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全县辖3镇6乡,国土面积1957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1.6万亩,总人口101025人,其中农业人口89813人,非农业人口11212人;县域内呈“两山一槽”地形,降雨丰富且相对集中,暴雨频繁,水土流失严重,全县水土流失面积达587.89平方公里,占总土地面积的30.04%,年均土壤侵蚀总量203万吨,土壤侵蚀模数1094吨/平方公里/年,是一个典型的强度水土流失县。近几年来,在上级部门的关心指导和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水利局坚持一手抓水土流失治理,一手抓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双管齐下,全县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2009年工作情况
加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全面建立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制度,逐步推进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加强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实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今年,全县共组织报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10个,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km2,建设基本农田0.1km2,种水保林0.9 km2,种草0.05 km2,封育治理3.95 km2,种经济林果3km2。通过水土流失治理,减少土壤流失量25万吨,增加降水有效利用量0.1万m3,受益人口达0.21万人,增加经济收入57.5万元,增加粮食产量6.5万㎏。截止今年,累计落实水土流失治理成果管护面积20 km2,改善了县域内的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促进了全县山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广泛宣传,强化水土保持法制意识。 我局高度重视水保法规的宣传工作,以每年的《水土保持法》宣传月、周、日为契机,广泛开展一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提高全县广大群众特别是开发建设单位的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自觉学习政策、法规,以便在决策中能够更好地把握水土保持方针政策,正确的指导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真正做到科学决策,加快科学发展。认真向广大群众宣传,增强他们的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认真向开发建设单位宣传,增强开发建设单位防治水土流失的自觉性,使“三同时”制度得到贯彻落实。
(二)依法行政,努力建设生态文明。 不断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防止新的人为水土流失。工作中,不折不扣的落实水土保持基本国策,坚定不移的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决策,合理开发。正确处理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进行资源开发活动必须充分考虑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绝不允许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眼前的和局部的经济利益,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使用谁付费制度。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的权、责、利,充分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手段保护生态环境,对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必须禁止开发,坚决有效地遏制人为水土流失。把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认真履行职能,依法有效地开展工作,不断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水平,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将执法检查形成制度化,对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工作要公开、透明、高效,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方案审批、监督检查和规费收缴等“三权”落实上做到有机统一,规范运作。
(三)认真落实各项政策,进一步扶持、保护和调动治理大户、农民的积极性。按照“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四荒”拍卖、租赁、承包等政策,以国家适当补助为引子,广泛招商引资,吸引个人、集体等社会各参与水土保持治理开发,增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加快治理步伐。在小流域建设中,多数采取联户治理“两统一、两分户”(即统一规划治理、统一投资投劳,分户管理、分户受益)的办法,把劳力、资金、时间、技术服务等要素有效组织,既保证工程质量和数量又使治理效益尽早发挥。
(四)加强前期工作,保证生态环境建设方向和目标的连续性。按照《全县水土保持治理与生态建设规划》,各地在规划的基础上,自筹资金加强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储备了一大批项目,保证项目建设集中联片、分布实施、整体推进。
(五)加大科技含量,发展生态经济。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是提高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质量和效益的关键。在遭受连续多年的严重干旱的情况下,我县在严把工程质量关中普遍重视科学技术的运用,包括坡面、沟道综合治理技术、抗旱造林技术等。在项目建设中,各地把提高农民收入与地方经济结构调整结合起来,发展经济林果业和畜草业。
(六)依法加强监督执法和管护,巩固治理成果。对公路、矿业等生产开发建设项目加大了行政执法力度,所有在建工程严格实行“三同时”制度,控制、防止人为水土流失,督促建设单位返还治理,恢复植被。采取向人大和政府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取得领导的支持,接受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和参与有效地巩固了治理成果和防止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三、存在的问题
(一)经过多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全县水土流失情况有所改善,但目前仍有很多的严重水土流失区,自然条件更差,治理难度更大,需要国家投入的资金更多。现在治理任务和国家投入极不相称。
(二)由于自然条件所限,生物措施成活率、保存率很低,处于初步治理阶段,需要大量的重复治理和投资。
(三)农村费改税、取消“两工”后,群众出义务工要村民代表“一事一议”决定,给大规模发动群众投入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造成困难,使工程实施的难度增加。
(四)我县大部分为山区,是水资源匮乏区,生物措施对水的需求量较大,建议增加山区乡地区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投资。
(五)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中,科技技术含量低。
四、下一步水土保持工作打算
(一)工作思路、目标。坚持从县情出发,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紧紧围绕我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面临的突出问题,以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坚持科学发展观,以科技为支撑,以重点地区保护治理为突破口,处理好全局与局部、长远与当前的关系,促进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围绕预防监督、综合治理、自然修复、监测预报,立足“一个中心”,实行“四个结合”,体现“三个为主”,集中资金,集中治理。立足以水为中心开展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科学合理利用天然降水、地表水、地下水;把加强生态建设与调整产业结构结合起来,把加强生态建设与转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紧密结合起来,把改善生态环境与增加农民收入和当地经济发展结合起来,把“进”与“退”结合起来。在治理方针上坚持保护和建设并重,以保护为主;在治理方式上采取封修复育和人工种植相结合,以封育恢复植被为主;在治理内容上实行草、灌、乔相结合,以草、灌木主。充分发挥重点工程项目的骨干和带动作用,加快水土流失治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实现全县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任务是:继续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遏制生态恶化;加快以小流域为单元,大流域为骨架的规模治理,减少水土流失。开展水土流失现状、治理成果和人为水土流失预测和动态监测,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重点项目的治理,要使项目区内的控制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小型水利工程、生态农业等建设等都取得明显成效,恢复和增加植被,尽可能做到水不下山,泥沙不出沟,建立起综合立体防护系统。
(二)积极推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区建设。在水土流失严重的山区,治理中以解决、改善农民基本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为宗旨,增加农民的基本农田和灌溉条件,科学推进水浇地建设,退出坡耕地,还林还草。在农民居住的半山区,增加农民的灌溉农田,调整农牧生产结构,为农牧业协调发展创造条件。在以上二个不同类型区,结合国家重点治理工程,加大自然修复的力度,形成治理与修复相结合的示范区,靠近农民居住点,各选择1~2个有代表性的示范区,经过三年左右的建设,为全县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继续加强指导、监督、检查力度综合治理树立典型。
(三)加强预防监督执法、监测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水土保持执法检查工作;规范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和审批;组织对已批准的开发建设项目水保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对拒不执行水保方案报告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肆意破坏水土保持设施,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开发建设项目、部门、单位和个人,依法严厉查处,并组织新闻媒体暴光。按《全县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规划》加大落实水保监测网络建设工作力度,积极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
(四)抓好重点项目管理。充分利用现行的水土保持有关政策,调动广大群众治理水土流失的积极性,推动面上的治理工作。按照我县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监控管理办法,组织不定期和不同形式的调查、检查、指导。加强重点项目管理。一是做好重点项目的可研、设计等前期工作,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按时上报和审批,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二是按各项目的管理办法组织好各项目的实施工作。三是资金管理上,严格执行县级水利部门报帐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做好科技支撑项目开展和使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开展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治理成果动态监测分析,适时对水土保持技术人员进行前期工作和监测网络技术、成果分析和应用的培训。
(六)继续加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在有关报纸、刊物、杂志上刊发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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