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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审计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时间:2019-05-16 06:49:07 网站:公文素材库

一年来,高陵县审计局依法行政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二十字方针,以实施精品审计工程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审计执法行为,加大审计执法力度,截止201*年11月底,我局完成了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7项,固定资产投资审计47项。审计违规金额53014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51万元。应上缴财政资金22万元,已上缴财政22万元。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8条,被审计单位采纳8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报送金额7082.64万元,审计造价6774.24万元,核减投资额308.40万元。审减率4.35%。充分发挥了审计部门在推进依法行政,惩治社会腐败,维护经济秩序和构建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新形势的需要和上级审计部门的要求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对原有的一些制度进行补充修定,进一步加强内部约束机制,把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基本准则》确定为审计机关审计法制工作的切入点,切实做好依法审计工作。

二、加强审计人员对新修订的《审计法实施条例》的认识和理解,推进依法审计进程,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监督效能。

组织了全体审计人员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对新审计法实施条例进行逐章逐条的认真学习,重点对照《审计法》、“新、旧条例”的差别,全面理解、掌握“新条例”修订的主要背景和意义、新规定主要变化及条款等内容,深刻领会了修订后实施条例的精神实质,充分认识了修订的重要意义。使之更好地指导实际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工作在县我经济社会中的“免疫系统”功能。

三、加强审计监督和行政执法工作。

(一)依法决策方面

我局制定了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建立了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体系;能够按规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能够及时备案,并且每隔两年进行一次清理,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行政执法方面

1、对新出台或新修订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设定有自由裁量权幅度的行政处罚及时分解细化执行标准并向社会公布;2、按要求对行政许可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梳理,依法规范审批办理程序;3、认真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执行标准。全年没有发生重大行政处罚案件;4、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检查审核备案制度,全年没有违规检查的情况发生;5、我局全年没有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或者征用、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执法行为发生;6、实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按照县法制办要求,对每次迎检和上报事项都进行了归纳整理,专人管理。7、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制度和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审计局制定了《审计质量责任追究办法》,办法对各环节应负责任表述明确,出现问题追究责任处理界定清楚。全年没有出现审计质量问题。8、我局执法人员能依法申领行政执法证件,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档案规范、材料齐全,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审验工作。

(三)行政复议和诉讼方面

我局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应诉制度。全年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四)学习培训和定期报告方面

我局按规定书面报告依法行政每季度工作台帐和季度、半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及时向县政府法制办报送有关法制工作动态和工作信息。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及时组织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县级审计机关没有复议权,对我局审计结论有异议可以申请政府裁决或到市审计局复议或诉讼。我们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严格审计程序,强化审计质量,加强审计项目复核制度,建立了行政复议应诉制度。

(五)行政执法投诉方面

我局由专人负责行政执法投诉工作,并公开了投诉电话(029-86912426)。全年未发生行政执法投诉案件、没有被投诉的错案或违法不当行为。

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

按照高依法行政发【201*】4号文件要求,我局全面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组织学习传达了文件精神,并就全面贯彻落实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作出具体部署。严格按县《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围绕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定了审计处罚的标准,并健全制度、完善程序。促使审计干部更好地依法行政,正确行使审计执法权。

五、审计依法行政工作完成情况

(一)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年我局对县财政、地税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专项资金以及地方税收征管情况、财务收支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完成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7个。9月份,我局将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分别向县政府、县人大作了审计结果和审计工作报告,得到县人大领导和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县政府主要领导召开专题会议,要求相关部门对报告中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

(二)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和专项审计情况

我们按照全年工作计划安排,完成了对卫生局、民政局、公安局、园区管委会等14个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同时积极开展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和惠民政策资金落实情况的审计,完成了义务教育政府投入及教育费附加征收、使用情况专项调查、廉租房建设资金筹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审计等7个专项审计调查。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发现和纠正了专项资金管理中的漏洞,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27条,并及时上报审计结果,促进被审计单位规范管理和使用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三)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1*年,根据《审计法》和《高陵县审计局关于对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办法》,我局受县委组织部的委托,对乡镇和部门9名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任期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对领导任职期间做了审计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加强了对领导干部权力制约和监督,为县委管理、评价和考核使用干部提供了依据。

(四)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情况

我局始终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方针,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和县政府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的有关规定,在建立健全投资内控制度,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发挥审计的监督职能。201*年,我局先后对高陵县通远镇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竣工结算、高陵县泾渭北路街景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工程等98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了工程结算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报送造价1.38亿元,审计造价1.29亿元,核减造价889万元。有效地遏制了施工单位在竣工结算中高估冒算等违纪违规问题,维护了国家建设项目投资的真实性和安全性。

(五)绩效审计开展情况

201*年以提高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资效益为目标,为审查、评价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我局对高陵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年度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进行了审计。从审计的结果看,高陵县201*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财政资金到位率100%,资金的拨付、管理和使用基本真实、合规、合法,能够按照批准的项目和规定用途使用项目资金,且效果明显,修建了一批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增收的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促进高陵县农业农村的发展。通过有针对性地加大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资金的审计监督,实现了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的工作目标,为促进我县新农村做出了贡献。(请帮助宣传好范文sss网Wwww.bsmz.net)

201*年,我们将继续 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审计局的领导下,克服困难,知难而进,确保全年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推进审计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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