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国集中力量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通知精神,按照省、市政府xx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以全国的“安全生产年”为主线。按照***县《关于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就***县经贸委系统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
我委根据县安委会的统一部署,会同县供电公司,就如何开展对全县电力行业进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了以徐成义为组长,李耀山、董如春为副组长,经贸委、供电公司安全部门为成员的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两部门多次召开协调会,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参会。研究部署全县电力行业如何“打非”工作,并参加了多次安全生产检查,强调了本次工作的重点。以”全国安全生产年”为主线,以打击非煤矿山、民用爆炸物品、电力行业为重点,以降低各类安全事故总量为目标,切实开展“打非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强化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速建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推动政府部门、企业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为全县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
二、突出重点、全面检查
根据国务院、省、市、县文件精神,按照全县电力行业的特点,抽调专业技术人员,主管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靠前指挥,组织相应的协调机构,确定专人负责,以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打非”工作的开展,对全县电力行业进行拉网式的排查。从五月份开始就明确提出要求,要针对夏季天气多变的势头在各个环节要充分做好防范工作。尤其是户外的供电线路要做好重点检查,随时防范强对流天气的发生。在这次打击非法违法安全生产行动中,共查处安全生产隐患138条,都做到了有效时改和治理,没有重大事故发生和重大安全隐患存在。为了进一步落实县政府关于取缔非法采沙的有关指示精神,我们在接到关于池河流域有两户私自启甩变压器用户进行非法采沙的线索后,县供电公司立即组织营销稽查大队、电力警务室、池河镇政府前往了解情况,在现场牾到了两户业主进行了谈话,两户业主均承认电是私接启用的。根据有关规定,稽查人员对私自启用变压器的两户进行了现场停电,并对违反供电营业规则私自启用变压器的当事人进行了处理,有效的遏制了非法违法事故的发生。
在今年的6月4日下午5时许,由于强对流天气的突发给我县的工农业生产造成了一定的损失。特别是电力行业,户外的一些高压线路和电线杆都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折断,最为严重的是县东。由于提前做好应急防范,造成损失比预计的要好的多。经过全县电力行业的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了供电,没有给全县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的生产生活造成太大的影响,得到了县委县政府领导表扬,受到了全县人民的一致好评。
三、下步工作要求
安全生产工作是长期而艰巨的,虽然全县电力行业目前的安全生产形势比较平稳,没有发生较大安全事故,但安全生产的形势依然是严峻的。我们要始终坚持广泛发动、群防群治,职工是企业的“主力军和生命力”要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安全生产管理,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这一主题,开展对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和依靠电力行业的全体员工全面细致的查找各类安全事故隐患,积极主动的参加隐患排查整治,我们就能确保全县人民的正常用电,确保全县工农业生产的正常运转,只有我们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就能把安全生产抓出成效,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周年创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第二篇:关于集中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桂花乡人民政府
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
行为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
县安委:
我乡自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以来,严格按照县“打非治违”的精神和乡“打非治违”的实施方案和要求进行,对乡内的各企业开展认真细致的排查,对违规违章行为给予处理和纠正,对涉及非法生产的企业给予关闭和停产处理。现将我乡的“打非治违”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为严厉打击我乡当前安全生产领域中非法违法行为,加强政府监管执法力度,桂花乡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乡长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安委办牵头,乡综治办、文广站、派出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本辖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按照乡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于201*年6月份以来,由分管领导牵头、乡安委办具体实施,组织辖区非煤矿山企业、建筑施工单位、烟花爆竹等15家单位,充分利用广播,张贴标语等形式,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加强舆论和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对举报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 1
行为,迅速予以核实查处。
三、职责明确,严格责任
此次“打非行动”,按照“属地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进行,乡直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指导,督促相关行业和领域的专项行动,领导组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副组长负责具体工作,乡安委办负责综合协调和调度工作。为确保此次打非专项行动工作不流于形式,对那些工作不认真,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部门和人员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从严从重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具体措施,工作成果
1、非煤矿山:认真贯彻实施省、市、县文件要求,不断加强辖区1家非煤矿山企业的监察管理力度,有效杜绝矿山企业超层、越界开采和非法违法建设,关闭1家露天采沙场。大力推进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加强软件、硬件建设,提高企业本质安全。
2、建设领域:开展以打击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违法建筑行为,严厉打击和取缔“黑工地”为重点,深入辖区各建设项目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通过排查登记建筑企业5家、道路施工单位4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份,要求各建筑施工企业要进行自查自纠,不断加强员工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把安全隐患排除在萌芽状态,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3、危化物品、烟花爆竹:进一步检查重点和工作要求,通
过对辖区8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1家危化品经营单位的检查,共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6份,排查安全隐患6个,立即整改4个,限期整改2个。
4、切实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要组织公安派出所、乡安办、乡公路站、乡农机站、乡综治办、各村(场)道路交通协管员,联合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整治重点内容包括:对无(假,套)牌,无(假)证,挪用号牌及报废、拼装、自行改装的机动车、拖拉机(含变型、多功能拖拉机)要依法予以查扣,对其驾驶员、所有人要依法处理,特别是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要当场予以查扣并进行整改,
虽然此次“打非行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收获,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坚持把此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下去,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工作上警钟长呜,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推动我乡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好转。
桂花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九月五日
主题词:打击生产经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桂花乡党政办公室201*年9月5日印制
(共印3份)
第三篇:关于集中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关于集中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
为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加强政府部门监管执法力度,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落实,推动和促进政府和企业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推动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烟墩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现将此项集中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为加强对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烟墩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镇长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为进一步加强此次打非工作宣传氛围,烟墩镇充分利用广播,张贴标语等形式,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加强舆论和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对举报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迅速予以核实查处。
三、职责明确,严格责任
此次打现专项,按照“属地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进行,镇直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指导,督促相关行业和领域的专项行动,领导组组长负责全盘工作,副组长负责具体工作,镇安委办负责综合协调和调度工作。为确保此次打非专项行动工
作不流于形式,对那些工作不认真,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部门和人员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从严从重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具体措施,工作成果
为严厉打击我镇当前安全生产领域中非法违法行为,加强政府和监管执法力度,烟墩镇成立了由镇安委办牵头,镇综治办、文广站、派出所、工商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每天对本辖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与此同时,每周五晚进行一次联合突击执法检查。通过此项打非专项行动,我们依法取缔了4家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的经营场所,分别是“无名”电玩城、校园练歌厅、滨湖旅社、大成网吧。
虽然此次打非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收获,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坚持把此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下去,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工作上警钟长呜,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推动我镇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好转。
烟墩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年11月10日
第四篇:201*年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省安委办关于报送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情况文件的通知》(昭安委明电〔xx〕32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近一年时间的通力协作和艰苦努力,此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绩,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 提高认识强化领导,拟制方案密切协作。
领导挂帅,组织保障
xx年是安全隐患治理年。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要的议事日程,采取了扎实有力的措施,毫不松懈地加大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及时研究部署并成立了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领导组,由县长为组长、副县长为副组长及县安委办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打非”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安监局,并指定由安监局局长负责此项日常工作,明确了“打非”目标、要求、方式等,使全县在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过程中有条不紊地进行。
制定方案,周密部署。
为确保“打非”工作取得实效,县政府先后以彝政办电(xx)2号、彝政办发(xx)79号、彝政办通(xx)89号等文件下发,并由县安委办制定下发《打击关闭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各乡(镇)也结合实际制订了相应的《打击关闭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工作开展提供了依据。
年初,县政府专题召开了全县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动员会,分管领导杨副县长亲自作动员讲话和工作安排,强调“打非”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将打击关闭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二是将打击关闭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相结合;三是将打击关闭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与年初抗冰救灾和抗震救灾工作相结合。要求“打非”专项行动期间,县安委办要组织强有力的督察工作组,对各乡镇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巡回督促、检查、指导和帮助;各乡镇分管安全生产的副乡(镇)长亲自挂帅,带领工作组对辖区内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打击。
强化宣传,营造声势。
充分利用有线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打击关闭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打击关闭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积极性,让广大群众知晓非法违法行为的非法性和危害性。设立打击关闭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经查实的举报人进行奖励。
二、“打非”工作开展情况。
打击“三无”生产。
一是对烟花爆竹行业进行了打击“三无”生产工作,重点对荞山、牛街等乡(镇)存在非法制造土火炮的窝点进行了清理和打击,共取缔制造土火炮窝点5个,收缴非法经营的土火炮4万余头及半成品原材料和制造工具。二是对金属与非金属矿山进行了打击“三无”生产工作,重点打击取缔了小草坝乡金竹村等地从事非法开采铁矿的4户、奎香乡平地村等地从事非法开采砂石料3户。三是对道路交通运输行业“三无”车辆的查处打击,重点加强客运车辆、微型车、拖拉机、底速载货车辆的管理和对无牌无证车辆的清理打击,共查处打击5起。四是对水上交通进行“三无”运营进行了查处打击,重点对柳溪乡茶坊村沟口小组和洛旺乡洛旺村店子小组用竹筏载客过河的行为进行了查处打击,共计2起。
打击“死灰复燃”。
按照炸封关闭非法煤窑标准,炸封关闭死灰复燃的非法小煤窑221口(次);打击和取缔非法经营煤炭7起;行政处罚42人;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没收违法所得293000元;没收非法开采设备空压机4台、水泵12台、柴油发电机1台、电线数百米。有力打击了非法小煤窑死灰复燃的势头,确保全县非法煤窑开采处于“零”状态。
打击“超层越界”等生产。
通过对全县从事地下开采作业的矿山进行排查,发现***县付家湾煤矿西风井有越界开采现象,聘请中介机构到实地勘查,最终认定该煤矿西风井确属越界开采,随后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
打击“事故瞒报”。
在事故查处过程中,洛泽河流域发电有限公司庙林电站,连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在“4·04”高空坠落事故发生后不是立即报告该事故,而是采用集体事故瞒报,时间长达1天;事故发生后,据举报,经查实,最终对该瞒报事故进行了严肃的查处,对该企业处以100万元的罚款,相关责任人受到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五、下步工作。
1.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关闭非法生产经营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理清思(请关注www.bsmz.net)路,改进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进一步落实责任,克服疲劳和厌战情绪,坚持打好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持久战”,严格排查,从严监管,发现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一处,坚决查
处打击一处。
3.用好法律上的处罚依据,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从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非法违法生产事故的发生。
4.相关部门及时沟通、协调配合、联合执法形成长效机制,做到行动迅速、打击有力,从源头打击控制非法违法行为的现象。
5.壮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使之为推进全县安全形势稳定好转的骨干力量。
第五篇:201*年宝应县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总结201*年宝应县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
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根据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将我县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是召开会议、全面动员。年初,县安委会将“打非”专项行动作为一项年度中心工作在全县安全生产大会上进行了部署。5月份接到市安委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扬安字[201*]11号)后,我县高度重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下发了《宝应县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宝安发[201*]8号),并迅速召开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会议,对全县安全生产打非专项行动进行了专题部署,会议传达贯彻学习了有关文件,副县长顾长荣作了重要讲话。会议认真分析了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危害性和存在的原因,对打非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将打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
二是成立组织、建立网络。为切实加强全县“打非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打非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成效,县政府成立“打非专项行动”领导组,县政府分管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分管主任、县安监局长任副组长,县公安局、县经信委、县安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地方海事处、县工商局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对全县“打非专项行动”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研究解 1
决工作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打非专项行动”,明确了“打非专项行动”目标、要求、方式等,使全县在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过程中有条不紊地进行。
三是明确责任、各司其职。接到市安委会《通知》后,我县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下发了《宝应县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宝安发
[201*]8号),对各单位的职责进行了明确。按照“属地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县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开展相关行业和领域的专项行动坚持统一调度,分头落实,形成合力。
四是突出重点、有机结合。此次打非专项行动,我县在明确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船舶修造、冶金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的同时,坚持做好“三个结合”:一是与正常监管相结合,将打非纳入安全监管重要内容;二是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通过安全隐患排查,来发现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从而进行严厉打击;三是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以专项整治为抓手,突出打击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三非”行为。依法取缔危险化学品生产加工点1家,非法经营单位1家,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经营户6家,依法处理违法经营烟花爆竹店5家,非法违法建设6家。
五是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自“打非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县各部门按照职责牵头开展了8次联合执法行动。5月份县安监局与建工部门对建筑行业联合开展执法行动,处
理6起非法、违法建设行为。6月份,由经贸委牵头,安监、质监、机电、消防大队5个部门对我县4个船舶修造企业开展联合执法行动。6月份,安监、公安部门和射阳湖政府联合取缔了一居民房屋内的烟花爆竹非法存储点。7月份由安监部门牵头,公安、工商、交通、安宜镇政府联合取缔一甲醇燃料非法生产加工点。5-7月份由安监部门牵头,各镇(区)对全县危险化学品领域开展重点执法检查,有力打击了危化品领域非法建设、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我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得到有效地控制,安全生产秩序得到进一步好转。
二、存在主要问题
1、个别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对“三违”行为管理不力,日常安全管理资料不完善、不健全。
2、少数镇区和部门打非措施乏力。一些镇区和部门对打非治违工作认识不到位,措施不硬,打击不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观念还不是很明显致使个别行业和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现象难以得到彻底根治。
三、下阶段工作打算
1、进一步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全县各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秩序,预防生产事故。加强对行业主管部门的督促指导,促进行业安全监管工作不断加大得到加强。
2、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监督。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舆论工具和多种宣传方式,将“打非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抓牢抓实,营造和保持有利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社会舆论氛围,使“打非专项行动”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深入人心。
3、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效,开展“回头看”。继续保持依法打击的高压态势,巩固发展专项行动的成果。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工作“回头看”,对正在整改的单位和安全隐患,进行跟踪督办,对己关闭或采取强制措施的企业,加强监控,确保不反弹。对事故多发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难点问题,进行重点执法或组织联合执法,坚决遏制事故。
4、进一步深化“打非专项行动”,建立长效机制。把专项行动中的有效措施、得力方法等,认真总结,切实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健全完善协同联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把依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不断巩固打非治违成果。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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