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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工作总结

时间:2019-05-16 06:37:07 网站:公文素材库

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工作总结

来宾市安委办:

根据自治区安委会、来宾市安委办及**海事局的文件精神,我处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通过排查治理隐患,化解水上事故风险,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促进了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将我处本次活动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积极开展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回头看”活动,跟踪督查各类违法行为整改情况,杜绝水上交通事故发生,为辖区营造水上交通安全稳定环境。(转载请注明来自:公文素材库http://www.bsmz.net/)

一是积极参与来宾市政府组织的“6·17”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主要是以今年以来辖区发生的水上交通事故(或险情)典型案例,制作了安全生产图片展示宣传栏,并收集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等板报宣传内容,展示于**区相思园广场安全宣传场所供群众观看,现场解答广大群众的咨询,并印制多种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资料,广泛传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人们安全意识,倡导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引导人们逐步形**全、科学的行为准则和生活方式,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

二是利用船舶签证窗口、现场执法、日常巡航等手段,向船舶、船员宣传典型事故案例和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知识,提高船员对事故隐患排查和预防事故的能力,不断提高船员水上交通安全意识。

三是加大对辖区渡口渡船的安全检查监督力度,跟踪检查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确保人命财产安全。按照活动方案部署,我处于5月下旬起开始在辖区内进行全面的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客渡船救生、消防、主机及舵系设备,并为高龙渡口的“来宾横025”渡船购置、更换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主机日用油箱及输油管,真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隐患,杜绝船舶事故发生。

四是主动与地方政府联系,形成工作合力机制,坚决遏制水上交通非法违法行为。

——会同**县交通运输局、**县航务管理所在红水**屏渡口联合依法对**县红渡镇古奋村黄宝华所属的一艘从事非法载客渡运的“三无”钢质机动小船进行了取缔(当场拆除齿轮箱),并对当事人进行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此次联合行动,严厉打击了水上非法船舶从事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了乐滩库区水上交通环境。

——会同**县交通运输局、航务管理所、**县新圩乡人民政府对该乡的丹灵渡口渡船进行联合检查。检查中发现该渡口“**横013”渡船驾驶员樊某因炸鱼至右手残疾,致其已无法安全操作船舶,为了确保船舶航行安全和乘客生命财产安全,我处现场依法对樊某实施了责令立即离岗的海事行政强制措施,并收缴其船员适任证书。

二、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水上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为确保辖区水上交通,我处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和来宾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认真做好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严厉打击各种水上交通违法违章行为。

一是积极开展辖区砂石运输船舶专项整治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制订**内河砂石/采运船舶检验暂行规定的通知》有关内容和要求,以及**海事局制订的《**辖区短途砂石采/运船舶整治方案》,牢牢抓住时机,加强短途沙船专项整治力度并已初见成效(目前已有11艘砂石船舶持有合格有效的《船舶检验证书》,又有17艘砂石船舶近期将领到《船舶检验证书》),从而为辖区砂石船舶的长效监督管理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是切实加强对辖区通航环境的巡查,确保水上通航秩序井然。辖区大湾水域捞沙船舶占航道碍航捞沙作业时有发生,为确保过往船舶航行安全,我处采取不定期的巡航检查为主、社会船舶举报为辅的方式,及时对该水域非法占道采砂行为予以制止。7月20日,我处在辖区巡航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正在大湾乡木力介板角水域从事捞砂作业的“**捞砂163”船对上、下船舶安全航行造成了严重影响,如果不及时制止,随时有可能酿成水上交通事故,为此,我处现场执法人员冒雨现场指挥该船强制责令该船立即驶离该水域,直至该水域无碍航,从而净化了通航环境。

三是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切实做好辖区各渡口渡船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科学、合理地做好重点监控渡口渡船的跟踪检查工作。7月8日我处执法人员例行安全监督检查时,发现**县新圩乡丹灵渡口渡船“**横013”渡船驾驶员樊重森无证驾驶该渡船载客渡运(樊某的《内河船员适任证书》因炸鱼至右手残疾,于201*年6月12日被**海事局依法撤销),其无证且残疾状态下驾驶船舶已对水上交通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和不良影响,为此,我处现场执法人员在依法责成其立即离岗、由持有合格有效船员证书的樊浩云上船驾驶,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成文反馈**县新圩乡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

四是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水工现场监管,及时发现和纠**全隐患,确保辖区水工施工期间顺利进行及通航安全。目前辖区水工有“**客专红水河双线特大桥”及“永鑫大桥”,为保证水工安全施工作业,我处不定期地对上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检查施工船舶“适航性”及“船员适任性”以及警戒标志的设置情况,通过检查及时指出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期间,对供“**客专红水河双线特大桥”工程使用不具备载客条件的渔艇作为渡运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为“永鑫大桥”即将进行爆破作业提供安全建议,确保施工作业顺利进行和过往船舶的安全。

五是“回头”查找红水河王滩水域近二年发生的成因。认真分析、总结该水域事故发生成因的共性,即除了驾驶员操作原因外,桥巩电站蓄水后上游航段库区化,原本河床与两岸均为岩石质地的王滩水域,蓄水后明礁变成了暗礁,形成了新的安全隐患,加上电站蓄水后该水域未及时设置助航标志,当船舶航经该水域时,驾驶员难以判明航向,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为此,我处及时将相关情况反馈给来宾市安委会,并提出科学有效的工作建议,促成了航道管理部门及时采取措施,于4月16日在王滩、鹅滩增设了3处助航标志,这对改善上游库区通航环境、防止类似事故再度发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三、加强监控、严密防范,切实维护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稳定

今年入汛以来,来宾市出现了多次强降雨过程,防汛形势异常严峻,为了做好汛期水上交通安全防范工作,我处按照**海上搜救中心和来宾市人民政府的要求,结合本处制定的《水上险情应急预案》,一方面,组织人员对车、船进行了专项维修保养,确保其适用适航;另一方面,加强值班制度,保障24小时人员(电话)值班制,为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险情)做好应急响应和处置准备,确保水上险情及时接案及处理,避免和减少事故(或险情)损失。

一是及时收集气象部门发布的气象信息,并通过张贴、电台、船舶签证、巡航检查等对在港船舶进行台风信息宣传,提醒船舶不要冒险开船离港,做好船舶系固及人员值班工作,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船舶、船员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通过电话通知辖区渡口、渡船,要求密切关注台风动态,做好船舶值班及系**全防范工作,必要时停止渡运。

三是积极做好应急预案等防抗应对措施,及时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种水上险情,避免和减少事故(或险情)损失。入汛以来,我处:(一)成功救施救了供“永鑫大桥”施工人员使用的“**客020”因暴雨造成岸上泥土滑坡压住险情;(二)成功截止了**市河里乡马安村12只264m2养鱼网箱因被河水冲走漂流而下、威胁桥巩电站安全的险情发生;(三)在桥巩乡红水河的召平角水域成功救助了“西航869”船触礁搁浅,防止了船舶翻沉、损失进一步扩大的事故发生。

四、切实做好灾后死亡畜禽处置工作,防止疫情发生。为确保辖区水域清洁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水上交通安全秩序,根据《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灾后死亡畜禽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来重防办[201*]9号)文件精神,我处制定了切实可行方案。一方面派员24小时在趸船轮值监视;另一方面,接《通知》后于6月29-30日6月29至30日,动用“海巡19716”船对红水河来宾至三**水域进行一次全面的巡航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并处置水上死亡畜禽,确保辖区水域清洁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五、存在问题及建议

鉴于来宾桥巩水电站库区特别是王滩航段在桥巩电站蓄水后航道发生了较大变化,由于该航段河床地质为岩石,航道弯曲、狭窄、流态复杂,原来位于航道两侧的岸石变成了水下浅水暗礁,给过往船舶的航行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虽然航道管理部门在海事部门的建议下于今年4月16日已在王滩、鹅滩增设了3处助航标志,对上游库区通航环境有所改善,但由于红水河来宾辖区助航标志均为简易标志,易移动、易流失,并不能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为切实配合做好交通运输部组织开展的红水河全线煤炭试复航运输提供安全保障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辖区船舶航行安全和人命财产安全,特建议航道部门紧紧抓住西南水运出海**工程(曹渡**至桥巩段)航道整治机遇,对王滩航道进行彻底扫床,同时重点对该滩严重影响船舶航行安全的金怀角礁石进行爆破清除,以确保航道安全畅通和船舶航行安全。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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