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法院上半年工作小结
法院上半年工作小结
****年上半年,我院在区委领导、区人大和上级人民法院监督、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以及接受人大司法评议等活动为契机,认真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步,为我院实现全面奋进
打下坚实的基础,也为推进平安鄞州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司法保障。
一、坚持公正司法,全面抓好各项审判工作,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健康有序发展。1—6月份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303件,同比减少1.82;办结3889件,同比增加11.82;未结1138件,同比增加21.06。刑事审判中继续贯彻执行“严打”方针,克服轻刑化倾向,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共受理刑事案件670件,审结682件,分别同比增加23.84和33.20,刑庭明确多办案和快办案的工作思路,在案件数量增长幅度较大,人员未增加的情况下,快速审结了大批案件。上半年共审结未成年犯罪案件52件105人,除了加强人性化审判外,还非常注重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帮教,指导辖区学校进行法制教育,积极预防青少年犯罪。1—6月份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425件,比去年减少8.14,审结2198件,比去年同期增加4.17。经过一年时间的逐步完善,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和排期开庭制度在促进办案效率方面的成效进一步显现,民商事案件快审快结已步入良性循环轨道。进一步扩大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范围,上半年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商事案件共201*件,占91.49。行政案件数量激增,新类型案件也随之增多,而涉及违章建筑拆除方面的案件矛盾突出,处理难度增大。共受理行政案件72件,办结57件,同比分别增加176.95和200。民商事审判和行政审判在受案范围不断扩大,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的情况下,总结以往工作中好的(请登陆政法秘书网)经验和做法,继续强化调节职能,注重做好调解、和解和息诉服判工作,妥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达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上半年调解和撤诉案件共1496件,占68,大量群体性和矛盾易激化案件得以妥善处理,涉诉上访案件也得以有效控制。执行工作中严格规范执行行为,加大执行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执行队伍的分权制衡机制,确保公正执行。上半年受理执行案件1131件,同比减少3.33,办结920件,未结426件,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10.57和23.83。
二、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接受人大司法评议为契机,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为重点,规范司法行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扎实开展。今年1-6月份,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我院认真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院党组把此项活动作为上半年全院党的建设的中心任务来抓,http://www.bsmz.net我院审管办的成立在全省乃至于在全国法院系统开创了先河,审管办人员的组成均从一线不同的部门整合而来,对其职能的掌握尚处于探索和摸索阶段,审管办围绕审判与管理这二个中心命题,探索性地开展相关工作。首先,我们对审管办成立的重要性加强认识和了解,要求内部分工明确,统一思想认识,一是反复领会院党组的整合意图;二是反复学习和深刻领会省院《关于建立全省审判质量效率统一指标体系和考评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文件精神,立足于把工作的目标定位于案件评查与质效分析,工作的职能定位在审判管理与审务协调。其次,把审判管理职能进行充分发挥是我们工作的主要方向。我们本着在运行中找规律、在实践中找经验,从提高综合管理水平入手,及时与上级法院相对应的部门沟通与请教,深刻领会和顺应工作意图。并通过从网上学习和了解其他法院的审管工作经验,取长补短。通过半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将审管工作职能初步厘清为:审判效率指标与基础指标的统计与分析职能;案件质量评查与分析职能;调研指导与业务协调职能;规范审判行为与为院领导提供决策依据的导向职能;审委会日常事务的按排与审判服务职能。
(二)严格案件质量评查,勤于审判管理与引导。
坚持以法官评价体系为主导,加强对指标数据的经常性检查,健全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完善案件质量监督评查标准,强化法官审判业绩考评,切实发挥审判管理办公室的职能作用,通过法官评价体系的运行,重点突出案件质量评查,发挥其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的基础作用。上半年来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件,审、执结件,虽然案件的受案数与审执数均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但案件平均审理天数、执行案件执结天数、执结率、执行标的到位率等均提高明显。经审判管理的引导和督促,上半年我院的审判运行态势的各项指标在全市各基层法院中排名靠前。
(三)加强对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
以容易发生问题的岗位和环节为重点,建立和完善与法官评价体系相适应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健全和完善院、庭长依法监督指导办案制度,在确保合议庭依法行使职权的同时,加强对日常办案质量的检查,严格按照苏高法号文件的规定,凡庭长审理(执行)的案件,法律文书签发必须经分管院长审核;审(执)人员办结的案件,法律文书签发必须经庭长审核。建立和完善围绕案件找问题、围绕问题查责任的审判监督和职务监督机制,强化对违法审判的责任追究。
(四)创新审判工作制度。
早两年,我院在不突破《刑法》和《司法解释》规定的量刑幅度的基础上,出台了《刑事审判管理规范指导意见》,找出量刑基准细化量刑格次,明确法定从重、从轻比率,确定适用缓刑的限制标准,细化财产刑处罚和适用范围。指导意见的出台,不仅受到了法院系统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法学界的极大关注,而且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反响。随后,全国各地一百多家法院来人来函,到我院学习交流,在民事审判方面,去年,我院又就民事审判常见的婚约返还彩礼、精神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房地产纠纷等几种类型案件的裁判,提出了规范性裁判意见,并运用于审判工作实践,既规范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又统一了同类案件的裁判标准,与此同时,还出台了《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简易程序告知书》、《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诉讼文书送达规范》、《简易程序庭审提纲》等工作流程规范;行政审判方面,我院率先引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听证办法》;执行工作方面,我院推出了《执行工作流程管理相关规定》、《关于代管款管理暂行规定》、《刑事案件财产刑执行操作规程》、《执行案件听证程序规范》、《执行案件中止管理规范》、《执行长联席会议制度》、《执行工作紧急情况处置预案》、《执行工作信访接待规范》、《制裁性强制执行措施实施规范》、《中止恢复执行案件立案结案管理规定》等十多项制度;在审监工作方面,出台了《申诉、再审、申请审查听证办法》;在立
案信访工作方面,我院制定了《立案大厅信访接待管理规范》,《立案信访人员行为规范》,《接待窗口礼貌用语规定》、《诉讼费收取实施细则》。实践证明,审判工作制度的创新,从本质上体现了六种好处。第一,保证了相同相似案件在同一时期裁判结果的相对平衡,确保了不同法官对相同或相似案件的裁判平衡;第二,统一了刑事案件附加财产刑的尺度,有效防止了“
空判”现象的发生;第三,堵塞了各种人情关系对审判的影响,有效防止了司法腐败现象的发生;第四,提高了当庭宣判率,缩短了办案周期;第五,上诉案件明显减少,我院各项审判工作制度出台之后,裁判结果更加公开透明,双方当事人对裁判结果一清二楚,赢的赢得明明白白,输的输得心服口服;第六,具体规范了法官的执法行为,进一步促进了司法公正,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创新法官管理制度。
自××年以来,我院就彻底改革了行政化考评模式,废除了“定指标、下任务”的传统做法,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从改革法官评价方式,规范法官评价内容做起,建立了一套符合法官职业特点,适应审判工作规律的法官评价体系,不仅对法官的业务素质、职业技能提出了明确要求,而且对法官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也作出了具体规定。在制定并实施《案件质量评查实施办法》、《庭审考评办法》、《优秀裁判文书评定标准》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采取同岗同位相互比较的办法,用模拟数字的形式为每位法官画像,解决了长期以来法官评价标准无法统一的难题。今年二月一日,《人民法院报》以《姜堰法官考评模式调查》为题对我院法官评价体系予以大篇幅报道之后,全国各地已有三十多家法院来我院学习。两年多的实践证明,新的法官评价体系,既体现了人文关怀,也体现了管理制度的优势导向作用。第一,彰显质量促进效能。统计数字显示,新的管理制度实施以来,我院案件审(执)结率上升了近十个百分点;案件平均结案周期缩短了天以上;自诉案件结案周期缩短了天以上;超审(执)限案件下降为零;二审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下降了。第二彰显管理激励效能。把对法官队伍的考核,建立在法官职业进取意识之上,从本质上体现了尊重法官自我意识的特质,从而激发了法官追求法律理论水平和审判工作能力的自觉性。第三彰显价值导向功能。去年以来,在将考评结果与法官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福利待遇挂钩管理的基础上,我们又将考评结果引入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在选拔中层干部和审判员时,取消了以住岗位竞争均要进行的演讲、答辩、法律基础知识考试等环节,增加了庭审小结、裁判文书、调研能力等考核内容。将参加竞岗人员的能力和业绩考评分值,原创:www.bsmz.net由过去占竞岗分值的提高到了,从本质上体现了法官个人能力和素质在竞争中的决定性作用。
(六)找准目标,着力提高审判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从审管办的成立到现在,审判管理工作已取得长足的发展,当然,也有一些不协调的地方。在以后的审判管理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端正司法指导思想,继续坚持公正与效率的价值取向,努力追求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大化。以加强审判管理办公室建设为主导,着力提高审判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深化对指标数据经常性的检查制度和各项审判业务指标数据分析通报制度,严格案件质量评查分析例会制度。研究和探索审判方式改革的新路径,加快办案速度,缩短不必要的工作环节,继续保持对案件审(执)限的有效控制。加强和规范诉讼调解工作,既要努力提高调解结案率,也要坚决防止强行调解、违法调解的现象发生。认真研究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新思路、新举措,抓紧清理执行积案,落实相关制度。进一步做好涉诉信访接待工作,坚持一手抓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手抓整顿和规范信访工作秩序,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和制度,改变涉诉信访接待工作的被动局面。
第五篇:201*年法院执行工作小结
南部县人民法院
201*年上半年执行工作小结
我院在县委正确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和上级法院的关心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认真落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县委 “五城”建设要求,大力开展 “百日执行会战”活动,全面推进法院执行工作改革,狠抓执行队伍建设,现已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201*年上半年我院执行案件收结案等基本情况
201*年1月至6月份,我院累计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64件,较去年同期上升 9.68% ,执结374件(加旧存案件),上升 14.30% ,结案率50.78%,同比提高了10.3个百分点,收案标的9546.26万元,全院执行案件结案数首次实现时间过半,数字过半的要求,执行工作整体呈动态平衡的良性发展态势,同时也为我院向“百日执行会战”目标迈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201*年上半年执行重点工作的开展情况。
1、 “百日执行会战”活动的进展情况。为巩固去年清积执行积案成果,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和省执行工作第七次联席会议精 1
神,按照全国、全省法院201*年执行工作意见的安排部署,省法院决定在全省法院开展“百日执行会战”专项活动,我院按照省法院关于开展“百日执行会战”专项活动的要求及市中院的安排,于3月20日起开展“百日执行会战”活动。
本次专项执行活动与最高人民法院开展的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委托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和清理涉特殊主体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有机结合起
来,全盘规划、整体联动、务求实效。突出打击“有钱赖帐、欠债高消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恶意行为,妥善化解涉特殊主体案件和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加强执行和解、实施执行救助,讲政治、顾大局、重民生。建立完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在本次专项活动中,我院整合执行局和各人民法庭执行力量,组建三个集中执行工作组;施行工作组向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日报告制度,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力度;积极主动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政法委汇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执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领导指导、参加执行工作。截止6月底,我院已成功执结99件案件,涉案标的达9019.1万元,集中拘留4人,公开曝光“老赖”,1名,移送公安机关1人。 2、推进反规避执行,维护法律权威。近年来当事人
规避法院执行的事件不断发生,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我院针对规避执行成立了反规避执行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任组长,执行局局长任副组长。部署反规 2
避执行活动。为全力推进活动开展,执行局已先后3次召开专题会议,并严格制定措施,要求从立案、分案、输案、办案到结案等各个环节细抠严办,进一步发挥集约化、信息化的查控功能,提高执行工作效率;鼓励执行干警积极调研探索建立有效联动、综合治理执行的长效机制,促使反规避执行执行工作顺利开展。截至目前,顺利完成比较突出的反规避执行案件7件,在已执结案件中,执行实际到位率也大幅度提高。
在反规避执行活动中,针对被执行人确实具有履行能力而消极对抗人民法院执行的案件,我院坚决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已经查封的财产,及时予以拍卖;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对应当协助执行而拒不协助执行的协助执行人,对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的责任人员,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313条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解释,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这种强硬的执行措施,成功的遏止住一部分准备规避执行的“老赖”。今年上半年我院向公安机关移送一起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决罪的案件,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立案侦查。在开展反规避执行活动中,我们还主动与人民银行、工商行政管理、土地、房产管理、车辆管理等机构的联系,积极参与全国法院执行威慑机制的建立,通过完善执行威慑机制,防止被执行人规避执行。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半年的工作安排
201*年上半年,我院执行工作按年初既定的目标向良性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1、反规避执行中限制高消费令在落实上还存在比较大的问题, 3
一些商家出于自身利益对被限制高消费的顾客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使得限制高消费令对于被执行人的威慑作用不大。监管机制尚不完善,这也给了被执行人可乘之机。2、司法救助力度有限。一些无可供执行财产、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等难以执行到位的案件,申请执行人生活确实困难,现有的司法救助力度不能很好的解决申请执行人的生活困难。3、执行案件结案率、和解率、执行金额到位率相对于较低。
上述存在的不足将会是我院下半年工作的重点,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局全体同志将会在院党组的领导下,以更饱满的工作热情,更顽强的工作斗志,更突出的工作业绩,让领导放心,让群众满意。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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