。针对执法程序,如项目审批等在网上进行公布,以方便群众。对环保执法岗位的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每月一督导,每季一汇报,半年小结,全年总结,保证了全年环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切实做好法律知识培训工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工作

全局上下认真学习法律知识,xx年年以来,我局先后定购有关法律知识资料100余套,基本做到了人手一册。同时充分利用“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9.16”臭氧层日等有利时机,利用新闻媒体、宣传版面等积极宣传环境法律知识,号召全市人民认识到我们人类共有一个地球,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和美好家园,让市民参与,让决策层人员参与,形成了上下互动的环保宣传局面。

10月27日,市环保局举办了全市环保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认真学习环保法律法规在具体执法过程中的运用,规范环保执法行为,提升了全市环保系统执法人员的整体水平。同时组织到外地学习环保先进经验,参加各种各类环保培训班,把学到的环境知识运用到实际环保工作中,全市共培训260余人次。

认真组织参与以“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的“12.4”系列法制宣传活动。12月4日,在世纪广场开展法制宣传日活动,印发环保法律宣传单5000张,宣传画400张,出展板4块,向群众宣传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知识,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受理群众来访案件。

继续推进“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组织由市人大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政协、市环保局、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局等20家单位参加的宣传活动,制定了《xx年年“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方案》,成立了“环保世纪行”组委会和执委会。重点对污染物减排和工业污染防治等工作进行监督,推动了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开展“环境大接访”宣传活动。从xx年年9月1日至10月15日期间的周六、周日,组织全市环保系统公开设立接访台,现场处理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宣传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解决了一批影响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违法行为和信访问题。

四、完善执法责任制,严格依法行政

《行政许可法》实施后,我局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对涉及事务行政许可的依据、项目和实施主体进行了清理登记,向社会公示;对取得排污许可的公民、法人和组织从事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登记,定期检查,以实现有效监督和管理,保障许可活动合法有序进行。同时,我局还制定了《服务承诺》,将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的依据、标准、期限、举报电话等事项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制度。在规费征收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不设立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第二篇:关于201*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总结的报告

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xx年年以来,市环保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我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结合我市环保工作实际,坚持常抓不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组织宣传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十七大法制观念

党的十七大召开后,我局多次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十七大报告对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报告中多次提到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据统计,“民主”、“法治”、“法制”、“依法”、“法”等词汇,在报告中出现多达一百二十多次,频率之高,引人关注。在第六部分的六个问题中,有三个问题论述民主法制:“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发扬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报告鲜明地提出: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原则上要公开听取意见”等。通过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在全局干部职工中进一步落实了依法治国的理念,为全面推进我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积极组织,扎实推进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为扎实推进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我局及时出台了《关于印发全面推行环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xx〕110号),成立了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法规科具体负责。在环保执法中,要求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的“六项禁令”和环保系统的“十不准”办事,针对违法违纪者从严从重予以处理。对在执法中失职渎职的,依照规定严肃责任追究,全年无一例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健全环保法制工作机构。全市各县区环保部门均设立了专门的政策法规机构,有专职人员负责环保法制工作。针对县、区的环保工作,市环保局法规科做到了经常性进行指导并监督各执法岗位人员的执法情况。

为畅通环保投诉渠道,我局设立了环保举报电话12369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布。针对执法程序,如项目审批等在网上进行公布,以方便群众。对环保执法岗位的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每月一督导,每季一汇报,半年小结,全年总结,保证了全年环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切实做好法律知识培训工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工作

10月27日,市环保局举办了全市环保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认真学习环保法律法规在具体执法过程中的运用,规范环保执法行为,提升了全市环保系统执法人员的整体水平。同时组织到外地学习环保先进经验,参加各种各类环保培训班,把学到的环境知识运用到实际环保工作中,全市共培训260余人次。

继续推进“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组织由市人大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政协、市环保局、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局等20家单位参加的宣传活动,制定了《xx年年“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方案》,成立了“环保世纪行”组委会和执委会。重点对污染物减排和工业污染防治等工作进行监督,推动了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公文素材库范文网【www.bsmz.net)的积极性。及时做好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积极开展辖区的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利用假期和新学期开学时间,组织学生上法制课,组织图片展和板报在辖区学校内进行展出,受教育的青少年学生800余人次,由于教育方法直观形象、深入浅出,提高了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文明素质,取得了良好效果。

治安街社区

201*年6月6日

第五篇:市环保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总结

市环保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总结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针,“四五”普法工作正是贯彻依法治国思想的重要举措。为全面落实省、市提出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精神,确保我局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有利的发展环境和近期红河污水治理重点工程的实施,努力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布署,结合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坚持常抓不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

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和《安徽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下发后,局领导非常重视,成立了“四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把法制建设列入领导班子责任目标,局长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总责,分管局长为直接责任人,各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专人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并配备了相应的办公设施及专门档案室,普法资料齐全,档案管理规范。根据普法工作的要求,我局制定了“四五”普法的总体规划和分年度工作计划,统一布置了普法工作的要求和标准,各股室也分别制定了各自的学习计划,做到有计划,按步骤,分阶段、有重点地学习。同时局里购置了大量普法书籍和辅导材料,基本做到人手一册,并专门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准备了教材,进行培训和考核。局里还每年两次对全局各股室,二级机构的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评比,对干部学法情况进行考试,对不学法、不懂法、不依法办事的干部不得提拔重用,不得评先进,大大地调动了各单位学法、用法的热情和广大干部职工知法、懂法、普法的积极性,促进了我局“四五”普法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积极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根据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要求,我局建立和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局领导带头学习宪法、行政法规和环保专业法律法规,并采取各种形式组织本单位的学法活动。局党组安排了专题学法活动,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学习,聘请专家进行法制讲座。针对《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局里组织了专门的学习和培训,并结合工作实际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了行政许可法知识考试,参考率达100%,参考人员全部通过了考试,同时还进行了“领导干部学法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培训、考试,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在环境保护法宣传方面,我们采取了多种多样的宣传形式,每年在环境保护日期间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印发宣传材料和标语,利用广播、电视等多种媒体进行宣传;平时设有宣传园地,定期更换内容,对广大职工进行宣传,同时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征费人员在工作中要坚持向广大排污户和群众宣传讲解环保法规,做到普法宣传与征费、执法工作相结合,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1、严格实行政务公开制度。《行政许可法》实施后,我局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对涉及事务行政许可的依据、项目和实施主体进行了清理登记,向社会公示;对取得排污许可的公民、法人和组织从事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登记,定期检查,以实现有效监督和管理,切实保障许可活动合法有序地进行。同时我局还制定了《服务承诺》,将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的依据、标准、期限、举报电话等事项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2、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制度。在规费征收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不设立任何形式的“小金库”,严格实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全部上缴财政,不以任何理由截留使用,行政经费和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由财政纳入预算予以保障。

3、在行政执法工作中,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程序,建立行政执法定期讲评制度,实行听证制度,建立健全了投诉举报、过错责任追究和国家赔偿制度,对有执法过错的责任人制定具体的处理规定;进一步完善执法档案的管理,对举报案件严格实行登记管理,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规费征收的档案卷宗做到科学规范、及时归档;严格实施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和资格认证制度,我局现有环保监察员31人,专职执法人员17人,全部通过统一的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取得了省人民政府统一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在执法过程中坚持持证执法、文明执法、程序规范、依法行政,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树立了环保行业良好的执法形象。

4、积极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新闻曝光案件追查制度,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并依法作出处理,切实解决群众通过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责任制,成立了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遵循自愿合法原则进行行政调解,及时调处民事纠纷,全局无一例违法违纪越级上访人员,保障了全局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促进我局各项工作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和全面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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